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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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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动力滑翔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动力滑翔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 X X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工程师: 范兆文编制日期:二零二一年 如需量身编制可研报告需要提供项目基本信息,详情沟通工程师第11页目 录第一章 总 论11.1项目概要11.1.1项目名称11.1.2项目建设单位11.1.3项目建设性质11.1.4项目建设地点11.1.5项目负责人11.1.6项目投资规模11.1.7项目建设规模21.1.8项目资金来源31.1.9项目建设期限31.2项目承建单位介绍31.3编制依据31.4 编制原则41.5研究范围4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51.7综合评价6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82.

2、1项目提出背景82.2本次项目发起缘由9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102.3.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的重要举措102.3.2促进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及振兴发展的需要102.3.3是我国动力滑翔机产业结构调整与振兴的需要112.3.4符合中国制造2025“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12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122.3.6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13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132.4项目可行性分析142.4.1政策可行性142.4.2市场可行性162.4.3技术可行性162.4.4管理可行性172.5结论分析17第三

3、章 行业市场分析183.1我国动力滑翔机产业发展现状分析183.2我国动力滑翔机市场运行状况分析193.3我国动力滑翔机产业发展现状分析203.4我国动力滑翔机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213.5我国动力滑翔机市场发展前景分析233.6市场小结25第四章 项目建设条件264.1厂址选择264.2区域投资环境264.2.1区域地理位置264.2.2区域气候条件274.2.3区域交通区位条件274.2.4区域经济发展27第五章 总体规划方案285.1总图布置原则285.2土建方案285.2.1总体规划方案285.2.2土建工程方案295.3主要建设内容305.4工程管线布置方案305.4.1给排水305

4、.4.2供电325.5道路设计345.6总图运输方案355.7土地利用情况355.7.1项目用地规划选址355.7.2用地规模及用地类型35第六章 主要产品及技术方案376.1主要产品方案376.2产品标准376.3产品价格制定原则376.4产品生产规模确定376.5项目产品生产工艺386.5.1产品工艺方案选择386.5.2产品工艺流程38第七章 原料供应及设备选型397.1主要原材料供应397.2主要设备选型39第八章 节约能源方案418.1本项目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418.2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418.2.1能源消耗种类418.2.2能源消耗数量分析418.3项目所

5、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428.4主要能耗指标及分析428.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438.5.1工业节能438.5.2节水措施448.5.3企业节能管理448.6结论45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消防措施469.1设计依据及原则469.1.1环境保护设计依据469.1.2设计原则469.2建设地环境条件479.3 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479.3.1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479.3.2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489.4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489.4.1 项目建设期环保措施489.4.2 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509.4.3环境管理与监测机构509.5绿化方案519.6消防措施519.6.1设计依据519

6、.6.2防范措施519.6.3消防管理539.6.4消防措施的预期效果53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5410.1 编制依据5410.2概况5410.3 劳动安全5510.3.1工程消防5510.3.2防火防爆设计5510.3.3电力5610.3.4防静电防雷措施5610.4劳动卫生5610.4.1通风5610.4.2卫生5710.4.3照明5710.4.4个人防护5710.4.5安全教育及防护57第十一章 企业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5911.1组织机构5911.2劳动定员5911.3激励和约束机制5911.4人力资源管理6011.5福利待遇60第十二章 项目实施规划6212.1建设工期的规划6212.2

7、建设工期6212.3实施进度安排62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6313.1投资估算依据6313.2建设投资估算6313.3流动资金估算6513.4资金筹措6513.5项目投资总额6513.6资金使用和管理69第十四章 财务及经济评价7014.1总成本费用估算7014.1.1基本数据的确立7014.1.2产品成本7114.1.3平均产品利润7214.2财务评价7214.2.1项目投资回收期7214.2.2项目投资利润率7214.2.3不确定性分析7314.3经济效益评价结论76第十五章 风险分析及规避7815.1项目风险因素7815.1.1不可抗力因素风险7815.1.2技术风险7815.1.

