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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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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目目录录1 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2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172 总则.182.1 编制依据.18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02.3 评价标准.21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62.5 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目标.313 工程分析.363.1 项目概况.363.3 涂料平衡及水平衡.683.4 污染源源强分析.723.5 清洁生产分析.86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94.1 区域

2、自然环境概况.894.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7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5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5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0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926.1 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分析.1926.2 运营期污染控制措施论证分析.1936.3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215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197.1 社会效益分析.2197.2 结论.21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218.1 环境管理计划.2218.2 污染物排放清单.2228.3 环境监测计划.2258.4 监测设备的配置.2308.5

3、 排污口规范化.230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29.1 项目建设概况.2329.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2329.3 项目与规划、政策、标准的符合性.2329.4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2339.5 工程分析.2349.6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2349.7 污染防治措施.2359.8 公众参与.2369.9 结论.2379.10 建议.237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附件:附件 1:建设项目委托书;附件 2:备案文件及备案表补充说明;附件 3:标准确认函;附件 4:用地证明文件;附件 5:底漆 MSDS 检测报告;附件 6:底漆固化剂 MSDS 检测报告;

4、附件 7:中涂漆 MSDS 检测报告;附件 8:中涂漆固化剂 MSDS 检测报告;附件 9:面漆 MSDS 检测报告;附件 10:面漆固化剂 MSDS 检测报告;附件 11:腻子膏 MSDS 检测报告;附件 12:底漆 SGS 检测报告;附件 13:中涂漆 SGS 检测报告;附件 14:面漆 SGS 检测报告;附件 15:报告真实性说明;附件 16: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17: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 18:拆迁说明;附图:附图:附图 1:拟建项目区域位置图;附图 2:总厂平面布置图;附图 3:车体厂房平面布置图;附图 4:表面处理厂房平面布置图;附图 5:总装联合厂房平面布置图;附图 6:

5、转向架联合厂房平面布置图;附图 7:调试试验厂房平面布置图;附图 8:厂区污水管网图;附图 9:厂区雨水管网图;附图 10:肥东县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 11:肥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图;附图 12:肥东县经开区扩展区用地布局规划图。附表:附表: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 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5: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1 概述概述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国务院

6、2015 年发布的中国制造 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根据中国制造 2025的战略目标:到 2025 年,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迈上新台阶。其提出的具体要求包括,“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十大领域”,“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围绕系统全寿命周期,向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产业体系”。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设

7、备制造是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的重要一环,是工业强基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产业体系的坚实基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历史悠久、业绩辉煌、文化深厚的特大型中央建筑企业,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按照“一业为主,相关多元”的思路,以不断创新驱动自身的发展。为相应国家政策号召,抓住新型轨道交通市场蓬勃发展的机遇,中国中铁审时度势,陆续与合肥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合肥东城产投、 合肥轨道集团等公司, 成立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将合肥打造为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轨道交通装备特色产业基地。根据中国制造 2025的关于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8、的建设要求,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 72387 万元,在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北部,魏武大道与团结大道交口西南侧规划厂地内, 建设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 一阶段用地面积约 283 亩,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8.6 万平方千米, 估算投资 7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材料棚、转向架联合厂房、调试试验厂房、总装联合厂房、车体厂房、表面处理厂房、倒班楼、存车线、单轨和有轨电车及市域车试验线建设,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有轨电车 20 列(100 辆)、市域车 20 列(120 辆)、跨座式单轨车 20 列(80 辆)的生产规模。中

9、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目前总长 1.98km 跨座式单轨车试验线工程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于 12 月 6 日出具了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合环肥东否决字【2021】3 号文,对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附件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6 号,2021 年 1 月 1 日),本项目属于“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中“72、城市轨道

10、交通设备制造 372”中“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 1 月 21 日,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成立了项目组,对现场进行多次踏勘,在初步调查环境现状和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了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拟在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魏武大道与团结大道交口西南侧规划厂地内,建设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最终实现年产有轨电

11、车 20 列(100 辆)、市域车 20 列(120 辆)、跨座式单轨车 20 列(80 辆)的生产能力。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其主要特点如下:(1)行业类别及主要工艺:本项目属于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 C3720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主要工艺为轨道交通设备的焊接,喷涂及组装。(2)选址可行性: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根据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年),规划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深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智能家电制造业等高新技术和商贸物流服务业,本项目属于机械装备制造业,与肥东经济开发

12、区主导产业相符。根据肥东县经开区扩展区用地布局规划图,本项目所述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且厂界 100 米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地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不属于生态红线管控区,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3)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废气主要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3以焊接烟尘、喷砂抛丸粉尘和有机废气为主,焊接烟尘采用布袋除尘+滤筒除尘的方式处理,喷砂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滤筒除尘的方式处理,有机废气采用干式漆雾过滤纸+漆雾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袋+活性炭吸附脱

