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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景宏年产8500吨环境友好型农药新制剂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4680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PDF 页数:111 大小:1.3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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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安徽景宏年产8500吨环境友好型农药新制剂装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安徽景宏年产 8500 吨环境友好型农药新制剂装置项目项目代码2201-340311-04-01-612840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刚联系方式13705106352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开源大道 20 号地理坐标1173453.648,323453.64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31化学农药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44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

2、提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蚌埠市淮上区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436.4环保投资(万元)416环保投资占比(%)1.37%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8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范围和时序规划范围和时序一、规划范围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规划范围面积 860.00 公顷, 四至范围为: 东至金滨路, 南至南环路, 西至引河东路, 北至现状五蚌路(S306)。具体

3、为金滨路开源大道金沫路淝河中路金湘路南环路引河东路开源大道金潼路淝河北路岚岛重工东界赛远薄钢科技界现五蚌埠路(S306)金滨路-2-围合范围。二、规划时序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20212025,中期:20262030,远期:20312035。规划目标和定位规划目标和定位一、规划目标(一)总体发展目标建设省级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生物基新材料生产基地,并争取列为国家级生产基地。打造 3 个全球最大的产业基地,即碳四二羧酸系列酸味剂、合成香精香料、苯系中间体生产基地。1 个全国最大的产业基地,即生物可降解塑料生产基地。建设国家级生物发酵技术、生物化工分离提取技术、 生化

4、药物、 精细化工催化加氢工程技术等创新平台 5 个,建设省级化工技术创新平台 15 个。(二)经济发展目标经济总量:到 2035 年,集聚区化工产业总产值达 1300 亿元。培养产值超 100 亿元企业 5 家,50-100 亿元的企业 5 家。10-50 亿元的企业15 家以上。(三)社会和谐目标建设就业充分,社会保障机制健全的开发区。(四)环境保护与利用目标创建国家级生态开发区。二、规划定位(一)开发区类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位于蚌埠市沫河口镇城镇建设区内, 是城镇的组成部分,同时因为基地的功能以工业用地为主,基地运行需要的配套服-3-务设施均由城镇提供, 所以确定本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产业主导

5、型开发区。(二)性质定位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性质定位为: 以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为导向,以产城融合为路径,以精细化工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系列产品的科技研发制造为特色的创新型工业示范开发区。空间结构与用地规划空间结构与用地规划一、空间结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总体结构呈“两轴、三廊、两片区”的格局。两轴:东西向开源大道产业发展轴和南北向金沱路发展轴。三廊:分别为宁洛高速生态廊道、西部引河生态廊道和北部五蚌路沿线绿化廊道共同构建整个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生态空间。两片区:以金沱路为界,划分的东西两个产业片区。二、用地规划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 860.00 公顷, 建设用地以工业用地和城镇道路用

6、地为主,另有防护绿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一)工业用地立足工业用地的布局现状, 结合宁洛高速公路沫河口出入口东移的契机,充分利用省道 S306、高速出入口链接产业基地道路的交通优势,布局新增工业用地;同时整合现有存量工业用地,结合产业分区增强企业之间的协作发展。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756.24 公顷, 占总用地面积的87.93%。(二)城镇道路用地规划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65.58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7.63%。(三)防护绿地-4-规划在开源大道、金沱路和原五蚌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 26.65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3.10%。(四)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范围内保留并扩建沫河口

7、污水处理厂。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11.53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34%。主导产业规划主导产业规划根据区域市场环境、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等情况,结合周边产业发展态势,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规划发展精细化工、医药化工和生物基新材料三大产业群。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由食品及饲料添加剂、 合成香精香料、 生物燃料、水处理剂、塑料助剂、苯系中间体等子产业群构成,医药化工产业集群由生物药物、解热镇痛药、头孢类抗菌素、高端特色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辅料等子产业群组成。生物基新材料由可降解塑料、电子化学品及其他新材料等子产业群组成。根据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21-2035)中产业发展规划,对比蚌

