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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可靠阻容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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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本) 项目名称:高可靠阻容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高可靠阻容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项目代码 2201-510112-07-02-807323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鑫 联系方式 15*56 建设地点 四川 省 成都 市 龙泉驿 区 北京路 188 号 地理坐标 ( 104 度 14 分 15.570 秒, 30 度 33 分 41.18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M7320)

2、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川投资备2201-510112-07-02-807323JXQB-0049 号 总投资(万元) 16500 环保投资(万元) 77 环保投资占比(%) 0.47% 施工工期 2022 年 7 月2024 年 6 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不新增

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不新增工业废水直排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03 年 10 月,重庆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于 2019 年 8月取得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9】691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多年发展,目前已形成以机械工程制造(含汽车制造)、电

4、子及精密仪表制造、建材、医药、食品为主导的五大产业,完成了 99.7%的土地开发。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本项目为企业配套的研发项目,本项目与开发区跟踪评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2 表表 1.1-3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 项项目目 类类别别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3、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类 1、应禁止在本次评价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禁建区、绿线及蓝线)。

5、本项目位于经开区内现有企业内,不涉及禁止建设区 符合 2、鉴于区域 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 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禁止新引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本项目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 符合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正)中的淘汰类,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研发产品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21、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为鼓励类项目。同时符合功能区的产业定位。 符合 4、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6、(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正)鼓励、限制类的产业,但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 符合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正)未全部列入的产业,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 3-5 年内关闭退出。针对“C 制造业,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含发酵工艺项目)、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目)、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合成塑料、合成橡胶、

7、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日)、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禁止在该片区新建和投资此类产业项目,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关闭退出 符合 6、不得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符合 7、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本项目不涉及 / 8、城镇人口密集区禁止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符合 9、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00 吨/年以下的传统油墨生产装置,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取缔

8、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本项目不涉及 / 限制类 1、 应限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 / 2、入驻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 本项目不涉及 / 3、 引入涉水重点企业时, 设计用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1.4%以上 本项目不涉及 / 4、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区内引入涉磷企业总磷总量需要倍量削减替代。 本项目不属于涉磷行业 符合 5、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重行业的项目建设,区内引入涉重企业重金属总量需要倍量削减替代 本次项

9、目不涉及汞、符合 3 镉、铅、铬、砷 6、鉴于区域 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 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现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限制单纯扩能改造 本项目不涉及 / 7、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企业)须在生产工艺、规模(或产量)、区位(或范围)、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 8、针对 “C 制造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改达标。 本项目不涉及 / 9、 针对 “C 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和 36 汽车制造业”,新建项

10、目以高端设备制造为主,该类项日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土地投资强度200 万元/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m3/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能耗0.5t标煤/万元,COD 排放强度0.06kg/万元,氨氮排放强度0.005kg/万元。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改达标或关闭退出。 本项目不涉及 / 10、 针对“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该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以上水平,现有此类企业 3-5 年内整改达标。 本项目不涉及 / 11、 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 环境污染重、 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和过剩

11、产能 (以建材、化工、 纺织、印染、造纸和皮革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项目不属于落后和过剩产能,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 符合 12、严格限制引进和审批新建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使用粉末喷涂、水性涂料、UV 涂料以及进入共享喷涂中心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 / 13、限制引进和新建涉及有机溶剂使用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低固份油性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产业定位要求本项目符合成都经济技术开

12、发区中产业定位要求, 满足, 满足园区园区准入清单准入清单的要求,的要求,与开发区跟踪评价要求相符。与开发区跟踪评价要求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的 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 和 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 的通知 (川环办函【2021】469 号)可知,若建设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且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已经开展了园区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则项目环评只需分析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未开展园区与“三线一单”符合

13、性分析的,则项目环评需进行空间符合性分析以及与产业园区规 4 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园区规划环评未开展与成都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为此,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将从空间符合性以及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分析。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环发20228 号),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

