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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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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仅用于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仅用于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仅用于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仅用于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仅用于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仅用于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评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I 目目 录录概述概述 . 1 一、项目特点 . 1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 2 三、相关情况判定 . 3 四、

2、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16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17 六、致谢 . 17 1 总则总则 . 19 1.1 编制依据 . 19 1.2 评价目的、原则及重点 . 22 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23 1.4 评价因子及评价时段 . 25 1.5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 25 1.6 环境保护目标 . 28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 31 2.1 工程概况 . 31 2.2 工程分析 . 49 2.3 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60 2.4 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指标 . 69 3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 71 3.1 自

3、然环境概况 . 71 3.2 井田范围涉及的村庄调查 . 81 3.3 文物古迹及自然保护区 . 82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II 3.4 项目周边企业及园区概况 . 82 3.4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82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89 4.1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 . 89 4.2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89 4.3 闭矿期环境影响变化分析 . 120 5 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23 5.1 生态环境综合保护、防治措施 . 123 5.2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128 5.3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 130 5.4 地表水污染

4、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130 5.5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132 5.6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133 5.7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133 5.8 风险防范措施 . 135 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37 6.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分析 . 137 6.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38 6.3 环保设施清单 . 139 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 141 7.1 环境管理与监理现状 . 141 7.2 环境管理机构职责 . 141 7.3 环境管理制度 . 141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III 7.4

5、 建设期环境管理 . 142 7.5 运行期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143 7.6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 147 7.7 项目污染源排放清单 . 147 8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 . 149 8.1 项目概况及主要影响结论 . 149 8.2 评价总结论 . 155 8.3 要求与建议 . 155 附件:附件:1、委托书; 2、2017 年环评批复; 3、露采验收意见; 4、矿权批复文件; 5、外委洗煤协议; 6、广田洗煤厂环评及环保验收批复; 7、黄泥灌浆商品土购置协议; 8、设计批复; 9、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 10、国家能源局 2019 年第 2 号公告; 11、

6、监测报告; 12、矸石综合利用协议及环保手续文件; 13、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 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IV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1 概述概述 一、项目特点一、项目特点 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城北部约 42km 处,考考乌素沟的北侧,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神木县孙家岔镇管辖。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果树塔煤矿”),于 1995 年进行了采矿权登记,开采 1-2、2-2号煤层,井田面积0.7437km2,原生产规模 0.09Mt/a,采用双斜井房柱式炮采方法。2012 年 7 月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陕煤局发20

7、12138 号”文 关于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通知,核定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实际生产能力为 0.30 Mt/a。 2013 年 8 月,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申请协议出让果树塔煤矿深部煤炭资源的报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发201384 号”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意见,神木县果树塔煤矿(扩大区范围)由 7 个拐点圈定,面积 0.8142km2,开采面积在原开采范围基础上平面扩大 0.0705km2,垂向上扩大原煤矿开采许可证允许标高+1124m 至 5 号煤层 (开采煤层层数在原开采 1-2和 2-2煤层的基础上, 新增加深部的 3-1、4-2

8、、4-3、5-2煤层)。 2013 年 11 月,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陕煤局复2013143 号”文对 陕西省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公司煤矿(0.60 Mt/a)机械化改造设计说明书(设计内容为露天开采矿田剩余的 2-2煤层及上部 1-2煤层, 露天开采井田面积 0.7437km2) 进行了批复; 2017 年 4 月,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7180 号”文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煤矿机械化改造后 1-2、2-2煤层采用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由 0.30Mt/a提高到 0.60Mt/a。 果树塔煤矿露采项目于 2016 年 4 月开工建设, 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对其未批

