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91号令相关规定 .doc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1279431 上传时间:2019-12-2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91号令相关规定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附: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部第、公安部第 91 号令相关号令相关规规定定 1、 、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第二章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一)至(三)略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保标志。 第四章第四章 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 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 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 机动车。 2、公安部第、公安部第 91 号令号令 机机动车驾驶证动车驾驶证申申领领和使用和使用规规定定 (附件附件 3)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至(十一)略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其他法律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