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80.99 P 65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 T 1032-201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 5 部分:供电系统安装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Part 5:Installation of power supply system 2016 - 06 - 27 发布2016 - 08 - 01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T 1032-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基
2、本要求 . 15 变电所 . 96 环网电缆 . 377 杂散电流防护 . 398 刚性接触网 . 449 柔性接触网 . 5810 供电车间 . 7611 外部电源工程 . 7612 110kV 主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80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相关记录与表格 . 102 DB61/T 1032-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红、胡建侠、王洪波、魏峰、夏付炳、金静
3、、史新峰、汤隆波、刘家。 本标准由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9-89615668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26号 邮编:710018 DB61/T 1032-2016 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 5 部分:供电系统安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供电系统安装基本要求、变电所、环网电缆、杂散电流防护、刚性接触网、柔性接触网、供电车间、外部电源工程、110kV主变电站电气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中直流额定电压1
4、500V及以下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安装工程各专业的施工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14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55-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9-1992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JGJ 145-201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TB/T 2073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技术条件 TB/T
5、2075(所有部分)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 TB/T 2809 电气化铁道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 TB/T 2820(所有部分) 铁路桥隧建筑物劣化评定标准 TB 10421-2003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24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TB 10421-20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TB 10421-2003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冷滑 cold-running 在接触网运营前,为检查接触悬挂的某些性能,在无电条件下受电弓沿接触网的滑行。 TB 10421-2003,定义2.0.33 3.2
6、 热滑 hot-running 在接触网送电后,为了检测接触网系统的电气性能, 在有电条件下受电弓沿接触网的滑行。 4 基本要求 DB61/T 1032-2016 2 4.1 一般要求 4.1.1 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开工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见表 A.2)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4.1.2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
7、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新材料、新设备、器材及进口设备和器材的进场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需提供安装、使用、维修试验及合同要求的有关文件、检测报告等。 b)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 并形成记录。 c)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 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d) 所有设备安装工程,应满足设备限界要求。 4.1.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
8、求。 b) 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字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c)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d)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e)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和见证检测。 f)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g) 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h)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i)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j) 所有系统工
9、程之间和系统工程与各分部工程之间的接口部分, 均应在系统联调之前, 由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检查认可,未经检查认可的不得进行系统联调。 4.2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4.2.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2.2 单位工程应按设备系统(专业)或工点划分。 4.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4.2.4 分项工程应按工序、工种、设备等划分。 4.2.5 检验批应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划分。 4.2.6 设备安装各项目的单位工程划分应按表 1 的规定进行。 4.2.7 单位工程资料归档可选取下列任一
10、方式进行: a) 竣工资料以全线为单位,按照工序组卷。依次按照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存放; b) 竣工资料按照每个车站为单位, 依次将各工序验收资料进行收集, 最终将全线各车站资料进行收集后形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 DB61/T 1032-2016 3 4.2.8 单位工程划分配套的表格宜由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单独成册,并报相关质检部门审查备案。 表 1 供电系统各项工程划分、检验表 单位工程 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项目 检验批次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供 电 系 统 变电所(含牵引降压所、降压所、跟随所) 基础预埋 基础预埋 1 个所 5.2.1.15.2.1.3 5.
