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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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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1 概述概述 . 1 1.1 建设项目特点 .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3 1.3 分析判定情况 . 5 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8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12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12 2 总则总则 . 13 2.1 编制依据 . 13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 16 2.3 评价内容及重点 . 17 2.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8 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22 2.6 环境保护目标 . 27 3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 . 30 3.1 基本概况 . 30 3.2 项目组成 . 31 3.3 项

2、目总平面布置及主要构筑物 . 32 3.4 主要设备 . 50 3.5 原辅材料 . 54 3.6 污水处理量 . 54 3.7 污水进出水质要求. 75 3.8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 76 3.9 公用工程 . 84 3.10 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 . 84 3.11 污染源分析 . 85 3.12 清洁生产分析 . 97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98 4.1 自然环境概况 . 98 4.2 区域规划概况 . 102 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调查 . 105 5.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129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9 5.

3、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36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56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62 5.5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72 5.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75 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77 5.8 环境风险 . 180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 201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01 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205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225 7.1 社会及经济损益分析. 225 7.1 环境损益分析 . 225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 227 8.1 环境管理 . 227 8.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 232 8.3 环境监测计划 . 233 8.4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35 8.5 项目机构环保验收. 236 8.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38 9.结论结论 . 239 9.1 工程概况 . 239 9.2 主要环境问题 . 239 9.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39 9.4 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245 9.5 总结论 . 247 附件:附件: 附件 1: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2022基字 3 号) 附件 2: 委托书 附件 3: 建设项

5、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50427202200004 号) 附件 4: 关于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接纳承诺书 附件 5: 环境检测报告 附件 6: 关于征求“十四五”国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1317 号 附件 7: 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沙政地202127 号) 附件 8: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批复 (沙政地202217 号) 附件 9: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控制

6、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明环评202132 号) 附件 10: 沙县绿色循环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附件 11: 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 附件 12: 复审意见 1 概述 1 1 概述概述 1.1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 1.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以下简称“首动区”)位于青州镇东北侧,205国道东侧的丘陵区域,毗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 首动区作为青山纸业配套产业园,依托青山纸业现有制浆能力、供水、供热等,发展造纸产业及造纸黑液综合利用项目,延伸造纸产业链,实现废物综合利用。2021年 9 月,三明市沙

7、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规划环评” ) ,并取得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意见(明环评2021 32 号) 。根据规划环评,首动区仅入驻三家企业,分别是两家造纸企业:福建省振鑫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鑫纸业”) 、福建省三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仙纸业”)和一家造纸黑液综合利用企业:福建福瑞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思”) ,目前均在筹建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

8、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因此,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首动区西北角的空地建设一座规模为 0.2 万 m3/d 污水处理厂, 仅处理首动区拟入驻的三家企业(振鑫纸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的生产生活废水,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 “洗涤用水”的回用水标准后的尾水给青山纸业及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 2021 年 9 月, 沙县绿色循环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下简称小可研报告 )编制完成并组织评审,可

9、研报告中设计的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水解酸化+AO+高级芬顿氧化,出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根据小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10) ,可研报告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编制深1 概述 2 度基本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范、文件要求。 2022 年 2 月, 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将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纳入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并委托编制了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下简称大可研报告 ) ,在大可研报告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艺与小可研报告中一致,均为“气浮+水解酸化+AO+高级芬顿氧化” ,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并将其简称

10、为: “气浮+生物除碳+高级氧化” , 该可研报告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取得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2022基字 3 号,详见附件 1),备案内容为产业园雨污、通信、电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及首动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本环评仅针对批复中的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污水收集管、尾水回用管的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工艺与大可研报告小可研报告一致,为“气浮+水解酸化+AO+高级芬顿氧化”,统称“气浮+生物除碳(水解酸化+AO)+高级氧化” ,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1.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

