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长安街及周边重点道路路灯单灯监测控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19年长安街及周边重点道路路灯单灯监测控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一、项目名称:2019年长安街及周边重点道路路灯单灯监测控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19ZCZB-045二、项目内容: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捌仟捌佰陆拾叁元捌角壹分(RMB2228863.81元),本控制资金为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柒仟柒佰玖拾壹元陆角伍分(RMB2227791.65元
2、)超过控制资金的报价为无效标。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长安街及周边重点道路安装城市照明单灯监测项目,实现城市照明单灯故障及时、主动报警,为第一时间发现故障提供技术保障,节约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也为今后城市照明单灯监测系统的大面积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配合单灯监测系统、提高监控终端设备在重大保障期间的稳定性、可靠性、可控性,本工程部分电源需同步更换道路照明新型智能监控终端系统。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用途:用于2019年长安街及周边重点道路路灯单灯监测控制设备采购三、招 标 人: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联系人
3、:丁可联系电话:010-67900776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樊静 联系电话:18311379257 传 真:67123389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
4、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复印件(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外省市施工及监理企业进京备案工作实施电子化证书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312号文件规定,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受聘于投标人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2018年度市场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进京备案信息失效,拒绝投标。 3. 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须提供所在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近半年社保的
5、证明材料;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如是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盖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6.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 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提交联合协议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六、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 上午9:0011:30
7、,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室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
8、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九、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
9、的招标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如是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盖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复印件,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2018年度市场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进京备案信息失效,拒绝投标。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6、若是以联合体的名义投标,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