11、2.2.15.2.2.2接地干支线 接地干支线 1 个所 5.3.1.15.3.1.5 5.3.2.15.3.2.4电缆桥支架 电缆桥支架 1 个所 5.4.1.15.4.1.4 5.4.2.15.4.2.5干式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 1 个所 5.5.1.15.5.1.4 5.5.2.15.5.2.4遮栏及栅栏 1 个所 5.6.1.15.6.1.5 5.6.2.15.6.2.3开关柜 35kV 开关柜 1 个所 5.7.1.15.7.1.4 5.7.2.15.7.2.635kV 负荷开关柜 1 个所 1500V 直流开关柜 1 个所 5.8.1.15.8.1.5 5.8.2.15.8.2.5钢
12、轨电位限制装置 1 个所 整流柜 1 个所 5.9.1.15.9.1.2 5.9.2.15.9.2.2光/电缆 35kV 及以上电缆 1 个所 5.10.1.15.10.1.15 5.10.2.15.10.2.6 1500V 电缆 1 个所 5.11.1.15.11.1.5 5.11.2.1 电力及控制电缆 1 个所 5.12.1.15.12.1.7 5.12.2.15.12.2.3 光缆敷设 1 个所 5.13.1.15.13.1.5 5.13.2.1 35kV 级以上电缆终端 1 个所 5.14.1.15.14.1.6 5.14.2.15.14.2.3 35kV 级以上电缆中间接头1 个所
13、 5.15.1.15.15.1.4 5.15.2.15.15. 2.2 控制电缆终端 1 个所 5.16.1.15.16.1.3 5.16.2.15.16.2.2 交、直流电源盘柜二次接线 盘柜安装 1 个所 5.17.1.15.17.1.7 5.17.2.15.17.2.4 二次接线 1 个所 5.18.1.15.18.1.7 5.18.2.15.18.2.4 400V 开关柜 400V 开关柜 1 个所 5.19.1.15.19.1.8 5.19.2.15.19.2.2 有源滤波器 有源滤波器 1 个所 5.20.1.15.20.1.2 5.20.1.15.20.1.2 综合自动化 系统
14、综合自动化 1 个所 5.21.1.15.21.1.6 5.21.2.15.21.2.2 调试 1 个所 5.22.1.15.22.1.5 5.22.2.1 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 1 个所 5.23.1.1 5.23.2.1 变电所启动及送电开通 启动及送电开通 1 个所 5.24.1.15.24.1.7 5.24.2.15.24.2.2 DB61/T 1032-2016 4 表 1 供电系统各项工程划分、检验表 (续) 单位工程 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项目 检验批次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供 电 系 统 环网电缆 电缆支、吊架 电缆支、吊架安装 每供电分区 6.2.1.16
15、.2.1.7 6.2.2.16.2.2.3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 每供电分区 6.3.1.16.3.1.2 6.3.2.1 环网电缆 环网电缆敷设 每供电分区 5.10.1.15.10.1.15 5.10.2.15.10.2.6 光缆 光缆敷设 每供电分区 5.13.1.15.13.1.5 5.13.2.1 杂散电流防护 基础及接地 基础及接地 车辆段、停车场 7.2.1.17.2.1.4 7.2.2.17.2.2.3设备安装 盘柜安装安装 每供电分区 7.3.1.17.3.1.4 7.3.2.1 参比电极 每供电分区 7.4.1.17.4.1.4 7.4.2.17.4.2.3传感器 每供电分区
16、7.5.1.17.5.1.3 7.5.2.17.5.2.2电缆敷设与连接电缆敷设与连接 每供电分区 7.6.1.17.6.1.5 7.6.2.17.6.2.4监测系统 监测装置安装及调试每处或每供电分区7.7.1.17.7.1.7 7.7.2.1 网 刚 性 接 触 网 杆件埋入 杆件埋入 每区间/每车站 8.2.1.18.2.1.4 8.2.2.18.2.2.2支持装置 底座及支持装置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3.1.18.3.1.6 8.3.2.18.3.2.2接触悬挂 汇流排安装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4.1.18.4.1.12 8.4.2.18.4.2.2接触线架设 1 站
17、1 区间单隧道 8.5.1.18.5.1.5 - 架空地线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6.1.18.6.1.6 - 中心锚结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7.1.18.7.1.2 8.7.2.18.7.2.2锚段关节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8.1.18.8.1.3 8.8.2.1 刚柔过渡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9.1.18.9.1.3 8.8.2.18.9.2.2线岔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10.1.18.10.1.3 8.10.2.1 电连接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11.1.18.11.1.2 8.11.2.2 接地 接地 1 站 1 区间单隧道 8.12.1.1
18、8.12.1.4 8.12.2.18.12.2.2 设备安装 隔离开关及引线 每供电分区 8.13.1.18.13.1.10 8.13.2.1 分段绝缘器 每供电分区 8.14.1.18.14.1.3 8.14.2.18.14.2.2 均、回流箱安装 每供电分区 8.15.1.18.15.1.9 8.15.2.18.15.2.6 限界及安全 距离 接触网设备安全距离每供电分区 8.16.1 - 设备限界检查 左/右线各 1 个 8.17.1.18.17.1.5 8.17.2.1 号码、标志 号码、标志 每供电分区 8.18.1.18.18.1.5 8.18.2.18.18.2.2 冷滑试验及
19、送电 冷滑试验及送电 左/右线各 1 个 8.19.1.18.19.1.8 8.19.2.18.19.2.3 DB61/T 1032-2016 5 表 1 供电系统各项工程划分、检验表 (续) 单位工程 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项目 检验批次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供 电 系 统 柔 性 接 触 网 基础及 埋入杆件 基础及埋入杆件 3 个5 个锚段 9.2.1.19.2.1.11 9.2.2.19.2.2.5 支柱、地线及拉线 钢柱 3 个5 个锚段 9.3.1.19.3.1.4 9.3.2.19.3.2.2 基础帽 3 个5 个锚段 9.4.1.19.4.1.2 9.4.