11、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位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西北角的空地处, 占地面积为 0.4364 公顷。 主 要有以下特点: (1)本项目选址于首动区西北角,北面临山、其余三面为青山纸业生产区、三仙纸业、振鑫纸业,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根据现场勘察可知,周边 100 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与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水汾头,相距 790m。 (2)本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首动区内仅入驻的三家企业(振鑫纸业、三仙纸业、福瑞思)生产生活废水,总处理规模为 0.2 万 m3/d,污水处理工艺:“气浮+生物除碳(水解酸化+AO)+高级氧化”,尾水采用次氯酸钠

12、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重力浓缩+药剂调理+板框压滤脱水。 (3)项目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区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厂外的污水收集管道及尾水回用管道工程。 1 概述 3 (4)本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的回用水标准后的尾水给青山纸业及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不会增加沙溪的污染负荷,不会突破沙溪水环境质量底线。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13、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 ,本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2021年 12 月建设单位委托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进行现场踏勘,经资料搜集与调研,按环评导则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资料收集与整理、环境现状调查、补充监测、数据处理及报告书编写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14、编制工作,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评工作流程见图 1.2-1。 1 概述 4 图图 1.2-1 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 1 概述 5 1.3 分析判定情况分析判定情况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的“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与工程”条目,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1.3.2 选址符合性分析选址符合性分析 1.3.2.1 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

1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用地为排水用地。根据三明市沙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50427202200004 号) ,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根据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污水工程规划: 首动区污水处理厂仅服务于首动区内振鑫纸业、 三仙纸业和福瑞思三家企业,区内的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平均日污水量为 1802.25m3/d,规划建设一座日处理 0.2 万 m3/d 的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园区污水经拟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回用于园区拟入驻两家企业和青山纸业,实现废水零排放。 本

16、次拟建项目为首动区的污水处理厂,拟选厂址与规划拟定厂址相符,具体详见图 1.3-1,建设规模为 0.2 万 m3/d,仅处理首动区内拟入驻的三家企业(振鑫纸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的生产生活废水,尾水回用于园区拟入驻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和青山纸业,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污水处理规划要求。 (3)与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符合性分析 根 据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其批复 (详见附件 7) ,1 概述 6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

17、产业园是以青山纸业为龙头的绿色低碳浆纤产业集聚区, 产业园计划分三期建设, 总占地面积约 3500 亩, 四至范围东至金沙坂, 南至青山纸业生活区,西至青山纸业污水处理厂,北至沙县南平交界。第一期范围收储位于青山纸业北厂区205 国道东侧 200 亩工业用地(沙县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作为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即本项目所在园区) ,配套青山纸业制浆启动下游造纸产业及造纸黑液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期范围将青山纸业南北厂区纳入,包括青山纸业污水处理厂北侧约 160 亩项目储备用地和整合沙县港青州港区 1#-3#泊位周边闲置土地;第三期,在二期基础上扩征首动区、青山纸业厂区边上 1300 亩。

18、产业园发展定位:一是基于青山纸业制浆优势,以纤维产品全生命周期,完成青山纸业制浆浆纤,浆塑,浆纸高附加产品,资源再生利用生态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低碳生态工业区品牌。二是做好园区内部企业“一盘棋”规划,实施园区制浆造纸废水梯级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碱回收再生,黑液木质素回收,白泥综合利用等等,实现园区节能降耗,废物循环利用。三是盘活青山纸业,以青山纸业南北厂区为基础,实现厂区转园区,重构老工业基地,依托其完整的浆纸产业配套,带动引领产业上下游联动,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2022 年 3 月,根据首动区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意见和建议,对原规划进行了动态评估。根

19、据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及其批复(详见附件 8) ,本项目仍位于规划用地中的排水用地,拟选厂址与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要求。 调整后的用地规划图见图 1.3-1。1 概述 7 图图 1.3-1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土地利用规划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1 概述 8 1.3.2.2 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涉及地表水沙溪为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区;声环境功能为 3 类区。项目所

20、在地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现状较好。项目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在采取得当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工程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较小,总体上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 1.3.2.3 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厂界预测浓度满足相应的厂界浓度限值, 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低于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

21、则(GB/T39499-2020)计算要求,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外 100m 范围。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现状主要为山林地、工业企业等,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8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

