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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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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合肥肥维维信信诺诺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剥剥离离液液混混配配系系统统工工程程项项目目环环境境影影响响报报告告书书(报报批批稿稿)建设单位: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四年二月二零二四年二月目目录录1 概述概述.12 总则总则.8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82.2 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与评价因子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与评价因子.12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72.4 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92.5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

2、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492.6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552.7 评价重点评价重点.622.8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62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73.1 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673.2 本次技改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本次技改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163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164.1 自然环境概况自然环境概况.216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21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46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2465.2 声环境影响预测声环

3、境影响预测.2685.3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70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766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2916.1 企业现有风险防控措施体系企业现有风险防控措施体系.2916.2 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风险影响分析.2986.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风险事故情形分析.3306.4 风险预测与评价风险预测与评价.3476.5 环境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4476.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环境风险评价结论.465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470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4707

4、.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727.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4727.4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473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4788.1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经济效益分析.4788.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4788.3 小结小结.47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819.1 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4819.2 排污许可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环境管理.499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0010.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50010.2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500

5、10.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50110.4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50210.5 污染防控措施污染防控措施.50410.6 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50510.7 公众参意见采纳情况公众参意见采纳情况.50610.8 总结论总结论.50611 概述概述一、项目背景及项目特点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蚌埠路5555 号,地理位置属于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板显示及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规划范围内

6、。公司始建于 2020 年,主要从事第六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的生产,已批复设计产能 30000 片/月玻璃基板加工能力(玻璃基板尺寸为 1500mm1850mm)、年生产屏体 2800万片(以 6.x、7.x、10.x、12.3面板综合计算)。目前实际产能为 12730 片/月玻璃基板加工能力(玻璃基板尺寸为 1500mm1850mm)、年生产屏体 1300万片(以 6.x、7.x、10.x、12.3面板综合计算)。近几年受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增,湿电子化学品采购金额在新型显示面板及半导体行业生产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剥离液

7、是一种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去除金属电镀或者蚀刻加工完成后的光刻胶和残留物质,同时防止对衬底层造成破坏。剥离液是集成电路、分立器件、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生产湿法工艺制造的关键性电子化工材料。随着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持续加码、双碳政策引导持续加强,未来此方面的采购成本将持续上涨,对企业产品成本的市场竞争力产生较大影响。剥离液作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主要生产原料之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厂区现有剥离液的利用效率,节约生产成本,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预审赋码的函(合发改审批函202322 号),

8、项目赋码:2308-340100-04-02-909522。项目特点:项目特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区 7 号生产厂房(化学品输送厂房),利用面积约 180m2,新建一套剥离液混配系统,购置原料储存罐、混配罐、输送泵等生产设备,其余均依托现有。主要是利用外购蒸馏液作为生产原料,加入 NMF、2MDG 以及添加剂,经混配系统混配后得到剥离液成品,通过泵送储存至现有 7号生产厂房内现有剥离液储存罐内供生产车间使用,不对外出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5900m3剥离液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

9、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版),项目属于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应编制报告书。据此,2023 年 8 月,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相关资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等编制完成了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

10、响报告书(报批稿),呈报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二、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根据现有工程、本次技改项目特点和产排污情况,项目不涉及废水产排,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1)政策、规划等符合性分析:政策、规划等符合性分析:结合项目设计方案,对照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合肥市主导产业配套新材料和服务指导目录、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板显示及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合肥市“三线一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11、南(试行)(2022 年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 17 部分:电子工业等要求,分析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三线一单”等相符性。(2)现有环境问题:现有环境问题:通过现场调查、搜集资料等方式,根据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已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情3况,结合现行环保法规、政策等要求,梳理现有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3)废气: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分析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析依托现有危废暂存设施的有效性。(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分析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风险评价,对工艺和危险