13、附+催化燃烧的处理工艺; 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肥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店埠河,淋雨试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后不外排;通过设备基础减振与厂房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或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 在项目建设地开展了现场踏勘和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

14、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并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技术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2018 年第 4 号),本次评价的主要工作过程及时间节点如下:2021 年 1 月 21 日,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1 年 1 月 27 日,本项目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环境影响评

15、价第一次公示(公示网址 http:/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2020 年 1 月,委托监测单位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2020 年 4 月下至 2021 年 7 月,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2021 年 7 月 2 日, 本项目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 (公示网址 http:/ 年 7 月 5 日与 7 月 6 日, 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 江淮晨报中铁轨道

16、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4上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两次登报;2022 年 4 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3-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二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17、、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图 1.3-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5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政策相符性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表表 1.4-1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一览表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一览表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名单范围内,可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本

18、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2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名单范围内,可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3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 号)1.严禁严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化工项目项目。 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2.严严控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

19、目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 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审批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3、严管严管 1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本项目距离长江支流之一巢湖约27.4km,不属于严禁、严控、严管项目类型。符合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

20、告书6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4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 年 10月底前,以石化、

21、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 废气旁路、 治理设施、 加油站、 非正常工况、 产品 VOCs含量等 10 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 年 12 月底前,各地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 VOCs 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

22、情况的监督检查。培育树立一批 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本项目归类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属于工业涂装。项目所用涂料属于水型涂料,根据涂料的 SGS 检测报告,底漆中的 VOCs 含量为 32 克/升,中涂漆中 VOCs 含量为 66 克/升, 面漆中 VOCs 含量为 115 克/升,能够满足底色漆和面漆使用 VOCs 含量不高于420 克/升的要求,不属于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符合5安徽省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 VOCs

23、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7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整治,2021 年 10 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VOCs 含量等 10 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

24、全覆盖。2021 年 12 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 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 VOCs 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 VOCs 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6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2 月 21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巢湖湖体,巢湖岸线外延一千米范围内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一万米及沿岸两侧各二百米范围内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巢湖岸线外延一千至三千米范围内陆域,入湖河道上

25、溯至一万米沿岸两侧各二百至一千米范围内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本项目距离巢湖直线距离约 27km,位于巢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2 月 21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第二十三条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二)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三)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本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项目,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巢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限制建设的水污染严重的大中型项

26、目。符合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8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四)围湖造地;(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严格限制在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大中型项目;确需新建的,应当事先报经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中,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氮、磷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减量替代。7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范围的通知(皖政秘2017254 号),本项目厂区位于巢湖流

27、域三级保护区,根据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中,(一)禁止类:化学制浆造纸(新建企业)、制革(新建小型项目)、化工(新建小型项目)、印染(新建小型项目)、电镀(新建小型项目)、酿造(新建小型项目)、水泥(新建小型项目)、石棉(新建小型项目)、玻璃(新建小型项目)、其他(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围湖造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二)限制类:制革(新建大中型项目)、化工(新建大中型项目)、印染(新建大中型项目) 、电镀(新建大中型项目)、酿造(新建大中型项目)、水泥(新建大中型项目)、石棉(新建大中型项目)、玻璃(新建大中型项目)本项目位于巢湖流域三级保护区

28、,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项目,不属于巢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其他(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围湖造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产业及产品。符合8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7 月 1 日前各地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 含量和使用量等。 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源头替代参考目录 (见本项目表面喷涂均使用水性涂料,根据涂料的

29、MSDS 检测报告,底漆中的VOCs 含量为 3%,中涂漆中 VOCs 含量为 6%,面漆中 VOCs 含量为 7%,能够满足VOCs含量低于10%的要求。符合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9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气办20214 号) 附件 5),重点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点领域,推广 VOCs 含量低于 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并纳入年度源头削减项目管理,实现“可替尽替、应代尽代”,源头削减年度完成项目占 30%以上。制定“一企一案”。借鉴上海市等先发地区重点行业 V

30、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方案”编制经验,各地分行业分级指导企业编制优化“一企一案”,明确企业 VOCs 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重点梳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VOCs年排放量超过 1 吨的企业,督促 9 月 30 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完善工作。243 家涉 VOCs 省级重点企业(含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及年排放量超过 10 吨的企业,8 月 31 日前对方案进行评估完善,及时核实治理效果,并报至省大气办备案。拟建项目投产运营后将响应政策的号召, 制定 “一企一策” VOCs 治理方案。符合9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31、号)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敞开液面,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涉有机废气 VOCs 物料的储存、转运、投料、生产等各环节的无组织废气收集要求,减少 VOCs 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 包装袋, 高效密封储罐, 封闭式储库、 料仓等。 含 VOCs物料转移和输