14、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管控单元编号:(管控单元名称: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管控单元编号:ZH51011220002),位于位于“东进”区域“东进”区域。 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 图图 1-1 项目与管控单元相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对位置关系关系图图 本项目与成都市“三线一单”成果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仅列举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表表 1.2-2 成都市“三线一单”总体管控要求成都市“三线一单”总体管控要求 管控类型管控类型 总体管控要求总体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 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

15、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协同减污降碳。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推进其绿色转型,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逐步优化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大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货运“公转铁”运输比例。 提升产业能级.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 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 GDP 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转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本项目使用电能;不属于高耗水行业;

16、达标排放。符合 5 型升级。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降低工业消耗。 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 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高要求等。 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 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 要求. 建立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

17、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 理确定土地用途。 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量及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 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东进”区域 坚持“筑城兴业、品质聚人”,塑造蓝绿环绕、绿色智慧的未来之城。 1.严控新引入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等高耗水行业产业;2025 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 80%,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率不低于 40%,畜禽粪污(水)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80%。 2.对汽车制造、 装备制

18、造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指标应分别达到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要求。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有机废气收集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 90%。 3.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限制新、改、扩建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的生产项目。 4.以龙泉山和沱江为生态骨架,保护并修复河湖水网,构建渗透全域的生态绿楔和网络化生态廊道。 涉及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严格按照 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

19、保护条例要求行保护、管理,城市森林公园的生态核心保护区、生态缓冲区执行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定期开展长安垃圾填埋场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切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修复工作。 表表 1.2-2 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生态成都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生态环境准入环境准入清单清单 管控类型管控类型 普适性管控要求普适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维度维度 清单编清单编制要求制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以及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禁止类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 (2)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

20、、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上述项目可进行节能环保等升级改造,但必须满足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5)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扩建项目。 (6)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燃煤设施的工业项目。 (7)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8)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 (9)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区域,禁止新建大型

21、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发市场 本项目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严控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类行业的项目。 (2)控制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等行业产能。 (3)严控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 电解铝、 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 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不涉及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符合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1)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 允许以提升安全、 生态

22、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 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不涉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 6 活动的退出要求 (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 (3)工业生产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但未按要求设置合理防护距离的排污单位,引导企业适时搬迁。 (4)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长效机制,实现“散乱污”经营主体动态清零。 活动,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1)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100%;排放标准根据流域及其水质现状等提出相应标准。 岷江、 沱江流域现有及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

23、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加快推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3)推广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进一步提高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行业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率。 (4)全面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按期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 宏明电子为电子元件制造企业,使用原料为低 VOCs 含量原辅料,不使用锅炉,符合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1)电子信息行业、汽车制造行业应分别参考执行成都市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汽车制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

24、。 (2)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 (3)推进老旧燃气锅炉和成型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改电工作。 (4)推进低(无)VOCs 含量源头替代。聚焦工业和服务业、溶剂使用源等 VOCs 重点来源,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重点推广水性、高固含量、无溶剂、低 VOCs 含量型的涂料、胶粘剂和油墨产品的生产。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1.本项目固废处置率达100%; 2.本项目不使用锅炉; 3.本项目使用涉 VOCs原辅料较少 4.本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成都市电子信息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企业环

25、境风险防控要求 (1)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 (2)严格涉重金属(铅、汞、镉、铬、砷)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置换”的原则。 1.本项目不属于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 2.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到 2022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 年分别降低 30%和 28%。 (2)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

26、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 (3)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 1.本项目使用电能; 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 符合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1)除威立雅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贮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 (2)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然气、 页岩气、 液化石油气、 电或者

27、其他清洁能源。 (3)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 (4)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满足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或更高要求等。 (5)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7 表表 1.2-3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工业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工业重点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ZH5101122000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类别类别 清单编制要求清单编制要求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符合

28、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禁止引入产能300t/a 的传统油墨项目; 2、禁止使用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 3、禁止使用无 VOCs 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装置; 4、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不涉及禁止、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以及不涉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1、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90%,其他

