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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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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录目录目录目录.11.总则总则.11.1 规划由来.11.2 编制依据.41.3 评价原则.101.4 评价目的.101.5 评价因子.111.6 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121.7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341.8 评价技术路线.422.规划分析规划分析.432.1 规划区开发现状.432.2 规划概述.462.3 规划协调性分析.693.现状调查与评价现状调查与评价.993.1 自然环境概况.993.2 社会环境概况.1023.3 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033.4 制约因素分析.155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594.1 环境影响识别.159

2、4.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161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45.1 典型工艺分析.1645.2 产污环节.1735.3 规划区能耗情况.1745.4 规划区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755.5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75.6 地表水环境预测与评价.2125.7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245.8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2305.9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2315.10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335.1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355.12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2365.13 累积性影响分析.2385.14 环境风险评价.2415.15 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2756.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3、和优化调整建议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2836.1 规划总体综合分析.2836.2 规划方案调整及建议.2936.3“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2946.4 规划区准入条件分析.3007.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3047.1 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3047.2 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与减缓对策.3087.3 大气环境污染减缓对策措施.3107.4 声环境控制措施与减缓对策.3147.5 固体废弃物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3157.6 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3207.7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3237.8 社会环境保护对策建议.3237.9 环保隔离带的设置.3237

4、.10 规划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总结.3248.环境管理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3268.1 环境管理.3268.2 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3308.3 环境监测计划.3358.4 跟踪评价.3418.5 对下一层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3439.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3469.1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3469.2 征求意见稿公开情况.3489.3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3549.4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35610.评价结论评价结论.35710.1 项目概况.35710.2 项目的产业政策和环境可行性分析.35710.3 污染源分析和拟采取的污

5、染防治措施.35810.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35910.5 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36110.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36310.7 总量控制结论.36310.8 公众参与结论.36410.9 规划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36410.10 建议和要求.36510.11 综合结论.366附件 1 备案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 不动产权证书.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 营业执照.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 现状环境引用监测报告 1.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

6、书签。附件 6 现状环境引用监测报告 2.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 噪声现状环境监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8 土壤现状环境监测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9 现状环境引用监测报告 3.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0 与产业园相关的规划审查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1 原辅材料 MSDS.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12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委托书环评文件确认函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1.总则总

7、则1.1 规划由来规划由来为深入实施肇庆市工业发展“366”工程和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 推动广东肇庆高新区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贯彻落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 号)和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扶持产业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肇国土资规20181 号)等文件精神,推进集聚集约工业园区建设,加强肇庆高新区土地和厂房的利用效率,规范企业“工改工”和厂房分割出让的行为,以及便于制造业企业的日常环保管理,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特制定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肇高

8、管办20205号),基于此背景,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开展投资和建设工作(2021 年 7 月 14 日肇庆市时尚中成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工商变更为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 并将原广东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更名为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工商变更证明及营业执照见附件 3)。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位于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域,属于按照“产业集聚、产城融合、资源共享、产融互动”的模式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打造的集聚平台。规划地块依托广东省肇庆市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产业集聚产业基础市场的影响力,在广东肇庆市高新区产业园建设一个国际

9、化、系统化、信息智能化、规范化、生态化、规模化、完整化的产业聚集区,是具有高度现代的低碳节能型的企业制造和商务中心。规划地块东至古北路,南至杜肯、鲜活果汁,西至长岸排渠,北至卡莱斯、海业汽配。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总投资 8.8 亿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26252.31 平方米。本次规划建设多栋标准厂房,预计可容纳 36 家中小微型企业,主要入驻行业类型为先进装备产业、食品加工产业。该规划区域已依法获得不动产权证书 (粤(2021)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 0001592号,地块用途工业用地/工业,使用期限 2015 年 05 月 14 日起,2065 年 05 月 14 日

10、止,见附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编制环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合作区等开发区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切实做好当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确保园区规划

