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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_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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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 万吨万吨/年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二零二二年五月 目目 录录 概概 述述 . - 1 - 1.项目概况及背景项目概况及背景 . - 1 - 2.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 . - 2 - 3.相关情况判定相关情况判定 . - 2 - 4.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控制要求 . - 12 - 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 19 - 6、环境影

2、响评价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 - 19 - 1 总 则 . - 21 - 1.1 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 - 21 - 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 - 21 - 1.3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 - 26 - 1.4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 - 27 - 1.5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 - 33 - 1.6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 - 36 - 2 2 现有工程回顾现有工程回顾 . 40 2.1 现现有工程概况有工程概况 . 40 2.2 公司现有工程概况公司现有工程概况 . 40 2. 5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治理措施及其达标排放分析现有

3、工程污染源分析、治理措施及其达标排放分析. 41 2.9 现有项目环评现有项目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意见执行情况批复、竣工验收意见执行情况. 45 3 拟建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 - 50 - 3.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 - 50 - 3.2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 . - 56 - 3.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 . - 57 - 3.4 污染源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污染源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 - 57 - 3.5 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汇总排放汇总 . - 61 - 3.6 总量控制指标核算总量控制指标核算 . - 61 -

4、3.7 清洁生产分析清洁生产分析 . - 61 -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 64 - 4.1 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 . - 64 - 4.1.1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 - 64 - 4.1.3 气候、气象气候、气象 . - 65 - 4.1.5 生态资源生态资源 . - 68 - 4.1.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 - 68 - 4.2 现状评价现状评价 . - 70 - 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 70 - 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 73 - 4.2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 75 - 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 82 - 4.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 84 -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 126 -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126 - 5.1.1 废水污染影响分析废水污染影响分析 . - 126 - 5.1.2 环境空气污染影响分析环境空气污染影响分析 . - 126 - 5.1.3 噪声污染影响及控制措施分析噪声污染影响及控制措施分析 . - 127 -

6、5.1.4 施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 128 - 5.2 营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 130 - 5.2.1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空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 - 130 - 5.2.1.1 污染气象分析污染气象分析 . - 130 - 5.2.1.2 评价基准年气象资料统计评价基准年气象资料统计 . - 137 - 5.2.1.3 环境影响预测参数筛选环境影响预测参数筛选 . - 143 - 5.2.1.4 预测内容预测内容 . - 147 - 5.2.1.6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 148 - 5.2.1.7 大气影响

7、预测结论大气影响预测结论 . - 148 - 5.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 148 - 5.2.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 153 - 5.2.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 - 168 - 5.2.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环境影响分析 . - 169 - 5.2.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 169 - 5.2.7 对紫薇洞风景区环境影响分析对紫薇洞风景区环境影响分析 . - 171 - 5.2.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 171 - 6 6 污染

8、防治对策污染防治对策 . - 173 - 6.1 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 . - 173 - 6.1.1 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 - 173 - 6.1.2 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 - 174 - 6.1.3 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 175 - 6.1.4 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 - 176 - 6.2 运营期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污染控制措施 . - 176 - 6.2.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及可行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及可行性分析 . - 176 - 6.2.2 废水污染

9、防治对废水污染防治对策及可行性分析策及可行性分析 . - 180 - 6.2.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 - 181 - 6.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 181 - 6.2.5 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 - 183 - 6.2.6 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土壤污染防治对策 . - 187 - 7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 - 189 - 7.1 现有工程环境风险回顾性分析 . - 189 - 7.1.1 物质危险性调查物质危险性调查 . - 189 - 7.1.2 现有生产系统危险性调查现有生产系统危险性调查 . - 189 - 7.

10、1.3 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190 - 7.2 风险调查 . - 196 - 7.2.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 - 196 - 7.2.2 主要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主要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 - 196 - 7.2.3 7.2.3 生产工艺特点生产工艺特点 . - 196 - 7.2.47.2.4 生产过程风险性识别生产过程风险性识别 . - 197 - 7.2.57.2.5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 - 200 - 7.3 源项分析源项分析 . - 206 - 7.3.1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 . - 206 - 7.3.2 事故

11、概率分析事故概率分析 . - 207 - 7.4 事故影响分析事故影响分析 . - 211 - 7.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 212 - 7.5.3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 213 - 7.6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 . - 213 - 7.77.7 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措施 . - 215 - 7.8 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 . - 221 - 7.9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 - 221 - 7.10 7.1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 - 222 -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 225 - 8.

