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化验室作业规范1. 目的:使化验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化验结果的准确性。2. 范围:适用于化验作业人员对来料的抽样、检测。3. 名词解释:无4.权责:检验员:来料抽样、检测。5.检验准备5.1 当班的检验员应根据样品的种类、数量与所检测的项目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5.2 检验准备工作包括样品的准备、仪器试剂的准备、文件资料的准备。 5.3 原料的检验 5.3.1原料样的采集根据5.1进行。 5.3.2化验员进行感官检验后,即依照原料检验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 5.3.3结果报告:检验结果经化验室主管审核无误后,报告于化验室进料检验日报表中 5.3.4某种原料如检验项目有统一作业指导书则不再
2、另外制定检验作业指导书;未有检验指导书的请按相关部文件或国标执行;未开展项目不予检验。 6.日常理化的检验6.1日常理化检验项目及频率:依照广州一品产品规格表及原料物料规格表要求项目进行。 6.2 样品采集:由制程品管IQC取样,送化验室检验。 6.3 样品的检验:样品的检验依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结果经化验室主管审核无误后,报告于化验室检验日报表中。 6.4 常规微生物检验6.4.1样品的采集由化验员负责,每生产进货批次取一个样品。6.4.2成品微生物检验仅指菌落总数检验和大肠菌群MPN值检验。 6.4.3半成品微生物检验依微生物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记录于化验室检验日报表中。原始记录严禁
3、涂改,如记录有误,可将原记录划叉并在一旁记录正确数据,同时检验员应在更改处签名。 6.4.5如遇异常则取样进行复合检,复合检即将同批次的半成品以该品种整包成品的配比进行均质后,依微生物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结果依品管规格表执行结果报告同7.26.5 送样检验: 6.5.1送样检验是指由非属上述的且其它部门送化验室检验的。 6.5.2送样检验由须填写样品检验申请报告单,并在检验项目内注明检验项目,经化验室主管核准后和样品并送化验室,化验室根据工作量将第一时间安排检样。 6.5.3样品检验将根据申请单的要求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检验结果记录于对应的原始记录,记录要清晰,严禁涂改。 6.5.4结果报
4、告 。检验结果经化验室主管核准无误后,填写在原样品检验申请报告单报告之, 经主管审核后,报告给相关部门, 原始记录由化验室保存半年。如遇上述未提及情况由化验室根据上级主管的安排进行处理。7. 异常报告:7.1当检验结果不在检验标准内,则以不合格品及稽核异常处理单知会品控主管签核。 7.2检验结果超出广州市一品成品规格表中列出的要求时可安排复检,复检样由化验室检验人员至成品库取样,复检只检验超标的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记录于理化检验原始记录在备注中注明“复检”。8. 化验室溶液试剂管理: 8.1所有试剂、药品或配制的溶液必须贴有标识。 8.2标识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品名、生产日期(或配制日期)、
5、配制人(生产厂家)、浓度(纯度)、有效期。必要时注明注意事项。 8.3 试剂、药品、溶液的使用期限。 A一般化学试剂为10年(挥发性试剂除外)。 B微生物试剂为2年。 C基准试剂为5年。 D标准溶液为2个月。 F挥发性试剂所配制的溶液为1个月。 G配制的微检培养基为1天。 8.4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使用期限按条款8.3进行。 8.5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溶液的配制至少要分析纯(或以上)级试剂配制。 8.6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蒸馏水配制的溶液,其水质应符合国家三级水要求;其余溶剂也须要分折纯试剂。 8.7试剂标签上若无生产日期时,其使用期限为进货日期减1年。9. 环境样、涂抹样的检验 9.1环境样:在
6、灭好菌的平皿中倾入营养琼脂,待其凝固后放到待检处,打开皿盖于空气中暴露10min后,置于361培养箱中培养362H,报告。 9.2涂抹样:用灭菌好的棉球涂抹待检处10平方厘米,将放入盛有90ml灭菌的生理盐水中,吸10ml样于10ml双料乳糖胆盐中,仅做原样1个稀释度3管,置于361培养箱中养241H,结果用阴性、阳性表示。 9.3结果判定 A空气落菌:每皿不超过10个菌落为合格。 B涂抹样:大肠菌群阴性为合格。9.4采样地点反应车间粉碎车间喷雾车间冷却间小包装间包装车间环境样检测频率1次/周1次/周1次/周1次/周1次/周1次/周设备涂抹检测频率1次/台/周1次/周人员涂抹检测频率1次/周1次/周1次/周10. 不合格处理见11.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包材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