1、 1 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 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 政策解读 为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增强高校和 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院所” )协同创新能力,加快科 技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驻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优势和创新 引擎作用,统筹集聚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提高我市源头创 新和成果产业化能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和区域性科 技创新中心建设,加速发展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为变道换向 提前布局,近期,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市人才领导小 组印发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 若干政策(试行) (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 ,作为落实人才 新政 30 条的重要配套文件。
2、一、政策出台背景 当前,国内先进城市纷纷制定出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的政策和措施,我市也出台了人才新政 30 条,引起了强烈 反响。虽然我市拥有驻济高校院所 131 家,其中普通高校 48 家、科研院所 83 家,是我市的最重要资源,但我市一直没 有系统制定支持高校院所的政策,尚未形成校地合作协同创 新机制,驻济高校院所成果就地转化率非常低。为进一步促 进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 2 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 局在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广泛征 求高校院所等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若干政策 ,力求将 人才新政 30 条落实到位
3、,完善高校院所校地合作机制,加快 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实现“外地高校院所引进来,本地高 校院所活起来,平台建起来,项目抓起来,产业火起来” 。 二、政策特点 若干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1 1、突出产业导向战略布局突出产业导向战略布局。引导集聚国内外优势创新 资源,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人才和技术需求实施“精准扶 持” 、 “精准引进” ,并联合相关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打造我 市人才、平台、项目、产业“四位一体绿色通道”,力求逐 步建立完善紧密对应新旧动能转换的高校院所研发和成果 转化机构体系,争取科技成果更多地在济南落地产业化。 2 2、强化校地合作协同创新强化校地合作协同创新。以“载体+体系”同
4、步建设 模式,完善央地、省地共建体系,推进健全三个机制:一是 健全校地合作协同创新机制,推进济南大学城建设。二是健 全驻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济转化机制。三是完善国内外高 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和科技成果向济南“柔性流动”机制。 3 3、实施全链条平台实施全链条平台化服务化服务。通过统筹整合科技创新、 资金和服务三链条,打造“一张网”式创新网络平台,连接 相关部委和先进省市,并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对 驻济高校院所与我市企业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实行专项资 3 金和基金联动扶持,实施“店小二式” “一条龙”跟踪服务 机制。 三、政策主要内容和亮点 若干政策突出“三个面向” ,即面向所有驻济高校 院
5、所、 面向京津等国内外高校院所、 面向我市新旧动能转换, 全面对接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供需双方,进行全球布局,实 施“精准引进” ,打造国内重要创新高地。共分为两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 1 1、支持高校院所支持高校院所“筑巢筑巢引凤引凤” ,建设服务建设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新旧动能转换 的高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的高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一是支持驻济高校院所建设高 水平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实 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以及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一 流学科,分别给予最高 500 万、200 万元补助。对高校与我 市企业联合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最高给 予 30 万元
6、的项目资助;对新增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转化 机构,分别最高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补助;对高校院所在 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和技术领域新组建的创新团队每年给 予 50 万元项目资助,连续三年扶持;对新独立组建或与我 市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科技园、协同创新中 心等产业创新载体, 分别最高给予 100 万元后补助支持; 对新 独立建设或与我市各区(园区) 、企业联合共建孵化器和众 创空间,最高给予 100 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科研带头人工 作室的给予 50 万元项目资助。二是支持驻济高校院所引进 4 国内外高水平教育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对国内知名高校院 所来济建立分院或共建二级学院等
7、,分别最高支持 3000 万 元;对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在济设立的研发、成果转化机构, 分别最高支持 500 万元,对引进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 200 万 元;对国际知名高校在我市建立特色学院最高给予 3000 万 元支持。对国际高端研发机构在我市建立国际联合研究中 心、 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 最高给予 500 万元支持; 支持高校院所深度参与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分别最高给予 300 万元项目支持。三是吸引国内外“大院大所”来济设立 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对各县区等引进国内外“大院大所” 来济设立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最高给予 3000 万元的补助; 对在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工作中起重要中介作用的
8、第三方法 人单位及个人,分别最高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 2 2、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服务济南促进科技成果服务济南 新旧动能转换新旧动能转换。一是建立高校院所与我市企业产学研协同创 新和成果转化“一张网”管理平台。对接高校院所研发平台 以及我市企业等创新资源供需双方,实施线上线下服务。二 是支持高校院所和我市企业协同创新。设立研发专项资金, 采取补助、 “借转补”等方式,择优扶持高校院所和我市企 业联合研发并在我市成果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按项目投资额 10%支持,最高 1000 万元。三是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济 落地转化。设立驻济高校院所科
9、技成果产业化基金,同高校 院所研发专项资金实行联动扶持,对驻济高校院所设立的成 果转化基金或产业引导基金,可按基金总规模的一定比例进 5 行参股设立子基金,专项用于支持驻济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 济落地转化。四是建立全球人才“柔性引进”和科技成果全 球购买机制。对驻济高校院所和企业以“柔性引进”方式与 国内外高校院所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合作研发,且研发成果 在济南产业化落地的项目,给予研发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 化基金政策的联动扶持,做到“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 所用” 。五是支持高校院所及社会中介机构科技成果转化。 对促成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的在济南 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和驻济企业,分别 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 1%给予补助, 单 项补助额分别不超过 200 万元。六是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技术 转移转化等服务。 对在本地转化的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 3000 万元以上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 术合同交易额 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高 校院所组织的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活动,每年最高给予 30 万 元支持。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