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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毅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平方米FPC柔性线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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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毅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平方米 FPC 柔性线路板项目项目代码2201-440404-04-01-123088建设单位联系人叶澍庭联系方式15816419901建设地点广东 省珠海 市 金湾 区 三灶 镇 永辉路 16 号厂房(三期)C 栋 106 号一楼、五楼地理坐标(113度 19 分11.079秒, 22度 2分32.53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2 电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

2、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8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已于 2019 年11 月投入生产用地(用海)面积(m2)2197.4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5年)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珠海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的复函粤发改工函2007247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珠海航空

3、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5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金湾区(航空产业园)总体规划(2011-2030) 产业选择:结合现有产业发展基础, 抓住珠海市大力发展“三高一特”产业体系契机, 构建2具有金湾特色的“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航空制造业与服务业、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电器以及都市农业、会展和旅游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发展格局。根据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审查意见,对于园区新引进企业,要求根据产业政策要求,航空产业园入园企业应禁止其中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或设备进入。以航空产业园规划确定的产业类型为依据,根据本园

4、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对本园区的入园产业做出控制建议清单。园区不得引入专业电镀企业专业电镀企业, 珠海航空产业园区内已建设有污水管网,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水经处理之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三灶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电子电路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和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优先发展类产业,项目不涉及专业电镀,符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永辉路16号厂房(三期)C栋106号一楼、五楼,根据珠海市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调整后),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村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风景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53648号),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永辉路16号厂房(三期)规划用途为工业,房地产权属人为珠海点线投资有限公司。综上所述,项目用地情况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规划及金湾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要求。2 2、产业产业政策政策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电子电路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十八、信

6、息产业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中的柔性电路板制造。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属于目录中的禁止3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对照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属于目录中“一、优先发展类1.集成电路(16)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专用材料”中的柔性电路板。

7、3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 1)广东省广东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方案提出“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及“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区域管控要求:积极推进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制造、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

8、控制,重点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一)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二)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三)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

9、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航空产业园,属于珠三角核心区,项目主要从事柔性电路板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的“信息产业信息产业”和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优先发展类”的“集成电路集成电路”,符合管控方案中区域管控要求。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珠三角核心区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挥发性有机4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2。项目将按照区污染排放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减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2 2)珠海市珠海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

10、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培育壮大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得新建专业电镀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11、代,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航空产业园,属于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具体见附图3。项目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优先发展类”的“集成电路集成电路”,主要经营柔性电路板制造,项目电镀工序委外加工,生产内容不涉及专业电镀专业电镀,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项目将严格按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与珠海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表22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见表1-1。(3 3)小结)小结综上所述,结合表1-1与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12、分区管控方案和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4 4、与挥发性有机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VOCs)相关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相符性分析(1 1)广东省环境保护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十四四五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大力5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 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 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原料油墨为

13、水性油墨,根据本报告表 2-5 项目原辅材料中 VOCs 物料统计表及表 2-6 项目油墨 VOCs 含量分析表可知,项目使用油墨的 VOCs 含量均小于含量均小于 300g/L,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项目含 VOCs 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均采用封闭措施。(2 2)与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的相符性的相符性分析分析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关攻坚: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针对臭氧形成的两项重

14、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细化分阶段改善目标和治污项目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建设项目VOCs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减排。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符合性

15、分析: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规划中的重点行业。本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有文字油墨、阻焊油墨、开油水、洗网水,主要产生工序为丝印、烘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属于对臭氧形成的两项重要前体物之一。根据表2-5、表2-6、表2-7分析,项目使用油墨中VOCs含量均小于300g/L,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中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 油墨 VOCs 挥发量为 913%,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s)含量的限6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中柔印油墨非吸收性承载物含量限值要求:2

16、5%;项目洗网水VOCs成分含量为232.5g/L,占比25%,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有机溶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900g/L要求。 项目已建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 “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工艺,根据规划“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建议可选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建议企业建立并动态更新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3 3)与与广东省广东省2021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实施低 VOCs 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

17、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 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全面深化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 性标准实施。 督促企业开展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 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 改建和

18、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指导企业做好废活性炭的密封贮存和转移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原料油墨为水性油墨,根据本报告表 2-5 项目原辅材料中 VOCs 物料统计表及表 2-6 项目油墨 VOCs 含量分析表可知,项目使用油墨的 VOCs 含量均小于含量均小于 300g/L,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19、,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VOCs 挥发量为挥发量为 913%,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中柔印油墨非吸收性承载物含量限值要求:25%。项目属于电子电路制造,属于重点行业属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现行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UV 光解”,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7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建议可选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本报告拟就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使用明确提出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等管理要求。项目含 VOC

