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我市“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66号)的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
2、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六)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人员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七)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3、。本计划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二、申报办法拟申报的留学人员向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由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人才工作局。报送材料如下:(一)申报函(由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账户信息。同时提供申报人个人账户名、开户行、账号);(二)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五份,每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三)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证明、专利证书
4、等),由留创园、区人力社保局对原件进行审核,将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四)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和辅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张;(五)如有涉密项目请特别注明。三、申报要求(一)各留创园和区人力社保局分别独立申报。留创园在园企业可通过留创园进行申报;其他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可通过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同一项目择其一途径申报即可,不要重复申报。(二)本通知及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挂在(密码:lxgz888)邮箱中。拟申报人员请登录该邮箱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按通知相关要求,向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经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汇
5、总审核后,于2019年4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市人才工作局流动调配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三)我市将组织专家围绕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范围的评选。(四)本园区、本行政辖区内已有企业获得2018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金支持的,须另行报送2018年支持经费执行情况总结(有成果的应提供照片及音像资料)。(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序推进。附: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北京市人才工作局2019年3月13日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415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流动调配处联系电话:55568415 传真:55568350电子邮箱:联 系 人:董 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