8、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上轮规划,此次主导产业定位将生物化学变化为生物基材料, 其它两个主导产业精细化工和医药化工未变,仍然延续,此次规划在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以三个主导产业为主,不再仅承接蚌埠市“退市入园”化工企业。产业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一)精细化工区结合基地现有项目性质及分布现状, 规划基地开源大道以南区域为精细化工区,主要用于布置规划精细化工类产业项目。该产业区规划面积约 573.09 公顷。(二)医药化工产业区-5-规划基地开源大道以北、金沱路以东区域为医药化工产业区,主要用于布置规划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类产业项目。该产业区规划面积约241.90 公顷。(三)生物基新材料区规划基地

9、开源大道以北、金沱路以西区域为生物基新材料区,主要用于布置规划生物基新材料类产业项目。该产业区规划面积约 45.01 公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2 年 2 月 17 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区域规划,本项目位于精细化工区,属于农药制造业,不属于工业园严禁入园的企业,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要求表表 1-1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批复内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1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

10、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 号),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前, 严格限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园,重点关注涉 VOCs排放企业。 同时, 应根据国家和我省水、 土壤、声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污染防控方案和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 切实保障区域内入驻项目达标排放, 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 VOCs 排放经 UV 光解+活性炭处理,可达标排放符合2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应充分考虑产业基地外居住区域环境要求, 优化调整开发区空间布局,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的相互影响。 产业基地用

11、地类型须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等要求, 尽快完成上轮规划设置的 500 米控制范围内居民拆迁工作, 明确拆迁完成时限要求, 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地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不涉及拆迁符合3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污染防控。加快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实施进度, 有效提升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符合-6-再生水利用水平。 化工企业应做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 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企业排放的废水应经专用明管输送至污水处理厂, 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污水排放应

12、实现“一企一管”方式。企业的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应全部进行有效收集处理。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以满足产业基地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加快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实施进度池、事故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符合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4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省市 “三线一单” 成果, 严格落实 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与规划主导产业不相关的“两高”项目入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自动化水平,以及单位产品能耗、 污染物排放等均需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生产工艺、设备、自动化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

13、平符合5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产业基地要健全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建立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排口和雨水排口自动监测预警和视频监控, 同步建立污染溯源追踪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制定并及时检验、更新升级各类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和环境行为管理,制定并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入区企业要在产业基地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 要高度重视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

14、施,确保污水和初期雨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以及在事故状态下有效阻隔产业基地与外部水体的水力联系厂区建设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可确保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有效阻隔项目与外部水体的水力联系符合6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落实区域环境管理要求。统一并强化产业基地环境管理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 督促现有产业基地企业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新增水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关要求。 适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属于新建,已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关要求符合-7-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一、 与与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5、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环评环评2016150 号)(简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号)(简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结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蚌埠市“三线一单”成果,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名称要求内容本项目措施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

16、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蚌埠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63.89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的 4.43%。项目位于沫河口精细化工区淝河西路,距离淮河最近距离约 2140m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蚌埠市 2

17、020 年水环境质量底线以安徽省水十条中明确的蚌埠市国考断面水质目标为准;2025 年地表水质量底线暂参考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阶段性成果中明确的 12 个国考断面水质目标,最终以“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水质目标为准;2035 年质量底线目标为暂定,最终以“十六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为准。淮河水体功能为三类,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项目位于蚌埠市淮上区,纳污淮河水体功能为三类,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外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沫河口精细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根据 2016 年发布

18、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以及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到 2020 年,蚌埠市PM2.5 平均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20%,即由 64 微克/立方米下降到 49 微克/立方米;到 2025 年,在 2020 年目标的基础上,本项目所在地区域PM10及 PM2.5超标,属于不达标区。蚌埠市人民政府将落实安徽省2021 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长三角地区-8-PM2.5 平均浓度暂定为下降至 43 微克/立方米;到 2035 年,蚌埠市 PM2.5 平均浓度目标暂定为35 微克/立方米。 2025 年、20