29、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 80%。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吸附、燃烧等末端治理措施; 2、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等低挥发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或“两涂一烘”等紧凑型涂装工艺; 3、其余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符合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企业风险防控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配套研发项目,符合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 综上,本项目满足成都市“三线一单”准入清单要求。 2、 与相

30、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国家)国家层面层面 表表 1.2-4 本项目与国家本项目与国家层面层面相关相关政策及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要求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 组织企业对现有 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

31、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 本项目注塑、 烧结、 装配、 流延、 印刷、 涂端设备均为密闭设备,汽油清洗槽上设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符合 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 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 削减 VOCs无组织排放。 通过采用全密闭、 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工业涂装 V

32、OCs 综合治理。 加大汽车、 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 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 综合治理 本项目注塑、烧结、装配、流延、印刷、涂端设备均为密闭设备,汽油清洗槽上设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符合 3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17 号)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本项目不新增企业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企业现状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统一经厂

33、区废水总排口排符合 8 施。 新建、 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放,进入陡沟河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陡沟河。 5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34、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企业现有工程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土壤污染;同时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符合 (2)四川省层面)四川省层面 表表 1.2-5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四川省四川省层面层面相关政策、规划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要求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 方 案 ( 2018-2020 年)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源头削减、过程防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

35、17),强化成都平原地区联防联控联治,全面加强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等领域减排,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全过程控制, 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电子信息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 光刻、 涂胶、 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注塑、烧结、装配、流延、印刷、涂端以及汽油清洗等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2 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

36、动方案的通知 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 G4202)内新建、扩建带压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应全面使用电锅炉。 按照成都市推进工业企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 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 本项目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项目有机废气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3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 2020年度实施计划 重点监管单

37、位要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善应急预案, 增加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内容,落实地下储罐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年度排放情况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现有工程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土壤污染;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符合 4 四川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明确企业责任 各地要督促涉地下水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切实担负起企业主 体责任,特别是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制造、矿山开采、页岩气开 采等重点行业企业,务必遵循“谁污染谁修复、 谁损害谁赔偿”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将地下水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按相关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运行、

38、日常监测、 信息公开等工作任务,确保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项目提出了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污染防范措施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9 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严防周边地下水环境污染。 3、选址、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关系符合性分析合理性及外环境关系符合性分析 (1)外环境)外环境关系关系 本项目位于宏明电子龙泉基地内部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用地已取得国土证(龙国用(2014)第 382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宏明电子龙泉基地东侧为北京路, 隔路一侧 58m 处为成都天立液压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东南侧 58m 为成都享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线缆生产);南侧一墙之隔为成都宏科电子科

39、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生产),220m 处为龙腾工业城(主要入驻机械加工企业);西侧一墙之隔为中石油济柴动力总厂成都压缩机厂以及华气科技创业园,375m 为实德集团成都工业园区(主要入驻机械加工企业);北侧隔兴源街 25m 处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公司 (生物制药企业) ; 东北侧隔北京路 90m处为翡丽酒店。距离北面接龙小区约 520m。因此,本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涉及 1家生物制药企业(成都康华生物制品公司)、商贸型企业(家具装饰城、翡丽酒店)以及机械加工企业,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等环境敏感点。 (2)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 根据成都经济技术开发

40、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主导产业为机械、电子、精密仪器、建材、医药、食品等为主。本项目周边主要为机械加工企业,其中机械加工、电子企业,对环境无特殊要求,本项目不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公司为药品生产企业,根据调查,康华生物制品公司临兴源路一侧建筑物自西向东依次为动物房、实验大楼、疫苗车间(在建)、研发楼。其中疫苗车间为 GMP 车间,根据制药企业 GMP 的实施与认证指南可知,药品生产企业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自然环境好,对药品质量无有害因素,卫生条件较好的区域;应远离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如化工厂

