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Quality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Shiplocks Engineering 2019-07-11 发布 2019-08-01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36342019 ICS 93.08.01 P66 备案号: DB32 DB32/T 36342019 I 目 次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质量检验的划分 . 3 6 质量检验合格判定. 5 7 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 . 6 8 质量检验项目和要求. 6 8.
2、1 船闸工程总体 . 6 8.2 混凝土结构工程 . 10 8.2.1 一般规定 . 10 8.2.2 模板工程 . 10 8.2.3 钢筋工程 . 12 8.2.4 混凝土工程 . 14 8.2.5 预应力工程 . 15 8.2.6 混凝土构件 . 16 8.2.7 混凝土构件安装 . 23 8.3 钢结构工程 . 24 8.3.1 一般规定 . 24 8.3.2 钢结构焊接 . 24 8.3.3 高强度螺栓连接 . 26 8.3.4 钢结构制作 . 26 8.3.5 钢结构安装 . 32 8.3.6 钢结构涂装 . 34 8.4 基坑与岸坡开挖工程 . 35 8.4.1 一般规定 . 35
3、 8.4.2 陆上基坑开挖 . 36 8.4.3 水下开挖 . 36 8.4.4 岸坡开挖 . 37 8.5 地基与基础工程 . 38 DB32/T 36342019 II 8.5.1 一般规定 . 38 8.5.2 地基换填 . 38 8.5.3 抛石挤淤 . 39 8.5.4 方桩和管桩沉桩 . 40 8.5.5 灌注桩 . 41 8.5.6 挤密砂桩和碎石桩地基 . 42 8.5.7 水泥搅拌体与搅拌桩地基 . 42 8.5.8 旋喷桩地基 . 44 8.5.9 帷幕灌浆 . 44 8.5.10 塑料排水板 . 45 8.5.11 砂石垫层 . 45 8.5.12 土工织物垫层 . 46
4、 8.6 闸首与闸室工程 . 47 8.6.1 一般规定 . 47 8.6.2 现浇混凝土底板与撑梁 . 47 8.6.3 现浇混凝土消能设施 . 47 8.6.4 现浇混凝土门槛 . 48 8.6.5 现浇混凝土输水廊道 . 48 8.6.6 现浇混凝土闸首边墩 . 48 8.6.7 现浇混凝土闸墙 . 49 8.6.8 钢板桩墙 . 50 8.6.9 地下连续墙 . 51 8.6.10 锚碇板安装 . 52 8.6.11 现浇混凝土锚碇墙. 53 8.6.12 现浇混凝土锚碇帽梁与导梁 . 53 8.6.13 钢导梁制作与安装. 54 8.6.14 锚碇拉杆安装 . 54 8.6.15 土
5、层锚杆 . 55 8.6.16 现浇和预制安装闸墙顶挡板 . 55 8.6.17 现浇接缝 . 56 8.6.18 变形缝及止水 . 56 8.7 墙后工程 . 58 DB32/T 36342019 III 8.7.1 一般规定 . 58 8.7.2 倒滤层 . 58 8.7.3 墙后排水设施 . 59 8.7.4 观测井和水位计井管 . 60 8.7.5 土石方及混凝土回填 . 60 8.7.6 盲沟 . 61 8.7.7 明沟 . 61 8.7.8 防渗盖面 . 62 8.7.9 预制混凝土铺砌块铺砌 . 62 8.7.10 检查井与雨水井 . 63 8.8 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 . 64
6、 8.8.1 一般规定 . 64 8.8.2 现浇混凝土结构 . 65 8.8.3 沉井制作与下沉 . 65 8.9 引航道工程 . 66 8.9.1 一般规定 . 66 8.9.2 引航道开挖 . 66 8.9.3 岸坡削坡及整平 . 67 8.9.4 滤层与垫层 . 67 8.9.5 预制块铺砌护坡 . 67 8.9.6 现浇混凝土护面 . 68 8.9.7 模袋混凝土护坡 . 68 8.9.8 钢丝网格护面 . 69 8.9.9 现浇混凝土护底 . 70 8.9.10 散抛物护底 . 70 8.9.11 充填袋护底 . 70 8.9.12 水下抛石护底 . 71 8.9.13 现浇混凝土
7、挡墙 . 71 8.9.14 土石方及混凝土回填. 72 8.10 附属设施工程 . 72 8.10.1 一般规定 . 72 8.10.2 橡胶护舷 . 72 DB32/T 36342019 IV 8.10.3 钢护舷 . 73 8.10.4 钢板护角与护面 . 74 8.10.5 爬梯 . 75 8.10.6 栏杆 . 76 8.10.7 系船柱与系船钩 . 76 8.10.8 浮式系船柱 . 78 8.10.9 系船环与系网环 . 78 8.10.10 拦污栅制作安装 . 79 8.10.11 水尺制作与安装 . 80 8.10.12 护轮坎 . 80 8.10.13 踏步 . 81 8.
