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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顺环保(双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5067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PDF 页数:119 大小:1.8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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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本)项目名称:皓顺环保(双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四川皓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皓顺环保(双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项目代码川投资备【2020-510122-77-03-503977】FGQB-0498 号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腾飞三路 568 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03 度58分33.66 秒, 30度 30分55.7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危险废物治理(N7724)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

2、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选填)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川投资备【2020-510122-77-03-503977】FGQB-0498 号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 (%)1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72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 ,有毒有害和

3、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 Q=33.3321,因此,本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审批及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川府函2010175 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出具关于印发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川环建函2011303 号) 。2、跟踪环评文件名称: 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

4、跟踪评价报告书备案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6 月) ,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情况如下:1、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情况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情况(1)基本情况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于 1996 年根据原四川省计划委员会四川省计委关于补办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审批手续的批复 (川计1996计综692 号)建立,其范围东以双流区白家镇和石羊乡交界处为界,南至双中路,西到川齿路,北与机场路外环路临界,规划开发面积 7.86 平方公里。2010 年, 根据 四川省人民

5、政府关于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川府函2010175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扩区后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为新能源、电子信息;规划控制面积为 26.86平方公里, 包括 A、 B 两个区。 A 区为原设立审核区域, 规划控制面积 7.86平方公里(A 区即四川省原计划委员会川计1996计综 692 号文批准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B 区为扩展区域,规划控制 19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临黄甲大道,南至正公路,东至双黄路,北到规划 20 米道路;产业定位以发展新能源、电子信息为主,同时发展机械制造业、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水泥制品)等产业。2018 年 2 月, 经

6、国务院同意,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3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 2018 年第 4 号公告,公布 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其中“代码 S517010 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 2523.88 公顷(合计约 25.24k ) ,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2)产业发展情况西航港经济开发区 B 区经过近几年的建设,现入驻规模以上企业 257家,现有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企业 26 家、新能源企业 5 家。其中,电子信息、新能源产值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 72.27%、2.6%。主导产业电子信息得到一定发展,产值占比较高。但新能源发展势头不足,分析

7、原因主要为:经开区南侧规划建设工业集中发展区六期,主导产业为航空产业、新能源产业的园区,入驻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等新能源项目,极大程度上承担了新能源产业布局。由于产业聚集性发展趋势,区内部分新能源企业(如汉能光伏有限公司项目、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停产、搬迁。(3)基础设施供水工程经开区水源为岷江自来水厂,岷江自来水厂位于金桥镇金马村 4 社,设计总规模 100 万 m/d,目前已建成投运规模 30 万 m/d,取水口位于双流区金桥镇岷江水厂金马河左岸,为河流型水源地(东经 1034839.30,北纬 303659.34。岷江水厂管辖一个制水车间和 12 个加压站。经 3 处加压站供

8、水,其中经开区 A 区由航空港加压站供水,工业聚集区范围包括文星给水加压站位于西航港大道, 占地面积3.19公顷, 供水规模为10万m/d,主要服务于文星、华阳、公兴三大片区;仁宝给水加压站位于西航港工业区内,占地面积 2.14 公顷,供水规模为 10 万 m/d,主要服务于工业片区。供气工程双流区及其周边现状天然气源主要来自川西北气矿双流作业区苏码头,供气管道包括威青线、威成线、北内环支线,由双流区天然气公司经营。供气压力采用中、低压两级压力级制,天然气经调压站调压后,通过4中压管网(0.35Mpa)输送至区内用户,再由柜式调压器、箱式调压器、用户调压器将天然气压力调至各类用户所需的压力后,

9、向用户的用气设备供气。经开区内现状建有 1 处天然气调压站,位于成雅高速以西,长庚路以南,占地面积约 0.99h ,沿成雅高速建有高压燃气管线,沿川齿路南延线、牧正路、华牧路、成雅高速以东 20m 市政道路等建有中压干管沿,规格为 DN150DN200, 其余道路上敷设配气支管, 规格为 DN100DN150。排水工程根据双流区专项排水规划(20182035年) ,双流规划划分8个污水排水分区;本规划区涉及第III排水分区,规划排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江安河;第IV排水分区,规划排入公兴(中电子)再生水厂,尾水排入青兰沟;第VI排水分区,规划排入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锦江。表 1

10、现行双流污水系统分区一览表污水系统分区服务面积(k )规划现状污水处理厂规模规模纳污水体污水处理厂及现状纳污水体第分区4.63九江污水处理厂2 万 m/d江安河/江安河第分区120.1 牧马山污水处理厂30 万 m/d杨柳河已建牧马山污水处理厂 1 万m/d杨柳河已建东升污水处理厂 5 万 m/d白河已建胜利污水处理厂 0.25 万m/d, 规划原址扩建至1.0万m/d白河已建蛟龙工业港污水处理厂 3 万m/d,为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厂,拟远期关停,废水纳入牧马山污水处理厂白河第分区47.13 航空港污水处理厂20 万 m/d江安河已建航空港污水处理厂 4.99 万m/d江安河第分区40.42公兴

