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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印刷规范(GBT 14511-2008)(代替GB 14051-1993; GBT 14510-1993; GBT 14511-1993; GBT 15638-1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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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70-0.97/别墅、双拼、联排、花园洋房(6+1层及以下)上部结构41-460.31-0.33/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90-1150.70-0.97/小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高度60m)上部结构42-470.34-0.375.0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25-1451.02-1.42/中等高层住宅 (60m建筑高度80m)上部结构44-490.35-0.376.0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30-1551.20-1.76/高层住宅(80m建筑高度100m)上部结构49-540.37-0.396.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40-1601.30-1.89/公共人防地下室6级人防地下室130-1600.80-1.28

2、/公共普通全埋地下室普通地下室100-1300.70-1.05/公共半地下室半地下室90-1150.60-0.95/注:1. 所有设计内容均应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和地方规程、规范要求。2. 表中所列各有关含量系经验参考值,并非绝对规程、规范控制值。如遇特殊项目、极端自然条件,可另行讨论。附表B-11:大连公司抗震设防烈度: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 场地类别:II 50年重现期基本风压:0.65 kN/m2建筑类型结构部位限额控制指标钢筋含量(kg/m)混凝土含量(m3/m)布墙率(%)普通多层住宅及公寓 (7层及以下)上部结构38-420.31-0.35/自带全埋

3、一层地下室100-1200.70-0.97/别墅、双拼、联排、花园洋房(6+1层及以下)上部结构39-440.31-0.33/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90-1150.70-0.97/小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高度60m)上部结构41-460.34-0.375.0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25-1451.02-1.42/中等高层住宅 (60m建筑高度80m)上部结构42-470.35-0.376.0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30-1551.20-1.76/高层住宅(80m建筑高度100m)上部结构45-500.37-0.396.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40-1601.30-1.89/公共人防地下室6级人防地下室130-

4、1600.80-1.28/公共普通全埋地下室普通地下室100-1300.70-1.05/公共半地下室半地下室90-1150.60-0.95/注:1. 所有设计均需满足国家规范和所在地当地规程、规范。2. 所给出之各有关含量系经验参考值,并非绝对规范控制值。如遇特殊项目、极端自然条件,可另行讨论。附表B-12:青岛公司抗震设防烈度:6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 场地类别:II50年重现期基本风压:0.60 kN/m2建筑类型结构部位限额控制指标钢筋含量(kg/m)混凝土含量(m3/m)布墙率(%)普通多层住宅及公寓 (7层及以下)上部结构34-380.30-0.34/

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00-1200.68-0.95/别墅、双拼、联排、花园洋房(6+1层及以下)上部结构37-420.30-0.33/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90-1150.68-0.95/小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高度60m)上部结构36-410.33-0.364.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25-1501.02-1.41/中等高层住宅 (60m建筑高度80m)上部结构41-460.34-0.365.0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30-1551.20-1.75/高层住宅(80m建筑高度100m)上部结构43-480.36-0.385.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40-1601.30-1.88/公共人防地下室6级人防地下室

6、130-1600.80-1.28/公共普通全埋地下室普通地下室100-1300.70-1.05/公共半地下室半地下室90-1150.60-0.95/注:1. 所有设计均需满足国家规范和所在地当地规程、规范。2. 所给出之各有关含量系经验参考值,并非绝对规范控制值。如遇特殊项目、极端自然条件,可另行讨论。附表B-13:上海公司抗震设防烈度: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场地类别:IV50年重现期基本风压:0.55 kN/m2建筑类型结构部位限额控制指标钢筋含量(kg/m)混凝土含量(m3/m)布墙率(%)普通多层住宅及公寓 (7层及以下)上部结构40-430.31-0

7、.3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00-1200.70-0.97/别墅、双拼、联排、花园洋房(6+1层及以下)上部结构41-460.31-0.33/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90-1150.70-0.97/小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高度60m)上部结构42-470.34-0.375.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25-1451.02-1.42/中等高层住宅 (60m建筑高度80m)上部结构44-490.35-0.376.5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30-1551.20-1.76/高层住宅(80m建筑高度100m)上部结构49-540.37-0.397.0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140-1601.30-1.89/公共人防地下室6级人

