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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40.2-2020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广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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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3.040C 78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40.22020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 2 部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Code for safety management city gas conduct an enterprisePart 2 : pipeline gas conduct an enterprise2020-01-22 发布2020-03-01 实施DB4401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401/T 40.22020I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24.1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24.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

2、4.3人员配备要求.34.4安全生产职责.44.5安全生产投入.54.6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4.7安全教育培训.64.8抢险与应急管理.64.9巡线管理.85LNG 气化站安全管理.105.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105.2现场安全管理.136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安全管理.206.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206.2现场安全管理规范.237液化天然气瓶组用户安全管理.297.1安全管理.297.2气瓶组及气化装置.297.3电气与防雷设施.297.4消防设施.29附录 A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和要求. 31附录 B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58附录 C企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3、内容.65附录 D管道燃气场站开展安全自检内容. 75DB4401/T 40.22020III前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由以下3部分组成:第1部分: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第2部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第3部分:汽车加气经营企业。本部分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本部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部分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东铭安职业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亮,张疆,崔运河,向东彪,彭志威,李大江,段述林,唐明贤。本部分为首次发

4、布。DB4401/T 40.220201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 2 部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广州市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适用于已正式投产运行的面向居民、商业、工业企业等领域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5

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JJ 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3.2加臭剂odorant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3.3调压装置regulator device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调压单元总称。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3.4调压站regulator station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

6、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3.5调压箱(调压柜)regulator box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悬挂式和地下式箱称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3.6DB4401/T 40.220202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指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 1OMPa 且不大于 25MPa 的气态天然气。3.7压缩天然气加气站CNG fuelling station由高、中压输气管道或气田的集气处理站等引入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并向气瓶车或气瓶组充装压缩天然气的场

7、站。3.8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ed and distributed station具有将罐车、槽船运输的压缩天然气进行卸气、加热、调压、储存、计量、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场站。3.9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LNG)液化状况下的无色流体,其主要组分为甲烷。采用低温液体储罐储存,用专用船或专用罐车运输。3.10液化天然气气化站LNG vaporizing station具有将罐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场站。3.11爆炸极限explosion limit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

8、成可燃性混合气,在混合气中可燃气体有一个最小浓度值,低于这个浓度值对混合气进行点燃不能产生火焰传播;可燃气在混合气中有一最大浓度值,高于这个浓度值对混合气进行点燃时也不能产生火焰传播,最小浓度值称为爆炸下限,最大浓度值称为爆炸上限,下限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称作爆炸范围。 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在混合气中的体积百分比 (V) 表示,粉尘的爆炸极限用 g/m3表示。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4.1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4.1.1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应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制度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应

9、满足:a) 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b) 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c) 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d) 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其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相适应;e) 员工及公众易于获取。4.1.2年度目标与计划4.1.2.1企业应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逐级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覆盖到各个管理层级和岗位,并予以考核。4.1.2.2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4.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DB4401/T 40.2202034.2.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超范围或超期经营,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等行为。4.2.2企业应设

10、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4.2.3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4.2.4企业应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坚持党政同责, 企业党委会应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董事会应每季度研究一次。企业总经理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企业分管负责人每周要组织分析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安全生产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下发至公司各部门以及 LNG 气化站、调压站、门站,各单位对相关要求进行落实。4.2.5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存

11、档保存好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或纪要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4.3人员配备要求4.3.1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4.3.1.1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取得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4.3.1.2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4.3.1.3技术部门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燃气、石油化工、化工机械、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b) 大专学历,从事相关行业 8 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考核合格。c)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行业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考核合格。4.3.1.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4.3.2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 1 要求。表 1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类别规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人)总数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人)30 以下1130-10021101-30031301-1000521001-3000833

13、000 以上115门站、调压站和LNG 气化站数量(个)1-3114-6317-95210 以上83DB4401/T 40.220204表 1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 (续)类别规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人)总数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113152831154.3.3岗位人员数量4.3.3.1管道燃气企业应配备 2 名以上电工。4.3.3.2门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 2 要求。4.3.3.3调压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 3 要求。4.3.3.4LNG 气化站岗位人员配备应不少于表 4 要求。表 2门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数量站长1安全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管道和压力