19、35 年目标值均为暂定,最终以“十四五”、 “十六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为准。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需要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标准后,产生的影响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要求,到 2020 年, 蚌埠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 2030 年,蚌埠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0、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到 2020 年,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为土壤优先保护区,全市共划分了 7 个土壤优先保护区,占全市面积的 56.75%。项目位于沫河口精细化工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土壤优先保护区,产生的影响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资源利用上限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安

21、徽省统计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皖发改环资2017)807 号),到 2020 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16%。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49 号)等文件要求, 至 2020 年蚌埠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6.13 亿(贯流式火电按耗水量统计,下同);2020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1%、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75。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2、 (2006-2020 年) 有关指标调整的函(国土资函2017355 号)、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蚌埠市无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费,生产中仅消耗一定的水、电,项目资源消耗量占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9-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安徽省三线一单成果,全省建立“1+5+16+N”的四级清单管控体系。省级建立并发布省级清单、区域清单;初步确定市级清单, 制作管控单元清单模板,市级清单、 管控单元清单在市级“三线一单”编制过程中进一步细化。 蚌埠市形成了“1+1”+“1+15+132”的管控体系。 “1+1”即省级和沿淮两个区域清单,“1+15+132”即 1

23、个市级清单、15 个开发区清单和 132 个管控单元清单。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蚌埠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蚌埠市淮上区蚌埠工业园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蚌埠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二、其他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二、其他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1、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表表 1-3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24、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动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四)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本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已完成营业执照,并在蚌埠市淮上区发改委完成本项目备案, 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五) 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六)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产业结构调整范围内符合(七)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本项目针对有机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符合(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重点工程。本项目不属于“公转铁”“公转水”重点工程。符合

25、(九)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理。本项目不属于该项方案内容符合(十)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绿色港口建设。本项目不属于该项方案内容符合(十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十二)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符合(十三)强化扬尘管控。本项目施工期将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城市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减少扬尘产生符合-10-(十四)强化秸秆禁烧管理。本项目不属于该项方案内容符合2、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表 1-4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分析表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

26、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分析表政策文件相关规范情况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二)建立 VOCs 污染治理台账。各地在 VOCs排放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 VOCs 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采取“一区一策、一厂一策”,排出时限进度,确定整治要求,建好 VOCs 污染治理台账。VOCs 排放总量、排放节点、排放方式已要求在环评文件中体现。 并在环评文件中提出建立 VOCs 污染治理台账要求。符合(三)开展工业企业 VOCs 污染治理。自 2014年起,各地要围绕 VOCs 污染整治的重点,突出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VOCs 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

27、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本项目针对有机废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符合(七)加快 VOCs 排放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以化工园区和企业为建设主体,加强园区和重点企业 VOCs 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选择重点园区和企业先期开展监控系统建设、运维、管理试点,并逐步推广。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均应安装 VOCs 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不在重点企业名单中。符合六、具体措施(一)优化产业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 产业布局。在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 VOCs

28、高污染企业。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对城市建成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现有重污染企业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或改造,积极推动 VOCs 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严格各类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布局,各类产业园区必须履行规划环评,通过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促进产业布局调整优化。本项目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精细化工区, 属通过规划环评的园区, 不涉及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 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 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二)加快产业升级。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 VOCs 重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

29、艺装备,提前淘汰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产品附加值低、环境信访多的落后产能,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 本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符合-11-2.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布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的污染企业依法整治到位本项目已取得备案, 且尚未开工建设。 本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建、迁建

30、VOCs 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必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原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 90%。建立 VOCs 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报批环评文件时应附 VOCs 等量替代的来源说明,并落实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项目选址位于淮上区沫河口精细化工区内, 针对有机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 90%。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科学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技术方案。采用密闭式生产和环保型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着力从源头控制 VOCs 废气的

31、产生和无组织排放。加大 VOCs 废气的回收利用,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理工艺路线,科学治理,达标排放。要妥善处置次生污染物,防范二次污染。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 VOCs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方案,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确保 VOCs 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与 VOCs排放相关的原辅料、溶剂的使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处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等信息应进行跟踪记录,以满足企业 VOCs 实际以及潜在的排放量查证需要,确保企业 VOCs处