11、(中电子)污水厂,又名:公兴(中电子)再生水厂15 万 m/d青兰沟已建公兴(中电子)再生水厂 7万 m/d,为中电子再生水厂(4万 m/d) 、公兴再生水厂(3 万m/d)合建青兰沟第分区40.69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10 万 m/d锦江在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 5 万m/d锦江第分区36.42 生物城污水处理厂5 万 m/d锦江已建永安污水处理厂 0.15 万m/d/第分5.4黄龙溪污水处理厂2 万 m/d锦江已建黄龙溪第一污水处理厂 0.5锦江5区万 m/d,规划原址扩建第分区172.33分散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锦江分散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锦江合计457.27目前,经开区废水全部排入二级

12、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水现状概况如下。航空港污水处理厂:污水厂收水范围已按现行排水规划实施,接纳包括经开区 A 区,重点评价对象(工业聚集区)内腾飞五路以北、成雅高速以西合围区的废水。公兴再生水厂:污水厂收水范围按现行排水规划分期实施,接纳重点评价对象(工业聚集区)内腾飞五路以南、成雅高速以东合围区的废水。(说明:由于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在建,其规划服务期废水排入公兴再生水厂) 。根据调查,经开区范围已全部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供电工程经开区已实现全区域通电,现有 220kV 变电站 2 处,为毛家湾公用变电站、中电子专用变电站;110kV 变电站 5 处

13、,为黄甲公用变电站、仁宝公用变电站、国玻公用变电站、天威专用变电站(企业专用) 、汉能专用变电站;8 条 220kV、14 条 110kV、2 条 35kV 的高压线通过区域,主要采用架空敷设,局部埋地。目前,规模以上企业用电量约 164647 万 kw/h,现状供配电能够满足需求,后续根据规划及需求进行新建、扩建。2、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评情况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评情况2011 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建函2011303 号“关于印发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对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由审查意见可知,扩区后开发区包括 A

14、、B 区,A 区为原核准设立区域(即川计1996计综 692 号文确定的区域) ,规划开发面积 7.86 km2;B区为扩展区,规划面积为 19km2。B 区规划范围: 扩区后园区的四至范围为西临黄甲大道, 南至正公路,6东至双黄路,北到规划 20 米道路,距成都市区 5km,规划区面积 19km2。产业定位:鼓励以新能源、电子信息为主,同时发展机械制造业、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水泥制品)等产业。禁止发展产业为:制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皮革、印染等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2021 年 6 月,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

15、制完成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建议:在原规划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应放大发挥坐拥全国第四大航空枢纽独特优势,优先考虑发展土地产出强度大、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产业,重点打造以电子信息为主,同时发展机械制造的临空高新技术产业区,适度发展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水泥制品)等配套产业。3、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腾飞三路 568号,属于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中的 B 区范围内,与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16、见下表。表 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园区产业定位及入园要求本项目情况规划环评鼓励以新能源、 电子信息为主, 同时发展机械制造业、 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水泥制品)等产业。禁止发展企业:1、纸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2.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3、皮革、印染等企业;4、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项目,不属于园区鼓励和禁止发展企业,属于允许类清洁生产门槛:入园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生产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产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清洁生产达到相应产业的国内先进水平规划跟踪环评

17、禁止新引入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型的“两高一资”项目,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鼓励改扩建、新建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严控涉及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排放的项目入园,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铬、汞、镉、铅、砷重金属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双流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规划中的鼓励、禁止类发展产业,属于允许类,符合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7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相

18、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可知,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为“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故本项目属鼓励类。同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列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在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122-77-03- 503977】FGQB-0498 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2、

19、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腾飞三路 568号,属于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 B 区,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及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本项目不在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8图 1区域生态红线图(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 ,成都市地表水、大气

20、、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如下: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成都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 2020 年,岷江、沱江流域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37.5%;完成国家及四川省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100%;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管控区比例达到 73.86%。到 2025 年,岷江、沱江流域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62.5%;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县级及以

21、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100%; 水质优良 (达到或优于类)管控区比例达到 85.23%。本项目运行期间生产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进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江安河,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配套管网、水质要求、处理能力等方面分析,本项目进入航空港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所在地9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严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即不能突破大气环境容量,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即大气环境容量,是指一个区域在某种环境目标(如空气质量达标)约束下的大气污

