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 1 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 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2 范范 围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管理、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环境监测、污染应急等活动。 3 3 职职 责责 3.1 安环科负责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外部委托监测的协调。 3.2 环保车间负责全厂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治理。 3.3各生产车
2、间负责本车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同时落实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 3.4 质管科负责自行监测项目的监测。 3.5 设备科负责全厂防治设施的施工。 4 4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4.1 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调查和评价 4.1.1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 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 础数据库。 4.1.2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4.1.3 公司通过新、改、扩建项目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发现项目用地污染物含
3、量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 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 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4.2 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4.2.1 公司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 污染风险的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防腐蚀、防泄漏设施 和泄漏监测装置,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防治内容和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液体输送管道采用高架或架空铺设,杜绝地埋,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特别是经常 使用酸碱腐蚀品的各种管道接口) ,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盐酸、硫酸、试
4、剂等液体物料仓库地面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 做好酸碱腐蚀品储存区及使用车间地面的防腐蚀、防渗漏措施。 排水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 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 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地埋/半地埋构建物设置防腐防渗措施。 做好危险废物堆场的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 和暂存,堆场四周设集水沟,渗沥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 在厂区内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厂区水质、水位进行监测。 4.2.2 公司如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本办法公布后一年之内,将地下储罐 的信息报所在地
5、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内如有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 4.3 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 4.3.1 安环科组织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 4.3.2 公司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 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 开展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措施。 4.3.3
6、重点区域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 运区等;重点设施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等。 4.3.4 公司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生产设施设备、 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基 本情况、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针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防治要求等内容。 公司拆除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和污染物、 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
7、全处 理处置,并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拆除活动相关记录应 当长期保存。 4.4 环境监测 4.4.1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进行一次现状监测。 4.4.2 公司正常生产期间,需每年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自行监测,对公司无能力实施的检测 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 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 开相关信息。 4.5 污染应急 公司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 需采取应急措施避 免或者减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置结束后,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工作, 评估认为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 5 5 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 5.1 安环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5.2 检查中发现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的,每次考核予以扣 2-5 分,因此造成严重环境后果 的,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