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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1∕T0009—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沈阳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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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020CCS P50/54DB2101/T沈阳市地方标准DB2101/T0009201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al Quality in UrbanUnderground Utility Tunnel2019 -02- 18 发布2019 -03 -18 实施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101/T0009-2019I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加强沈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管理,统一质量验收

2、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进行广泛调查研究, 参考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其他省市相关标准,结合沈阳市地方特点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明(盖)挖法管廊工程;5.矿山法管廊工程;6.盾构法管廊工程;7.顶进法管廊工程;8.防水分部工程;9.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10.附录。本规范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

3、路 110 甲 2 号,邮编 110013,E-mail: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道大学沈阳中建管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连科技学院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参编单位:大连交通大学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沈阳市华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沈阳航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南科技大学南昌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城市建筑设计院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化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金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富东兵

4、周艳秋高新强蒋勇朱昌伟黄树波(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毕可为王佳赵迪洪晓龙杨敏许薇薇韩延彬汤扬高增阳何振文常建福梁云发张迪川段燕明焦洁魏欣姜阳李源李春林苏志宇刘权单秋洁游建学李日华陈朝阳杨勇孔超杨庆兵牛犇金长俊朱常德张昌明DB2101/T0009-2019II冯硕王会刚吉攀峰王德斌兰宪钢陈菊黄泓霖高原翁威陈云峰马中卫王大勇刘成辉钟国刘盛举王朋张震谢容州刘威郝博王艳明任昕主要审查人:邵筱梅刘明(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秦宝霞王瑞峰吴美林张捷马超DB2101/T0009-2019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明(盖)挖法管廊工程.54.1一般规定.54.2围堰.54.3井点降水.64.4基坑支护

5、工程.74.5基坑开挖.134.6地基基础.144.7基坑回填.175矿山法管廊工程.185.1一般规定.185.2成型管廊.185.3超前支护与加固.195.4洞身开挖.215.5初期支护.215.6二次衬砌.256盾构法管廊工程.296.1一般规定.296.2盾构进出洞段地层加固.296.3管片生产.296.4管片进场验收.306.5管片拼装.326.6壁后注浆.326.7成型隧道.337顶进法管廊工程.347.1一般规定.347.2工作井.347.3顶进.357.4成型管廊.378防水分部工程.398.1一般规定.398.2主体防水.408.3细部构造防水.438.4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

6、489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51DB2101/T0009-20199.1一般规定.519.2各类检查井、投料口、通风口工程.51附录 A综合管廊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53附录 B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56附录 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7附录 D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8附录 E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59附录 F混凝土构筑物渗漏水程度评定方法. 64附录 G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评定方法.65本规范用词说明.66引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名录.67DB2101/T00022019.69条文说明.691总则.713基本规定.724明(盖)挖法管廊工程.734.1一般规定.734.2围堰.

7、734.3井点降水.734.4基坑支护工程.734.5基坑开挖.734.6地基基础.734.7基坑回填.735矿山法管廊工程.745.1一般规定.745.2成型管廊.745.3超前支护与加固.745.4洞身开挖.755.5初期支护.755.6二次衬砌.756盾构法施工管廊工程.766.3管片生产.766.4管片进场验收.766.5管片拼装.766.6壁后注浆.766.7成型隧道.777顶进法施工管廊工程.787.2工作井.787.4成型管廊.788防水分部工程.798.1一般规定.79DB2101/T0009-20198.2主体防水.798.3细部构造防水.798.4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809

8、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819.2各类检查井、投料口、通风口工程.81附录.82附录 A综合管廊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82DB2101/T0009-201911总则1.0.1为加强沈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管理,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沈阳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0.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符合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要求,宜推广应用有利于管廊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1.0.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9、家、行业和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DB2101/T0009-201922术语2.0.1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2.0.2干线综合管廊 trunk utility tunnel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2.0.3支线综合管廊 branch utility tunnel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2.0.4现浇钢筋混凝土综合管廊 cast-in-site reinforced concrete utility tunnel采用在施工现场支模、钢筋连接、整体浇筑的

10、钢筋混凝土综合管廊。2.0.5明挖法综合管廊 cut and cover method utility tunnel敞口开挖基坑,再在基坑中修建地下结构,最后用土石回填恢复地面而建造的综合管廊工程。2.0.6盖挖法综合管廊 cover-excavation method utility tunnel由地面向下开挖至一定深度后, 将顶部封闭, 其余的下部工程在封闭的顶盖下进行施工而建造的综合管廊工程。2.0.7顶进法综合管廊 jacking method utility tunnel借助于顶推装置,将预制管廊节段顶入土中,同时挖除并运走内部泥土而建造的综合管廊工程。2.0.8盾构法综合管廊 sh

