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 江 省 高 职 院 校 党 建 研 究 会 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分会 浙高职党研20174 号 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2017 7 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学校: 经研究,现将 2017 年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2017 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为: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和五大发展 理念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领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 议精神,积极发挥和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党建引领育人”的主 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高职院校党建与思政工作, 持续深化“两学
2、 一做”教育实践研究, 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治理体系和 能力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和管理体制、思想政治工作 理念和路径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重研究、显特色、出成果、 求创新。 研究会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在党建、思政、学生等工 2 作一线的教师干部, 课题立项审批中注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合 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2017 年科研项目实行自主申请、根据申请质量立项。研 究会对科研立项项目继续实行奖励制, 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 项目给予 1000 元的奖励,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给予 500 元的奖励。 鼓励各会员学校对已被研究会批准立项的课题, 本 校给予适
3、当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 经常务理事会研究,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选题 分别为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2017 年度课题研究方向 (浙高 职党研20173 号)的“重点研究方向”和 “一般研究方 向” 。未列入“重点研究方向”的选题原则上不予重点课题立 项。 (二) 项目主持人须为各会员学校的在编 (或正式) 教师、 干部, 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 的能力和精力, 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 成果, 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 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 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离退休教师、 申报日起一年内即将离职或 退休的教师、 非学校在编人员可
4、以作为课题组成员, 但不能作 为课题主持人。 (三) 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 项目组一般应由 3 3 名及以 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 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研究会提倡各会员学 校之间加强横向合作, 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 提升科研水 平。2 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 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浙江省社会经济 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3 (五)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 1 个项目, 作为主要参 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 2 个项目。 (六)由于
5、2016 年课题尚未评审,2016 年课题主持人原 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2016 年度前研究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题 的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 (七) 课题研究时间为期一年, 如未能按时结题允许提交 延期申请,延期仅限一年。如超过延期期限仍未结题,原则上 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将不予立项新课题。请各会员学校关心、 支持和督促本校教师按期保质地完成各类课题。 四、申报办法 (一) 申报学校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 认真组织项目申 报工作。 由各申请学校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 并 按本通知和 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的 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 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应由
6、党委 书记(或分管党建、思政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并承诺管理和 保障意见。 (二) 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一 式 2 份, 于 2012017 7 年年 4 4 月月 1717 日日前报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研究会 将于 5 月完成课题立项的审批和任务的下达, 课题研究时间为 2012017 7 年年 5 5 月月始始至至 2012018 8 年年 4 4 月止月止, 课题结题及评奖情况将另行 发文公布。 (三)科研项目报送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118 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办公室胡烨丹收。邮编:310018。电话: 86739080。 科研项目申请书下载地址: 党建研究会网站 “党建与思政 研究”栏 附件:浙江省高职院校党的建设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