20、2.1 地线、接地极 3 个5 个锚段 9.5.1.19.5.1.4 9.5.2.19.5.2.2 拉线 3 个5 个锚段 9.6.1.19.6.1.4 9.6.2.19.6.2.2 支持结构 软横跨 3 个5 个锚段 9.7.1.19.7.1.6 9.7.2.19.7.2.4 硬横梁 3 个5 个锚段 9.8.1.19.8.1.6 - 支柱装配 3 个5 个锚段 9.9.1.19.9.1.5 9.9.2.19.9.2.2 定位器及定位装置 3 个5 个锚段 9.10.1.19.10.1.3 9.10.2.19.10.2.3 承力索及 接触线架设 承力索架设 3 个5 个锚段 9.11.1.1
21、9.11.1.3 9.11.2.1 接触线架设 3 个5 个锚段 9.12.1.19.12.1.6 9.12.2.1 接触悬挂 中心锚结 3 个5 个锚段 9.13.1.19.13.1.4 9.13.2.19.13.2.4 吊弦及吊索 3 个5 个锚段 9.14.1.19.14.1.3 9.14.2.19.14.2.2 接触悬挂 3 个5 个锚段 9.15.1.19.15.1.2 9.15.2.19.15.2.3 补偿装置 3 个5 个锚段 9.16.1.19.15.1.5 9.16.2.1 锚段关节 3 个5 个锚段 9.17.1.19.17.1.2 9.17.2.3 附加导线 3 个5 个
22、锚段 9.18.1.19.18.1.7 - 电连接 3 个5 个锚段 9.19.1.19.19.1.5 9.19.2.19.19.2.3 设备 线岔 3 个5 个锚段 9.20.1.19.20.1.3 9.20.2.19.20.2.2 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 1 个站场 8.13.1.18.13.1.10 8.13.2.1 避雷器 3 个5 个锚段 9.22.1.19.22.1.4 9.22.2.19.22.2.2 分段绝缘器 1 个站场 9.23.1.19.23.1.7 9.23.2.19.23.2.3 均、回流箱安装 1 个站场 8.15.1.18.1.1.9 8.15.2.18.15.2.6
23、 号码、标志 号码、标志 1 个站场 8.18.1.18.18.1.5 8.18.2.18.18.2.2 支柱防护、 限界门 支柱防护、限界门 1 个站场 9.26.19.26.2 9.26.39.26.4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 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 1 个站场 8.19.1.18.19.1.8 8.19.2.18.19.2.3 供电车间 设备安装及 调试 设备安装及调试 1 个车间 10.2.1.110.2.1.4 - DB61/T 1032-2016 6 表 1 供电系统各项工程划分、检验表 (续) 单位工程 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项目 检验批次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供 电
24、 系 统 外 部 电 源 外部沟道电缆敷设 电缆支架及接地 一条沟道 11.2.1.111.2.1.5 11.2.2.111.2.2.2 35kV 及以上电缆 一回路 5.10.1.15.10.1.15 5.10.2.15.10.2.6 电缆配管 一回路 11.3.1.111.3.1.6 11.3.2.1 所内及沟道内电缆敷设一回路 11.4.1.111.4.1.6 - 电力电缆终端 一回路 5.14.1.15.14.1.6 5.14.2.15.14.2.3 电力电缆中间头 一回路 5.15.1.15.15.1.4 5.15.2.15.15.2.2 对侧变电站改造工程 控制电缆终端头 1 个所
25、 5.16.1.15.16.1.3 5.16.2.15.16.2.2 防火封堵 1 个所 11.5.1.111.5.1.5 11.5.2.111.5.2.2 110kV 组合电器 1 个所 12.10.1.112.10.1.6 12.10.2.112.10.2.4相关设备、屏柜 1 个所 12.13.1.112.13.1.5 12.13.2.112.13.2.6电力及控制电缆 1 个所 5.12.1.15.12.1.7 5.12.2.15.12.2.3 二次回路及接线 1 个所 5.18.1.15.18.1.7 5.18.2.15.18.2.4 调试 1 个所 5.22.1.15.22.1.5
26、 5.22.2.1 110kV主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基础预埋 及接地 基础预埋 1 个所 12.2.1.112.2.1.4 12.2.2.212.2.2.3 接地 1 个所 5.3.1.15.3.1.5 5.3.2.15.3.2.4 电缆桥支架 电缆桥支架 1 个所 12.4.1.112.4.1.8 12.1.2.112.4.2.4 主变压器设备系统安装 主变压器及附件 1 个所 12.5.1.112.5.1.12 12.5.2.112.5.2.5 绝缘子 1 个所 12.6.1.112.6.1.7 12.6.2.112.6.2.2 110kV 侧中性点接地装置 1 个所 12.7.1.1
27、12.7.1.5 12.7.2.112.7.2.2 矩形母线 1 个所 12.8.1.112.8.1.6 12.8.2.112.8.2.3 软母线 1 个所 12.9.1.112.9.1.8 12.9.2.112.9.2.6 110kV 组合 电器 110kV 组合电器 1 个所 12.10.1.112.10.1.6 12.10.2.112.10.2.435kV 开关柜 35kV 开关柜 1 个所 5.7.1.15.7.1.1.4 5.7.2.15.7.2.6 站用低压配电装置 站用变压器 1 个所 5.5.1.15.5.1.4 5.5.2.15.5.2.4 低压配电装置 1 个所 5.19.
28、1.15.19.1.8 5.19.2.15.19.2.2 主控及直流 设备 主控及交直流电源盘1 个所 12.13.1.112.13.1.5 12.13.2.112.13.2.6蓄电池 1 个所 12.14.1.112.14.1.5 12.14.2.112.14.2.3补偿装置 电抗器 1 个所 12.15.1.112.15.1.6 12.15.2.112.15.2.4SVG 无功补偿装置 1 个所 12.16.1.112.16.1.5 - DB61/T 1032-2016 7 表 1 供电系统各项工程划分、检验表 (续) 单位工程 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项目 检验批次 检验项目条文号