11、、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针对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促使产业园更加有序、合理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了解园区规划实施以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时优化和调整发展方向,合理指导土地利用,实现区域产业、经济及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以及“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南京睿华

12、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及时成立课题组,课题组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预测评价等工作,编制完成了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评价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与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持续保持沟通,并及时将成果反馈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多方面的互动,并对产业和布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3图图 1-1 产业园产业园规划范规划范围图围图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

13、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4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2.1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修正,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正,2020 年 9 月 1日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

14、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20 年修正,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8 年修正,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9.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2 第 344 号令);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本);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1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 559 号,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

15、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15.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1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 2012 98 号) ;18. 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环发 2011 14 号) ;19.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年 9 月 10 日);20.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 201430 号);2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16、知(国发201517 号);22.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523.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24. 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 号);25.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26.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27.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17、 2017 年 第 43 号,2017 年 10月 1 日起施行);28.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8 22 号) ;2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0.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31.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 号)。1.2.2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规划文件、政策和规划文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18、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通过,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自 2019 年 3月 1 日起施行);4.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 年 3 月 31 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5.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号公告,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肇庆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7 号);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67.

1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 号);8.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9.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 号);10.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11.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 年);12.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粤府2012120号);14.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粤府201635 号) ;15.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

20、策(粤环20147 号);16. 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 号);17.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 年)(粤环201728 号) ;18. 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 (粤环 2008 42 号) ;19.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 号);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2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2013661 号);2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

21、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7 号)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24. 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1999 年);2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2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函202044 号);27.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改革举措落实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02 号);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728. 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

22、录(2020 年版)(粤环函2020109 号)29. 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 年版)(粤环函2020108 号);30.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1.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32. 广东省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199974 号,1999 年 11 月 26 日);33. 广东省实施办法 (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34.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

23、,自 2019 年 3月 1 日起施行);35.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粤环 200871 号);36.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粤府办199927 号);3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 号);38. 关于认真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粤环2002169 号);39. 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粤环200543 号);4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通知(粤环201599 号);41.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134 号, 200

24、9年 3 月 30 日);42. 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776 号);43.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通知(粤环发20191 号);44. 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6 号);45. 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8年 12 月);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846. 肇庆市环境规划纲要(2007-2020)(肇庆市人民政府,2008.6);47. 肇庆市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10-2020 年);48.

25、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肇环字2016171 号);49. 关于印发肇庆市水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肇环字20032 号);50.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肇府办201427 号);51.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府函(2013)495 号);52.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3. 肇庆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54.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环字201966 号)。55. 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56.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肇府函2016718 号)。1

26、.2.3 环保标准环保标准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9.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10. 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27、准(DB44/815-2010)11.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1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913. 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14.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1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1.2.4 技术导则及规范技术导则及规范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28、);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4.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2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2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

29、 1030.2-2019)2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 1030.3-2019)2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2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HJ1084-2020)3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3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1.2.5 其他资料其他资料1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肇高管办20205 号)(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布)2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

30、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08 年 10 月);3关于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02008517 号);4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20);5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增首期开发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22020) ;6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20102020);7关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肇环函(2011)207 号)8国电肇庆大旺 2300MW 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审20

31、13146 号);9关于肇庆高新区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精细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肇环建2011280 号);10关于印发的通知(肇高管委201112 号);11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20 年 3 月);1.3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1)早期介入、过程互动评价应在规划编制的早期阶段介入,在规划前期研究和方案编制、论证、审定等关键环节和过程中充分互动,不断优化规划方案,提高环境合理性。(2)统筹衔接、分类指导评价工作应突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特点,充分衔接“三线一单”成果,分类指导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生态环境准

32、入。(3)客观评价、结论科学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客观分析,评价方法应成熟可靠,数据资料应完整可信,结论建议应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1.4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1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5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1.5.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规划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见表 1.5-