11、ield method utility tunnel采用盾构机在地层中掘进的同时,拼装预制管片或现浇混凝土而建造的综合管廊工程。2.0.9矿山法综合管廊 mining method utility tunnel采用不挖开地面,从施工通道在地下开挖、支护、衬砌的方式修建的综合管廊工程。矿山法开挖方法包括全断面法、台阶法、双侧壁导坑法、中洞法、侧洞法、CD 法、CRD 法等。2.0.10管线分支口 junction for pipe or cable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外部直埋管线相衔接的接入送出部位。2.0.11投料口 manhole用于各种管线和设备吊入综合管廊内而在其上部开设的洞口。2.0.1

12、2通风口 air vent为满足综合管廊内部空气质量及消防救援等要求而开设的洞口。2.0.13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DB2101/T0009-201933基本规定3.0.1综合管廊单位(子单位)工程及主要部位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 21/T1234 的规定。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质量应符合本

13、规范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4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5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项目的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9土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

14、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3.0.2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 A 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本规范附录 B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本规范附录 C 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本规范附录 D 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本规范附录 E 填写。3.0.3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

15、案。3.0.4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的数量应符合表 3.0.4 的要求。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对处理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表 3.0.4检验批的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的容量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的容量最小抽样数量21521512801316253281500202690550112003291150812013200503.0.5计量抽样错判概率、漏判概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和均不宜超过 5%。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

16、量水平的不宜超过 5%,不宜超过 10%。3.0.6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均应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盾构法施工的一般项目合格点率应达到 95%以上,其他工法施工的一般项目合格点率,除有专门要求外,应达到 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DB2101/T0009-20194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3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4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3.0.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

17、检验批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正确;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检测资料应齐全、正确。3.0.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0.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

18、收规范的规定。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0.10综合管廊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材料、构件、设备等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3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0.11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程,不得验收。3.0.1

19、2竣工验收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组织验收,应分别按观感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质量保证资料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然后进行综合评价。1观感质量评价应采用附录 E 中表 E.0.1-4 的统一格式,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应采用附录 E 中表 E.0.1-3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评价应采用附录 E 中表 E.0.1-2 的统一格式,综合评价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采用附录 E 中表 E.0.1-1 的统一格式。2若建设项目分为多个标段,可以先对各个标段组织竣工预验收,分别进行观感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质量保证资料评价,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记录。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

20、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3所有标段预验收完成后,统一组织竣工验收,再按附录 E 中表 E.0.1-1 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工程质量综合验收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评价意见,其中安全与使用功能评价为否定项目,若存在影响安全与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隐患,则工程评价为“不合格”。3.0.1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 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0.14综合管廊管理用房及配套的建(构)筑物按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DB2101/T0009-201954明

21、(盖)挖法管廊工程4.1一般规定4.1.1综合管廊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的有关规定。4.1.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沿排水沟方向的坡率不应小于 2。4.1.3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分区分层开挖情况及时对基坑开挖面的围护墙表观质量,支护结构的变形、渗漏水情况以及支撑竖向支承构件的垂直度偏差等项目进行检查。4.1.4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应以保证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基坑,应有确实可靠的降水或止水措施。4.1.5工程桩应进行桩

22、身完整性检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10 根。每根柱子承台下的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1 根。4.1.6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模板、钢筋、混凝土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中第 4、5、7、8、9 章的相关规定。4.2围堰4.2.1主控项目1围堰结构形式、围堰高度、堰底宽度、堰顶宽度以及悬臂桩式围堰板桩入土深度和围堰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强度试验报告。2堰体变形在限定值内,无开裂、塌方、滑坡现象,背水面无线流。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

23、察;检查施工记录、监测记录。4.2.2一般项目1围堰所用钢板桩、混凝土桩、木桩、填筑土石方、围堰用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板桩、混凝土桩、编织袋、石料等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2土、袋装土围堰的边坡应稳定、密实,堰内边坡平整、堰外边坡耐水流冲刷;双层桩填芯围堰的内外桩排列紧密一致,芯内填筑材料应分层压实;止水钢板桩垂直,相邻板桩锁口咬合紧密。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3围堰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表 4.2.2围堰施工允许偏差验收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数量