29、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供 电 系 统 110kV主 变 电 站 电 气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其他设备安装 隔离开关 1 个所 12.17.1.112.17.1.6 12.17.2.112.17.2.4 负荷开关 1 个所 12.18.1.112.18.1.7 12.18.2.112.15.2.4 避雷器 1 个所 12.19.1.112.19.1.3 12.19.2.112.19.2.4 互感器安装 1 个所 12.20.1.112.20.1.4 12.20.2.112.20.2.4 电缆敷设 电缆配管 1 个所 11.3.1.111.3.1.6 11.3.2.1 35kV 及以上电缆敷设1
30、 个所 5.10.1.15.10.1.15 5.10.2.15.10.2.6 电力及控制电缆 1 个所 5.12.1.15.12.1.7 5.12.2.15.12.2.3 光缆敷设 1 个所 5.13.1.15.13.1.5 5.13.2.1 电力电缆终端 1 个所 5.14.1.15.14.1.6 5.14.2.15.14.2.3 电力电缆中间头 1 个所 5.15.1.15.15.1.4 5.15.2.15.15.2.2 控制电缆终端头 1 个所 5.16.1.15.16.1.3 5.16.2.15.16.2.2 电缆防火阻燃 1 个所 11.5.1.111.5.1.5 11.5.2.11
31、1.5.2.2 综合自动化系统 二次回路及接线 1 个所 5.18.1.15.18.1.7 5.18.2.15.18.2.4 调试 1 个所 5.22.1.15.22.1.5 5.22.2.1 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 1 个所 5.23.1.1 5.23.2.1 送电及开通 送电及开通 1 个所 5.24.1.15.24.1.7 5.24.2.15.24.2.2 4.3 工程质量验收 4.3.1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b)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
32、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的 1.5 倍。 c)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d)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e) 对混凝土强度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f) 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检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g)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3.2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
33、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DB61/T 1032-2016 8 a)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3.3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 电气设备试验及接地装置等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d)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3.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4、。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f) 单位工程由多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各子单位工程可单独进行验收,并汇总成单位工程。 4.3.5 不合格工程处置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a)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b)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c)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 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
35、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d)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e) 经处理的工程应有详尽的记录资料、处理方案等,原始数据齐全、准确,能确切说明问题的演变过程和结论,这些资料经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归入竣工档案中。 f)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4.4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4.4.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b) 检验
36、批和分项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 (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相关栏中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质检工程师参加,按规定进行验收。 4.4.2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DB61/T 1032-2016 9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4.3 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单位