8、防地下室130-1600.80-1.28/公共普通全埋地下室普通地下室100-1300.70-1.05/公共半地下室半地下室90-1150.60-0.95/注:1. 所有设计均需满足国家规范和所在地当地规程、规范。2. 所给出之各有关含量系经验参考值,并非绝对规范控制值。如遇特殊项目、麦街注册测绘师培训 法律法规(一) 测绘法律体系和测绘法 目 录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测绘地理信息法规体系 法律体系名称法律体系名称(灰色不考)(灰色不考)制定部门制定部门法规效力等级法规效力等级 宪法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法 法律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9、委员会全国性基本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基本法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央政府法规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中央政府部门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法规 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组织日常工作性法规文件 法律 名称名称订立时间订立时间修订时间修订时间实行时间实行时间学习要点学习要点 测绘法测绘法1992-12-282017-4-272017-7-1测绘法是测绘法律体系的总纲 合同法合同法1999-3-151999-10-1主要是测绘合同的订立相关

10、。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1999-8-302017-12-272017-12-28主要是测绘招投标相关规定。 物权法物权法2007-3-162007-10-1主要是不动产内容相关。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2003-8-272004-7-1主要是测绘行政许可相关。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1986-6-252004-8-282004-8-28主要是土地权属相关。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9-22017-11-42018-1-1主要是市场不正当竞争相关。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1988-12-29 2017-11-4 2018-1-1主要是标准的订立和标准的类别。 计量法计量法1985-9-62

11、017-12-272017-12-28主要是测绘计量相关。 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9-52010-4-292010-10-1主要是测绘涉密相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7-52007-8-302007-8-30主要是不动产管理相关。 行政法规 基础测绘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地图管理条例 名称名称修订时间修订时间实行时间实行时间学习要点学习要点 地图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2015-11-112016-1-1必须全文学习 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1996-9-41997-1-1必须全文学习 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5-272

12、006-9-1必须全文学习 基础测绘条例基础测绘条例2009-5-122009-8-1必须全文学习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5-132002-7-1主要是关于界线测绘内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9-202000-9-20主要是互联网地图内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08-9-102008-9-10主要是互联网内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11-122015-3-26主要是关于不动产测绘内容 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法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1987-1-192016-1-13主要是

13、测量计量内容 部门规章 名称名称订立时间订立时间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00-1-42010-11-30国土资源部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2014-4-102014-7-1国土资源部授权国 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12-282001-5-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 局、住建部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2003-3-252003-5-1国土资源部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17-11-202018-1-1国土资源部 外国组织或

14、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2007-7-192011-4-27国土资源部 规范性文件 一、测绘资质有关一、测绘资质有关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8-1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8-1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五年一次更新,新的会在2019年8月修订 规范性文件 二二、注册测绘师有关注册测绘师有关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2007-3-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社部 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试行)201

15、5-1-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7-9-2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和登记办法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和登记办法(试行试行)2015-7-1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社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有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有关 工作的通知工作的通知 2017-6-29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规范性文件 三三、测绘市场和行业管理有关测绘市场和行业管理有关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2004-6-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测绘

16、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10-12-26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工商管理局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2016-1-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2016-1-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调整房产测绘资质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调整房产测绘资质审批程序的通知2013国家测绘局 规范性文件 四四、测绘基准和标准化管理有关测绘基准和标准化管理有关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2006-4-1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08-3-

17、10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2009-4-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标准化委员会 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1996-5-2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规范性文件 五、公开地图和数据保密有关五、公开地图和数据保密有关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2010-12-29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3-25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

18、果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3-1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引用安全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引用安全监管的通知2009-10-20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试行)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试行)2011-11-29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2009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200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2010-9-2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

19、围的规定2003-12-2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保密局 规范性文件 六、测绘成果和测绘产品质量有关六、测绘成果和测绘产品质量有关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997-8-6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1997-7-2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加强调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调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2008-4-7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3-2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实施办法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实施办法1993-5-18国家

20、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规定2015-3-5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档案局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6-9-25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其他标准或规定 名称名称实行时间实行时间订立机构订立机构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绘工程产品价格2002国家测绘局 测绘合同范本测绘合同范本2000国家工商局,国家测绘局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要求2009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委会 GB/T 18316GB/T 18316- -2008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

21、量检查与验收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2008国家测绘局 CH 1016CH 1016- -2008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2008国家测绘局 GB/T 24356GB/T 24356- -2009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2009国家测绘局 CH/T 1004CH/T 1004- -2005 200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测绘技术设计规定2005国家测绘局 CH/T 1001CH/T 1001- -2005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2005国家测绘局 CH/T 1018CH/T 1018- -20092009测绘成果质量监督

22、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2009国家测绘局 行政许可概念 行政许可概念和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 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 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机关在特定 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 行政许可的主体: 行政许可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以及行政机构授权的具有管理 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行政许可的对象: 行政许可的对象是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行政许可的内容: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准予申请人 从事特定活动。 行政许可实施原则 行