33、1。表表1.5-1 项目环境影响识别矩阵表项目环境影响识别矩阵表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工序工序地表水地表水 地下水地下水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声环境声环境 土壤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社会经济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施工期-1DK-1DK-1DK-1DK-1DK-1DK+2DK-1DK运营期-1CK-1CK-2CK-1CK-1CK-1CK+2CK-1CK注:3-重大影响、2-中等影响、1-轻微影响;“+”为正面影响、“-”为负面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D”表示短期影响;“K”表示可逆影响、“B”表示不可逆影响。1.5.2 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因子确定依据排污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

34、因子见表 1.5-2。表表 1.5-2 项目环境评价因子项目环境评价因子类别类别现状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地表水水温、pH、悬浮物、DO、CODCr、BOD5、总磷、氨氮、挥发酚、石油类、六价铬、硫化物、LAS 共 13 个项目。CODCr、氨氮CODCr、氨氮大气SO2、NO2、PM10、PM2.5、CO、O3、TVOC、臭气浓度、硫化氢、氨、TSP 共 10 个项目。TVOC、TSP、PM10、PM2.5、SO2、NO2、臭气浓度、硫化氢、氨TVOC、SO2、NOx地下水地下水位、 温度、 K+、 Na+、 Ca2+、 Mg2+、 CO32-、

35、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等效连续 A 声级等效连续 A 声级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2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 1,1-二氯乙烯、 顺-1,2-二氯乙烯、 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乙烷、 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1,1,2-三

36、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pH、石油烃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绿地率、主要植被及植被分布、野生动物调查、水土流失情况等土地利用、 绿地率、 主要植被及植被分布、 野生动物调查、 水土流失情况等1.6 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1.6.1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本规划所在区域环境区划见表1.6-1。表表1.6-1项目所在区域所属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所属功能区划

37、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北江(清城石角界牌三水市思贤滘河段) 综合用水功能类绥江(四会五马岗四会马房津口河段)饮用水功能类独水河口(旧独水河汇入北江前 100m,旧独水河与东排渠交汇处-四会水口寨*)景观水参照类东排渠(亚铝大街独水河水闸前河段) 纳污用水功能 参照类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修改单中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3、4a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4a 类标准4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北江肇庆四会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代码 H054412001Q01),执行地

38、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5是否农田基本保护区否6是否风景名胜区否7是否自然保护区否8是否森林公园否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39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10是否人口密集区是11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2是否水库库区否13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14是否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注:兴旺河即改道完成后,旧独水河与东排渠交汇处-四会水口寨河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独水河河段范围为“龙王庙水库大坝下游-四会水口寨”。而根据现场踏勘,独水河水系的流向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中划定范围存

39、在较大差异:目前,独水河类河段中,从龙王庙水库下游至正岗,约 8公里的河段已被填平,独水河来水主要来自四会青莲排渠;而且,独水河改道工程已完成,新独水河主要承接四会青莲排渠排水,自北向南由五马岗电排站闸门流入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下游约200m 位置,独水河不再流入北江;旧独水河下游大旺段将进行清淤整治后作为大旺开发区景观用水,与东排渠汇合经独水河水闸进入北江,独水河水闸为常开。因此,上表中独水河的河段范围是目前实际范围,即“独水河汇入北江前 100m,独水河与东排渠交汇处-四会水口寨”。1.6.2 地表水执行标准地表水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划所在区域地处北江流域,周边的主

40、要地表水体为北江干流,以及北江支流、绥江、东排渠。北江干流位于高新区东侧、大旺与三水区交界处,自北往南流;绥江属于北江一级支流,位于高新区西南侧,自西往东南流入北江。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评价区所处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如表 1.6-2 所示,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见表 1.6-3。表表 1.6-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序号序号水体水体功能现状功能现状长度(长度(km)水质目标水质目标1北江(清城石角界牌至三水市思贤滘)综40.5类2绥江(四会五马岗至四会马房津口)饮13类3东排渠(亚铝大街至独水河水闸前)综9.98类4独水河(龙王庙水库大坝下游至四会水口

