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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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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批稿)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五五月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目录录1 概述概述.11.1 建设项目背景.11.2 项目特点.3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31.4 项目初步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681.6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682 总则总则.692.1 编制依据.69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75

2、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872.4 评价范围与环境保护目标.992.5 相关规划.1033 原原有项目工程回顾有项目工程回顾.1353.1 基本情况.1353.2 原有项目概况.1353.3 生产工艺.1493.4 主要生产设备.1553.5 主要原辅材料.1713.6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713.7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1783.8 原有项目污染物总量.1873.9 原有项目风险源.1883.10 原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1913.11 原有工程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1924 本本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工程分析.1984.1 工程概况.1984.2 主

3、体工程.2204.3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3134.4 储运工程.3274.5 相关平衡.3284.6 污染源强汇总.3454.7 污染物总量.3814.8 环境风险.3834.9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4025 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4265.1 自然环境概况.4265.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评价.4465.3 区域主要污染源调查.478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6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806.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4806.2 水环境影响评价.5106.3 声环境影响评价.516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196.5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226.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5366.7 风险影响预测.5436.8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896.9 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价.5896.10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147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207.1 废水治理措施评价.6207.2 气治理措施评价.6337.3 噪声防治措施评价.6537.4 固废处置措施评价.6567.5 地下水及土壤环保措施.6607.6 运输过程环保措施.6637.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评述及应急预案.6637.8 环保治理设施“三同时”一览表.687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6908.1 经济效

5、益分析.6908.2 社会效益分析.6908.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6908.4 小结.691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929.1 环境管理要求.6929.2 污染物排放清单、总量控制分析.6949.3 环境监测.7079.4 环保设施验收监测计划.7119.5 非正常和事故排放监测计划.7119.6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713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71410.1 项目概述.71410.2 环境质量现状.714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71510.4 主要环境影响.71510.5 环境保护措施.717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81

6、0.7 清洁生产.7181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718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I10.9 项目选址情况、与规划及各环保政策等相符性情况.71910.10 公众参与.72110.11 总结论.72110.12 环保要求与建议.721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附件:附件: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 2 声明确认单;附件 3 环保信用承诺书;附件 4 项目备案证;附件 5 连云港碱厂纯碱装置 1200kt/a 能力认定的批复;附件 6 关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碱渣厂综合治理及土壤修复委托书;附件 7 碱业公司搬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7、(第 1 号);附件 8 现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附件 9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后评价技术咨询意见;附件 10 胜海污水处理厂相关手续;附件 11 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硫磺制酸项目批复;附件 12 华能热电省厅批复;附件 13 连云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批复;附件 14 煤质检测报告;附件 15 项目煤炭替代落实相关材料;附件 16 卤水供应合作意向书;附件 17 污水处理合作意向书;附件 18 蒸汽供应合作意向书;附件 19 生产生活供水合作意向书;附件 20 危险废物委托处理意见书;附件 21 一般固废处理合作意向书;附件 22 煤气化灰水中挥发酚监测报告;附件 23 连云港碱业有

8、限公司拆除污染防治方案技术评审意见;附件 24 关于气化装置锁斗冲洗水槽放空气的排放;附件 25 关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原生产区拆迁说明;附件 26 监测报告;附件 27 连云港碱厂总量指标核批;附件 28 现场照片;附件 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概述概述1.1建设项目背景建设项目背景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在过去三十多年里,历经了艰苦创业、提档升级、改革发展的各个阶段,在稳定江苏省纯碱市场,促进地区经济平稳运行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纯碱是一种重要的基本化工原料,是传统的三酸两碱(硝酸 HNO3、硫酸 H2SO4、盐酸 HCl

9、和氢氧化钠 NaOH、碳酸钠 Na2CO3)产品之一,它广泛应用于建材、轻工、化工、冶金、纺织、食品、电子、医药等行业,因此纯碱素有“化工之母”之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产量和消费量通常被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根据我国近几年纯碱的产量和用量分析,虽然我国纯碱的总产量过剩,但优质重质纯碱所占比率不大,均维持在 50%左右,因此,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加快,纯碱产品的低盐化和重质化是纯碱工业的发展方向, 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纯碱行业的发展。 优质重质纯碱产品符合国标 GB210.1-2004 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第 1 部分:工业碳酸钠中类优等品(特殊工