41、、染料厂及屠宰厂等)、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和噪音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区,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排水良好,应无洪水淹没危险;目前和可预见的市政区域规划,不会使厂址环境产生不利于药品质量的影响;水、电、燃料、排污、物资供应和公用服务条件较好。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研发项目,不属于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如化工厂、染料厂及屠宰厂等)、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和噪音 10 干扰的区域;且本项目位于成都康华生物制药公司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结合现有工程环评及本次环境影响预测内容,企业现有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以镀镍线为

42、边界 100m、 以 2#厂房机加注塑车间为边界 50m 的区域, 本项目增加卫生防护距离为:以 5#楼 9F 研发车间为边界 50m 的区域。结合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可知,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疫苗车间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动物房、实验大楼对外环境无特殊要求。同时,根据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知晓周边外环境情况的说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知晓其外环境情况, 其公司运营至今, 未出现过项目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情况,康华生物位于本项目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因此本项目对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影响较小。 根据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康华生物

43、疫苗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分别以脑膜炎车间、动物房、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外延 50m、100m、100m 的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现有工程生产厂房位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但现有工程不属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且对外环境无特殊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是相符的。 综上所述,环评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能与当地环境及周边企业相容,项目周边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交通便利,项目选址合理。 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

44、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电子元件生产企业研发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研发产品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21、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本本项目已在项目已在龙泉驿区行政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01-510112-07-02-807323JXQB-0049 号。号。因此,本项目

45、符合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5、承诺制符合性分析、承诺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已取得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关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 11 【2019】691 号)。本项目符合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 号)和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1 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136 号)要求,项目满足审批承诺制条件。 表表 1 1.2.2- -6 6 承诺制符合性分析承诺制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内容内容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

46、合性符合性 1 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 方 案 的 通知(成环发2018449 号) 实施范围:实施范围:市域行政区内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的自贸区、产业园区;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自贸区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所有项目,产业园区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 实施条件:实施条件: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地块位于自贸区、产业园区内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属于市级及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本项目所

47、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建设单位已完成工商注册,位于产业园区内,审批级别属于区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关系国家安全、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符合 2 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 ( 2021 年版) (成环发202136 号) 根据产业功能区内应编制环境报告表的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 基地; 文件类别为报告表,属于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 本项目为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应编制环境报告表的项目,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 符合 1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成都宏

48、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是一家加工制造电子元器件的公司。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拟在现有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向小型化、高可靠、高性能等关键技术方向进行升级。因此,拟投资 16500 万元,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增加主要实验和仪器设备 102 台/套,进行精密位移传感器、滤波器及电磁兼容组件、有机电容器等产品关键工艺的研发。 项目建成后, 将推动公司产品升级, 提升国内高可靠电子元器件行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打破特种用途电子元器件国外垄断的局面,进一步加速该类产品的研制并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为企业带来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促进相关行业如航空、航天、汽车电子、人工智能、工程机

49、械等行业更快发展。本项目本项目通过通过新增设备,依托现有工程提供半成新增设备,依托现有工程提供半成品电子元件品电子元件,对对产品产品中的中的部分部分工艺工艺参数参数或加工精度进行研发并测试或加工精度进行研发并测试。研发的电子研发的电子元件元件可可重复重复进行进行工艺研究或工艺研究或测试,少量不可再测试,少量不可再利用利用的电子的电子元件元件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本项目电子电子元件元件年年研发研发总数总数约约 25959 件件,则则新增新增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电子电子元件产能元件产能 25959 件件/年年,新增产能占现,新增产能占现有工程现状产能有工程现

50、状产能(1596 万件万件/年)年)的的 0.2%。 2、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本项目拟建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现有厂区在建的 5#楼 9F,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如下表所示。 表表 2.1.1-1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名称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备注备注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及规模 建设期建设期 营运期营运期 主体主体 工程工程 研发实验室 5#楼 9F,建筑面积约 2800m2,内设位移传感器研发室、滤波连接器研发室、有机电容研发室、特种敏感器件研发室、电池兼容研发室、研发室及测试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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