12、1 环保费用估算环保费用估算 . - 225 - 8.2 主要环境经济损益指标分析主要环境经济损益指标分析 . - 225 - 8.3 环境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经济损益分析小结 . - 226 -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 227 - 9.1 建设期环境管理建设期环境管理 . - 227 - 9.2 运行期运行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 227 - 9.2.1 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 . - 227 - 9.2.2 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 . - 229 - 9.2.4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 - 230 - 9.2.5 环境风险管理环

13、境风险管理 . - 230 - 9.3 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 . - 232 - 9.4 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规范化 . - 233 - 10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 . - 235 - 10.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 - 235 - 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 - 235 - 10.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 235 - 10.2.2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 235 - 10.2.3 地下水环境质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量现状评价 . - 236 - 10.2.4 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 . - 236

14、- 10.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 - 236 - 10.3 风风险评价结论险评价结论 . - 237 - 10.3.1 环境风险可接受性环境风险可接受性 . - 237 - 10.3.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 237 - 10.4 工程分析结论工程分析结论 . - 237 - 10.4.1 废水污染源排放情况废水污染源排放情况 . - 237 - 10.4.2 废气排放情况废气排放情况 . - 238 - 10.4.3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 - 238 - 10.4.4 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噪

15、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 - 238 - 10.5 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 - 238 - 10.5.1 废水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 . - 238 - 10.5.2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 - 238 - 10.5.3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 - 238 - 10.5.4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 - 238 - 10.6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 - 238 - 10.6.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 238 - 10.6.2 环境空气预测影响分析环境空气预测影响分析 . - 238 -

16、10.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 239 - 10.6.4 声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 . - 239 - 10.6.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 239 - 10.7 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 . - 239 - 10.7.1 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 - 239 - 10.8 总量控制总量控制 . - 239 - 10.9 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 . - 239 - 10.10 排污许可衔接排污许可衔接 . - 239 - 10.11 自主验收自主验收 . - 240 - 10.12 总体结论总体结论 . - 240

17、 - - 1 - 概概 述述 1.项目概况及背景项目概况及背景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5 月, 原名为 “安徽皖维化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安徽省维尼纶厂独家发起,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上市公司,1999 年 12 月被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更名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是国有控股的国家大型一挡化工、化纤、建材联合企业,属国家优先发展的原材料行业。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聚乙烯醇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PVB 树脂、PVB 胶片和 PVA 光学膜的研发及产业化

18、居行业前列。截止 2018 年,共获得授权专利 139 项,其中发明专利 49 项。公司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1 项,主持制定行业标准 1 项。 根据化工集中区规划:按照“腾笼换鸟、优进劣出”原则,加快产业升级,淘汰醋酐等低端产业,减少现有PVA产量等要求。本项目拟利用皖维高新现有厂区内用地建设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同时淘汰现有9万t/aPVA生产线。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拆除老旧装置、采用国内领先的生产工艺,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建成后可实现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聚乙烯醇装置的产品升级和产能替代。2021年9月7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皖

19、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预审赋码的函”给予本项目赋码(2109-340100-04-02-604590),用于开展前期环评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化工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了有关技术人员到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当地水文、气候、气象、经济等资料,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20、要求,编制完成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 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 2 - 2.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 2021 年 9 月 10 日,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021 年 9 月 13 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市政务公开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 3.相关情况判定相关情况判定 (1)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对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

21、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 “3新材料产业,3.1 新型功能材料,3.17 新型膜材料:功能高分子膜材料” 。项目还符合合肥市主导产业配套新材料和服务指导目录 (合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5 号) “一、第类,8.液晶材料” 。本项目位于巢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对照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 (皖发改环资【2021】6 号文)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禁止类。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 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预审赋码的函,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环评等工作。 综上,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2、(2)用地性质符合性 根据巢湖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 , 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用地范围内为工业用地,另根据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 ,化工集中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主要分 3 类:工业用地(M) : 化工集中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和维修加工企业用地均属此类; 道路用地(S) : 化工集中区内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绿地(G) : 包括沿道路绿地和防护集中绿地在内。本项目位于公司现有 PVA 化工区,属于工业用地。 - 3 - 根据巢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本项目所在园区为工业用地; 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

23、划 (2016-2030)规划产业用地布局图可知,本项目选址位于 A-01 PVA 化工区地块,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 要求。 (3)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资源能源利用、生产工艺与设备、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管理要求等指标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4)规划相符性 2016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以合政秘【2016】77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的批复”,同意在巢湖市设立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总面积为0.693平方公里(1039.5亩),规划期限至2030年。具体四至范围

24、为东至矿山路、西至皖维现有厂界、南至聚酯路、北至皖维制成分厂厂界。化工集中区依托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存量资产为发展基础,对现有化工产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增产不增污;逐步淘汰水泥分厂,重点发展PVA下游环境友好型的深加工产业,同时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逐步降低污染负荷。将化工集中区内产品做精做细,最大限度延伸产品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打造特色PVA化工产业集中区。 2019年,合肥市发改委以关于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9-2021)的请示的复函批准了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转型升级发展规划,提出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转型

