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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应急技能大赛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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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第四章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以下简称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2、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一)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二)投料试车方案;(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四)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六)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七)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日,不超过年。第二十三 条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使用的主体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

3、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第五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第二十五条 建

4、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一)建设项

5、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三)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八)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

6、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二)未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

7、资料的;(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在通过安全条件审查之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证明材料和有关情况报送负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8、部门可以撤销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二)超越法定职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安全审查的,应当予以撤销。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并及时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情况,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通报实施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三十三条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

9、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情况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情况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五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项目发生本办法第十五

10、条规定的变化后,未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以及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法律责任条款给予处罚:(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经变更设计审查或者变更设计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根据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11、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二)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三)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四)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不予受理或者审查不予通过,给予警告,并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审查。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2、撤销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审查。第三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条 对于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适当简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可以分期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一)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13、(二)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改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一)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二)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扩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

14、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12年1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

15、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

16、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第四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

17、、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第二章 安全培训第六条 安全培训应当按

18、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

19、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第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第九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20、,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

21、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

22、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

23、指导性标准收费。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培训,包括远程培训。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考核第十八条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控的计算机考试。第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煤矿企业

24、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二十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考核;负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25、理人员的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备查。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第二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

26、,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阿克苏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27、级为抓手,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指导,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树立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活动主题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三、活动时间2018年5月31日6月30日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公司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高管成员:各部门长、分公司经理五、活动计划及内容(一)宣传动员1.2018年6月3日召开公司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暨2018年“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由公司高管做动员讲话,并部署安排“安全生

28、产月”工作,要求各部门、分公司做好安全活动宣传。确定以“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为活动宣传标语,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制作横幅(分公司采取就近原则制作横幅),在公司、客服部及各场站悬挂,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活动氛围。2.由安监部牵头,客服部组织人员制作天然气安全宣传展板、安全用气宣传单等,配合阿克苏地区安监、住建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1.2018年6月6日,在公司三楼2号会议室组织风险控制与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并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将培训课件及教育警示片上传至办公网,各部门、分公司组织全员学习,保存学习记录和图片资料。2.各部门、分公司、可通过安全考试、安全知识竞赛

29、、提安全生产建议,读安全生产书籍、制作安全板报、岗位隐患自查和风险辨识等多种不同形式展开班组安全活动。(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2018年6月12日,开展公司城市中压管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由客服部编制应急演练方案,工程部审核,于2018年5月31前上报公司安监部,相关参与人员进行桌面推演和细节完善工作,确保应急演练活动按照方案有序进行。(四)组织开展隐患自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1.2018年5月10日至6月25日,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要求全员参与,发现隐患,解决隐患,提高每位员工隐患排查能力,排查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的形式于6月2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公司

30、安监部。2.安监部牵头,各部门长或主管人员组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责任书分解签订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人员安全培训及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详见附件2)。六、活动总结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活动开展结束后上报至公司安监部。七、活动要求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公司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遵章守纪;保障安全,科学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公司安

31、全生产工作。1.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要充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员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水平,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公司安监部备案。2.“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尤其要加强城市高中压管网的巡检工作和施工队伍现场作业安全监管,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活动结束后,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对开展活动积极,效果明显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扬;对活动期间不作为,出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处理。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 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5月4日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序号活动内容

32、开展时间执行部门责任人检查人1召开公司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暨“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2018.6.3全公司2制作张挂安全宣传标语2018.6.5前综合办、客服部、运行部、各县分公司部长、经理安监部3制作天然气安全宣传牌、宣传单,配合主管部门做宣传活动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客服部部长安监部4风险控制与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并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2018.6.6安监部部长安监部5邀请专家进行安全培训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安监部部长安监部6开展公司燃气管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2018.6.12安监部牵头,公司各部门配合部长安监部7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2018.5.10至6.20安监部牵头,公司各部门参与部长安