24、检验方法范围点数围堰中心轴线位置50每 10m1用经纬仪、钢尺量堰顶高程不低于设计要求水准仪测量堰顶宽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钢尺量边坡不陡于设计要求钢尺量DB2101/T0009-20196钢板桩、混凝土桩、木桩轴线位置陆上:100水上:200用经纬仪、钢尺量钢板桩、混凝土桩顶标高陆上:100水上:200每 20 根1水准仪测量钢板桩、混凝土桩、木桩长度100钢尺量钢板桩、混凝土桩垂直度1.0%H,且不大于100线锤及直尺量注:H 指钢板桩的总长度,mm。4.3井点降水4.3.1主控项目1井点降水布置方式、孔位数量和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

25、抽检,但至少进行 1 次。检验方法:观察、测量、计数。2井点降水深度、 出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无设计要求时, 地下水位线应低于隧道开挖最低面以下 1.0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抽检,但至少进行 1 次。检验方法:观察、测量。4.3.2一般项目1洞内轻型井点降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井点间距宜为 0.81.6m;(2)滤管顶端应埋设在开挖基底面以下 1.01.2m。或根据计算确定,每组井点埋设深度应保持一致;(3)井点管的方向可竖直或根据具体情况倾斜 5055;(4)钻孔深度应比滤管底端深 0.5m,孔壁与井管之间应及时用粗砂填实。孔口下至少 0

26、.5m 的深度内应用黏土填塞密实。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或检查计算资料。2井管点的垂直度、间距、插入深度、过滤砂砾填灌、井点真空度、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应符合表 4.3.2的规定。表 4.3.2井管点、过滤砂砾填灌、真空度等检验标准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单位数值井(管)点垂直度(与设计值相比)%1测斜仪井(管)点间距(与设计值相比)mm150用钢尺量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值相比)mm200水准仪续表 4.3.2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单位数值过滤沙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mm5检查回填料用量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喷射井点kPakPa6093真空度表真

27、空度表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轻型井点喷射井点mmmm80100120150用钢尺量用钢尺量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DB2101/T0009-201974.4基坑支护工程4.4.1灌注桩主控项目1灌注桩的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测钻杆长度或用测绳。2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灌注桩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得少于 10 根。检验方法:低应变法。3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灌注桩每浇筑 50m3必须至少留置 1 组混凝土强

28、度试件。有抗渗等级要求的灌注桩尚应留置抗渗等级检测试件,一个级配不宜少于 3 组。检验方法:28d 试块强度或钻芯法。4灌注桩的嵌岩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检验方法:取岩样或超前钻孔取样。5灌注桩钢筋笼主筋间距的允许偏差为1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4.4.2灌注桩一般项目应符合表 4.4.2 的规定。表 4.4.2灌注桩一般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序号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单位数值1垂直度1/100全数检验测钻杆、用超声波或井径仪测量2孔径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验测钻头直径3桩位mm50全数检验开挖前量护

29、筒,开挖后量桩中心4泥浆指标比重 (黏土或砂性土中)1.101.25全数检验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 500mm 处取样含砂率%8全数检验洗砂瓶黏度s1828全数检验黏度计5钢筋笼质量长度mm10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钢筋连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 的规定确定试验室试验箍筋间距mm2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笼直径mm1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6沉渣厚度mm200全数检验用沉渣仪或重锤测7混凝土坍落度mm180220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坍落度仪DB2101/T0009-20198数量的 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

30、1 次。8钢筋笼安装深度mm10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续表 4.4.2序号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单位数值9混凝土充盈系数1.0全数检验实际灌注量与理论灌注量的比10桩顶标高mm50全数检验水准测量, 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4.4.3钢板桩主控项目1钢板桩桩长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2钢板桩桩身弯曲度不大于 2%l mm(l 为设计桩长)。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3钢板桩桩顶标高允许偏差10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水准测量。4.4.4钢板桩一般项目1钢板桩齿槽无电

31、焊渣或毛刺。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 1m 长的桩段做通过试验。2钢板桩沉桩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 1/10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经纬仪测量。3钢板桩轴线位置允许偏差10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经纬仪或用钢尺量。4钢板桩齿槽咬合紧密。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目测法。4.4.5土钉墙主控项目1土钉抗拔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 1%,且同一土层中的土钉检验数量不应小于 3 根。检验方法:土钉抗拔试验。2土钉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3土钉墙支护的分层开

32、挖厚度允许偏差20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水准测量或用钢尺量。4.4.6土钉墙一般项目应符合表 4.4.6 的规定。DB2101/T0009-20199表 4.4.6土钉墙支护一般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序号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单位数值1土钉位置mm100全数检验,每个锚杆检查 1 点用钢尺量2土钉直径设计要求全数检验用钢尺量3土钉孔倾斜度3全数检验,每个锚杆检查 1 点测倾角4水胶比设计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实际用水量与水泥等胶凝材料的重量比5注浆量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查看流量表6注浆压力设计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查压力