12、物质分级判定(P)、结合环境敏感程度,判断环境风险潜势,确定评价等级;设置事故情景,预测分析事故状态下有毒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影响;分析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要求。(6)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分析技改前后清洁生产水平;(7)“三本账三本账”:核算全厂污染物“三本账”,统计技改前后总量变化情况。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023 年 8 月 10 日,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3 年 8 月 14 日,建设单位在“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3、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向社会公众发布了项目第一次公示,网络链接https:/ 年 8 月中旬,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2023 年 08 月中下旬,委托监测单位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2023 年 09 月上旬,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2023 年 9 月 15 日,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了项目环评执行标准函;2023 年 9 月 15 日,建设单位在“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向

14、社会公众发布了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4示,网 络 链 接 https:/ 2023 年 9 月 19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并在项目附近七里塘社区淮合社居委、绿地香树花城、合肥一六八陶冲湖中学、三元小区、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高新专修学院、新店西苑公告栏或公众易熟知的场所张贴公告。2023 年 9 月下旬至-10 月中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进入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形成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3 年 10 月 30 日,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了该

1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并形成技术评审意见;2023 年 11 月-2024 年 1 月,根据技术评审意见进行报告修改、完善,形成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评价工作流程见下图。5图图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6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即可视为“允许类”;根据产业转移指

16、导目录(2018 年本),项目不属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引导逐步调整退出、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根据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0 年版),项目不属于其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项目;项目属于合肥市主导产业配套新材料和服务指导目录中的第类中的“4、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该 项 目 预 审 赋 码 的 函(合 发 改 审 批 函 202322 号),项 目 赋 码:2308-340100-04-02-90952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

17、的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分析经对照分析,项目与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及其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项目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板显示及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及其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3)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经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印发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的通知、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合肥市主导产业配套新材料和服务指导

18、目录、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 17 部分:电子工业、安徽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文件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7(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照合肥市“三线一单”,项目属于大气、水环境及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煤炭资源、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水资源一般管控区;经对照,项目均符合上述管控分区要求,因此,项目与合肥市“三线一单”相符。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

19、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符合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板显示及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 17 部分:电子工业等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符合合肥市“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风险可控;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排放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建设单位公示期间均未收到

20、公众反馈意见。总体结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82 总则总则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06 月 05 日期施行)

2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01 月 01 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11)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13)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公告 2019 年第 8 号);(14)建设项目环境

22、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 号,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7号,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1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环境保护部,2016 年 10 月);(18)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 2018 年 5 月 3 日发布,201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19)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

23、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9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2022 年 8 月 17 日印发;(2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1)“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 号),2023 年 1 月3 日;(22)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 6 月 24 日;(23)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 年 11 月 2 日;(24)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2021 年 5 月 11 日印发;2.1.2 安徽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及地方有关

24、法律、法规(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47 号,2004 年 3 月);(2)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2021 年 6 月 21 日;(3)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皖环发202170号,2022 年 1 月 5 日);(4)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中共安徽省委文件,皖发202119 号,2021 年 8 月 9 日);(6)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号)

25、,2018 年 11 月 1 日施行;(7)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8)关于印发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15 号);(9)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皖环发20228 号),2022 年 1 月27 日;(10)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合政办202221 号),2022 年 7月 15 日;(11)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皖环发202140 号),2021 年 11 月 9 日;10(12)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皖环函20191120

26、号;(13)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 号);(14)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2018年 6 月 27 日;(15)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6 号),2016 年 12 月 29 日;(16)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皖长江办201918 号),2019 年 11 月 8 日印发;(17)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8)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7 月 1 日起

27、施行;(19)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 17 部分:电子工业(DB34/T4230.17-2022),2022 年 7 月 29 实施;(21)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上“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皖节能20222 号),2022 年 6 月 21 日;(22)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发20217 号,2021 年 1 月 30 日);(23)安徽省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环委办202237 号),2022年 4 月 6 日;(24)安徽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

28、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2023 年1 月 19 日印发;2.1.3 技术导则和规范技术导则和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2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8)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

29、-2013);(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1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1)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43号);(12)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1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 1031

30、-2019);(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21)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GB51401-2019);(22)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2.1.4 其他相关资料其他相关资料(1)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预审赋码的函”,项目赋码:2308-340100-04-02-909522;(2)