8、10.14 电缆槽 . 82 8.11 闸阀门金属结构工程 . 82 8.11.1 一般规定 . 82 8.11.2 闸阀门制造与安装. 82 8.11.3 运转件制作 . 88 8.11.4 预埋件制作与安装. 89 8.11.5 止水安装 . 92 8.11.6 闸门轨道制作与安装. 94 8.11.7 闸阀门防腐 . 96 8.11.8 闸阀门试运行 . 96 8.11.9 润滑系统 . 96 8.12 启闭机械工程 . 97 8.12.1 一般规定 . 97 8.12.2 液压传动启闭机制造. 97 8.12.3 机械传动启闭机制造. 99 8.12.4 液压传动启闭机安装. 100
9、8.12.5 机械传动启闭机安装. 101 8.12.6 启闭机械防腐 . 103 8.12.7 启闭机械试运行 . 103 8.13 电气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 105 8.13.1 一般规定 . 105 DB32/T 36342019 V 8.13.2 动力配电柜与成套柜. 105 8.13.3 电力变压器、箱式变压器安装 . 106 8.13.4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107 8.13.5 不间断电源安装 . 107 8.13.6 低压电器 . 108 8.13.7 电机安装 . 109 8.13.8 照明和信号灯装置安装. 110 8.13.9 电气及控制系统配管安装 . 111 8.1
10、3.10 电缆支架和桥架安装. 112 8.13.11 电缆敷设安装 . 113 8.13.12 硬母线、滑接线和软电缆 . 114 8.13.13 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116 8.13.14 控制系统设备安装. 117 8.13.15 视频监视系统安装. 119 8.13.16 通信和广播系统安装. 120 8.13.17 变配电及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运行 . 121 8.13.18 控制系统检测与试运行. 122 8.13.19 控制系统集成实施与测试 . 125 8.13.20 电气与控制系统试运行. 127 8.14 设备运行系统联合试运行 . 127 8.14.1 闸室充水前联合试运
11、行. 127 8.14.2 闸室充水后联合试运行. 130 8.15 闸区道路工程 . 130 8.15.1 一般规定 . 130 8.15.2 基底整平与碾压 . 131 8.15.3 稳定土类基层 . 131 8.15.4 级配碎石垫层 . 132 8.15.5 水泥混凝土面层 . 133 8.15.6 沥青混凝土面层 . 134 8.15.7 铺砌块铺砌面层 . 135 8.15.8 侧缘石 . 136 8.16 绿化工程 . 136 DB32/T 36342019 VI 8.16.1 种植土 . 136 8.16.2 植物材料 . 137 8.16.3 树木栽植 . 138 8.16.