33、表读数续表 4.4.6序号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单位数值7浆体强度设计要求每 100m3砂浆为一验收批,不足 100m3亦按一批计,每批制取试件一组。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 30%见证取样检测数量,且至少 1 次。试块强度8钢筋网间距mm30施工单位检查挂网面积的 5%用钢尺量9土钉面层厚度mm10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50m 为 1 个断面,每个断面不少于 5 个检查点。用钢尺量10面层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每 100m3喷射混凝土制取试件 1 组,不足 100m3亦制取试件 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 30%见证取样检测数量,且至少 1

34、次。28d 试块强度11预留土墩尺寸及间距mm500每 50m 为 1 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 5 点用钢尺量4.4.7锚杆(索)主控项目1锚杆(索)所使用的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第 5.2 节的规定,钢绞线、锚具、垫板、水泥等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 的规定。DB2101/T0009-20191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锚具的外观全数检验,对锚具的力学性能指标按锚具总数的 2%进行抽检;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

35、: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锚具的力学性能指标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外观采用目测。2锚杆抗拔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锚杆(索)承载力极限值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不宜少于锚杆总数的 5%,且同一土层中的锚杆检验数量不应少于 3 根。检验方法:锚杆抗拔试验。3锚杆(索)锚固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一作业段检查 1 次。检验方法:试块强度。4预应力锚杆(索)的张拉力、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不宜少于锚杆(索)总数的 5%,且同一土层中的锚杆(索)检验数量不应少于 3 根。检验方法:测力计量测。5锚杆(索)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

36、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6锚杆(索)锚固长度允许偏差5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插值法)。4.4.8锚杆(索)一般项目应符合表 4.4.8 的规定。表 4.4.8锚杆(索)一般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序号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单位数值1钻孔孔位mm10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2锚杆直径设计要求施工单位随机抽样 3%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 10%见证检验。尺量续表 4.4.8序号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单位数值3钻孔倾斜度3全数检验测倾角4水胶比 (或水泥砂浆配比)设计值全数检验实际用水量与水泥等胶凝材料的重量比

37、(实际用水、水泥、砂的重量比)5注浆量设计要求全数检验查看流量表6注浆压力设计值全数检验检查压力表读数7自由段套管长度mm5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8钻孔直径60mmmm10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10%见证检验, 但至少进行 1 次用卡尺量60mmm5DB2101/T0009-201911m9锚孔深度设计要求全数检验用钢尺量10预应 力锚杆(索) 张拉伸长量设计伸长量的6%全数检验用钢尺量11预应 力锚杆(索) 锚固后外露长度mm30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10%见证检验, 但至少进行 1 次用钢尺量12预应 力锚索钢束断丝滑丝数%1每根(束)目测法

38、4.4.9地下连续墙主控项目1地下连续墙的墙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一单元槽段混凝土制作抗压强度试件 1 组。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 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 1 次。检验方法:28d 试块强度或钻芯法。2槽壁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 1/200。检验数量:测 20%槽段,每槽段测 2 点;检验方法:超声波法。3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数检验,每幅 2 点。检验方法:测绳量测。4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与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9 的规定。表 4.4.9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与安装允许偏差验收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数量检验方法钢筋笼长度

39、100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验用钢尺量,每片钢筋网检查上中下 3 处钢筋笼宽度020钢筋笼安装标高20主筋间距10每片钢筋笼任测 4断面任取 1 断面,连续量取间距,取平均值作为该断面的主筋间距。4.4.10地下连续墙一般项目应符合表 4.4.10 的规定。表 4.4.10地下连续墙一般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序验收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DB2101/T0009-201912号单位数值1导墙尺寸宽度(设计墙厚40mm)mm10每个槽段 5 点用钢尺量垂直度1/500每个槽段 5 点用线锤测导墙顶面平整度mm5每个槽段 5 点用钢尺量导墙平面定位mm10每个槽段 5 点用钢尺量导墙

40、顶标高mm20每个槽段 5 点水准测量2槽段宽度设计要求测 20%槽段,每槽段测 2 点超声波法3槽段位mm50全数检验, 每幅 1 点用钢尺量4沉渣厚度mm150全数检验, 每幅 2 点用绳量测5泥浆性能指标比重(黏土或砂性土中)1.101.25全数检验用比重计测, 清槽后在距槽底 500mm处取样含砂率%8全数检验洗砂瓶黏度s1828全数检验黏度计6混凝土坍落度mm180220全数检验坍落度仪7地下连续墙表面平整度mm150全数检验用钢尺量8预制地下连续墙表面平整度mm20每个槽段 5 点9预制墙顶标高mm10每个槽段 5 点水准测量10预制墙中心位移mm10每个槽段 5 点用钢尺量4.4