22、38-2002)中 III 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 的 类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占地范围内土壤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本次环评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基本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1 概述 9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内部管理、生产工艺提高、设备选型、资源能源节约、废物回收利用、 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

23、施, 以“节能、 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较好地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明政20214 号)中沙县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沙县区重点管控单元 2, 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3-1。 根据表 1.3-1 分析,本项目符合三明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对照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首动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属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类,本项目建成后,尾水至青山纸业及两家

24、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不外排,符合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1 概述 10 表表 1.3-1 与三明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与三明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2021 年)符合性分析年)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类别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ZH35042720008 沙县区重点管控单元2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严禁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高风险的涉气项目;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造纸、 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2

25、) 严格限制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 (3)禁止开发利用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高风险的涉气项目。项目选址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内,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与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水汾头)相距 790m;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 本项目主要为新开发用地,不属于未经评估和无害化处理的列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土地。 污染物排放管控 城市建成区的大气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新增大气污染

26、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不低于 1.5 倍调剂。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环境风险防控 单元内现有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退役后, 应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评估, 经评估认为污染地块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应当进行修复的,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污染土壤的修复。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红线范围内现状主要为新开发用地,不涉及污染地块。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本项目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且未使用高污染能源。 1 概述 11 图图 1.3-2 项目在

27、三明市项目在三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管控单元位置管控单元位置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园区范围园区范围 1 概述 12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5.1 施工期的环境问题施工期的环境问题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噪声、水土流失、扬尘及污水等污染因素,如未经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一结束,影响随之消失。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5.2 运营期的环境问题运营期的环境问题 (1)废气:运营期恶臭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及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恶臭气体对

28、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废水:尾水至青山纸业及两家企业(三仙纸业和福瑞思)回用的可行性。 (3)固体废物:栅渣、剩余污泥、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问题; (4)噪声:运营期设备运行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对区域噪声的影响; (5)环境风险:运营期废水事故排放影响。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规模为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三明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及及其审查意见。项目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与当地环境相容

29、。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管理、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管理的前提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2 总则 13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

3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3 年 1 月 1 日实施) ;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2019 年 1 月 1

31、日实施)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 (2015 年 6 月 5 日实施) ; 2.1.2 相关规范、文件相关规范、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 ;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 ) (2020 年 1 月实施) ;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版 )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 年 12 月 7 日实施) ;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 ); (7)

3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 );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环发20154 号 ); (10)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建城2000124 号 ); 2 总则 14 (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 (建城200923 号 )。 2.1.3 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 (1)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2 年 3 月 29 日 ); (2)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2 年 2 月 1 日 ); (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

33、通知 (闽环发20158 号 ); (4)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5)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 (6)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闽政办2015102 号 ); (7)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17 号 ); (8)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6 年 2 月 24 日 ); (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526 号 ); (1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

34、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 号 ); (11)福建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闽政办2011166 号 ); (12)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13)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1.4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2 总则 15 (5)环境影响

35、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15-2012) ; (9)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200177 号 ); (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HJBAT-002) ;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20) ;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1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

36、5-3-2007) ; (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7-2007) ; (1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 ; (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1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 941-2018) ; (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19)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HJ2038-2014) ; (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 (HJ978-2018) 。 2.1.5 相关规划及其他基础资料相关规划及其他基础资料 (1)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

37、控制性详细规划(沙县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 (2)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青州镇洽湖村白沙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批复 (沙政地202217 号) ; (3)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4)沙县绿色纤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2 年 2月; (5)沙县绿色循环产业园首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1 年 102 总则 16 月; (6)福建省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年 ) ; (7)福建省水功能区划 (闽政文2013504 号 ); (8)项目委托书; (9

3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沿线环境状况、针对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对相关环境影响要素进行筛选,详见表2.2-1。 表表 2.2-1 环境影响识别矩阵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序号序号 时段时段 环境要素环境要素 影响因子影响因子 工程内容及表征工程内容及表征 影响程度影响程度 1 施工期 大气环境 扬尘 运输车辆带起扬尘 -1S 尾气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 -1S 水环境 COD、氨氮、SS、石油类 施工人员废水、施工生产废水 -1S 声环境 噪声 施工机械