9、先建的违法行为出具了改正决定,果树塔煤矿已按要求接受处罚;2020 年 8 月项目已基本开采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等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转为企业自主验收,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在神木市主持召开了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0.6Mt/a)机械化改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露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专家组建议通过自主验收;目前,矿井露天开采工程的闭坑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了及时有效的接续果树塔煤矿下部煤层开采工程,果树塔煤矿委托编制了神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2 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10、机械化改造设计变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 5月以“陕发改能煤炭2021600号”文进行批复, 设计井田面积为0.8143km2,生产能力仍为 0.60Mt/a,机械化改造变更设计内容包括 1-2、2-2煤层露天开采和 3-1、4-2、4-3、5-2煤层井工开采两部分,其中露天开采与原变更前设计保持一致,变更后主要为井工开采设计,在井田西北部露天终了采坑新建工业场地及三个井筒,采用斜井单水平开采 3-1、4-2、4-3、5-2煤层,服务年限 7.3a。 本次工程果树塔煤矿露天开采的辅助生产及生活场地不再使用,在井田西北部未回填区新建工业场地(生产及辅助生产区),同时在井田南边界以南

11、约 400m 处建设生活办公区(租赁场地)。新建工业场地内布置主、副斜井和回风立井三条井筒,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共划分 1 个主水平和 2 个辅助水平,3 号煤组(3-1,水平标高+1110m)和 4 号煤组(4-2、4-3煤,水平标高+1060m)划分为辅助水平,5 号煤组(5-2,水平标高+999m)划分为主水平,全井田按煤组共划分为 3 个盘区。各煤层均采用长壁一次采全高综采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井下主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本矿井的原煤运至神木县广田洗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进行洗选后外售。项目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

12、矿井生产,不外排;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煤矿生产,富余量用于原露天采区复垦区绿化洒水;矿井供热由榆林陕分华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热,洗浴热水采用电加热。本工程静态总投资 43776.05 万元,其中环保工程估算投资 1133.4 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9%。 果树塔煤矿为国家能源局 2019 年第 2 号公告的建设矿井,规模 0.6Mt/a。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本项目为采掘类评价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中“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开采方式为井工,环境影响以生态和地下水影响为主。该项

13、目位于陕北农村地区,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其他敏感目标,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中等。为预防和减缓矿井及选煤厂建设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不利环境影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委托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我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鉴于果树塔煤矿机械化改造设计变更中露天开采部分已单独履行了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本次评价为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3 下层煤开采接续井工工程。 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相关力量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完成了现场勘察、资料收集、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与识别、工程环境影响识别、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程实施环境影响分析预

14、测等大量工作, 并结合当地环境资源特点、 敏感保护目标保护要求, 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多次就井田开拓、污染防治措施等提前进行对接,提出的多项环境保护对策落实到矿井设计和建设中。 另外,评价过程中,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院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接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建设单位内部审查。 2022 年 1 月 21 日,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召开了该项目报告书技术评估视频会,并形成了报告书技术评估视频会专家组意见。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

15、报告书最终版。 三、相关情况判定三、相关情况判定 (一)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一)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矿井井田面积较小,结合露天开采实际情况,露天回填时在井田西北角终了采坑预留了井工开采的工业场地,该处露天采坑未进行回填,场址北侧为临矿,南侧为既有对外联络路,采坑现状标高位于+1135+1133 之间,通过在场地坑坡顶设置挡水埝、截洪沟等疏排外部汇水及雨水,满足矿井工业场地的布置条件。同时,场地占地范围内及周围无环境敏感点、自然保护区及文物古迹,受制约条件较小,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外部干扰相对较小;根据榆林市建设项目选址“一张图”检测控制报告,工业场地占地范围不属于禁止建设区,根据神木市自然资

16、源部门要求,目前果树塔煤矿用地手续申请已提交。 (二)政策相符性分析(二)政策相符性分析 1、相关产业政策、相关产业政策 果树塔煤矿为国家能源局20192 号文中建设煤矿,本次环评内容为下部 3-1、4-2、4-3、5-2煤开采接续的项目,新建工业场地,煤矿井田面积不变,生产规模仍按原环评批复的 0.60Mt/a,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能煤炭2021600 号)已对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下部煤开采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4 目录(2019 年本)划定的淘汰类,与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详见表 1。 2、与矿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与矿区总体规划