41、.11内支撑主控项目1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28d 试块强度。2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截面宽度、高度允许偏差 0、+2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3钢支撑的外轮廓尺寸允许偏差5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4钢支撑的预加顶力允许偏差10%设计值。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应力监测。4.4.12内支撑一般项目1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标高允许偏差2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水准测量。2轴线平面位置允许偏差:钢筋混凝土支撑

42、不大于 20mm,钢支撑不大于 3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DB2101/T0009-201913检验方法:用钢尺量。3钢筋混凝土支撑与垫层或模板的隔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目测法。4钢支撑的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不少于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 30%进行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超声波或射线探伤。4.5基坑开挖4.5.1有支护基坑主控项目1基底不应浸泡或受冻,天然地基不得扰动、超挖。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地基处理资料、施工记录。2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

43、查验基记录;检查地基处理和承载力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检验数量:见表 4.5.1。表 4.5.1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表类型检验数量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每 300m2不应少于 1 点;超过 3000m2部分每 500m2不应少于 1 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砂石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等复合地基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且不应少于 3 点;有单桩承载力或桩身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且不应少于 3 根3基坑边坡稳定、围护结构安全可

44、靠,无变形、沉降、位移,无线流现象;基底无隆起、沉陷、涌水(砂)等现象。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监测记录、施工记录。4基坑开挖标高允许偏差为 0、-5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每长 5m 为 1 断面,每断面 5 点。检验方法:水准测量。5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允许偏差为+100mm、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全站仪或用钢尺量。6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每 510m 检查 1 点。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检查。4.5.2有支护基坑一般项目1基坑边坡护坡完整,无明显渗水现象

45、;围护墙排列整齐,钢板桩咬合紧密,混凝土墙体结构密实、接缝严密,围檩与支撑牢固可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监测记录。2基坑开挖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 1m 范围内检查不得少于 1 处。检验方法:用 2m 靠尺。DB2101/T0009-2019143基底土性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目测或土样分析。4.5.3放坡开挖主控项目1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 20m 抽查 1 处。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检查。2坡底标高允许偏差100mm。检验数量:每 20m 抽查 1 处。检验方法:水准

46、测量。4.5.4放坡开挖一般项目1土坡坡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00mm。检验数量:每 100m2取 1 点,且不应少于 10 点。检验方法:3m 直尺测量。2土坡平台宽度允许偏差为+200mm、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3土坡坡脚线偏位允许偏差为+500mm、-100mm。检验数量:每 20m 测 2 处。检验方法:经纬仪测量。4.6地基基础4.6.1灌注桩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 4.4.1、4.4.2 条的规定。4.6.2水泥土搅拌桩主控项目1水泥土搅拌桩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 0.5%。复合地基不少于 3 点

47、,单桩不少于 3 根。检验方法:静载荷试验。2水泥土搅拌桩的水泥用量每延米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查看流量表。3水泥土搅拌桩的搅拌叶回转直径允许偏差2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用钢尺量。4水泥土搅拌桩桩长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测钻杆长度。5水泥土搅拌桩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 0.5%。单桩不少于 3 根。检验方法: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或钻芯法。4.6.3 水泥土搅拌桩一般项目1水胶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

48、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实际用水量与水泥等胶凝材料的重量比。2提升速度、下沉速度应满足要求。DB2101/T0009-201915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3桩位允许偏差:当条基边桩桩位沿轴线时不大于 1/4D;当垂直轴线时不大于 1/6D;其他情况不大于2/5D,其中 D 为设计桩径(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全站仪或用钢尺量。4水泥土搅拌桩的桩顶标高允许偏差200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水准测量,最上部 500mm 浮浆层及劣质桩体不计入。5水泥土搅拌桩的导向架垂直度不大于 1/150。检验数量:

4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经纬仪测量。6水泥土搅拌桩的褥垫层夯填度不大于 0.9。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水准测量。4.6.4高压喷射注浆主控项目1施工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 水泥和外加剂检验应按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第 7.2.1、 7.2.2 条执行。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试验。2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得离析。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样检验 2 次。监理单位每工班平行检验 2 次。检验方法:观察并用浆液比重计检测浆液密度

50、。3高压旋喷桩布置形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计数。4高压旋喷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记录。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见证平行检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高压旋喷桩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测量钻杆长度,并在施工中检查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标志。检查施工记录。6注浆流量、空气压力、注浆泵压力、钻杆提升速度、转速等参数应符合试桩工艺参数。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检 2 次。监理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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