33、监部8公司各部门、各县分公司、直属场站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2018.6.26前各部门、各县分公司部长、经理、站长安监部9召开“安全生产月”总结大会2018.7.3全公司附件2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公司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如下检查方案:一、检查方式及目的本次大检查主要以各单位自查自检为主,公司综合性检查领导小组分两次安全检查,5月份开展摸底安全大检查,6月份对上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复查。其目的

34、主要为全面排查公司各类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二、时间安排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25日三、检查组分工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两个检查小组(分组方案附后)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高管组员:安全监察人员、各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四、重点检查范围及内容1、检查范围:公司机关、城区各加气站、县分公司及所属加气站、CNG运输车队、长输管道及城市高中压管道、调压设施、阀门井、燃气安全宣传、入户巡检等。2、检查重点:(1)加气站: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特

35、种设备校验情况;消防设施、避雷防静电装置、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及其他仪器仪表等燃气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养护、维修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项运行记录、隐患治理台账完善情况;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公司文件学习情况;站内节假日值班安排等。(2)CNG运输车队: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GPS动态监控信息记录;车辆维护、保养记录;压力容器检测情况;车辆冬季防滑、防护设施完备情况等。(3)长输管道:管道、阀室、阀门安全运行维护情况;管道沿线用警示牌、标志桩设置完好情况;管道上方、周边施工开挖情况;日常巡检记录完整等。(4)城市高中压管网、阀井:管道运行情况;阀井设施完善情况;调压设备、设施运行

36、维护、保养、防水措施落实情况;管道沿线用标志桩、标志砖、警示牌敷设情况;设备设施台账、巡检记录。(5)客户服务:燃气安全宣传、冬季用气警示教育;入户巡检落实情况;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入户巡检记录完整情况。(6)核实阿克苏市及各县分公司在用燃气小区、管道建设手续台账情况。五、具体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各部门、县分公司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工作。2、加强应急管理。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确保遇到重大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

37、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3、阿合奇县分公司、巴楚县分公司,严格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及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反馈,并保存现场检查图片等资料。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注明隐患产生时间、形成原因以及整改建议,对“三违”人员核实姓名、岗位、接受安全培训等详实资料。5、对安全大检查期间,未严格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认真、不及时的单位以及不作为、懒作为的个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通报处罚。检查分组方案表第一组检查时间:第一次

38、2018.5.11-5.18 第二次2018.6.21-6.25组长组员负责区域第二组检查时间:第一次2018.5.11-5.18 第二次2018.6.21-6.25组长组员负责区域企业贯彻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情况的监督C随时或定期进行D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E监督检查数据是制定卫生标准的依据第59题:影响气态毒物经呼吸道吸收的因素。A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B劳动强度C肺通气量D肺血流量E以上都是第60题:职业病属于。A工伤B职业性疾患C职业性健康影响D健康效应E职业中毒第61题:声级计A声级的设计是根据。A模拟人耳对100方的等响曲线B模拟人耳对70方的等响曲线C模拟人耳对40方的等响曲

39、线D模拟人耳对1000Hz标准音等响曲线E模拟人耳对40dB纯音的响应曲线 第62题:影响毒物经皮吸收的因素。A毒物的脂溶性B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C接触的皮肤部位、面积D外界气温、气湿E以上都是第63题:人类工效学措施主要包括。A改善劳动操作的设计 B改善工具设备的设计C合理动用体力 D改进操作方法 E以上全部措施第64题:在生产条件下毒物进入人体主要途径是。A皮肤 B消化道 C消化道和皮肤D呼吸道和皮肤 E以上都不是第65题:职业中毒的诊断原则包括。A职业史、劳动卫生条件调查、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B生产环境调查、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X线和超声检查C职业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D职业史、既