8、3市场风险7815.1.4资金管理风险7915.2风险规避对策7915.2.1不可抗力因素风险规避对策7915.2.2技术风险规避对策7915.2.3市场风险规避对策7915.2.4资金管理风险规避对策80第十六章 招标方案8116.1招标管理8116.2招标依据8116.3招标范围8116.4招标方式8216.5招标程序8216.6评标程序8316.7发放中标通知书8316.8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8316.9合同备案83第十七章 结论与建议8417.1结论8417.2建议84附 表85附表1 销售收入预测表85附表2 总成本表87附表3 外购原材料表89附表4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表90附表5

9、 工资及福利表92附表6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93附表7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表95附表8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表97附表9 流动资金估算表98附表10 资产负债表100附表11 资本金现金流量表102附表12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104附表13 项目投资现金量表108附表14 资金来源与运用表110一、项目的基本信息113二、项目的主要产品114三、项目的生产资源114四、项目(现有设施)的土建工程115五、项目的环境与劳动保护116六、项目的工作人员116七、对项目的补充说明或编写要求117第一章 总 论1.1项目概要1.1.1项目名称 动力滑翔机建设项目1.1.2项目建设单位X X实业有限公司1

10、.1.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1.1.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1.1.5项目编制负责人范 兆 文 186-1277-59111.1.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的总投资为2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7600.00万元(装修改造工程费用为4835.00万元,设备及安装投资10022.40万元,土地费用为1500.00万元,其他费用为730.30万元,预备费512.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4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可实现年产值50000.00万元,计算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36818.1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728.52万元,年均净利润为4296.39万元,年上缴增值

11、税为1755.48万元,年上缴税金及附加为193.10万元,年上缴所得税1432.13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为28.64%,投资利税率38.39%,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0.8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79年。1.1.7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年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动力滑翔机系列产品10万套。本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00亩,总建筑面积为264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单体名称占地面积(m2)层数建筑面积(m2)1生产车间10000.00110000.002原料库房3500.0013500.003成品库房4500.0014500.00 2.

12、单位当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 3.不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班子不团结,在群众中 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有损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考核(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考核应评应评定定为为不合格:不合格: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30 2.单位违反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的; 3.单位领导干部不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反 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三)考核加分要素(三)考核加分要素 在完成2012 年重点工作及责任目标的基础上,获得集 体荣誉的,国家级加 5 分,省部级加 3 分,市厅级加 1 分(校内 奖励不加分)

13、,获得单项荣誉的不予加分。 (四)考核减分要素(四)考核减分要素 1.单位当年出现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扣 2 分; 2.单位当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扣 2 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额度 由党委研究决定。 2.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其单位处级干部考评分值在原有 百分制的基础上增加 2的分值;对今年被考评为不合格的处 级单位,其单位处级干部考评分值在原有百分制的基础上减 少 2的分值。 3.在评议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级单位,由考 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 4.对考核不合格的处级单位和不称职的处级

14、干部,考核工 作领导小组将对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向党 31 委提交专题考察报告并建议学校给予停发半年岗位津贴、降职、 免职等处理。 六、其他六、其他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32 附件附件 5 5: 处级干部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 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一)思想政治素质质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完成干部自主选学任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 持社

15、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二)组织领导组织领导能力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 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 正确决策和开拓创新能力。 (三)工作作(三)工作作风风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能够虚心听取 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求真务实,勤奋敬业,严 格管理,勇于负责。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公道 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四)工作(四)工作实绩实绩 33 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岗位 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职责和任务,取得

16、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五)廉(五)廉洁洁自律自律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二、考核程序 (一)提交材料(一)提交材料阶阶段:段:根据考核工作总体安排,处级干部对 个人本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处级干部年度述职报告, 与处级单位述职表、处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处级干部考 核登记表等材料一同报考核组办公室。 (二)民主(二)民主评议阶评议阶段:段:根据关于 2012 年度处级单位和处级 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分别进行单位内部 测评、处级干部、正高级人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民主评议、校 领导评议。