17、符合性分析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中划定的 267 个国家规划矿区,果树塔煤矿属于神府矿区南区中地方现有矿井。神府矿区南区总面积为 620 km2,总规模3400 万吨/年,规划分为 4 个井田,总规模未包含地方现有矿井及整合矿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61621 号”对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环保部以“环审2008555 号”文出具了该矿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果树塔煤矿属于矿区内现有改造矿井,规模 0.6Mt/a。井田与矿区相对位置见图 1,现将项目与已批

18、复的矿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情况列表 2,项目符合矿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3、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2017年7月19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7456号”对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进行了批复,果树塔煤矿为神府矿区南区内的现有矿井,编号237,矿区范围与本矿井一致,面积0.8143km2。本项目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见表3。 2017 年 7 月, 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7106 号”出具了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

19、见,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4,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见表 5。从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5 表表 1 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 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2019 年本) 限制类:1、低于 30 万吨/年的煤矿(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低于 120 万吨/年,宁夏低于 60 万吨/年),低于 90 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1、项目位于

20、陕西省神木市,生产规模 0.60Mt/a,属于现有矿井,此次工程为下部煤层的开采接续;2、项目属于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的现有地方煤矿,该规划 2006 年已获批 生产规模属于限制类 淘汰类:1、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小煤矿; 2、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 30 万吨/年以下(不含 30 万吨/年).煤矿;30 万吨/年以下(不含 30 万吨/年)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 3、 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 (含硫高于 3%)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 40%)生产矿井以及高砷煤炭(动力用煤中砷含量超过 80g/g,炼焦用煤中砷含量超过 35g/g)生

21、产煤矿; 4、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淘汰) 1、项目井田内无其他煤矿; 2、项目位于陕西省神木市,规模 0.60Mt/a; 3、项目煤质硫分为 0.200.84%,属于特低低硫煤,灰分为 3.0311.66%,属于特低低中灰,各煤层中砷含量很低,一般为 1ppm; 4、项目开采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不属于淘汰类,符合 2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年第 2 号 将全国生产和建设煤矿产能情况予以公告, 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核准(审批)和其他开工报建审批手续的建设煤矿、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生产煤矿

22、,不纳入本次公告范围。各类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程、 标准和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 因列入关闭计划取消公告的煤矿, 应按计划关闭退出。果树塔煤矿现有工程为露天开采,生产能力0.60Mt/a, 2021 年 5 月取得下层煤接续工程设计批复,生产能力为 0.60Mt/a,井工开采,生产能力不变,不涉及新增产能 矿井列入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 榆林市,序号19, 属于合法建设矿井, 建设规模为0.60Mt/a,建设规模与该公告相符 果树塔煤矿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

23、书中列入的合法在籍改造矿井,建设规模与责任书的规模相符,属于合法办理环保手续的延续项目 符合 3 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 2015 年底陕西合法在籍生产煤矿和建设煤矿情况表:65 号,神木市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改造矿井,核定(设计)能力 60 万 t/a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6 表表 2 项目与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审查意见要求及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神府矿区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北部。矿区规划总

24、面积约620平方公里,总规模3400万吨/年。规划共划分4个井田,.矿区还同时规划煤炭洗选等项目 项目位于神木县城北部约42km处,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神木县孙家岔镇管辖,柠条塔井田的北部地方煤矿开采区内 符合矿区内的神朔铁路、府新公路等重要铁路、公路,以及王乐沟岩画、孙家岔乡规划范围、常家沟水库、芦草沟水库、敖包沟水库等敏感目标应根据保护要求留设足够的煤柱予以保护。 本项目井田范围内不涉及上述其他敏感目标 符合在矿区内切割比较剧烈的考考乌素沟、肯铁令沟、新民沟、石峡沟、好赖沟、庙沟、车二概沟、芦草沟、敖包沟等沟谷区及两岸部分地段,煤炭开采可能对第四系潜水产生影响,应采取留设保护煤柱等相关措施予