12、4 草本地被种植 . 139 8.17 闸首启闭机房工程 . 139 附 录 . 141 附录 A . 143 附录 B . 144 附录 C . 151 附录 D . 156 附录 E . 159 DB32/T 36342019 V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渭清、王仙美、沈旭鸿、邓国权、周海川、常甦华、张林海、黄珑、丁兆铭、杨根成、王建民、刘轰、钱黎辉、戴振华、姜育松、王瑞、朱浩贤、张晓辉、林江、韩育华、沈菊燕。 1 船
13、闸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检验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船闸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标准及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4 原木检验 GB 22280 防腐木材生产规范 GB 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T2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TS 202
14、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 218 船闸工程施工规范 JTJ 239 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TS 257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单项工程 Individual project 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 3.2 单位工程 Engineering Unit 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建成后能够发挥设计使用功能的工程。 3.3 分部工程 Branch Engineering 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构成工程结构的主要组成部位。 DB32/T 36342019 2 3
15、.4 分项工程 Sub project 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或工种。 3.5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6 主要检验项目 Main inspection items 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7 一般检验项目 General inspection items 主要检验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8 一般缺陷 General defects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使用性能或耐久性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3.9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16、s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使用性能或耐久性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4 基本规定 4.1 质量控制 4.1.1 船闸工程施工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开工前应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 4.1.2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或平行检验。 4.1.3 各工序施工应按施工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4.1.4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
17、行下道工序施工。 4.2 检验验收 4.2.1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2.2 工程质量的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2.3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2.4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或平行检验。 4.2.5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要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4.2.6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按相应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性检验。 4.2.7 承担见证抽样检验及有关结构安全检验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能力等级。 4
18、.2.8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DB32/T 36342019 3 5 质量检验的划分 5.1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进行划分。 5.2 单位工程应按工程使用功能和施工及验收的独立性进行划分。 5.3 船闸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5.3.1 船闸主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5.3.2 上、下游引航道及导航、靠船建筑物各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3.3 闸阀门和启闭机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3.4 船闸电气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3.5 船闸管理所房屋建筑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3.6 船闸闸区道路和闸区绿化作为附属工程
19、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3.7 标志标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4 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部位进行划分,设备安装工程可按专业类别划分分部工程。 5.5 分项工程应按施工的主要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主要装置等进行划分。施工范围较大的分项工程宜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检验的需要按结构变形缝、施工段或一定数量等进行划分。 5.6 船闸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1表 5 的规定划分。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结构特点进行调整。 表1 船闸主体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1 基坑开挖 水下基坑开挖、陆上基坑开挖