31、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板显示及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3)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5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4)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 年 212月;(5)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剥离液混配系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环评委托书及合同;(7)建设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技术资料等其他资料。2.2 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与评价因子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与评价因子2.2.1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

32、5-2012)规定,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划为二类区。(2)地表水项目不产生废水,全厂废水接管陶冲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为二十埠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要求。(3)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地下水水质分类要求,项目区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类功能区。(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及厂区周边状况,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3 类区。(5)土壤项目区及周围居住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试行)中相应标准。2.2.2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2.2.2.1 环

33、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基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 2018年修改单,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标准限值见下表 2.2-1。13表表 2.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单位:g/m3序号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1SO21 小时平均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 小时平均150年平均302NO21 小时平均20024 小时平均80年平均403PM1024 小时平均150年平均704PM2.524 小时平均75年平均355CO1 小时平均1000024 小时平均400

34、06O31 小时平均200日最大 8 小时平均1607非甲烷总烃1 小时值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地表水二十埠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2.2-2。表表 2.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单位标准值标准来源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 IV 类水质溶解氧mg/L3CODmg/L30BOD5mg/L6NH3-Nmg/L1.5石油类mg/L0.5总磷mg/L0.3氟化物mg/L1.5硫化物mg/L0.5挥发酚mg/L0.01(3)地下水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5、T 14848-2017)中类标准,具体限值见下表 2.2-3。表表 2.2-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单位类标准值标准来源pH/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总硬度mg/L4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14耗氧量mg/L3.0氨氮mg/L0.5六价铬mg/L0.05铝mg/L0.20汞mg/L0.001砷mg/L0.01铁mg/L0.3锌mg/L1镍mg/L0.02铅mg/L0.01耗氧量mg/L3镉mg/L0.005银mg/L0.05硒mg/L0.01挥发酚mg/L0.002硫化物mg/L0.02氰化物mg/L0.05氯化物mg/

36、L250氟化物mg/L1.0硝酸盐mg/L20亚硝酸盐mg/L1.0硫酸盐mg/L250总大肠菌群MPN/mL 或 CFU/mL3.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3(4)声环境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详见表 2.2-4。表表 2.2-4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单位:dB(A)范围执行标准类别标准限值昼间夜间厂区周边 200m 范围GB 3096-2008 中 3 类6555周围敏感点GB 3096-2008 中 2 类6050(5)土壤占地范围内土壤执行

37、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三元小区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2-5。15表表 2.2-5建设用地土壤评价标准建设用地土壤评价标准单位: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CAS 编号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和无机物1砷7440-38-220601201402镉7440-43-92065471723铬(六价)18540-29-93.05.730784铜7440-50-8200018000800

38、0360005铅7439-92-140080080025006汞7439-97-683833827镍7440-02-015090060020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56-23-50.92.89369氯仿67-66-30.30.951010氯甲烷74-87-3123721120111,1-二氯乙烷75-34-33920100121,2-二氯乙烷107-06-20.525621131,1-二氯乙烯75-35-412664020014顺-1,2-二氯乙烯156-59-266596200200015反-1,2-二氯乙烯156-60-510543116316二氯甲烷75-09-294616300200

39、0171,2-二氯丙烯78-87-515547181,1,1,2-四氯乙烷630-20-62.61026100191,1,2,2-四氯乙烷79-34-51.66.8145020四氯乙烯127-18-4115334183211,1,1-三氯乙烷71-55-6701840840840221,1,2-三氯乙烷79-00-50.62.851523三氯乙烯79-01-60.72.8720241,2,3-三氯丙烷96-18-40.050.50.5525氯乙烯75-01-40.120.431.24.326苯71-43-214104027氯苯108-90-7682702001000281,2-二氯苯95-50

40、-1560560560560291,4-二氯苯106-46-75.6205620030乙苯100-41-47.2287228031苯乙烯100-42-5129012901290129032甲苯108-88-3120012001200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08-38-3、106-42-316357050057034邻二甲苯95-47-622264064064016半挥发性有机物35硝基苯98-95-3347619076036苯胺62-53-392260211663372-氯酚95-57-82502256500450038苯并a蒽56-55-35.5155515139苯并a芘50-32-