22、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根据模型测算,成都市 2025 年各主要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 二氧化硫: 20493t, 氮氧化物: 104261t,PM2.5: 36847t, VOCs: 150314t。本项目建成后各类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成都市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的主要目标为:到 2025 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到

23、 2035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6%以上。本项目运行期间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会突破土壤风险防控底线。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风险防控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 ,成都市能源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如下: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到 2025 年,成都市总

24、能源消耗上线为 7467 万吨标煤(GDP 增速 6%) 。到 2025 年,双流区煤炭预测量为 0 万吨。水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成都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 2025 年用水控制总量1069.25 亿 m3(其中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3.96 亿 m3) ,2030 年用水控制总量为 70.20 亿 m3(其中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3.96 亿 m3以内)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成都市土地利用现状总体格局是以农用地为主,林地主要分布在大邑县、彭州市和都江堰市。耕地主要分布在简阳市、金堂县、彭州市、邛峡市。根据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中 2025 年

25、土地资源的控制指标,2025 年成都市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保有量分别为 497353.33 公顷、 284733.07 公顷。现状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在管控目标内。本项目租用贝德公司已建成厂房,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水量为197.6 m3/a,主要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锅炉及用煤。因此,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成都市能源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范围内,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图 2成都市综合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

26、目所在地11其他符合性分析表 3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负面清单/准入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分类该单元下的环境要素管控区情况区域特点类别清单编制要求负面清单、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省市县ZH51011620004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含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成都物联网产业园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1、生态一般管控区;2、大气环境 高 排 放重 点 管 控区;3、水环境工 业 污 染重 点 管 控区;4、农用地优 先 保 护区、 建设用地 污 染 风险 重 点 管控区;5、高污染燃 料 禁 燃区、 水资源一 般 管 控区。1、 本

27、单元为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含双流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成都物联网产业园区,区域涉及、临近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公兴街道、黄甲街道、胜利镇、永安镇等。2、 经开区重点发展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及航空产业;其中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重点发展新能源、航空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为电子信息及其配套;成都物联网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及其载体。3、 配套污水厂尾水排入岷江流域 (江安河、锦江)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入多晶硅制造(采用多晶硅材料生产下游产品除外)项目;2、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不属于多晶硅制造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

28、动的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详见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分析表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允许排放量要求2025 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COD:1064.7 吨;氨氮:31.9 吨;总磷:6.9 吨;本项目(排入江安河) :COD 0.009t/

29、a; 氨氮 0.00045t/a; 总磷:0.00004t/a;202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SO2: 947 吨; NOx: 2815 吨; VOCs: 3795吨;PM2.5:517 吨。本项目:VOCs 0.2t/a、HCl 0.0109t/a 、H2S 0.0011t/a 、NH30.0203t/a12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详见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分析表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企业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资源

30、开发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 、 扩建燃煤、 生物质锅炉。不涉及锅炉表 4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维度清单编制要求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上述项目可进行节能环保等升级改造,但必须满足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

31、项目。(3)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暂存,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控制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家具等行业产能。(2)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

32、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 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开展火电、钢铁、建材、玻璃、砖瓦、燃煤锅炉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持续推进平板玻璃、水泥行业深度治理。推动平板玻璃企业取消烟气旁路设施,引导建设备用废气处理设施;推进水泥企业深度治理,改造后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 10%以下。推进轧钢热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进入航空港污水处

33、理厂处理。项目不涉及其他“普适性要求”相关内容。13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项目,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4)现有锅炉按期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672-2020) 。(5)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分别需满足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汽车制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2)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34、100%。(3)力争 2022 年底完成区域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加快推进区域内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4)推进低 VOCs 含量源头替代。聚焦移动源、工业和服务业、溶剂使用源等 VOCs 重点来源,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重点推广水性、高固含量、无溶剂、低 VOCs 含量型的涂料、胶粘剂和油墨产品的生产。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本项目生产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进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

35、-2016) ,排入江安河。环境风险防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2)严格涉重金属(铅、汞、镉、铬、砷)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转运,严格控制收集危废的种类,符合园区准入要求,不涉及重金属总量指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2)针对化工园区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区域、流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项目建成后将制定风险防控体系

36、,并与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联动。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关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3)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等应满足重点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治理相关要求,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重金属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率达 100%。不涉及上述相关内容,项目将进

37、行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到 2022 年,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30%和 28%。(2)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3)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项目用水量为 197.