20、等 2 地基与基础 地基换填、抛石挤淤、预制桩沉桩、灌注桩、挤密砂桩和碎石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桩、帷幕灌浆、岩石固结灌浆、塑料排水板、垫层、土工织物垫层等 3 闸首 现浇底板、现浇消能设施、现浇门槛、现浇输水廊道、现浇闸首边墩、门库与门槽、变形缝及止水等 4 闸室 现浇底板、现浇撑梁、现浇输水廊道、现浇消能设施、现浇闸墙、板桩闸墙、地连墙闸墙、现浇接缝和接头、挡浪板、变形缝及止水、砌石护底等 5 墙后工程 倒滤层、墙后排水设施、观测井和水位计井管、土石方及混凝土回填、防渗盖面、铺砌面层、排水管道与明沟、检查井与雨水井等 6 附属设施 护舷、护角与护面、铁梯、钢栏杆、系船设施、电缆槽、拦污栅、水
21、尺、水位计安装等 7 船闸启闭机房 现浇结构、填充墙砌体、屋面工程、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节能等 表2 引航道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1 引航道及锚地 陆上开挖、水下开挖、岸坡削坡及整平、护底护坦、垫层、倒滤层等 2 基槽开挖 水下基槽开挖、陆上基槽开挖等 DB32/T 36342019 4 3 地基与基础 地基换填、抛石挤淤、预制桩沉桩、灌注桩、挤密砂桩和碎石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桩、帷幕灌浆、岩石固结灌浆、塑料排水板、垫层、土工织物垫层等 4 导航建筑物与靠船建筑物 现浇导航墙、现浇靠船墩、浆砌石
22、导航墙、浆砌石靠船墩、排桩、板桩、地连墙、沉井、现浇挡浪板、变形缝及止水等 5 护岸与护底 现浇底板、现浇挡墙、浆砌石挡墙、排桩、板桩、地连墙、沉井、砌石护坡、模袋护坡、预制块铺砌护坡、砌石拱圈护坡、护底护坦、沉降伸缩缝等 6 墙后工程 倒滤层、排水设施、观测井管、土石方及混凝土回填、防渗盖面、铺砌面层等 7 附属设施 护舷、护角与护面、铁梯、钢栏杆、系船设施、电缆槽、拦污栅、水尺等 表3 闸阀门和启闭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1 预埋件 止水预埋件、轨道预埋件、支承预埋件等的厂内制造、防腐、现场安装 2 运转件 支承装置、止水装置、轨道装置等的厂内制
23、造与组装、现场安装、润滑系统安装等 3 门体 门体厂内制作、现场门体拼装、防撞装置制作与安装、止水安装、防腐等 4 闸门启闭机 闸门油缸总成、限位支架、机械式启闭机等的厂内制造、出厂前试验、防腐、闸门启闭机安装 5 阀门启闭机 阀门油缸总成、限位支架、机械式启闭机、阀门吊杆装置、启闭机支座梁等的厂内制造、出厂前试验、防腐、阀门启闭机与吊杆装置、支座梁等的安装 6 液压泵站装置 液压泵站的厂内制造、出厂前试验、现场安装、油管配管及安装、油管清洗、现场防腐等 7 试运行 现场调试及试运行、闸室充水前联合试运行、闸室充水后联合试运行等 表4 电气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 部
24、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1 电气系统 设备安装 变电所 动力配电柜与成套柜、电力变压器、箱式变压器、照明装置、配管、电缆支架与桥架、电缆敷设、硬母线、防雷与接地等 供电和照明 电气设备 动力配电柜与成套柜、电力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低压电器、电机、柴油发电机、不间断电源、照明与信号灯装置、配管、电缆支架与桥架、电缆敷设、滑接线与软电缆、防雷与接地装置等 2 控制系统设备安装 控制设备 配管、电缆支架与桥架、电缆敷设、检测与保护及执行元件、计算机及可编程序控制器、控制柜与操作台、接地等 视频监视系统 配管、电缆支架与桥架、电缆敷设、工业电视设备、控制柜与操作台、接地等 通信和广播系统 配管、电缆
25、支架与桥架、电缆敷设、通信与广播设备、控制柜与操作台、防雷及接地装置等 3 船闸电气与控制系统试运行 船闸电气与控制系统试运行、闸室充水前联合试运行、闸室充水后联合试运行 表5 附属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序号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1 闸区道路 基底层碾压、稳定土类基层与垫层、级配碎石基层与垫层、块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板) 、沥青混凝土面层、预制混凝土板块铺砌面层(包括联锁块、四角块、六角块等) 、料石铺砌面层、侧缘石安砌等 2 闸区绿化 种植土、植物材料、树木种植、草本地被种植 DB32/T 36342019 5 6 质量检验合格判定 6.1 检验批质量合格应
26、符合下列规定。 6.1.1 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 6.1.2 一般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允许偏差的抽查合格率应达到 80%及其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对于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对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 1.2 倍。 6.2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6.2.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 6.2.3 当分项工程不划分为检验批时,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应符合第 6.1 条的规定。 6.3 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
27、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6.3.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6.3.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6.4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6.4.2 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6.4.3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 6.4.4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5 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 所含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6.5.2 工程竣工档案应