10、业用重质碳酸钠)指标的要求,重质纯碱主要应用于高档浮法玻璃、高档汽车玻璃、玻璃显像管的生产,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重质纯碱因为其使用方便、包装运输成本低和使用环境无粉尘污染等原因,其用量逐年上升。随着周边城市化建设的不断逼近,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区域也随之纳入连云港市发展规划。 现在的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周边已逐渐被民用市政建筑所包围,存在着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的隐患。 2019 年 4 月 27 日, 江苏省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优化提升化工产业布局,压减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数量,“推动产业关联度高,安全和环保达标的企业搬迁入园,完善化工

11、园区产业链”。据此,连云港市委办、政府办 2019 年 5 月 31 日印发了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加快搬迁入园步伐。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至新的化工园区,在彻底解决安全环保隐患的同时,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借助建迁的机遇,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为连云港市工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另外,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5000 余亩渣场整治修复后转为城市商业或居住用地,既大大提升了城市品质,又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提供了搬迁资金来源。因此,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决定搬至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化工产

12、业园作为徐圩新区的石化基地延展区,化工企业集中,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设施较为齐全,能够为企业落地提供保障。目前该园区正在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已完成规划环评送审稿。因此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决定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建设 110 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 (包括: 80 万吨/年重质纯碱、 30 万吨/年轻质纯碱、 110 万吨/年农业氯化铵) 、40 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 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 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根据备案文件(附件 4),本项目将现有 120 万吨/年纯碱氨碱法生产装置升级为 110 万吨/年联碱法生产装置, 主要原因为: 氨碱法工艺生产的纯碱质量

13、好, 但氯化钠利用率低,同时产生大量的废液和废渣,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联碱法有利于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是目前纯碱生产的主流,在生产纯碱的同时副产氯化铵,没有废液和废渣产生。纯碱生产主要原料有液氨、二氧化碳和氯化钠,因此纯碱装置需要与合成氨装置联合生产,不能单独设置。氨碱法和联碱法各项指标比较见表 1.1-1。在此基础上,本项目采用联碱法生产。表表 1.1-1氨碱法和联碱法对比一览表氨碱法和联碱法对比一览表序号序号氨碱法氨碱法联合制碱法联合制碱法1钠的利用率仅 73%左右,氯利用率为 0钠和氯的利用率可达 93%2由于氨回收及提供 CO2,需消耗石灰石 1.3 吨/吨碱,焦炭(或无烟煤

14、)约 100 千克/吨碱利用合成氨副产 CO2,不需消耗石灰石及焦炭3每生产 1 吨纯碱约排出 10 立方米废液和300400 千克废渣(与石灰石及盐的质量有关)通过真空制盐,盐质高,纯碱生产过程无废液和废渣产生。4单位综合能耗约 1200014000 兆焦/吨单位综合能耗约 900012000 兆焦/吨5-生产纯碱时,同时产出等量的氯化铵本项目纯碱生产所用原料盐主要为原盐卤用盐硝联产方法生产的工业盐, 原料成本和杂质含量低,产品质量高,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用固相水合法生产低盐重质纯碱是浮法玻璃生产的优质原料,比普通重质纯碱和轻质纯碱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15、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因此,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要求,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的调查分析,并通过查阅资料、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建设单位报送环

16、保部门审查。1.2项目特点项目特点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拟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建设 110 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 80 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 万吨/年轻灰装置、110 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 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 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 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所属行业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工业、肥料制造工业。项目废气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拟建项目新增用地 79.89hm2。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阶段、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

17、详见图 1.3-1。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图图 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1.4项目初步判定相关情况项目初步判定相关情况1.4.1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产业区产业定位的相符性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产业区产业定位的相符性(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相符性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现有120 万吨/年纯碱氨碱法生产装置升级为 110 万吨/年联碱法生产装置, 主要原因为: 氨碱法工艺生产的纯碱质量好, 但氯化钠利用率低, 同时产生大量的废液和废渣, 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联碱

18、法有利于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是目前纯碱生产的主流,在生产纯碱的同时副产氯化铵,没有废液和废渣产生。纯碱生产主要原料有液氨、二氧化碳和氯化钠,因此纯碱装置只能与合成氨装置联合生产,不能单独设置。所以本项目选择联碱法。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本项目生产涉及合成氨装置、纯碱联碱法生产装置、真空制盐装置,不属于限制类中的“新建纯碱”。合成氨装置为本次新增装置,本项目合成氨工艺采用低压合成技术,非目录中的限制、禁止类工艺,产生的液氨主要用于本项目后续生产,少量液氨作为副产品售出,不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19、年)。(2)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正)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 号)、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正)。(3)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相符性对照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20、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项目不属于通知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为 1180.82kgce/t,重质纯碱单位产品能耗为 184.18kgce/t,轻质纯碱单位产品能耗为 135.63kgce/t,低于文件中要求的产品能耗,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要求。(4)与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 号)相符性对照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