39、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1S 固体废物 土石方、建筑与生活垃圾 施工废弃物 -1S 2 营运期 大气环境 H2S、NH3、臭气浓度 污水处理臭气排放 -2L 声环境 LAeq 设备噪声 -1L 固体废物 栅渣、污泥、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及生活垃圾 / -1L 环境风险 废水事故排放 废水超标排放进入地表水 -2S 注:+正面影响、-负面影响;3、2、1 依次为影响程度较大、中等、较小; L 为长期影响,S 为短期影响;为可逆影响,为不可逆影响; 2.2.2 评价因子筛选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确定本项目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详见表

40、2.2-2。 2 总则 17 表表 2.2-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 序号 影响因素 项目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污染因子 H2S、NH3 现状评价因子 基本因子:SO2、NO2、PM10、PM2.5、CO、O3 特征因子:H2S、NH3、臭气浓度 预测评价因子 H2S、NH3 2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水温、pH、COD、BOD5、NH3-N、DO、总磷 影响评价 / 3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 法)、硫酸盐、氯化

41、物、总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及K+、Na+、Ca2+、Mg2+、CO32-、HCO3-、Cl-、SO42-浓度 影响评价 COD、NH3-N 4 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 栅渣、剩余污泥、实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其空桶和生活垃圾 5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 影响评价 COD、NH3-N 6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等效声级(LAeq) 预测评价因子 等效声级(LAeq) 2.3 评价内容及重点评价内容及重点 按照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要求,针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和拟建项目工程特点,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工程环境

42、可行性分析、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为重点评价内容,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1)结合有关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分析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 (2) 根据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论证污水处理量和水质特征分析的合理性。 (3)对拟建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源及影响进行分析。 (4)分析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的可行性。 (5)分析运营期本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环境空气造成的不良影响。 (6)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并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2 总则 18 2.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2.4.1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1)

43、评价等级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 本次评价选择 H2S、 NH3作为主要大气污染物。 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 ,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为: Pi=(Ci/Coi)100%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 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 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

44、的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 确定的各评价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大气估算模型参数详见表 2.4-1。 表表 2.4-1 估算模型参数表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40.1 最低环境温度/ -7.1 土地利用类型 落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

45、否考虑岸边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 2.4-2。 2 总则 19 表表 2.4-2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选用 AERSCREEN 筛选模型, 对项目排放的污染源的每一种污染物进行筛选计算, 筛选计算结果见表 2.4-3。根据 HJ2.2-2018 判断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表 2.4-3 本项目筛选计算结果一览表本项目筛选计算结果一览表 排放源名称

46、污染物 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值(mg/m3) 最大地面浓度(mg/m3) 占标率Pi(%) Xm (m) D10% (m) 判定评价等级 有组织 污水处理恶臭 NH3 0.2 1.2810-2 6.41 46 / 二级 H2S 0.01 4.7010-4 4.70 46 / 二级 无组织 污水处理恶臭 NH3 0.2 1.1810-2 5.90 47 / 二级 H2S 0.01 4.7210-4 4.72 47 / 二级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二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 5km 的矩形区域内。 2.4.2 地表水环

47、境地表水环境 (1)评价等级 本项目尾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三仙纸业、福瑞思以及青山纸业生产,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判定依据详见表 2.4-4。 表表 2.4-4 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依据一览表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依据一览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2)评价范围 本评价重

48、点在于分析项目尾水回用于三仙纸业、 福瑞思以及青山纸业生产的环境可行性。 2 总则 20 2.4.3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附录 A,建设项目所属于“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类,评价等级为二级。详见表 2.4-5。 表表 2.4-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全部 / 类 / 表表 2.4-6 地下水环境

49、敏感程度分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

50、: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表表 2.4-7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类 类 类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评价范围 本项目周边无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的水文地质单元。 2.4.4 声环境声环境 (1)评价等级 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规定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工程建设前后敏感点噪声级增量小于 3 分贝;2 总则 21 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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