28、完整。 6.6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核查、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 6.7 当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和分部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质量合格标准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7.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应重新进行检验。 6.7.2 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6.7.3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7.4 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
29、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6.8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2/T 36342019 6 6.8.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和有关安全与主要功能抽测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填写。 6.8.2 主要材料进场复验抽样试验和现场检验项目抽样的组批原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 7 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 7.1 船闸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并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工程建设各方应据此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
30、质量检验。 7.2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 7.3 分部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其中,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工程检验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相关项目的检验。 7.4 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7.5 单位工程中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总包
31、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7.6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 7.7 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质量检验有关文件,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质量鉴定。 7.8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成后,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应填写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质量检查汇总表,报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质量核定。 8 质量检验项目和要求 8.1 船闸工程总体船闸工程总体 8.1.1 船闸工程竣工整体尺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表 8 的规定。 表 6 船闸主体工程整体尺度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
32、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 验 方 法 1 总长度 L/1000 逐座检查 2 用测距仪或钢尺等测量 2 前沿线位置偏移 20 每 1020m 一个断面 2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等测量 3 净宽 闸首 20 2 用测距仪或钢尺等测量底部和顶部 4 闸室 30 2 5 标高 闸首边墩顶 20 每 510m 2 用水准仪等测量 DB32/T 36342019 7 6 门槛顶 0 -10 一处 1 7 闸首底板 +5 -20 1 8 闸门顶 20 1 9 闸室墙及挡浪板顶 20 每 1020m 一个断面 2 用水准仪等测量闸墙前沿 10 闸室底板 +5 -20 1 用水准仪等测量中轴线 11
33、墙后地面 50 2 用水准仪等测量墙后 25m 处 12 跨闸建筑物净空高度 +10 0 逐座检查 1 用水准仪等测量 注:L 为船闸设计总长度,即上下游闸首距离,单位为 mm。 表 7 引航道、锚地及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整体尺度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 验 方 法 1 导航段建筑物长度 500 逐座检查 2 用测距仪或钢尺等测量 2 靠船段建筑物长度 500 2 3 导航、 靠船建筑物前沿线位置 20 每 1020m 一处 1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等测量 4 弯曲段曲率半径 2R/1000 1 5 引航道底宽度 +1000 0 1 用钢尺等测量上中下游三处
34、 6 标 高 导航、靠船建筑物顶部 20 每 1020m 一个断面 1 用水准仪等测量 隔堤、岸坡坡度 1 护坦顶 0 -50 3 用水准仪等测量两边和中部 引航道底 0 -300 3 7 岸坡坡度 10% 1 断面测量 8 护坡长度 1000 1 用测距仪或 GPS 等仪器测量 注:R 为引航道弯曲段设计曲率半径,单位为 mm。 表 8 闸区道路工程整体尺度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 验 方 法 1 中线位置 20 每 100m2一处 1 用经纬仪等测量 2 顶面标高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3 宽度 20 1 用钢尺测量 8.1.2 船闸工程单位或单项
35、工程观感质量应按表 9表 12 进行检查评价,其综合得分率不应低于80%。 表 9 船闸主体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序号 评价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评价等级制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1 闸墩 迎水面平整、前沿线顺直、棱角完整 20 表面无明显缺陷和裂缝 10 门槽顺直,无明显错台 10 施工螺栓切割和处理符合要求 10 2 闸墙 前沿顺直、顶部平整 10 墙面平整,无明显缺陷、裂缝和错台 20 变形缝宽均匀、垂直贯通 15 DB32/T 36342019 8 施工螺栓切割和处理符合要求 10 3 钢结构 构件完整、大面平直、无明显变形 10 漆膜均匀完整、无漏涂和