38、6m3/d,满足相关用水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14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工业企业单位 GDP 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3)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根据分析,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成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相关要求,符合区域环境准

39、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3、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管理文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环办固体函201992号) 、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国办函202147 号) 、 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 (川环发20219 号)及成都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实施方案 (成环土函202127 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5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40、贮存相关管理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办固体函201992 号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 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 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项目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贮存和转运,不涉及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国办函202147 号(十一)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 开展小微企业、 科研机构、 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 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

41、处理示范项目建设。项目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贮存和转运符合(十二)推进转移运输便捷化。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的常备通行路线,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本项目危废废物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车辆施行备案制度,设置“点对点常备路线”符合(川环发20219 号)鼓励工业园区、 工业集中区自行或者引入专业单位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 作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收集、 贮存和转运双流区园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15收集范围禁止收集、贮存以下危险废物:1.废铅蓄电池;2.具有爆炸性、剧毒性、反应性的危险废物;3.具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的医疗废

42、物;4.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以及成分不明的危险废物;5.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 贮存的危险废物; 6.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必须单独收集的,从其规定。项目不收集贮存规范要求中禁止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符合收集规模及贮存期限试点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需求、实际贮存条件等,合理确定危险废物收集规模。每个试点单位年收集总规模不大于 5000 吨,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有效库容的 50%,最长贮存期限不超过 1 年。项目规模为 5000t/a, 设计最大贮存量为 200t,最长贮存年限不超过 1 年。符合成环土函2021 27 号)试点地区根据近三年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和环境管理现状,在高新区(成

43、都市三年攻坚项目,已建) 、龙泉驿区(成都市三年攻坚项目,已建) 、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简阳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区(市)县 2023 年 6 月底前在本辖区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成 1 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作为园区的基础配套设施。鼓励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自行或委托专业单位建设营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鼓励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设或参与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点。本项目位于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 B区,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和转运。符合收集范围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收集、贮存六类危险废物:一是废铅蓄电池;二是具有爆炸性、

44、剧毒性、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三是具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的医疗废物;四是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以及成份不明的危险废物;五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六是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必须单独收集的,从其规定。项目不收集贮存规范要求中禁止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可以收集四类危险废物。一是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0吨以下(含 100 吨)的工业企业;二是机动车维修与报废拆解单位;三是实验室、家庭源危险废物以及农业包装废弃物。四是可将年产危险废物大于 100 吨工业企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粘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纳入收集范围。具体收

45、集范围按照批准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项目可收集双流区内四类危险废物:一是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0 吨以下(含 100 吨)的工业企业;二是机动车维修与报废拆解单位;三是实验室、 家庭源危险废物以及农业包装废弃物。四是可将年产危险废物大于100 吨工业企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粘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符合收集规模及贮存周期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需求、实际贮存条件等,合理确定危险废物收集规模。每个试点单位年收集总规模不大于 5000 吨,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有效容积的 50%,最长贮存期限不超过 1 年。项目规模为 5000t/a,

46、设计最大贮存量为 2000t,最长贮存时限 3 个月。符合另外,根据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 (川环发20219 号) ,项目与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的相关要求分析如下:16表 6与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符合性分析序号申请条件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有 3 名以上技术人员(环境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固废相关工作 3 年以上) 。本项目建设成后,将配备 3 名技术人员(环境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固废相关工作 3 年以上) 。符合(二)集中收集点应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中区,依法履行环保、安评和消防等相关手续。本项目位于双流经济开发区扩区 B 区,依法履

47、行环保、安评和消防等相关手续。符合(三)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及设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运输。本项目委托成都弘顺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废物运输,该公司已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符合(四)有与所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类别、 能力相适应的入场废物检测分析能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分析检测。本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入场废物监测分析。符合(五)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贮存场所、设施、设备、包装容器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收集贮存易挥发的危险废物时,应设置贮存面积与收集规模相适应密

48、闭贮存库,并配备相应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收集的危险废物有明确的利用处置去向。项目贮存场所进行重点防渗,设施、设备、包装容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配套建设相关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事故池。易挥发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房全密闭,并配备负压收集设施和处理设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六)与全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成后,将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全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符合(七)建立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污染防治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措施(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执行) 。项目建成后将建立有保证危险

49、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措施。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环办固体函201992 号) 、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国办函202147 号) 、 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 (川环发20219 号)及成都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实施方案 (成环土函202127 号)等相关要求。(2)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 (中期调整方案)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 (中期调整方案) 的符合性

50、分析如下:表 7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 (中期调整方案) 符合性序号规划内容符合性1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五区协同,能力共享”原则,统筹调整危险废物集本项目依托工业园区建设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17中处置设施;以市(州)为中心、重点县(区、市)为节点,整合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产废量小、区域环境敏感、交通便利的相邻市(州)跨区域联合建设集中处置设施;对于未规划建设处置设施的市(州) ,依托相邻市(州)已规划建设的设施,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确保本地区危险废物去向明确,有效处置。鼓励产废量较大的产业基地、企业集团、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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