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营运管理中心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营运管理中心所属各人员的考 勤,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在秦皇岛营运管理中心各 部门上班所属总监级 以下人员。 三、考勤管理细则 日至当月最末日。 1 个月” 即每月的 1“ 考勤 以月为单位计算, 、上班时间 1 。17:0013:00 下午 12:00/00:8 每周一至 周五,上午 除出差外每月每人至少值班每周六各部门必 须有人值班,每次次,2 小时。但出差到各子公司工作比照子公司上 班时间。 4 不少于 、打卡 2 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记录将作为 出勤记录用于每 月工资计算。严禁由别人代为打卡,或委
2、托别 人打卡,一经发现,当 需提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日以旷职 处理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否则按并由部门主管通知集团人力资源部, 前电话告知本部门主管, 旷工处理。 、迟到: 2.1 之间到岗上班的人员视为迟到 8:00-8:30 之前下班离岗的人员视为早退17:00 无特殊 原因于早退:、 2.2 之间到岗上班的人员视为旷工半天12:00 8:30、旷工: 2.3 以后上班的人员和无故不到岗的人员视为旷 工。00:12 集团公司制 * 河北 2008迟到、早退、旷工的 处理办法按照 度 中的规定执行。 09-01-01 、休假、请假3 集团营运管理中心各部门人员的休假和请假按 照集团核决
3、(见附件一)中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备 集团人权限管理办法 力资源部。 (见注:所有请假原则必须事前申请,并填写 请假申请单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当事人应 先口头申请,附件二) 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8 并在事中或事后 、公出、出差4 或告知人力资源部,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必 须在接待台登记, 便于转接电话和留言。 ,然后按照集团(见附件三)出差需先填写 出差申请单 并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中的规定办理审批手 续,核决权限管理办法 中的 09-01-01 集团公司制度 * 河北 2008出 差报销相关事宜按照 规定执行。 凡因工作需要须常到各子公司工作或到外地出
4、差人员(包括 (见附集团主管月行程表* 日须填报 1 总监以下人员)应于每月 ,将本月行程计划上报直属主管并抄送集团人 力资源部备查;件四) 报上)抄(原行程表并上(于每周一)当预知当 行程将有调整时应修正 述人员。 、考勤统计 5 日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全体人员上月出勤 情 31每月 况,并将考勤表打印出来由本人签字确 认。 、附则 6 、集团营运管理中心人员必须对本制度充分 了解、认识, 6.1 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遵守和执行。 、凡符合异地聘用人员条件且在一个月内有两 周六出勤或 6.2 休探,日)(包括周六、月探亲特别假/天 4 次者可享有 /小时 8值班满 亲假须填报休(请)假申请单
5、。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6.3 日起正式施行。 1 月 5年 2010、本制度自 6.4 休假、出差核决权限附件:一、 请假申请单二、 出差申请单三、 集团主管月行程表* 四、 集团人力资源部 * 日 1 月 5 年 2010 附件一: 休假、出差核决权限 科长、主 集团董事长 总裁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核决程序 任 决日以上、 5 决日、 51 病事假 总经理 决日以上、 7 决日、 71 出差 以上 决日以上、 7 决日、 71 特别假 日以上、 5 决日、 51 病事假 决 日以上、 7 副总级 决日、 71 出差 决 日以上、 7 决日、 71 特别假 决 2
6、日以上、 日、决 1-2 病事假 决 日以上、 3 经理级 日、决 1-3 出差 决 审 决 特别假 日以上、 5 日、决 2-5 决日、 1-2 病事假 决 科长主 日以上、 7 日、决 3-7 决日、 1-3 出差 任级 决 特别假 决 审 知 日以上、 10 决日、 5-10 决日、 2-5 决日、 1-2 病事假 决 班长员 日以上、 15 出差 工决日、 7-15 决日、 3-7 决日、 1-3 决 决 审 审特别假 附件二: 请假申请单 日 月 年填表日期: 姓名 务 职 门 部 请假类别: 事假 丧假 病假 婚假 年休假 其他(请说明) 探亲假 产假 说明: 请假时间: 时,总共请假日 月 年时至 日 月 年自 小时。天 见 意 批 审 导 领 核 初 日期:审核人: 核 复 日期:审核人: 准 核 日期:审核人: 附件三: 出差申请单 日月年日期: 部门 出差人出差地 出差事由 年 自 期 日 天。 时止,共计 日 月 年 时 起至 日 月 元整拾佰仟万 预支旅费 总裁 部门领导 月年 意见 日月年 意见 日 以下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出差员工的往返车 (机)票填写。 实际出差 天。 时止,共计 日 时起至月年日 月 年自 日期 日期:人力资源部确认: 日月年 备注:本表填毕后,交人力资源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