21、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 号),本项目为纯碱项目,属于文件中的“限制类”,但属于搬迁技改项目,根据南化集团 2006 年内部认定(南化司生200624号)原有项目纯碱产能为 120 万 t/a,根据 2021 年编制的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后评价报告(已通过评审,评审意见见附件),报告中明确了“通过对装置挖潜改造和系统优化,至 2006 年纯碱满负荷产能已达到 120 万吨/年”,并且备案文件中“项目由现有 120 万吨纯氨碱法生产装置升级改造为 110 万吨/年联碱法生产装置”,本项目纯碱产能为 110 万 t/a,根据南化产能认定文

22、件及备案文件,本项目产能未增加,已获得项目备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案;本项目合成氨工艺采用低压合成技术,非文件中的限制、禁止类工艺,本项目建设符合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 号)要求。(5)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见表 1.4.1-1。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23、控方案中的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图 1.4.1-1。(6)与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 年本)相符性对照 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 (2018 年本) (连环发 2018324 号),项目涉及到氨、硫化氢排放,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项目目前已备案;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内,目前园区正在开展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成规划环评报告(送审稿),本项目符合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境准入要求,不在其产业负面清单内。因此,在重新编制的

24、规划环评批复后, 本项目建设符合 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 (2018年本)。见表 1.4.1-2。(7)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相符性表表 1.4.1-3本项目与环本项目与环环评环评202145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环环环评环评202145 要求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二、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

25、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两高”搬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 目前园区规划环评已送审,符合已编制的规划环评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为搬迁技改项目,目前为化工监测点,搬迁至省定的化工集中区内,目前规划环评已完成送审稿,在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后,本项目符合化工行业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采用联碱法制纯碱,该方法

26、有利于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是目前纯碱生产的主流,其中重要的一个工段为在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后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序号序号环环环评环评202145 要求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合成氨,涉及煤化工工艺,项目生产的液氨主要用于本项目后续生产,为纯碱和氯化铵生产提供 CO2和氨;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联碱法轻质纯碱能耗标杆水平为 160kg 标准煤/吨,重质纯碱能耗标杆水平为 210kg 标准煤/吨,本项目轻质纯碱能耗为135.63kg标准煤/吨,重质纯碱能耗为 184.18kg标准煤/吨,满足该标准中标杆水平;

27、 本项目碳排放量为 875520.4379吨 CO2,原有项目为 1639612.658吨 CO2,下降 764092.2201 吨 CO2(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 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为搬迁技改项目,搬迁技改后,将现有的锅炉等进行拆除,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减少了 SO2、NOx、颗粒物等的排放

28、,为有效的区域削减措施;本项目处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涉及煤气化工艺,已开展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符合(五)合理划分事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本项目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未降低审批要求。符合三、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八)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应全面

29、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加强“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于持有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中存在整改事项的“两高”企业,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存在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原有项目已申请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在建成后将申请新的排污许可证。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表表 1.4.1-1项目建设与江苏省项目建设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30、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苏政发苏政发202049 号要求号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1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总量在区域内平衡或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符合1.2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全省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85.4 万吨、149.6 万吨、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吨、2.7 万吨。

31、1.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工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本项目正式投产前将编制相关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地块在搬迁后将开展调查评估、 治理修复等。符合1.4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

32、与园区进行联动, 园区将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符合1.5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系统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设置事故池、三级防控体系等风险防范措施,并与园区风险应急进行联动;园区采取封闭化管理, 并建立企业+园区+河道“三级防控”应急防范体系等。符合1.6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到 2020 年, 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24.15 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

33、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 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0%。本项目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符合1.7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 万公顷。本项目不涉及耕地或基本农田。符合1.8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根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2019 年 8 月 12 日),本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

34、影响报告书9序号序号苏政发苏政发202049 号要求号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 页岩气、 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项目位于禁燃区内,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2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2.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 具备有效的废气及废水治理措施。符合2.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燃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或燃料中间体项目。符合2.3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

35、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新增总量拟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或在区域内平衡,不涉及海域排污。符合2.4环境风险防控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本项目不向海洋倾倒固废。符合2.5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2.6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项目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控。符合2.7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 2020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25%。/表表 1.4.1-2项目建设与连环发项目建设与连环发2018

36、324 号相符性分析情况号相符性分析情况序号序号连环发连环发2018324 号要求号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本管控要求所述化工项目除特殊要求说明外是指以特定化学物质为产品的化工生产项目。管控要求分“限制类”和“禁止类”,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化工项目。对禁止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类项目除石化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产业链发展需要原则上不得新建,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本项目为化工搬迁技改项目,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

