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环评字2019 137号关于南昌绿地昌南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南昌悦滨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昌绿地昌南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绿地南昌悦滨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为新建房地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县昌南新城滨江大道以东、向莆铁路以南、抚生路以西;地理坐标东经115501,北纬283616。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8764.07m2,总建筑面积为152865.12m2,机动车停车位108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83个,总户数1037户。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社区用房、物管用房、门卫、消防控制室
2、等。项目总投资8.2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4%。(二)项目批复意见在项目满足与向莆铁路的规划及距离要求,并认真落实铁路沿线配套安装隔声屏等降噪措施,及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高度重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护坡、排水、绿化、拦挡、表面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工地设置不低于规定高度(工地位于主干道旁为2.5米,次干道旁为2米,其余为1.8米)
3、的硬质围墙或围挡,进行封闭施工;主要出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混凝土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尤其是后八轮渣土运输车及时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覆盖;严禁将水泥包装袋及安装品泡沫等包装物随意处置;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严禁凌空抛掷施工垃圾,并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超过一周未清运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
4、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洒水次数视情况确定,避免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0:00次日8: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如确需连续作业则应当在作业前另行向我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连续作业,防止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采取修建临时排水渠、沉砂池等措施对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应设立机械排风系统,加强通风,确保其内环境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
5、BZ2.1-2007)中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规定的要求,并经暗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且排放的朝向应避开周围敏感建筑。 商业用房应在设计中按相关要求设置独立的暗烟道,并预留空调、风机等设备的安装位置,暗烟道出口的高度及位置、产生噪声影响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以相关规范要求及不影响周边住宅为原则。(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与生活污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4)
6、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区域临道路及铁路一侧场界加强绿化,住宅楼临近道路、铁路一侧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减轻和防范交通噪声及振动的影响,确保其环境质量满足功能要求。对风机、水泵、发电机、空调机组等设备须选用低噪、节能型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其产生噪声值满足环境功能要求。(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按环评要求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6) 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管理,
7、柴油应设置在专门的储存间内,并设置围堰。同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范柴油、管道气等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7)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中转站地面硬化处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污水管道施工中严格执行防渗、防腐措施。所有污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8)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3、 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四、其他环保要求(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7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抄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