25、升级意义重大,既能促进园区企业提质增效,又能为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配套。 2020年4月,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管委会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和城市总体规划情况,对原规划进行了调整,并由安徽省化工设计院编制了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 。本次规划修编分析了集中区内外部化工产业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并对以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化工集中区建设环境进行了进一步分析,结合化工集中区已形成的产业发展态势,重点提出了化工集中区的产业定位,对主要产品方案做了适当调整,并就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公用工程设施、 安全综合防灾工程、 产业布局等进行了统筹规划。

26、并于2020 年6 月 - 4 - 29 日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20 年10月20日取得了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意见(批复文号:环建审202049号) 。修编规划旨在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淘汰低端产业,引入市场前景优良的高端产业。主要是:按照“腾笼换鸟、优进劣出”原则,加快产业升级,淘汰醋酐等低端产业,减少现有PVA产量,引进功能性PVA树脂、胶片级PVB 树脂、VAE 乳液、聚酯切片、改性水基型聚醋酸乙烯乳液胶粘剂

27、、三甘醇二异辛酸酯等高端配套材料项目,提高集中区产品附加值,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PVA 下游产品,确保行业领先优势。 产业发展定位: 战略定位 按照化工产业区差别化、互补式发展和特色化、错位式竞争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巢湖市的区域位置优势,以现有皖维集团化工产业为发展基础,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通过资源的集约利用、构筑重点化工产业发展平台,推进化工产业创新升级,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高水平的化工产业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 主导产业定位 积极遵循高质量发展思路, 围绕本集中区内现有产业基础发展: VAC、 PVA 系列产品,并向功能化、高端化延伸产业链;积极响应合肥市主导产业

28、配套需求,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化工新兴产业。 a.PVA 产业链:对化工集中区内优势PVA 系列产品继续做大做强,并向下游、高端应用、功能化延伸产品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优势地位;逐步打造高端PVA 系列产品生产基地。 b.配套新材料产业:为合肥主导产业配套新材料,按照合理定位,高端配套的理念,对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的补链、强链项目,按照“腾笼换鸟、优进劣出”原则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c.化工新兴产业:即在化工领域,随着科技进步和技术升级,未来一段时期内出现的、有市场竞争力的、因原料或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必须在化工集中区内发展的新兴产业。抓住时机、重点突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行情,优

29、先发展一批产品附加值高、技术先进环保的优质项目。 - 5 - 本项目选址于化工集中区规划的PVA化工区用地内, 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对现有9万t/a聚乙烯醇(PVA)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6万t/a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生产线。本项目属于对化工集中区内优势PVA 系列产品向高端化延伸。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要求。 (5)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 2020年10月20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以环建审【2020】49号文“关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通过了对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修编环评的

30、审查。 审查意见中要求: a、 规划及用地范围不得占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b、规划范围内项目开发活动应避免对紫薇洞风景区产生破坏性影响。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近等地块不宜布局产生废气污染物等生产设施以及环境影响程度和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 c、经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批准后的规划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其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可在规定时间内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 规划内项目环评相应内容可结合实际依法适当予以简化。 本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PVA化工区用地范围内,不占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31、基本农田保护区、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项目替代现有9万t/aPVA装置,实现污染物减排,实施后对紫薇洞风景区及评价区域环境具有一定改善作用。项目建设符合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及规划修编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6)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GB/T50298-2018)符合性分析 规划标准:外围保护地带划定与保护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风景区自然要素空间密切关联,具有自然和人文连续性。同时对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防护各类发展建设干扰风景区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应划为外围保护地带。 2、外围绕保护地带严禁破坏山体、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禁止开展污染环境的各项建设,城乡建设景观应与风景环境

32、协调。消除干扰或破坏风景区资源环境 - 6 - 的因素。 符合性分析:巢湖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工业用地情况的说明 ,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工业用地范围的情况说明 ,本次规划范围的64.8593公顷,不在省政府上报待批的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三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省政府发布版)。 本项目选址于化工集中区PVA化工区用地范围内,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对现有9万t/a聚乙烯醇(PVA)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6万t/a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生产线,实现污染物减排,可有效减少废气排

33、放对紫薇洞风景区的影响。项目建设不会破坏现有的山体、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要求。 (6)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257号) 、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 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 (皖环发202073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的政策相符性分析汇总见表1。 - 7 - 表表1 项目实施的政策