20、s 物料油墨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均采用封闭措施,生产工艺过程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本报告拟就项目无组织排放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提出无组织排放管理要求。(4 4)与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VOCs)排排放放的意见相符性分析的意见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印发的通知 (粤环201218 号)中提出:“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 VOCs 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原则上珠江三角

21、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扩建 VOCs 排放量大或使用 VOCs 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 “全面贯彻执行我省印刷、 家具、 表面涂装 (汽车制造业) 、 制鞋行业四个 VOCs地方排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 VOCs 削减及达标治理措施。各地要明确企业治理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关停。”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珠海市航空产业园范围, 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为电子电路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油墨为水性油墨,不涉及 VOCs 排放量

22、大或使用 VOCs 排放量大产品,不属于重点行业范围;项目现行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 光解”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时段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5 5)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2018-2020年)(粤环发年)(粤环发201862018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参考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8中(二)深入挖掘固定源 VOCs 减排4 其

23、他行业:各地市应结合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减排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本地典型工业行业,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开展 VOCs 治理减排,确保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 VOCs 总量减排目标。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本环评报告中表 2-6、表 2-7 分析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VOCs 挥发量为挥发量为 913%,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中柔印油墨非吸收性承载物含量限值要求: 25%, 属于低 VOCs 油墨; 清洗剂 VOC

24、s 成分含量为 232.5g/L,项目现行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活性炭+UV 光解”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 16m 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综合考虑有机废气产生量,本环评建议可选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6 6)与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192019,环大气环大气201953201953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

25、分析方案要求,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通过使用水性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页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含 VOCs 物料应储存在密闭容器、 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密闭式储库、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26、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用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9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应根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

27、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kg/h、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kg/h 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含VOCs物料主要有文字油墨、阻焊油墨、开油水、洗网水,主要产生工序为丝印、烘烤工序。根据表2-5、表2-6、表2-7分析,项目使用油墨中VOCs含量均小于300g/L,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印

28、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油墨 VOCs 挥发量为913%,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中柔印油墨非吸收性承载物含量限值要求:25%;项目洗网水VOCs成分含量为232.5g/L,占比25%,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 有机溶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900g/L要求。项目含VOCs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均采用封闭措施。项目丝印、烘烤及洗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项目现行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光解”进行处理,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珠海市生态环

29、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本环评建议可选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法进行有机废气处理。(7 7)与广东省涉与广东省涉 VOCsVOCs 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相符性分析表表 1-21-2 电子元件制造行业电子元件制造行业 VOCsVOCs 治理指引一览表治理指引一览表10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源头控制1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 VOCs含量 VOCs900g/L要求本项目洗网水VOCs 含量为232.5g/L符合2网印油墨水性网印

30、油墨,VOCs30%。要求本项目油墨VOCs 含量为9%13%。符合过程控制3VOCs物料存储清洗剂、清洁剂、油墨、胶粘剂、固化剂、溶剂、开油水、洗网水等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要求项目油墨、开油水、洗网水密封储存于包装桶中。符合4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要求项目桶装油墨、开油水、洗网均存放于室内。符合5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要求项目桶装油墨、开油水、洗网在非取用状态时均保持密闭。符合6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液体 VOCs 物料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用

31、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 应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要求项目油墨、开油水、洗网水密封储存于包装桶中。符合7工艺过程包封、灌封、线路印刷、防焊印刷、文字印刷、丝印、UV 固化、烤版、洗网、晾干、调油、清洗等使用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物料的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项目丝印、烘烤及洗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项目现行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 光解”进行处理,本环评建议可选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

32、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采用二级符合11活性炭吸附法进行有机废气处理。8废气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mol/mol, 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要求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均密闭。废气收集系统为微负压运行。符合9废气收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代替措施。要求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33、非正常工况下,及时停工,关闭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符合10非正常排放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符合末端治理11排放水平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 建设 VOCs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80%。要求项目现行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 光解”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34、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本环评建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处理,符合12处理效果可达80%。12治理技术喷涂/印刷、晾(风)干工序废气宜采用吸附法、热氧化或其组合技术进行处理。推荐项目现行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UV 光解”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本环评建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处理。符合13治理设施设计与运行管理VOCs 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

35、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要求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非正常工况下,及时停工,关闭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符合14污染治理设施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运行,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要求项目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符合15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可为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排污单位无内部编号,则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08)进行编号。有组织排放口编号应填写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编号,若排污单位无现有编号,则由电子工业排污单位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