32、理装置运行效果。项目从源头控制 VOCs 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后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一厂一档”。符合(五)严格环保监管。建立 VOCs 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重点企业、VOCs排放集中区或工业园区开展监测。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建设,配备便携式VOCs 检测仪,加强对企业 VOCs 排放的监管。化工企业逐步建立与 LDAR (泄漏检测与修复) 体系适应的检测能力,配备在线或便携式 VOCs 检测仪,提升自行检测能力。根据管理部门要求, 逐步配备相应检测仪器。符合-12-3、蚌埠市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条件(试行)蚌埠市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条件(试行)符

33、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表 1-5与与蚌埠市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条件(试行)蚌埠市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条件(试行)相符分析表相符分析表政策文件文件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蚌埠市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条件(试行)一、基本准入条件一、基本准入条件(一)项目须入驻蚌埠淮上化工园区淮上经济开发区(沫河口)和蚌埠固镇化工园区(固镇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等省政府认定的合规化工园区,并符合相关化工园区的产业规划定位。项目位于淮上区沫河口精细化工园区符合(二)投资规模。淮上化工园区 淮上经济开发区 (沫河口)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 1 亿元,亩均固投原则上不低于 300 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0 万元每年。固镇经济开

34、发区化工集中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 6000 万元,亩均固投原则上不低于 200 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 20万元每年。已入园企业在现有厂区内开展的提升工艺、安全、环保、节能的技改项目和产能提升项目不受投资规模的限制。项目总投资30436.4万元,已经淮上区发改委立项备案符合(三)安全准入。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在委托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征求同级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依法依规核准;应属地备案的,属地备案部

35、门应依法依规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2、项目化工工艺属国内首次使用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后实施。1、项目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2、项目化工工艺不属国内首次使用符合(四)环保准入。1、项目应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协调,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2、新建化工项目须按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淮河巢湖流域重污染行业项目省级环保预审范围及内容的通知 (皖环发(2013)85 号)有关规定,依法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环保预审。1、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规划

36、及规划环评要求。2、本项目为报告表, 不需开展环保预审。3和4、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13-3、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4、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五)能耗准入标

37、准。1、项目能耗评估:对项目单位产值电、油、气、蒸汽等资源消耗进行计算,并优于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或能耗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018 年本)中规定,项目能源消费增量与蚌埠市能源增量控制目标对比值m3(影响程度为一定影响或影响较小);项目增加值能耗与蚌埠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比值n0.3(影响程度为一定影响或影响较小)。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00388t 标煤/万元, 符合要求符合(六)项目用地建筑容积率。1、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项目用地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0.7。2、化工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用地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0.6.3、轮胎制

38、造项目用地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项目为农药制剂制造, 容积率0.733符合二、优先准入条件(略)二、优先准入条件(略)三、限值准入条件三、限值准入条件(一)严格限制建设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中限制类化工项目,此类项目应征询投资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化工项目符合(二)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天然碱除外)、聚氯乙烯、纯碱(天然碱除外)、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产能置换方案需报请经信部门审核公告。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三)安全限制准入条件。1、对

39、列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4-(安监总管三(2017)1 号)文件中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应按规定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严格限制建设反应工艺危险度(名词解释见附录一)等级 4 级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征询应急管理部门意见。2、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等危险工艺,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高风险项目。原则上非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新产品项目不再引进,此类项目应征询应急管理、科技、经信等主管部门意见。(四)环保限制准入条件。1、严格限

40、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化工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严格限制高 VOCs 排放化工项目,此类项目应征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属于高 VOCs 排放化工项目符合四、禁止准入条件四、禁止准入条件(一)严禁建设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中淘汰类化工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化工项目符合(二)安全禁止准入条件。1、禁止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列入园区禁限控目录中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的项目。2、对列入原国家安全监管

41、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 号)文件中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应按规定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禁止建设反应工艺危险度(名词解释见附录一)等级 5 级的项目。3、禁止建设其工艺、设备在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 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 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 (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原国家安监总局、科技部、工信部 201