41、80.551.55.51540苯并b荧蒽205-99-25.5155515141苯并k荧蒽207-08-955151550150042218-01-9490129349001290043二苯并a,h蒽53-70-30.551.55.51544茚并1,2,3-c,d芘193-39-55.5155515145萘91-20-32570255700石油烃类石油烃/8264500500090002.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项目有组织及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42、准(GB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表表 2.2-6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单位: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排气筒高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GB16297-1996)表 2非甲烷总烃12015m10.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厂区内1h 平均6(GB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任意一次20(2)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产排。(3)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表表 2.2-7

43、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单位:单位:dB(A)执行时段执行标准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17营运期GB 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6555(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文件政策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的环保设施参照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应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4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2.3.1.1 评价时段评价时段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本次新增生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不涉及土建内容,施工工作量及污染影响有限。因此,评价重点针对运行期的环境影响析。2.3.1.2 运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因素识别识别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该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筛选,筛选结果见下表:18表表 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时时期期活活 动动自然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地下水生态就业机会社会经济健康安全运营期废水排放生产废气L、D、Ir、NC设备噪声L、D、Ir、NC固体

45、废物L、D、Ir、NCL、Id、Ir、NC风险事故S、D、Ir、NCS、Id、Ir、NCS、D、Ir、NCS、Id、Ir、NCS、D、Ir、NCS 短期;短期;L 长期;长期;D 直接;直接;Id 间接;间接;R 可逆;可逆;Ir 不可逆;累积不可逆;累积 C;非累积;非累积 NC192.3.2 评价因子筛选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特点、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筛选确定评价因子,详见下表:表表 2.3-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汇总一览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汇总一览表项目现状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子总量控制环境空气SO2、NO2、PM2.5、PM1

46、0、O3、CO、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VOCs地表水环境pH、COD、氨氮、BOD5、氨氮、氟化物、石油类等/土壤环境GB36600-2018 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和表 2 中石油烃非甲烷总烃/环境噪声L(A)eqL(A)eq/生态生态系统、土地利用、水士流失、动植物资源等简单分析/环境风险/NH3、Cl2、PH3、三氯化硼、三氟化硼、硅烷、HCl、氢氟酸、硝酸、磷酸、异丙醇、丙酮及 CO、SO2、五氧化二磷/2.4 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2.4.1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2.4.1.1 与与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47、20102030)(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新新站高新产业开发区规划站高新产业开发区规划”)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相关规划概述:相关规划概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为 1995 年 4 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皖政秘1995189 号)的省级开发试验区,位于合肥市东北区域。1996 年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首家城市综合开发试验区。2016 年 6 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更名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新站区委托管辖区,具体包括合肥市的原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瑶海工业园区、磨店乡全境,长丰县

48、的三十头镇全境以及肥东县的众兴乡三个村、店埠镇合作区一个村、店埠镇控制区两个村。规划总面积 193.7 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为 204.7 平方公里,实测规划区面积为20193.7 平方公里)。主主导产业导产业:以打造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型、总部型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级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基地为抓手,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以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观光型现代农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入区主导行业参考建议详见下表。表表 2.4-1入区主导行业参考建议一览表入区主导行业参考建议一览表行业门类允许入园行业类别禁止入园

49、行业类别(环境负面清单)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软件,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广播影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装备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工业机器人与工作站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材料制造产业;化工新材料等涉及重金属污染的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领域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领域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生产测试设备领域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企业/智能制造企业智能技术、测控装置、制造装备/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

50、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服务业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建筑服务业、文化传媒产业服务业、生物医药服务、商贸服务业/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构建“一廊分南北、一楔展两翼、水绿间八区、产城一体化、联动大合肥”的空间组织结构。其中规划工业用地 4495.6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 29.16%。功能分区:功能分区:共分为 8 个功能分区。具体功能分区详见下表。21表表 2.4-2功能分区一览表功能分区一览表序号功能片区范围面积(km2)功能定位1A 功能片区淮南铁路线以南、临近合肥中心城区30.1低碳工业、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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