36、J 608)进行编号。要求本环评依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608)对排放口进行编号。符合16设置规范的处理前后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避要求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置规范的处符合13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 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理前后采样口。环节管理17管理台账建立含 VOCs 原辅材料台账,记录含 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 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要求项目应建立VOCs 原辅料台账

37、,记录 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 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符合要求18自行监测电子电路制造排污单位:对于重点管理的一般排放口,至少每半年监测一次挥发性有机物、苯;对于简化管理的一般排放口,至少每年监测一次挥发性有机物、苯。要求项目属于简化管理的一般排放口,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频次为 1 次/年。符合其他19建设项目VOCs总量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明确VOCs 总量指标来源。要求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环发20

38、192 号) ,项目总量指标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分配。符合(8 8)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GB 37822-201937822-2019)的相符)的相符性分析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本项目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见下表。14表表 1-3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控制环节控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物料存储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39、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 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使用的含 VOCs 物料(文字油墨、阻焊油墨、开油水、 洗网水)均 为 密 闭 桶装,存放于室内,物料包装桶密封良好,储存、料仓满足 3.6 条对密闭 空 间 的 要求。符合物料运输 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含 VO

40、Cs物料(文字油墨、 阻焊油墨、开油水、洗网水)均为密闭桶装,项目无粉 状 、 粒 状VOCs 物料使用情况。符合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含VOCs产品使用过程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

41、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项目含 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为印刷,根据本报告中表2-5 分 析 ,VOCs 质量占比 大 于 等 于10%的原辅料有阻焊油墨、开油水、洗网水,使用过程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经 “ 活 性 炭+UV光解处理后”通过 16m高 排 气 筒 排放。符合其他要求 企 业 应 建 立 台 账 , 记 录 含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本环评建议企业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原辅材料和含符合15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

42、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 废料(渣、液)应按照第 5 章、第 6章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VOCs 产品的相关信息。企业已根据相关规范设计集气罩规格,符合要求。企业目前依托点线公司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将含VOCs 废料(渣、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基本要求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

43、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非正常工况下,及时停工,关闭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符合废气收集系统要求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m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均在负压下运行,输送管道为密闭状态。符合VOCs排放控制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

44、的废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手尾建筑物的相对高速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项目丝印、烘烤工序使用的原辅材料(阻焊油墨、文字油墨、 开油水、洗网水)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16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符合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

45、更换量、吸附本环评建议企业建立 VOCs处 理 设 施 台帐,记录相关信息。符合16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17表表 1-11-1与与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420009珠海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符合园区定位的航空及其配套产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1-2.【产业/禁止类】

46、不得引入专业电镀项目。1-3.【生态/综合类】珠海金湾航空新城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珠海金湾金湖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珠海金湾拦浪山茅田山木头冲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大门口水道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要求进行管理。1-4.【水/禁止类】木头冲水库、黄绿背水库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1-5.【其他/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爱国村、中心村等学校、居民区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航空配套

47、产业。本项目位于航空新城产业园珠海点线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内(三灶镇永辉路 16 号厂房(三期)C 栋 106 号一楼、五楼),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优先发展类”的“集成电路集成电路”,主要经营柔性电路板制造,项目生产内容不涉及专业电镀。专业电镀。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航空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2-1.【其他/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项目18进水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

48、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 年本)的要求。2-3.【水资源/限制类】2025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2-4.【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2-5.【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租赁珠海点线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既有厂房, 不涉及新增占地。本项目属于 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20 年本) 中“优先发展类”的“集成电路集成电路”,主要经营柔性电路板制造。污染物排放管控3-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49、管控要求,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废水排放量 2031.19 万 m3/a,COD1190.01t/a、氨氮 196.75t/a;二氧化硫 411.58t/a、二氧化氮 285.86t/a、颗粒物 36.4t/a 以内。3-2.【水/限制类】阳极氧化、电镀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珠三角”排放限值。3-3.【大气/鼓励引导类】汽车、飞机涂装鼓励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应使用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

50、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强化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和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本项目不涉及阳极氧化、电镀行业,丝印工序排放的重点污染物 VOCs 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分配,实行两倍削减量替代。根据本报告表2-5项目原辅材料中VOCs物料统计表及表2-6项目油墨VOCs含量分析表可知,项目使用油墨的VOCs含量均小于300g/L,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即300g/L)。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依托珠海点线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暂存场所,点线公司配套建设的暂存场所符合规范且已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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