17、 (三)(三)结结果果审审定和反定和反馈阶馈阶段:段:考核组对考核结果汇总确认, 提请校党委研究、审定并确认等次。党委主管领导适时向处级 单位和处级干部个人反馈考核意见。 三、计分方法三、计分方法 对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采用校领导评议,处级干部、正高 职人员及民主党派负责人评议,单位内部测评三方面结合的方 式进行,教学科研单位干部以 3:2:5 的权重分配三方面分值比 34 例,管理服务部门干部以 3:4:3 的权重分配三方面分值比例。 四、考核评定标准四、考核评定标准 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个等次。 (一)达到下列(一)达到下列标标准的,可准的,可评为优评为优秀

18、等次:秀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组织领导能力强; 3.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对于未完成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最低标准的双肩挑人员, 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达到下列(二)达到下列标标准的,可准的,可评为评为称称职职等次: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3.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 4.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5.能做到廉洁自律。 (三)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三)符合下列情况的,可评评定定为为基本称基本称职职等次: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3.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35 4.能

19、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应评定定为为不称不称职职等次: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3.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 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4.不能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5.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 6.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其单位处级干部考评分值在原有 百分制的基础上增加 2的分值;对今年被考评为不合格的处 级

20、单位,其单位处级干部考评分值在原有百分制的基础上减 少 2的分值。 2.对在评议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级干部,由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 3.对考核不称职的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个人 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向党委提交专题考察报告 并建议学校给予停发半年岗位津贴、降职、免职等处理。 六、其他六、其他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36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37 附件附件 6 6: 处级单位教学管理考核办法 一、计分项目一、计分项目 (一)当年度本科生获得创新学分比率 A1; 学校创新学分总量 单位获得创新学分量 (二)

21、当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良率 A2 ; 单位参评教师数 分以上教师数单位80 (三)当年度本科学生学位率 A3; 单位应届毕业生总数 单位获得学位人数 (四)当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获取率 A4; 学校获得项目数量 单位获得项目数量 (五)特色项目加分 A5:校外评估每项加 0.5 分,校内教学模式创 新集体项目每项加 0.3 分,教务处认定的教学管理特色项目加 0.1 分。 不涉及全日制本科生的教学单位不计算项目(一)、 (三)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十一之一) “进境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进境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

22、、存 放单位注册登记。 二、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进境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 、存放单位注册登记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 例(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令第206号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 行) 注:依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令第6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进出 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 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 检验检疫监督

23、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 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 238号、240号修改)、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240号修改)、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 1 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 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应 当符合

24、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中 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首次申(一)首次申请请。 。 1.输出水生动物。 (1)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主管部门批准编号、养殖 、包装能力等; (2)水生动物信息:养殖和包装的水生动物品种学名、用途等; (3)监控信息:企业最近一次疫病、有毒有害物质的官方监控 结果。 2.输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1)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 (2)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3)官方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

25、准,其产品 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3.输出粮谷类。 (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认可材料; (2)具备过筛清杂、烘干、检测、防疫等质量安全控制设施及 质量管理制度,禁止添加杂质。 4.输出其他动植物产品。 (1)所在国(地区)相关的动植物疫情、兽医卫生、植物保护、 农药兽药残留、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和卫生要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范; (2)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 (4)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5)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企业的检验检疫、卫生 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估答卷。 (二)延

26、(二)延续续申申请请。 。 材料同注册登记。 (三)(三)变变更申更申请请。 。 企业信息变更的,提交出口国(地区)官方出具的更改证明性 材料。 (四)注(四)注销销申申请请。 。 出口国(地区)官方出具注销申请。 八、办理流程: (一)国外官方主管机构向海关总署递交企业注册登记名单。 (二)海关总署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 面审查,必要时可派出专家实地核查。 (三)经审查合格,批准注册,并通报输出国家主管部门。 九、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能作 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审批决定法律文书及相关证

27、件:无。 十二、受理机构:海关总署 十三、决定机构:海关总署 十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五、结果送达:海关总署将注册决定以外函通知境外官方主 管部门,需整改后批准的和不予注册的企业情况一并告知。 十六、咨询途径:详见海关总署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 十七、监督和投诉渠道:详见海关总署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 ”热线。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详见海关总署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 ”热线。 附件: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 常见问题解答 应到哪里申请进境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 册登记? 答:国外官方检疫主管部门通过输出国驻华使馆与海关总署 联系,直接报送或者其他规定的途