25、以保护。柠条塔井田、张家峁井田内的2-2煤层的开采可能对第四系潜水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位于这两个井田内的该煤层应暂不开采。 果树塔煤矿已将上层 1-2、 2-2煤层露天开采完毕,井田区域内无第四系潜水,本次工程井工开采区内 3-1、4-2、4-3、5-2煤层,井田西侧的好赖沟受井田边界煤柱保护 符合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和目标。矿区内的林草覆盖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地复垦率应达到70%、90%、85%以上。建立地表移动变形观测站,长期观测地表移动变形规律。 评价要求沉陷土地治理率85, 林草植被恢复率97,地表裂缝、沉陷台阶治理率100,整治区林草覆盖率不低于现状;项目投运后要求建立长期

26、的地表岩移观测站 符合矿区内规划各项目的生产用水应避免取用地下水,充分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应100%综合利用。加强对矿区内地方小煤矿污废水排放的监管,其污废水不得排入窟野河(草垛山至孟家沟段矿及其支流常家沟、麻家塔沟。 本项目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处理后均优先回用于矿井生产生活,以及周边露天开采区生态恢复绿化洒水,全部做到综合利用符合制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规划。煤矸石、灰渣的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率应达100%。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市政垃圾场;项目投产初期掘进矸石综合利用,后期井下回填废弃巷道,原煤全部外运洗选,洗选矸石综合利用;无燃煤锅炉,所有固体废物全部

27、得到合理处置 符合结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 统筹做好矿区内受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搬迁安置规划。 项目区内不涉及城镇规划区,区内无居民点 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纳入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本项目污废水优先综合利用;矿井不设置燃煤燃气锅炉,不涉及总量 符合 表表 3 本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本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相符性分析表年)的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序号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1 陕西省合法在籍持证煤矿名单:编号 237,神木县果树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果树塔煤矿,开发利用状态为正在开采 果树塔煤矿

28、为国家能源局公告的正在改造的现有矿井,此次开采接续工程不涉及新增产能 符合2 适度控制开采煤、铁、铅、锌、钼、水泥用灰岩,保护性开采钨、锑、晶质石墨,限制开采高硫煤、石煤、钒、硫铁矿、石棉、瓦板岩、高岭土、石膏等矿产,限制开采陕南地区的煤炭资源,限制开采的矿产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 果树塔煤矿位于榆林市,原煤硫分为 0.200.84%,属于特低低硫煤,不属于限制开采的高硫煤 符合3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采矿权。禁止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区。本项目开采范围内不涉及禁止开采区 符合4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开采年限。煤:新建矿山-120 万吨/年,保

29、留或技改整合矿山-榆林地区 30 万吨/年,汉中、商洛地区 9 万吨/年,其他地区 15 万吨/年。 本项目属于保留矿井深部煤层延伸开采项目,开采规模为 60 万吨/年符合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7 5 大力推进煤炭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等)及劣质煤的综合利用,有效提高煤矿综合利用率。 本项目投产初期掘进矸石综合利用,后期井下回填废弃巷道,原煤全部外运洗选,洗选矸石综合利用符合表表 4 本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表本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矿区规划环评中环境保护规划 内容摘录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重点矿区涉及的主要敏感对象包括 14 处重

30、要水源地、8 处自然保护区、6 处森林公园、3 处风景名胜。 本项目位于神木市孙家岔镇, 不涉及上述主要敏感对象。 符合2 对于陕北地区煤矿建设项目环评必须进行地下水资源专项论证, 重点论证煤炭开采对浅层地下水及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主要含水层的影响 项目区无具有供水意义的浅层地下水含水层, 评价对煤层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进行了评价, 重点预测分析煤炭开采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符合3 煤炭矿井水复用率达到 80%。到 2020 年我省主要矿产“三率”及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综合利用率: 煤矸石 75%、 煤炭采区回采率:薄煤层 85%、中厚煤层 80%、厚煤层 75%。规划严格进行环境准入管理, 落

31、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达标排放 项目矿井水回用率 100%;建设期掘进矸石用于场地道路平整; 运行初期掘进矸石外售综合利用, 后期回填井下废弃巷道; 原煤外售洗选, 煤矸石利用率均达到 100%;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优先综合利用; 本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 煤尘排放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开采开采 3-1、4-2、4-3、5-2煤属于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大于 80% 符合4 在矿山设计、基建和生产阶段:矿山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问题的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移交生产使用 矿方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本次环评要求矿山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问题的预防工程