40、往病史、劳动卫生条件调查E职业史、症状和体征、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情况第66题:苯对造血系统产生的早期影响主要表现在。A白细胞减少,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B血象异常,以淋巴细胞减少为主C血小板减少,有出血倾向D淋巴细胞减少,粒细胞胞浆出现中毒颗粒E全血细胞减少第67题:锰中毒是由于。A锰抑制线粒体内三磷酸腺苷酶和溶酶体中的酸性磷酸酶的活力,从而影响神经突触的传导能力B锰具有高度弥散性和脂溶性,易于通过肺泡壁吸收C锰对血红素合成酶的抑制作用D锰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造成机体各组织缺氧,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E以上都不是第68题: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A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健康的各种职业因素B不良劳动条

41、件下存在的所有职业因素C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健康的职业因素D不良劳动条件下存在的能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职业因素E劳动过程中所有能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职业因素第69题:热辐射能量大小主要取决于。A环境的温度B环境的湿度C辐射源的温度D辐射源的湿度E周围物体表面温度第70题:1989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中规定职业性中暑诊断及分级标准为。A轻症中暑,中度中暑和重症中暑B中暑先兆,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C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D轻症中暑、重症中暑E以上都不是第71题:影响作业能力的主要因素包括。A社会和心理因素B个体因素C环境因素D工作条件和性质E以上都是第72题:下列哪项不属于职业

42、性有害因素评价工作。A生产环境监测B健康监护C职业流行病学调查D阈限值制订E实验室测试和危险度评定第73题:尘肺是一种。A肺部疾病B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C纤维化疾病D粉尘引起的免疫性疾病E炎症第74题:下列关于工业通风论述错误的是。A主要作用在于排出作业地带尘、毒污染的或潮湿、过热或过冷的空气,送入清洁空气B是降低车间空气中尘、毒污染的惟一有效措施C使用前后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浓度变化可作为效果评价内容D效果评价应检查其设计、安装和使用是否合理E安全性和有无不良影响也应是效果第75题:重度锰中毒患者主要表现。A腹绞痛B肾功能损害C锥体外系神经障碍D血液系统损害E慢性肝病第76题:下述关于生产

43、环境监测论述不正确的是。A掌握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分布情况B了解生产环境卫生质量C估计人体接触水平D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E检查预防措施的效果第77题:在矽肺的发生发展中。A进入肺内粒子大小起绝对重要作用B进入肺内粉尘量起绝对重要作用C上述二项意义都不大D上述二项意义一样E粒子大小虽有一定意义,但进入肺内粉尘的量则起更重要的作用78、在我公司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粉尘类占大多数,粉尘类危害因素主要包含哪几类?A、电焊烟尘 B、铸造粉尘 C、金属粉尘(工具磨、修磨等) D、树脂粉尘(粉末喷漆) E、其他粉尘 F、ABCDE79、根据职业体检异常结果,分为哪四类情况

44、需要管理者特别关注?A、禁忌症者 B、公司内部观察对象 C、疑似职业病 D、职业病 E、ABCD8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 B、职业病待遇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81、患有 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胆囊炎 C、脂肪肝 D、肾结石82、一旦发现有人晕倒在有限或密闭容器内,下面最适合的急救方法是 。A.第一时间跳下去,把中毒者背上来B.腰间系上绳子,第一时间跳下去,把中毒者拉上来C.佩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施救83、下

45、列哪项是电焊作业人员常见的职业性眼外伤,主要由电弧光照射、紫外线辐射引起。A.白内障 B.红眼病 C.电光性眼炎84、尘肺病的早期表现主要有 A.发热鼻塞、四肢酸疼等 B.咳嗽咯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 C.肋下隐痛、食欲减退、 肝脏肿大等85、下列哪种气体不是电焊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 C )A、臭氧 B、一氧化碳 C、氯气 86、工人患矽肺病主要因为在工作中长期吸入( B )A、石灰 B、硅尘 C、石膏87、下列哪种设备应定期清理,以确保工作环境的空气清新?( B )A、扇风机 B、除尘系统的隔尘网 C、灭火装置88、对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 ( A )的职业健康体检。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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