28、径提交。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十一之二) “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 注册登记”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 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二、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 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事项的申请和办理。主要包括: 1.供港澳活羊中转场; 2.供港澳活牛育肥场、中转仓; 3.供港澳活禽饲养场; 4.供港澳活猪饲养场; 5.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包括出境食用水生动物非开 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出境食用水生动物开放性水域养殖场、 中转场,出境观赏用和种用水

29、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 6.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7.出境粮食(包括稻谷、小麦、大麦、黑麦、玉米、大豆、油菜 籽、薯类等)加工、仓储企业; 8.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 9.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果园和包装厂; 10.出境烟叶加工、仓储企业; 11.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12.出境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1 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13.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 例(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令第206号发布,自19

30、97年1月1日起施 行) 注:以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供港澳 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4号公布,根 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 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6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 38号、240号修改)、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令第99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海关总署令第2

31、38号、240号修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 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240号修改)、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 修改)、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11月27日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240号修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

32、8号、240号修改)、出境 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6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出境竹木草 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号公布,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 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供港澳活羊中(一)供港澳活羊中转场转场。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者,由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

33、部门提出申请; 2.具有稳定的货源供应,与活羊养殖单位或供应单位签订有 长期供货合同或协议; 3.中转场设计存栏数量不得少于200只; 4.中转场内具有正常照明设施和稳定电源供应; 5.建立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供港澳 活羊中转场动物卫生防疫要求: (1)中转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其它动物饲养场、医院、牲畜 交易市场、屠宰厂; (2)设有以中转场负责人为组长的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至 少有一名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的兽医; (3)在过去天内,中转场未发生过一类传染病和炭疽; (4)中转场工作人员无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 (5)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疫情报

34、告制度、防疫 消毒制度、用药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包括活羊入出场登记制度 、饲料饲草及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6)中转场周围设有围墙;场内分设健康羊圈舍和与其远离的 病羊隔离舍; (7)中转场内清洁卫生,大门口设置有车辆消毒池及喷雾消毒 设施,人行通道入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8)中转场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9)中转场内不得有除羊和守卫犬以外的其它动物,用于守卫 的犬只应栓养; (10)所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品。 (二)供港澳活牛育肥(二)供港澳活牛育肥场场。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在过去6个月内育肥场及其周围10公里范围内未发生过口 蹄

35、疫,场内未发生过炭疽、结核病和布氏杆菌病; 3.育肥场设计存栏数量及实际存栏量均不得少于200头; 4.建立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供港澳 活牛育肥场动物卫生防疫要求: (1)育肥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其他动物饲养场、医院、牲畜 交易市场、屠宰场; (2)设有以育肥场负责人为组长的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及 相应职责; (3)须配备有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的兽医; (4)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包括活牛入出场 管理制度、饲料及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记录表册; (5)场区设置有兽医室和日常防疫消毒及诊疗用

36、器械; (6)育肥场周围设有围墙(围栏或铁丝网),并设有专人看守的 大门; (7)场区整洁,生产区与人员生活区严格分开,生产区内设置 有饲料加工及存放区分开、进出场隔离检疫区、育肥区、兽医室、 病畜隔离区等,不同功能区分开,布局合理; (8)设有入场架子牛和出场育肥牛隔离检疫区。入场隔离检疫 区为专用或兼用检疫圈舍,距离育肥区至少50米; (9)生产区出入口须设置: 与门同宽、长2-3米、深10- 15厘米的车辆消毒池及喷雾消毒设施; 淋浴室或更衣室; 人行通道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10)场区工作人员无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 (11)育肥场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卫生标准

37、; (12)场区内具有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13)生产区内不得有除牛及守卫犬以外的其他动物,用于守 卫的犬必须拴住; (14)所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品。 (三)供港澳活牛中(三)供港澳活牛中转仓转仓。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者,由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中转仓过去21天内未发生过一类传染病; 3.中转仓设计存栏数量不得少于20头; 4.建立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供港澳 活牛中转仓动物卫生防疫要求: (1)中转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其他动物饲养场、医院、牲畜 交易市场、屠宰场; (2)中转仓周围设有围墙,内设用实心