32、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并移交生产使用。 符合5 加强矿山环境的监测及预测、预报,掌握矿山环境的动态,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本环评提出了监测计划并要求矿方严格执行, 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符合表表 5 本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表本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序号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审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审2017106 号)号)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1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化规划空间布局。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

33、线,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结合报告书分析结论,对与上述区域存在空间冲突的开采区、勘查区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有关重叠区域应予以避让或不纳入规划;区域内已存在的矿产开发,应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果树塔煤矿井田内不涉及规划中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2 进一步优化规划开发任务,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对临近重要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生态服务功能。 符合3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应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提高矿区矸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防控环境风险等差别化对策措施,有效减缓矿产资

34、源开发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本次深部煤层接续工程, 煤矿不设燃煤锅炉;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综合利用; 项目建设期掘进矸石用于场地道路平整; 运行初期掘进矸石外售综合利用,后期回填井下废弃巷道,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环境风险较小。 符合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8 4 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针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突出环境问题,分区域、分矿种完善矿山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明确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目标任务,提出现有采矿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要求。 本次评价结合沉陷和生态影响预测结果, 提出了生态综合整治措施和生

35、态综合整治目标;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治理措施可行有效, 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和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可满足环境质量要求。 符合5 加强环境保护监测和预警。结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要求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等,制定并实施重点矿区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监测监控计划 本次环评提出了监测计划并要求矿方严格执行, 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符合4、与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政策等相符性分析、与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政策等相符性分析 井田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项目所在区未列入陕西省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行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

36、建设符合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 陕西省碧水保卫战 2021年工作方案、陕西省净土保卫战 2021 年工作方案、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神木市 2021 年铁腕治污四十项攻击行动方案、神木市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等相关环境保护规划;根据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项目符合榆林市生态红线、文物保护紫线要求;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该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6。 5、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

37、办公厅发布的榆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榆政发202117 号),按照生态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在衔接省级“三线一单”成果的基础上,全市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 197 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本项目实施区为重点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图 2),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大气、水、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管控要求为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

38、应的环保措施,符合该意见的要求。 同时,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 号)要求进行原则性分析。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9 表表 6 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规划相关政策、规划 要求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 120 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 1000 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 1200 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 600 米的其他煤矿;

39、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 500 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 800 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果树塔煤矿为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公告中的合法在籍建设矿井, 生产能力 60 万 t/a 不变,此次评价为深部煤层开采接续工程;果树塔煤矿最大开采深度 251.61m,未超过 1200m;项目属低瓦斯矿井,无冲击地压危害 符合 2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

40、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 矿井供热由榆林陕分华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热,洗浴热水采用电加热,不设置燃煤锅炉。 原煤外送洗煤厂进行洗选加工。 项目施工场地进行围挡, 物料采用密目网覆盖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 项目采用封闭输煤栈桥, 储煤输煤系统封闭并设喷雾洒水装置,煤场出入口设冲洗车装置 符合 3 陕西省蓝天保卫

41、战2021 年工作方案 (三)17.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省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五)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26.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 .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28.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加强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矿石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的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时采用吸尘、喷淋防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原煤由输煤栈桥运至封闭环保型储煤场暂存, 经汽车外运洗煤厂洗选; 储煤输煤系统设喷雾洒水装置。运煤车辆加盖篷布,硬化场地和

42、道路,出入口设洗车平台, 对运输车辆应加强管理, 道路、场地每日洒水降尘。 矿井供热由榆林陕分华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热, 洗浴热水采用电加热,不设置燃煤锅炉 符合 4 榆林市铁腕治污三十项攻坚行动方案 全市境内现有涉及原煤储存单位,严禁露天堆存和装卸作业;严格落实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要求,工业场区地面全部硬化,车辆出入储煤场要进行冲洗,并采取密闭运输;棚内设置酒水装置进行抑尘,安设粉尘、温度、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降低煤尘浓度,确保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榆政原煤由输煤栈桥运至封闭环保型储煤场暂存, 经汽车外运洗煤厂洗选; 储煤输煤系统设喷雾洒水装置