23、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修改或废止,或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 此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给予补偿。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 当遵循便民的原则。 行政许可应有依附的法规作为 依据。 行政许可应公布。 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 行政许可是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 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

24、的事业单位的事项审批不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行政许可需要被许可人主动申 请。 个别可以转让,如采矿权等。 授益性 授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益或免 除其义务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客体不能是 行政机关。 测绘地信行政许可 行业管理有关 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专业技术人 员执业资格审批 外国组织或者个 人来华测绘审批 测绘基准有关 建立相对独 立的平面坐 标系统审批 成果公开有关 地图审核 属于国家秘密的 基础测绘成果资 料提供使用审批 对外提供属于国 家秘密的测绘成 果资料审批 谁(资质单位、个

25、人、外国组织 或个人)可以从事测绘地信活动 测绘地信成果(地图、基础测 绘成果、对外的)涉密的不能 公开 一、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 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事项。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的市场准入等事项。 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 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按照技术标准,通过 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

26、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法人登记 资格和资质 烟草专卖等 行政许可设立 二、可不设立行政许可的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行政 许可是一般性禁止事项,减少行政许可是方向。 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 规 临时行政 许可 发布决定 行政许可设立依据 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 性的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国

27、务院应当及时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不得立 全国性行政许可。 限制地域性保护的行政许可。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 法规、规章可以对行政许可可作出具体规定。 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要符合以下原则: 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对行政许可的监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列入本行政机关

28、的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行政机关可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对其生产经营 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行政许可实施监督 政府行政机关被许可人 单 选 题 下列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 的是( )。 A.发给测绘作业证书 B.测绘产品质量认证 C.审批外国组织一次性来华测绘 D.考取注册测绘师资格 单 选 题 下列行政许可设立依据中,不可设立企业 登记前置许可的是( )。 A.国务院决定 B.省政府规章 C.行政条例 D.法律 一、行政许可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9、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各项说明在办公场所公示。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二、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 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 受理。 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30、决定。需要 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进行核查。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 作出决定的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不能 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并应当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 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 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

31、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 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 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 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发放证书 10日内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可延长10日 需要下级行政机关初审的 20日内 受理 当场受理5日内告知补齐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 举行。 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 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 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 不得指定教材或其他助考材

32、料。 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丧失行为能力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注销 注销:是按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进行的消亡程序。 吊销: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作出 的一种行政处罚,即非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职权强制终止 其资格、资质、身份等。 真题 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

33、第三题) A、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 增设行政许可 B、行政许可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C、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D、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的规定,可以 增设行政许可 真题 关于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法,错误的 是()。(2011年第四题) 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 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B、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 可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

34、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 测、检疫印章 D、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原则上不得超过乙级 真题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说法中,正确的是()。(2012年第六十 题) A、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实施行政 许可 B、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将行政许可授权期下级行政 机关实施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国测法字【2003】1号 (国家测绘局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正确反映国家版图的内容,加强地图管 理,规范地图编制,提高地图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地图编

35、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种载体表现的公开地图和地图产品,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开地图和地图产品,包括各种类型的地图出版、印刷以及产 品上附有示意性地图图形的工艺制品、地球仪等。 第三条 公开地图和地图产品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1.国防、军事设施,及军事单位; 2.未经公开的港湾、港口、沿海潮浸地带的详细性质,火车站内站线的具 体线路配置状况; 3.航道水深、船闸尺度、水库库容、输电线路电压等精确数据,桥梁、渡 口、隧道的结构形式和河底性质; 4.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发表的各项经济建设的数据等; 5未公开的机场(含民用、军民合用机场)和机关、单位; 6其

36、他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第二章 比例尺、开本、经纬线 第四条 公开地图的比例尺、开本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中国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100万; 2省、自治区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50万;直辖市地图及辖区面积 小于10万平方千米的省、自治区地图,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25万; 3市、县地图,开幅为一个全张,最大不超过两个全张; 4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地图(集、册) (内容以政区为主) ,开本一般 不超过32开本; 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台湾省地图,比例尺、开本大 小不限; 6教学图、时事宣传图、旅游图、交通图、书刊插图和互联网上登载使用 的各类示意性地图,其位置精度不能高于1

37、: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精度。 第五条 比例尺等于或大于1:50万的各类公开地图均不得绘出经纬线和直 角坐标网。 第三章 界 线 第六条 中国国界线画法必须按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1:100万中国国界线 画法标准样图以及根据该图制作的其他比例尺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绘制。 中国地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准确反映中国领土范围。 (1)图幅范围:东边绘出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交汇处,西边绘出喷赤河南北 流向的河段,北边绘出黑龙江最北江段,南边绘出曾母暗沙(汉朝以前的历史地 图除外); (2)中国全图必须表示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并用相应 的符号绘出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