38、墙相互隔离并编有顺序 号(1号圈、2号圈)的圈舍,用于隔离来自不同注册育肥场的 牛; (3)设有以中转仓负责人为组长的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至 少配备一名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的兽医; (4)中转仓工作人员无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 (5)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疫情报告制度、防疫 消毒制度、用药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包括活牛出入仓登记制度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6)中转仓内清洁卫生;中转仓大门设置有车辆消毒池及喷雾 消毒设施;人行通道入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7)中转仓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8)具有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的死畜、粪便

39、和污水处理设施; (9)中转仓内不得饲养除牛及守卫犬以外的其他动物,用于守 卫的犬必须拴养; (10)所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品。 (四)供港澳活禽(四)供港澳活禽饲饲养养场场。 。 1.存栏3万只以上; 2.建立饲养场动物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或者全面质量保 证(管理)体系,并符合下列供港澳活禽饲养场动物卫生基本要求: (1)设有以饲养场负责人为组长的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 (2)配备有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的兽医; (3)场区工作人员无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 (4)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及管理手册 ; (5)饲养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其他禽类饲养场、动物医院、 畜禽

40、交易市场、屠宰场; (6)在过去6个月内,饲养场及其半径10公里范围内未爆发禽 流感、新城疫; (7)饲养场周围设有围墙或围栏; (8)场内除圈养禽类外,没有饲养飞禽。在同一饲养场内没有 同时饲养水禽、其他禽类和猪; (9)场区整洁,生产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生产区内设置有饲 料加工及存放区、活禽出场隔离检疫区、育雏区、兽医室、病死禽 隔离处理区和独立的种禽引进隔离区等,不同功能区分开,布局 合理; (10)饲养场及其生产区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3-5米、深10- 15厘米的车辆消毒池及喷雾消毒设施。生产区入口设有更衣室。 每栋禽舍门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人行通道设有消毒池或消毒 垫; (11)

41、兽医室内药物放置规范,记录详细,无禁用药物、疫苗、 兴奋剂和激素等,且配备有必要的诊疗设施; (12)生产区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 (13)所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物; (14)场区具有与生产相配套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15)水禽饲养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要求执行。 (五)供港澳活猪(五)供港澳活猪饲饲养养场场。 。 应当建立饲养场饲养管理制度以及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并符 合下列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的条件和动物卫生基本要求: 1.年出栏10000头以上,并实行自繁自养; 2.设有以饲养场负责人为组长的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 3.配备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的兽医;

42、4.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 病防制制度、用药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包括种猪引进管理 制度、饲料及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记录表册; 5.饲养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医院、牲畜交易市 场、屠宰场; 6.饲养场周围设有围墙,并设有专人看守的大门; 7.场区整洁,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生产区内 设置有饲料加工及存放区、活猪出场隔离区、饲养区、兽医室、病 死畜隔离处理区、粪便处理区和独立的种猪引进隔离区等,不同 功能区分开; 8.饲养场及其生产区出入口处以及生产区中饲料加工及存放 区、病死畜隔离处理区、粪便处理区与饲养区之间均有隔离屏障,

43、且须设置: (1)各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35米、深10 15厘米的车辆消毒池及喷雾消毒设施; (2)生产区入口具有淋浴室和更衣室; (3)出入口人行通道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9.兽医室内药物放置规范,记录详细,无禁用药品,配备有必 要的诊疗设施; 10.每栋猪舍门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11.生产区内运料通道和粪道分布合理,不互相交叉; 12.场区工作人员健康,无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 13.生产区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14.具有与生产相配套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15.生产区内没有饲养其它动物; 16.所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品。 (六)出境水生(六)出境水生动动物养殖物养殖场场、中、中转场转场。 。 1.周边和场内卫生环境良好,无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和水 产品加工厂,场区布局合理,分区科学,有明确的标识; 2.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或者 海关出具的有效水质监测或者检测报告; 3.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饲料和药物存 放等设施、设备和材料; 4.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疫情报告、饲 料和药物存放及使用、废弃物和废水处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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