36、泛锈 10 预埋件接茬平顺,防腐符合要求 10 4 地面 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10 砌块缝宽均匀、线条清晰、无残缺崩角 15 盖板平整、与周边接茬平顺 10 5 附属设施 系船柱和系船钩位置正确 10 灯杆垂直、排列整齐 10 爬梯平整、顺直、牢固 5 水尺顺直、醒目 5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表 10 引航道及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序号 评价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评价等级制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1 导航、 靠船建筑物 墙面平整、相邻段无明显错台 10 混凝土表面无裂缝和明显缺陷 10 砌石结构砌缝平直,勾缝密实、美观 10 施工螺栓切割和处
37、理符合要求 10 沉降伸缩缝顺直、上下贯通 5 排水孔通畅、排列整齐 5 2 护坡 坡度正确、大面平整 10 砌石结构砌缝均匀,勾缝密实、美观 10 模袋结构缝宽均匀、接缝处理符合要求 10 沉降缝顺直,上下贯通 5 排水孔通畅、排列整齐 5 3 铁件防腐 油漆喷涂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5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和脱皮 5 4 铺砌面层 缝宽和灌缝符合要求 5 块体无明显残缺及崩角 5 5 附属设施 灯杆垂直、排列整齐 5 爬梯平整、顺直、牢固 5 预埋件周围接茬平顺 5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表 11 闸区道路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序号 评价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评价等级制
38、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1 混凝土面层 表面平整,坡向、坡率符合要求 10 拉毛均衡,线条宽窄、深浅一致, 10 胀缩缝顺直,宽窄一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5 表面无起砂、露石等缺陷, 无明显龟裂与裂缝 5 无建筑污染 5 2 铺砌面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10 与构筑物接茬紧密、平顺,铺砌线条顺直,砌缝宽度一致,灌缝密实 10 DB32/T 36342019 9 砌块表面完整,无破损 10 无建筑污染 5 3 沥青混凝土面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10 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推挤、烂边和裂缝 10 无建筑污染 5 4 侧缘石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5 砌缝及勾缝
39、宽度一致 10 块体完整,无残缺、崩角等现象 5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表 12 绿化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分 评价等级制 备注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1 地形 20 2 树木姿态和生长势 10 3 树木病虫害 5 4 树木定向及排列 7 5 种植定位 5 6 培土 5 7 垂直度、支撑和绕杆 8 8 修剪 10 9 草坪平整度 11 10 草坪切草边 4 11 花坛 5 12 草本地被 1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使用说明 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并应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监理和施工单
40、位的有关人员在施工和监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共同进行;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评价应采用观察检查、必要量测和共同讨论确定的方法进行; 观感质量评价分为一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好; B、观察范围未发现明显表面缺陷; C、抽查部位测点的偏差未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观感质量评价为二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较好; B、观察范围有少量一般表面缺陷,但不需进行修补; C、抽查部位虽有少量测点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但未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测点个数未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 观感质量评价为三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一般; B、观察
41、范围有较多一般表面缺陷或有较多修补痕迹,但不需要进行重新修补; C、抽查部位的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测点个数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 对于存在严重表面缺陷或有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偏差的项目不得通过观感质量评价。经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符合要求后的项目,可重新评为三级。 DB32/T 36342019 10 8.2 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 8.2.1 一般规定 8.2.1.1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应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和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 8.2.1.2 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应在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等分项