37、(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验收委员会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b) 验收委员会收到施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验收委员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c) 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应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d)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 由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 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格式见附录。 f) 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指定分包单位应按本标
38、准和相应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的规定, 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评定 (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移交总承包单位。 5 变电所 5.1 一般规定 5.1.1 综合接地端子的位置、数量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具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接地电阻值测试报告。 5.1.2 设备安装单位应对土建承包商移交的设备基础及所内、区间电缆孔洞、设备运输通道的数量、位置、尺寸进行检查确认,并办理移交手续。 5.1.3 基础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应与装修施工配合进行。在预埋件拼装、调整、固定等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和地面平整,完成面应保证与预埋件顶面低 1mm3mm,基础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应进
39、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电气设备。 5.1.4 电气设备在运输、保管期间应防止受潮、倾斜或遭受机械损伤,并应满足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变电所设备运进设备房间时,屋内场地四周应不留杂物,房间清洁,并设有防尘、防潮措施,并具有设备安全的保障措施。 5.1.5 同一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线和保护地线必须分别设置,并直接与接地体可靠连接,不得与接地体连接之前并联连接。 5.1.6 交流电气设备及其配电装置的试验,按 GB 50150 及产品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直流供电设备试验按 GB 50255 及产品订货技术条件执行。 5.1.7 变电所电气传动试验,在受电前应按设计说明书规定的全部功能进行检查验证
40、。当供电系统配备远动操作装置时,所有的传动试验项目,应在调度中心进行确认及必要的操作验证。 5.1.8 变电所受电启动方案及送电开通程序应经建设单位或开通领导小组的批准,方可实施,参加受电启动和送电开通的各方应严格遵守。 受电前对二次回路配线、 数据传输电缆进行详细检查和相关绝缘测试,应用兆欧表测量变压器、断路器的绝缘电阻,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 DB61/T 1032-2016 10 5.1.9 构配件、基础有绝缘安装要求时,应与结构钢筋绝缘,并采用直流电流法检查其绝缘性能。 5.2 基础预埋 5.2.1 主控项目 5.2.1.1 各设备基础预埋件的材料、规格尺寸制作、安装方式(其中整流器柜
41、,直流开关柜,负极柜设备采用绝缘安装方式)及预埋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测量、观察检查。 5.2.1.2 所内供电设备的基础预埋件平行度、平直度及水平度误差见表 2 的规定。预埋件与其相应安装设备之间的接面应平整、符合设计要求;同一设备房间各设备的基础预埋件顶面应平齐。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表 2 基础预埋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平行度 每米 1 每组预埋件 3 用钢卷尺检查 全长 2 2 水平度 每米 1 6
42、用水平仪测量 全长 2 3 平直度 每米 1 3 用靠尺检查 全长 2 4 位置误差 5 3 用钢卷尺检查 注:表中偏差均相对于基准线而言。 5.2.1.3 设备基础预埋件应可靠接地,接地方式、接地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5.2.2 一般项目 5.2.2.1 设备基础预埋件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外观表面平整光洁,所有焊接处牢固,焊接饱满,不得有裂缝、气孔及脱焊现象,更不得有假焊或漏焊现象。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2.2 设备基础预埋件埋设后表面应进行防腐
43、处理不得有锈蚀,与地面固定牢固可靠,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DB61/T 1032-2016 11 5.3 接地干线装置 5.3.1 主控项目 5.3.1.1 综合接地装置的位置、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核对设计文件检查。 5.3.1.2 接地装置接地干线、支线及接地引线敷设位置、规格、材质、接地方式及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的安装(包括连接、固定、穿墙、穿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