38、1亿的,南海诸岛归属范 围线可由9段线改为7段线,即从左起删去第2段和第7段线,可不表示钓鱼岛、 赤 尾屿岛点。 2.正确表示中国国界线与地貌、地物、经纬线、色带等要素之间的关系, 正确标注国界线附近的地理名称。 第七条 中国示意性地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用实线表示中国疆域范围,陆地界线与海岸线粗细有区别,用相应的简 化符号绘出南海诸岛范围线,并表示南海诸岛以及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岛 礁; 2.用轮廓线或色块表示中国疆域范围,南海诸岛范围线可不表示,但必须 表示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岛礁; 3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1亿的,可不表示南海诸岛范围线以及钓鱼岛、 赤 尾屿等岛屿岛礁

39、。 第八条 世界其他各国之间的界线, 参照由国家测绘局认定的最新世界地图 集表示。 第九条 中国历史疆界, 参照由外交部和国家测绘局认定的中国历史地图集 表示。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依据民政部、国家测绘局制定并 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表示。 第四章 有关省区及相邻国外地区地图 第十一条 广东省地图必须包括东沙群岛。 第十二条 海南省及南海诸岛地图表示规定: 1海南省全图,其图幅范围必须包括南海诸岛。南海诸岛既可以包括在全 图内,也可以作附图。以单幅表示南海诸岛地图时,应配置一幅“南海诸岛在中 国的地理位置”图作附图,海南岛的区域地图,也必须附“南海诸岛”地图;

40、2南海诸岛附图的四至范围是:北面绘出中国大陆和部分台湾岛,东面绘 出马尼拉,南面绘出加里曼丹岛上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间的全部界线(对于不 表示邻国间界线的专题图,南面绘出曾母暗沙和马来西亚的海岸线),西面绘出 河内; 3. 南海诸岛作为海南省地图的附图时,附图名称为“海南省全图”;作为 中国全图的附图时,一律称“南海诸岛”; 4. 专题地图上, 南海诸岛作附图时, 正图重复出现时, 附图也要重复出现, 不得省略。必须与正图一样表示有关的专题内容; 5. 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群岛以及曾母暗沙、黄岩岛必须表示并注名 称。大于1:400万的地图,黄岩岛应括注民主礁,即:黄岩岛(民主礁) 。比例

41、尺过小时,可只画岛礁符号,不注岛礁名称; 6. 南海诸岛与大陆同时表示时,中国国名注在大陆上,南海诸岛范围内不 注国名,不在岛屿名称下面括注“中国”字样。在不出现中国大陆的南海诸岛局 部地图上,在各群岛和曾母暗沙、黄岩岛等名称下括注“中国”字样; 7南海诸岛的岛礁名称,按照1983年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标准名称标注。 第十三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表示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和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的地区图,其图幅范 围西部应绘出喷赤河南北流向的河段。 第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表示规定: 1.香港特别行政区界线必须按1:1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 政区域图表示,比例尺等

42、于或小于1:4000万的地图可不表示其界线; 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内容必须按1:2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域图表示; 2.在分省设色的地图上,香港界内的陆地部分要单独设色; 澳门自关闸以南地区和氹仔、 路环两岛, 要单独设色。 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 600万时,可在澳门符号内设色; 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图面注记应注全称“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比例尺等于或小于1:600万的地图上可简注“香 港”、“澳门”; 4.香港城市地图图名应称“香港岛九龙”;澳门城市地图图名应称“澳 门半岛”; 5.表示省级行政中心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省级行政中

43、心等级相同; 6.专题地图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与内地一样表示相应 的专题内容。资料不具备时,可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 门特别行政区资料暂缺”的字样。 第十五条 台湾省地图表示规定: 1.台湾省在地图上应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表示。台北市作为省级行政中心 表示(图例中注省级行政中心) 。在分省设色的地图上,台湾省要单独设色; 2.台湾省地图的图幅范围,必须绘出钓鱼岛和赤尾屿(以“台湾岛”命名 的地图除外) 。钓鱼岛和赤尾屿既可以包括在台湾省全图中,也可以用台湾本岛 与钓鱼岛、赤尾屿的地理关系作插图反映; 3.台湾省挂图, 必须反映台湾岛与大陆之间的地理关系或配置相应的插图; 4.专题地图上,台湾省应与中国大陆一样表示相应的专题内容,资料不具 备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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