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供货协议书甲 方:_ _ _ 住所地:_ _ _法定代表人:_ _开户银行:_帐 户:_乙 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3层法定代表人:_ 开户银行:_帐 户:_ 协议签署地:上海市黄浦区一、产品甲方向乙方购买附件一所列产品,乙方保证该产品为原厂家生产,并符合原厂家的质量和技术标准。二、包装和运输产品均采用原厂家出厂时的标准包装。如甲方有特殊包装需要,需在签署本协议书时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新包装事宜。 产品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下列交付地点和交付客户(最终用户)。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运至下述地址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交付
2、地点:交付客户:联系人: 三、交付和验收1、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之前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 日内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时间内未对产品组织安装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四、产品的保修产品按原厂家标准保修。五、货款及支付1、本协议项下产品总价款为 。采用如下方式支付
3、:(1)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总价款的 %;(2)交付产品前日内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3)产品交付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2、若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有权在不终止协议的前提下暂时中止交付货物,除非甲方向乙方交纳与迟延交付款项金额相同的保证金。3、乙方应在货款全部付讫后 日内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税务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如下:六、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方可生效。七、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约如期付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日计未付款部分的0.1%。若乙方未按约如期
4、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日计未交付产品价款的0.1%。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其提货之日起1个月内提货,如提货逾期,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预付款将作为违约金,乙方不再返还给甲方。八、不可抗力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议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双方协商协议的解除。原厂家遭遇不可抗力视为乙方遭受不可抗力。九、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
5、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执行。十、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送货单据、发运单据、提单、仓单及对帐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签署各方:甲方: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日期: 年 月 日乙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日期: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