44、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3.1.3 所内接地点位置和数量在设计无明确规定时, 接地干线至少应在不同的两点与接地网相连接,每一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单独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将几个部件串联接地。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1.4 干线接地扁钢沿墙敷设,距地面垂直高度、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固定点间接地母线安装支持间距:水平直线为 1m,垂直部分为 1.5m3m,转角部分为 0.3m0.5m。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抽检 5 处10 处。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1.5 接地电阻值应符
45、合设计文件要求。接地网电气完整性测试,连接同一接地网的各相邻设备之间的接地线电阻不应大于 0.2。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核查土建移交接地网电阻测试报告、测量检查。 5.3.2 一般项目 5.3.2.1 干线、支线接地扁钢连接方式应为搭焊接,搭接长度:扁钢为其宽度的两倍(至少焊接三个棱边),扁钢与角钢连接时,除在扁钢两侧焊接外,还应将扁钢本体弯成直角形(或加焊 L 形扁钢)与角钢焊接成一个整体。所有焊接处应牢固,焊缝应饱满,不应有裂缝、气孔及脱焊现象、假焊或漏焊现象,焊接部位应做防腐处理。接地扁钢及安装卡子应热浸镀锌,镀锌后表面应光滑。干线接地扁钢穿墙
46、及过门处时,应加保护管。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2.2 综合接地铜排应至少与接地网的两点连接。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2.3 有需要悬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均应设置接地螺栓或接地线板。接地螺栓或接线板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2.4 干线接地扁钢表面应均匀间隔刷涂绿黄条纹,条纹宽度约 50mm。其中: DB61/T 1032-2016 12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检。 b) 检验方法:观
47、察检查。 5.4 电缆桥支架 5.4.1 主控项目 5.4.1.1 电缆支架、桥架、支持装置及附件的规格、型号、承载力、材质、耐腐蚀性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支架、托板安装牢固且与接地扁钢搭接紧密,中间接头跨接地线安装牢固。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抽检不少于 30%。 b) 检验方法:观察并查阅质量证明文件检查。 5.4.1.2 电缆支架、桥架、支持装置的固定方式、路径、跨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可靠,固定牢固。各支架的层间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托架、支吊架走向左右偏差不应大于 10mm。变电所夹层内的电缆支架不得位于 35kV 柜孔洞正下方, 避免电缆从正下方
48、引入 35kV 柜时因桥架位置限制而无法预留电缆。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抽检不少于 30%。 b)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5.4.1.3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支持装置等的接地应连接可靠。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应接地可靠,且检验数量应为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抽检不少于 30%;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安装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 2 处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b)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不小于 4mm2。 c)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 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 个有防松螺
49、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5.4.1.4 电缆支架、桥架间距及垂直距离;最上层和最下层支架与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最小净距及电缆隧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和采用专用的电缆沟时应符合表 3、 表 4、 表 5 的规定。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抽检不少于 30%。 b)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表 3 电缆支架、桥架间的最小允许净距 单位为米 电缆种类 水平敷设 垂直敷设 电力电缆 1.0 1.5 控制电缆 0.8 1.0 DB61/T 1032-2016 13 表 4 电缆支架、桥架层间垂直距离允许最小值 单位为毫米 电缆类型 支架 桥架 控制电缆 12
50、0 200 电力电缆 10kV 及以下(不含交联聚乙烯电缆) 200 250 10kV 交联聚乙烯电缆 200 300 35kV 单芯电缆 250 300 表 5 电缆支架、桥架最上层、最下层与建筑物的距离 单位为毫米 敷设方式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电缆隧道或夹层 300350 100150 电缆沟 150200 50100 吊架 150200 - 桥架 350450 100150 5.4.2 一般项目 5.4.2.1 电缆支架、桥架支持装置、桥架的表面光滑无毛刺、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刺;钢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扭曲,耐久稳固、外观平齐、无锈蚀。其中: a) 检验数量: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