42、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构件的实体质量检验应符合附录D 的相应规定。 8.2.1.3 从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施工的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并应通过有关方面的验收。不具备建立现场试验室的条件时,应提前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认可。 8.2.1.4 混凝土宜采用自动化搅拌站集中拌和,不应采用淘汰或限制类的工艺生产混凝土。搅拌站投产前应对生产控制工艺、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配料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8.2.1.5 模板应进行设计,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8.2.1.6 从事钢筋焊接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
43、格。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8.2.1.7 从事预应力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上岗。预应力张拉设备和仪表应定期配套标定并配套使用。 8.2.2 模板工程 8.2.2.1 主要检验项目 8.2.2.1.1 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模板及支撑安装必须稳固、牢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或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8.2.2.1.2 模板脱模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2一般检验项目 8
44、.2.2.2.1 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接缝应平顺、严密、不漏浆。透水模板敷面材料应敷贴平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2.2 用作底模的地坪和胎模,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沉陷和裂缝。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DB32/T 36342019 1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2.3 现场制作模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木模板 长度与宽度 +5 2 表面平整度 3 表面错台 3 2 钢模板 长度与宽度 2 表面平整度 2 连接孔眼位置 1 表面错
45、台 2 3 混凝土底胎模 长线台座宽度和单台座长度与宽度3 3 平整度 3 长线台座每10m和单台座四角相对高差 5 注:胶合模板、钢框胶合模板按钢模板执行; 组合定型钢模板按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50214)的规定检查; 异型曲面模板、滑模模板、离心成型构件模板等按设计要求检查。 8.2.2.2.4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不得遗漏,并应安装牢固。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预埋钢板、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2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 0 3 预留洞 中心
46、线长度 10 尺寸 +10 0 8.2.2.2.5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长 度 桩类 30 桩、梁、板、柱类,抽查 30%且不少于3 件 1 用钢尺测量 梁、板类 5 2 用钢尺测量两边 柱类 5 1 沉井 最小边长10m 15 2 最小边长10m 1.5L/1000 2 截 面 尺 寸 桩类 宽度 +2 5 3 用钢尺测量两端及中部 厚度 +2 5 3 梁、板、柱类 宽度 0 5 3 高度或厚度 0 5 6 沉井 宽度 15 3 高度
47、10 4 壁厚度 5 4 3 侧向弯曲 矢高 桩、柱类 L/1000且不大于20 1 拉线用钢尺测量 梁、板类 L/1000且不大于15 1 4 全高竖向 高度5m 10 1 用经纬仪或吊线测量 DB32/T 36342019 12 倾斜 高度5m 15 5 顶面 对角线差 短边长度3m 15 1 用钢尺测量 短边长度3m 30 6 桩顶倾斜 7B/1000 1 用直角尺测量, 取大值 7 桩尖对桩纵轴线偏斜 10 1 拉线测量,取大值 注:L 为构件长度,B 为构件截面长度,单位为 mm; 空心胶囊位置偏差高度方向为 0,10,水平方向为 10,单位为 mm; 表中未列项目按本标准混凝土构件
48、的允许偏差执行。 8.2.2.2.6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 验 方 法 1 轴线 柱、梁 5 桩、梁、板、 柱类,抽查30% 且不少于3件;大型构件逐件检查 2 用经纬仪和钢尺测量纵横两个方向 桩帽、独立基础 10 2 2 前沿线 闸墙、门槛 10 3 用经纬仪或拉线测量两端和中部 胸墙、挡土墙、防浪墙或防汛墙等 15 3 3 标高 非安装支承面 10 3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及中部 安装支承面 0 -10 3 4 内截面尺寸 柱、梁 5 6 用钢尺
49、测量两端及中部 桩帽、墩台 10 4 用钢尺测量四边 墙、廊道、管沟 +10 -5 3 用钢尺测量端部上、中、下口 其它厚大构件 10 6 5 顶面对角线差 短边长度3m 15 1 用钢尺测量 短边长度3m 25 1 6 长度 梁 +5 -10 2 用钢尺测量顶部和底部 墙、廊道、管沟等 10 2 7 全高竖向倾斜 3H/1000 1 用经纬仪或吊线测量 8 侧向弯曲矢高 L/1000且不大于25 1 拉线测量,取大值 9 相邻模板错台 2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 注:H为构件全高,L为构件长度,单位为mm; 表中未列项目按混凝土构件的允许偏差执行。 8.2.3 钢筋工程 8.2.3.1 主要
50、检验项目 8.2.3.1.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3.1.2 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等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复验,监理单位见证抽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8.2.3.1.3 受力钢筋接头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和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DB32/T 36342019 13 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