42、7 年第 19 号公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 号)内所规定的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的设备的化工项目。4、禁止建设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落后生产工1、本项目不涉及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不涉及5、本项目距淮河最近距离为3200m,符合文件要求符合-15-艺、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工艺设计的新(改、扩)建项目、搬迁使用旧设备的新(改、扩)建项目。5、在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产品质量水平,且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外,严格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项目,

43、停止建设,按要求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三)环保禁止准入条件。根据园区规划,列入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符合(四)新建化工小型企业。根据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的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小型化工企业的禁止新建。项目年工业总产值 20000 万元, 不属于小型化工企业符合三、产业政策符合性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或淘汰类, 且项目已经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同意备案 (项目编码

44、2201-340311-04-01-612840),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四、四、项目地周边环境概况及项目地周边环境概况及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开源大道20号。根据园区规划,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土地文件见附件)。项目用地符合蚌埠市淮上区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在园区规划中的位置见附图)。项目地北侧为开源大道,南侧为空地,东侧为永兴化工有限公司,西侧为格润生物有限公司,本项目周边均为园区企业,不构成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1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安徽景宏年产 8500 吨环境友好型农药新制剂装置项

45、目由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精细化工区,厂区总占地18666.7m2,总投资 30436.4 万元。主要建设液体制剂生产车间、粉剂生产车间和除草剂生产车间,同时建设仓库、综合办公楼和材料库等及其他配套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景宏植保

46、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项目建设内容如下表:表表 2-1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一览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主体工程粉剂车间三层钢结构厂房,面积约 1600m2,设置 3 条粉剂生产线,主要生产可湿性粉剂、颗粒剂等农药液体制剂车间二层钢结构厂房,面积约 1600m2,设置 2 条液体制剂生产线,主要生产水乳剂、乳油、可溶液剂、微乳剂、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可溶粉剂、大粒剂、悬乳剂、微囊悬乳剂、胶饵剂等农药除草剂车间三层钢结

47、构厂房,面积约 1300m2,设置 1 条粉剂生产线和1 条液体制剂生产线,主要生产可湿性粉剂、乳油、可溶液剂、微乳剂、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可溶粉剂、可分散悬浮剂储运工程包材仓库一层钢结构厂房,位于粉剂车间北侧,面积 700m2,用作包材储存成品仓库一层钢结构厂房,位于粉剂车间西侧,面积 900m2,用作产品储存-17-原料仓库一层钢结构厂房,位于液体制剂车间西侧,面积 1000m2,用作原料、产品储存除草剂仓库一层钢结构厂房,位于除草剂车间北侧,面积 250m2,用作除草剂成品储存甲类仓库一层甲类库房,位于除草剂车间西侧,面积 150m2,用作化学品储存辅助工程办公楼三层砖混建筑,建筑面积

48、570m2,用于日常办公研发楼二层钢结构建筑,建筑面积 455.4m2,用于产品研发及检验。公用工程房1 层丁类库房,用于五金件存放、机修、配电等,建筑面积 330m2公用工程给水市政供水,满足生产生活需要供电市政供电,经厂区变配电箱调压后,供全厂使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排水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沫河口精细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消防干粉灭火器、消防管网等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水池 400m3,位于工程房下环保工程废气治理粉剂车间:投料口设有布袋除尘器,投料粉尘、烘干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UV 光解+活性炭

49、+水吸收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液体制剂车间:投料口设有集气装置,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UV 光解+活性炭+水吸收设备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除草剂车间:投料口设有集气装置,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UV 光解+活性炭+水吸收设备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设备整体密闭,顶端排气口设置 UV 光解+活性炭+水吸收设备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4)废水治理建设 15m3/d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气浮+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建设 81m3初期雨水池,位于厂区西南角噪声治理厂房隔

50、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维修保养等。固废治理厂内建设危废暂存间 1 座(建筑面积 40m2),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等收集暂存。地下水保护原料库、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甲类库、成品库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防渗检漏系统;渗透系数1.010-10cm/s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计划, 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建设应急事故池 480m3。2、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18-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和建设场地的地形特点进行设计,同时兼顾项目建设地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关系以及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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