34、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实施的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政策 名称 相关要求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 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257号) (1)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在省政府确定的基地和专业化工园布局;引导现有化工企业搬迁至园区,重点推动不符合城市规划、 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企业实施搬迁。 (2)严格审核化工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或布局要求的建设,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化工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暂停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地区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工项目审批。 (3)严格执行规划环评。 (4) 新建项目鼓励采用安全高效、 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

35、工艺和装备,严禁使用各类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及信息化、自动化控制水平。 (1)本项目属于技改化工项目,选址于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确立的的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 (2)本项目位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PVA化工区,根据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规划产业用地布局图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巢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要求,布局符合化工集中区功能区布局。本项目通过替代现有9万t/aPVA装置实现污染物倍量削减。 (3)2020

36、年10月20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以环建审【2020】49号文“关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通过了对集中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审查。 (4)本项目生产所用设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年本) (工产业2010第122号)目录中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本项目产品均可达到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 2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

37、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2)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1) 安徽属于“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地区之一,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化工集中区内,本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从现有工程消减源中倍量替代,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选址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 (2)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新增VOCs排放

38、量从现有工程消减源中替代。本次工程较现有工程废气收集、治理均有所加强,液态原料均采用管道、泵密闭输送,废气产生点均采用管道密闭收集,避免无组织废气排放。 符合 3 国务院关于(1)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1)安徽属于重点地区之一,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 - 8 - 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

39、本项目所在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已通过了规划的环评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具体内容见报告书“规划相符性”分析部分。 4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号)的相符性分析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位于巢湖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执行过剩产能淘汰标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

40、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 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项目实施后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本项目产品为功能性PVA树脂,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符合 5 与 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符合性分析 新、

41、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位于巢湖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执行过剩产能淘汰标准。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实施 VOCs 专项

42、整治行动。 禁止新 (改、 扩) 建涉高 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功能性 PVA 树脂,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符合 - 9 - 7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严禁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新(改、扩)建淘汰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实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批准新设光气生产企业。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天然碱除外) 、聚氯乙烯、纯碱(天然碱除外) 、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

43、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原则上非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新产品项目不再引进。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限制类及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本项目通过替代现有1万t/aPVA装置建设5kt/a功能性PVA项目,原料主要为醋酸乙烯、乙烯、甲醇、氢氧化钠等,不属于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聚合、醇解工艺,不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 符合 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内禁止

44、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已经建设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限期迁出。 本项目位于巢湖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内。 符合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应与“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协调,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按有关规定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应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并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特征污染物的逸散与排放,无组织排放应达到相应标准,严禁生产废水直接外排。

45、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 “三线一单”等要求。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符合 8 与 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 皖 环 发202073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禁止在淮河、巢湖流域新建化工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化工大中型项目;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

46、入规范化工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与“三线一单”成果相协调;在长江、按照“腾笼换鸟、优进劣出”原则,本项目通过替代现有9万t/aPVA装置建设6万t/a特种PVA装置,为产业升级技改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系统处理,水质满足要求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不外排。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限制类及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符合 - 10 - 符合性分析 淮河、新安江流域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严格执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物排放标准 (GB3

47、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不属于高VOCs排放项目。项目符合巢湖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与“三线一单”成果协调。项目符合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9 与 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 符合性分析 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 禁止类中化工新建小型项目。 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投资约13亿元,不属于小型项目。 符合 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限值类中化工新建大中型项目。 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 通过替代现有9万t/aPVA装置建设6万t/a特种PVA装置,为产业升级技改项目。不属于限制类。 符

48、合 10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1、深化工艺废气VOCs治理。有效实施催化剂再生废气、氧化尾气VOCs治理,加强酸性水罐、延迟焦化、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工艺过程尾气VOCs治理。推行全密闭生产工艺,加大无组织排放收集。鼓励企业将含VOCs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石化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酸性水罐尾气应收集处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推广使用密闭脱水、脱气、掺混等工艺和设备,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 2、全面加强废水系统高浓度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集水井(池) 、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应采用密闭化工艺或密闭收集措施,配套建设燃烧

49、等高效治污设施。 3、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 4、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5、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 6、 石化、 化工、 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1、本项目为合成树脂行业,生产车间和装置区,严格控制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将废气引入废气总管,进行焚烧处理,尾气排放满足行业排放标准。采用密闭式离心机。 2、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水均采用废水罐收集,包括离心液槽、废液收集槽,各

50、槽设置有排气管道,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经排气管道引入废气总管去燃烧处理。 3、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过程。 4、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强化废气收集处理。 5、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过程中采用低(无)泄漏的泵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 6、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主要企业为皖维高新,皖维高新为重点排污单位,皖维高新污水处理厂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废气主要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所有在线监测系统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7、采用分质收集,分质处理,采用密闭管道收集; 8、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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