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药品定期检查制度 1.对科学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一般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治理。治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明白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治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装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展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展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平安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早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搜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治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征询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展处理。 8、定期时间均为每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