41、寨)综16.3类表表 1.6-3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单位:mg/L(pH 值除外)值除外)序号序号水质指标水质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类类类类类1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 值69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43溶解氧6534高锰酸盐指数46105CODCr1520306BOD53467氨氮0.51.01.58总磷(以 P 计)0.1(湖、库 0.025)0.2(湖、库 0.05)0.3(湖、库 0.1)9总氮

42、(湖、库,以 N 计)0.51.01.510铜1.01.01.011锌1.01.02.012氟化物(以 F-计)1.01.01.513硒0.010.010.0214砷0.050.050.115汞0.000050.00010.00116镉0.0050.0050.00517六价铬0.050.050.0518铅0.010.050.0519氰化物0.050.20.220挥发酚0.0020.0050.0121石油类0.050.050.52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20.323硫化物0.10.20.524粪大肠菌群(个/L)20001000020000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

43、影响评估报告15图图 1.6-1项目区域水环境功能图项目区域水环境功能图独水河口绥绥江江北北江江第二污水处理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厂尾水排放口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新独水河本产业园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6(2)项目与周边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根据关于肇庆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481号)、关于同意调整肇庆市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12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肇庆四会市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3158 号),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肇庆市部分饮用水水源

44、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7 号):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在北江大旺区一村取水口建成通水、 具备实际供水能力, 并向省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 方可取消。目前,北江大旺区一村取水口尚未建成通水,故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暂未取消。根据肇庆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方案(肇府函【2020】192号),调整后取消了北江西北江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应在大沙镇水厂供水替代工程建成通水,具备实际供水能力,并向市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取消。目前,大沙镇水厂尚未建成通水,故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暂未取消。因此,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北江大

45、旺区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水源保护区范围见表 1.6-4,分布情况图见图 1.6-2。表表 1.6-4项目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一览表项目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一览表调整前保护区范围调整前保护区范围调整前保护区调整前保护区范围范围序序号号保护区名称保护区名称和级别和级别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护目标陆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1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 1500 米起至取水口下游 400 米的水域。自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 50 米的陆域。在大沙镇水厂供水替代工程建成通水, 具备实际供水

46、能力,并向市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 方可取消(说明: 由于大沙镇水厂供水还未向政府报备相关文件, 目前保持不变)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上溯至五马岗旧桥(约3000 米),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起下溯至马房水利枢纽 (约 400 米) 的水域。北岸自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纵深至独水河(四会境内又名青莲渠),不超过二广高速临绥江侧路肩线,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南岸自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纵深 1000 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72北江大旺区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新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250 米,

47、以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类。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西岸向陆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坡脚线以内的陆域。保持不变二级保护区北江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上溯 1650 米(与佛山市北江水厂二级水域保护范围下边界相接),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起下溯 250 米, 以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的水域; 龙王庙水库排渠自与北江交汇处上溯 1450米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类。北江干流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西岸向陆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坡脚线以内的陆域;龙王庙水库排渠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坡脚线以内的陆域。3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在北江大旺区一村取水口建成通水、 具备实际供水能

48、力, 并向省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取消)一级保护区新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250 米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类。一级保护区河段西岸一侧向陆地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保持不变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上溯 4000 米的水域。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起下溯 250 米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类。一、二级保护区河段西岸一侧向陆地纵深200米内除去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8图图 1.6-2项目区域水源保护区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项目区域水源保护区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0102030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

49、WNNW图列图列: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7925m500m1524m本产业园本产业园广东中成汇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大旺中成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9(3)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产业园生产废水经园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进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表表 1.6-5本产业园本产业园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标准单位: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色度、粪大肠菌群除

50、外污染物污染物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产废水)(生产废水)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pH6969CODCr90500BOD520300氨氮10/总氮/悬浮物60400动植物油10100石油类520LAS520总磷0.5/色度40/粪大肠菌群/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一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较严值。表表 1.6-6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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