32、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 VOCs 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 100 毫米处 VOCs 检测浓度超过 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 100ppm,以碳计)本项目所用涂料均密封包装,喷涂过程位于封闭车间内,淋雨试验均在表面涂料烘干完成后进行,无含 VOCs废水产生。符合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0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

33、,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本项目无敞开液面,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涉有机废气 VOCs 物料的储存、转运、投料、生产等各环节的无组织废气收集要求,减少 VOCs 废气无组织排放。其中涂装过程均在负压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

34、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

35、,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本项目 VOCs 废气主要为涂装产生的VOCs 废气, 属于低浓度、 大风量废气,拟采取的处理措施为干式漆雾过滤纸+漆雾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符合“方案”中废气处理推荐工艺。符合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安排专人对 VOCS治理设备进行管理,符合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1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

36、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建立企业台账制度及检测计划,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联网。1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水性涂料中 VOC 含量的限制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根据表 1,机械设备涂料底漆 VOC 含量250g/L,中涂漆 VOC 含量200g/L,面漆 VOC 含量300g/L项目所用涂料属于水型涂料,根据涂料的 SGS 检测报告,底漆中的 VOCs含量为 32 克/升, 中涂漆中 VOCs 含量为 66 克/升

37、,面漆中 VOCs 含量为 115克/升,能够机械设备涂料底漆 VOC含量250g/L,中涂漆 VOC 含量200g/L, 面漆 VOC 含量300g/L 的要求。符合11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2019-2030 年) 规划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深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智能家电制造业等高新技术和商贸物流服务业本项目属于机械装备制造业,与肥东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相符。符合12其他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活性炭+CO 工艺的优点:1.适用于低浓度废气处理;2.一次性投资费用低; 3、 运行费用较低; 4.净化效率较高 (90%)本项目采用水性漆,故 VOCs 排放

38、浓度较低, 采用干式漆雾过滤纸+漆雾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的处理工艺, 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节约能源。符合1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本项目选用的涂料均为水性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环保等级高。且对生产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采取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的处理工艺,符合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2序序号号相关政策、文件及

39、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要求内容内容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相符性相符性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可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1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38597-2020)对于轨道交通车辆水性涂料,要求底漆 VOC 含量200g/L,中涂漆 VOC 含量200g/L,面漆 VOC 含量300g/L项目所用涂料属于水型涂料,根据涂料的 SGS 检测报告,底漆中的 VOCs含量为 32 克/升, 中涂漆中 VOCs 含量为 66 克/升,面漆中 VOCs 含量为 115克/升,能够机械设备涂料底漆 VOC含量2

40、00g/L,中涂漆 VOC 含量200g/L, 面漆 VOC 含量300g/L 的要求。符合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31.4.2 规划相符性规划相符性1、与、与肥东县土地利用规划(肥东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年)年)相符性相符性本项目于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北部,魏武大道与团结大道交口西南侧。根据肥东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允许建设区。2、与与“肥东县经开区扩展区用地布局规划图肥东县经开区扩展区用地布局规划图”相符性相符性本项目于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北部,

41、魏武大道与团结大道交口西南侧。根据肥东县经开区扩展区用地布局规划图,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3、与区域规划环评相符性与区域规划环评相符性根据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本项目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4、与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符性年本)相符性拟建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项目, 项目建设的目的是发展安徽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产业,带动配套产业及区域经济的发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42、年本),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视为可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已由肥东县发改委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项目代码 2020-340122-37-03-041891 备案立项。1.4.3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皖政秘2020124 号)要求,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厅201762 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43、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生态红线的划定范围应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叠加合并,并与以下保护地进行校验,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叠加图,确保划定范围涵盖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4各类保护地。拟建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北部, 经核实拟建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拟建项目与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对位置见下图。图图 1.4-1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1 月发布

44、的“合肥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的工作动态,“2021 年,在全市共同努力下,合肥市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 32.5 微克/立方米, 6 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首次全面达标, 大气污染物实现协同控制,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程碑式突破”。根据现状监测数据,项目区域噪声、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均能满足现状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所采取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且得到有效处理,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实行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与淋雨废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

45、肥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建成后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5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天然气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涉及突破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 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3720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属于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

46、园)主导产业中的机械装备制造业,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5、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文本文本对照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与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0 年 12 月发布的 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中的合肥市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优先保护单元”,要求“加强空间布局约束,允许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或限制的开发建设活动、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方案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执行”。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且项目已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取得肥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代码:20

47、20-340122-37-03-041891。拟建项目在合肥市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下图。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6图图 1.4-2 本项目在本项目在合肥市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合肥市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中位置中位置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2)项目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局部放大局部放大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

48、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7(3)总量控制指标分析等。本次报告通过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从环保角度提出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论证其可行性,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就项目可行性作出结论,为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

49、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性的。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轨道智能产业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182 总则总则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50、年 1 月 1 日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自 2020年 9 月 1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 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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