37、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连政办发 20189 号),“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的产品。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序号序号连环发连环发2018324 号要求号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2本管控要求所列举项目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国家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

38、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环保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等文件。严格限制使用和排放有毒气体、恶臭物质类项目,禁止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恶臭物质、“POPs”清单物质等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项目,禁止建设“三废”(尤其是废盐)产生量大且无法安全处置或合理利用的生产工艺与装置。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江

39、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禁止类或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产品。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氨和硫化氢, 属于恶臭物质,氨气采取多级水洗方式减少排放,硫化氢采取碱洗方式减少排放,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并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并且本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三废均可以合理处置。符合3新、改、扩建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指标按 2 倍削减量替代。新、改、扩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及通过排污权交易

40、形式获得的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替代。火电机组“可替代总量指标”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涉及丙烯、甲苯、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正庚烷、正己烷、邻二甲苯、苯乙烯、1,2,4-三甲苯、环己烷、4-乙基甲苯、1,3,5-三甲苯等我市 14 中主要臭氧前驱物新建项目的,应实施主要臭氧前驱物 2 倍削减替代(市重大项目除外)。本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总量拟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或在区域内平衡。符合4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地级市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依据园区规划环评确定的用地规

41、模,严格控制化工产业比例。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禁止新建农药、医药、染(颜)料中间体项目。灌云临港产业园禁止新建医药、染(颜)料中间体项目和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 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园禁止建设医药及医药中间体、 染 (颜) 料及染 (颜)料中间体、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严格按照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进行建设,严格限制化工产业种类和规模。核电站周围的建设项目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江苏田湾核电站相容性分析专题报告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位于连云港灌云临港产业园区内。根据已批复的关于对江苏省灌

42、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5267 号),本项目未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根据已批复的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灌政复201936 号),本项目在园区建设用地内;目前园区属于化工集中区,企业目前属于化工监测点,本项目属于企业搬迁技改项目,搬迁进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目前园区正在开展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成规划环评报告(送审稿),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在重新编制的规划环评批复后, 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序号序号连环发连环发2018324 号要求号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

43、合性报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基本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8)与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 号)的相符性对照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 号),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为工业集聚区,管控要求为: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入园。本项目能耗及大气排放标准基本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 号)相关要求。详见表 1.4.5-5。(9)与灌云

44、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定位的相符性根据已批复的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灌政复201936 号),产业定位为: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的产业定位为: 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 以产业链延伸为途径, 以发展高端产品集群为方向,依托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的丰富资源,围绕江苏省、长三角地区相关产业,满足终端市场需求,重点发展面向装备制造、汽车、交通、建筑、轻工、家电、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高端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专用化学品,并承接江苏省、连云港市化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建设成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产业链延伸区

45、、发展空间拓展区,打造高端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专用化学品产业新高地。本项目为连云港市区的化工企业搬迁项目,属于“连云港市化工产业的转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目前,该项目已经在连云港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附件 4),备案文号:连工信备20221 号,项目代码:2108-320700-07-02-335373。1.4.2 项目选址与国家及地方有关用地政策项目选址与国家及地方有关用地政策、 临港化工产业园区土地用临港化工产业园区土地用地规划的相符性地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用地政策、产业区土地用地规划相符性见表 1.4.2-1。表表 1.4.2-1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用地政策、产业区土地用

46、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用地政策、产业区土地用地规划相符性文件名称文件名称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 禁本项目为化工搬迁技改项目, 在园区内新增占符合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文件名称文件名称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地,不属于其中所列项目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和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本项目为化工类搬迁技改项目,建设合成氨、纯碱项目,在园区内新增占地,不属于其中所列项目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

47、面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连政办发 20189 号)本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在园区内新增占地,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属于淘汰类或禁止类, 项目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技术成熟。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 年本)(连环发2018324 号)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的产品符合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属于搬迁技

48、改,新增占地,根据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位于三类工业用地内符合1.4.3 与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的相符性与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的相符性1.4.3.1 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相符性年本)相符性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本项目工艺装备及产品不属于该目录中所列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项目建设符合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要求。1.4.3.2 与与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9、 (环保部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年年 31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 年 31 号),“在煤炭加工与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并重点识别、排查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 VOCs 泄漏的易发位置,制定预防 VOCs 泄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措施。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 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十三)对于含高浓度 VOCs 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 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 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 VOCs 的废气,

50、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 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进行余热回收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 VOCs 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十七)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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