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商务手册海外推广秘笈订购电话:01082865151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1998年2月12日财税字199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将纺织行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困突破口的指示精神,增强我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将纺织原料及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纺织原料及制品的范围1、毛纱、麻纱(不包括废纱)、生丝(不包括废丝)、纯 纱、 纱及各 纺纱 2、 、 、纱 3、 织品 4、 5、各 纺织原料制 的 。 、 通知自1998年1月1日 行 实 出口 关单(出口退税 ) 上的海关日为准。1998年1月1日 通知currency1到日“出口fi退税手fl的上 各 纺织品,不作 出口”退税手fl的上 各 纺织品,一 通知定的出口退税率 行。 海外推广秘笈 , , !: 订购电话:010-82865151 | 上 有海外推广秘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