43、。运煤车辆加盖篷布,硬化场地和道路,对运输车辆应加强管理, 道路、 场地每日洒水降尘。矿井供热由榆林陕分华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10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规划相关政策、规划 要求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发2018 24 号),全市所有生产矿井要建成生活污水、矿井水两套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废水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批复允许排放的矿井剩余疏干水作为河流的生态补水。 供集中供热,洗浴热水采用电加热,不设置燃煤锅炉 项目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优先综合利用 5 神木市 2021 年铁腕治污四十项攻击行动方案 (一) 建筑

44、工地精细化管控行动.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 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 (十六)燃煤、燃气锅炉管控行动.全市禁止新建 35 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二十七) 环保型储煤场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全市境内现有涉及原煤储存单位,严禁露天堆存和装卸作业。严格按照环保型储煤场建设要求,完善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业场区地面全部硬化,建设自动冲洗装置,车辆出入储煤场要进行冲洗,不得超马槽装车,并采取密闭运输;棚内设置洒水装置进行抑尘,安设粉尘、温度、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降低煤尘浓度,确保安全。 (三十四) 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行动.全市所有生产

45、矿井水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批复允许排放的矿井剩余疏干水作为河流的生态补水。 (三十五)工业废弃物规范化管理行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煤炭开采和火电企业积极拓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途径. (四十) 非法晾晒煤泥清理整治行动.凡是露天晾晒和储存煤泥的必须全部清理. 项目施工场地进行围挡, 物料采用密目网覆盖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按照“六个 100%”进行建设施工。 供热由榆林陕分华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集中供热, 洗浴热水采用电加热, 不设置燃煤锅炉. 原煤由输煤栈桥运至封闭环保型储煤场暂存, 经汽车外运洗煤厂洗选; 储煤输煤系统设喷雾洒水装置。运

46、煤车辆加盖篷布,硬化场地和道路,出入口设洗车平台, 对运输车辆应加强管理, 道路、场地每日洒水降尘 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 6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 (五)主要目标。(五)主要目标。到 2025 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六)煤矸石和粉煤灰。(六)煤矸石和粉煤灰。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 项目建设期掘进矸石填垫工业场地或

47、场外道路,投产初期掘进矸石综合利用, 后期井下回填废弃巷道,原煤全部外运洗选,洗选矸石综合利用;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外销, 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符合 7 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21 年工作方案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治理。4.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鼓励支持土壤污染重点项目工业场地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 污水处理站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防渗,避免有害物质泄漏下渗 符合 未经行政审批,结论仅供参考 11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规划相关政策、规划

48、要求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5.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 项目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优先综合利用 符合 9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严格生态红线用途管制;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

49、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用于矿井生产用水及周边露天开采区生态恢复绿化洒水 符合 10 神木市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 到 2018 年底, 全市所有生产矿井在水处理方面要做到净化、 硬化、 绿化,即建成生活污水、矿井水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净化)、防渗蓄水池(硬化)和在线监测设施,净化后回用于企业生产、矿区及周边生态恢复(绿化)。通过采取临时过渡措施,确保所有矿井疏干水排放达标。在保证自身矿区生态用水、农灌用水、基流补水及工业用水的前提下,神木市矿井疏干水优先供应附近工业园区及

50、工业集中区使用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治理”原则,矿井疏干水由煤矿处理达到地表水 III 类水质标准,自用后剩余部分进入政府综合利用管网,作为矿区生态用水(采空区、塌陷区治理、绿化、景观用水等)、周边农灌用水和工业用水,剩余部分作为窟野河、秃尾河等河流的生态补水。 矿井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 水处理站池渠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矿井生产用水和露天采区生态恢复和绿化用水 符合 11 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 65%;煤矸石利用率 75左右,矿井水利用率 80左右,土地复垦率 60左右。原煤入选率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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