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定价目录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1 供排水 水利 工程 供水 市内跨区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 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 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 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 授权区人民政府 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 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 再生水价格除外 污水处理费 2 电 市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市级以 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 市价格主管部门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不包括电力 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 竞争形成的价格 3 天然气 本市管道天然气城市管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
2、各区辖区内管道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配气价格 和销售价格 授权区人民政府 4 供热 本市常规电厂热力出厂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 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区域锅炉供热销售价格 各区辖区内通过地热、热泵、水煤浆等新供热方式授权区人民政府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生产的供热销售价格 5 保障性住 房及物业 服务 公有住房租金标准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 市价格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 市、区政府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 住房(含房改带危改经济适用住 房)销售价格,分别由市住房建 设主管部门、区政府制定。现有 廉租房、公租房、自住房、限价 房暂按现行规定管理。本市保障 性住房并轨统一后,涉及到的所 有
3、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或销 售价格,均由市住房建设主管部 门管理 按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销售成本价格 保障性住房租金、销售价格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费 6 交通 运输 车辆 通行 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 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 市价格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 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 市价格主管部门 城市 客运 城市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基础票价 市价格主管部门、 授权区人民政府 其中郊区客运票价授权区人民 政府制定 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旅游客运汽 车除外。 其中郊区电动出租车运价授权 区人民政府制定 车
4、辆 停放 驻车换乘停车场收费标准 市价格主管部门 占道停车场停车计时收费标准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财政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管道 运输 市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 7 教育 列入本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 的教材和进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 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出版行政部门 公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 育、普通高中)、公办成人学历教育、公办全日制 幼儿园保育教育学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财政部门 公办全日制学历教育不包括中 外合作办学项目 公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高等教育
5、、中等职业教 育)、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住宿费 公办中小学教育、公办成人学历教育住宿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8 医疗 服务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 9 环境 保护 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定价范围不包括剧毒化学品处 置收费 10 文化 旅游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的游 览场所、垄断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 市价格主管部门 定价范围包括故宫、十三陵、八达 岭长城、颐和园、天坛公园、北京 植物园、北京动
6、物园、香山公园、 北海公园、 景山公园、 陶然亭公园、 玉渊潭公园、中山公园 区辖区内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以外的,利用公 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 垄断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 授权区人民政府 11 基本养老 服务 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养 老服务费 市民政主管部门、 授权区人民政府 定价范围包括床位费、生活照料 费。其中街道(乡镇)属和区属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制定 12 殡葬服务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市民政主管部门会同 市价格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 定价范围包括遗体接运费、存放 冷藏费(含医院太平间)、火化 费、骨灰存放费(民政部门
7、提供 的除墓地外的骨灰存放服务) 殡葬其他服务收费 市民政主管部门 定价范围包括有偿服务公墓墓 穴租赁费、管理费,遗体整容、 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费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回民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 定价范围包括墓穴占地费、墓穴 管理费、遗体接运费 13 重要专业 服务 司法服务收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市司法行政部门 定价范围包括公证服务收费和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其中,公证服务具体收费项目目 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 法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定价范围包 括为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 作提供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 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8、 说明:一、本定价目录不包含中央定价项目内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 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二、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本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适时修订。按规定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定价项目,按程序上 报市人民政府。 四、有线电视相关收费(网络工程、入网、搬迁、停、复收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 五、成品油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