14、容器操作运行工3电工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表 3调压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数量站长1安全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管道和压力容器操作运行工3电工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注:自动化程度高的调压站和按无人值守标准设计的调压站人员的配备可不受表 3 限制表 4LNG 气化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数量站长1安全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管道和压力容器操作运行工5电工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4.4安全生产职责4.4.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DB4401/T 40.2202054.4.2安全生

15、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部门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4.3企业与政府燃气行政许可部门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企业与内设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 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站点均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4.4企业应对各级管理部门、 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半年考核 1 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存档保存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定期考核记录。4.5安全生产投入4.5.1企业应提取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

16、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a) 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的,按 4%提取;b) 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至 1 亿元部分,按 2%提取;c)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至 10 亿元部分,按 0.5%提取;d) 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 0.2%提取。企业安全费用应按照以下范围使用: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b)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7、c)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d)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f)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g)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企业用户宣传可采用报纸、电视、进入社区、短信、海报等形式;h)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i)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5.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监督管理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4.5.3燃气供应企业应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4.6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6.1企业

18、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工作票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值班管理制度、场站安全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用户服务管理制度、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工伤事故管理办法、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设备检修管理办法、高压天然气管线巡查管理规定、中压燃气管网巡检管理办法、天然气场站管理办法、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燃气管网调压设备管理办法、控险抢修调度管理制度等并正式发布。4.6.2应根据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工艺、技术

19、、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危险性,编制作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管道事故抢险规程、阴极保护系统操作规程、运行、维护和控险抢修技术规程、阴极保护系统操作规程、SCADA 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中控值班操作规程。4.6.3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宣贯培训。4.6.4企业每季度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核。DB4401/T 40.2202064.6.5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考核台帐,记录考核时间、考核部门、被考核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考核内容、得分、考核结论等内容。4.6.6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反馈问

20、题的评估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有效版本。4.7安全教育培训4.7.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定期收集、汇总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4.7.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a)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

21、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b)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c)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发证单位的再教育培训。4.7.3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公司级、 部门或场站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4.7.4在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包括:a)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

22、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b) 操作岗位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c)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7.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7.6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4.7.7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承包商、供应商、以及临时

23、外聘人员。4.7.8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每次培训有完整的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签名、培训照片等。4.7.9定期开展安全宣传: 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安全宣传活动, 并有向公众发放符合要求的宣传资料。4.8抢险与应急管理4.8.1企业应成立抢险队,抢险队应配备负责人。抢险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4.8.2抢险队伍应装备专用抢险车,其核定载重量应不少于 1200kg,车身应喷涂黄色并标注燃气抢险(或工程救险)字样。DB4401/T 40.2202074.8.3抢险队伍应配备防爆对讲机、防静电服、防冻服、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分析

24、仪、防爆抢险工具等。管道燃气企业抢险点、装备及人员应不少于表 5的要求。表 5抢险队伍配置要求项目管线长度(km)门站、调压站、LNG 气化站数量(个)100101-500501-10001001-30003001-5000 500034-1010抢险点数量123456123人员6121824303661218主要设备抢险车辆(辆)123456123数字式防爆对讲机(对)24681012246防静电服24681012246防冻服 (负责 LNG抢险)、鞋、手套(套)24681012246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台)24681012246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台)24681012246可燃气体

25、分析仪24681012246防爆工具(套)246810122464.8.4每月对抢险设施、设备进行 1 次检查,保证抢险设施完好可用,并记录检查情况。4.8.5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 实行分级管理。 建立与安全生产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录,相关应急单位、部门及人员的电话号码应置于明显位置,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4.8.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a) 依据 GB/ T 29639-2013 的要求,制订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警机制、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处置方案、应急程序、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b) 针对企业抢险遇到的燃气站点

26、事故、燃气运输事故、燃气用户事故,建立完整的现场处置方案;c) 企业应按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d) 企业应定期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 1 次。4.8.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a)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估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包括演练方案、演练总结评估、改进措施、参演人员签名、演练照片;b)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 1次演练;c) 演练后及时进行演练效果评价,并对应急预案评审。DB4401/T 40.2202084.8.8企业应建立事故管理

27、台帐,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企业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和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与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4.8.9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照事故分类分级规定,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险与救援,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8.10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严禁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

28、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4.9巡线管理4.9.1管道燃气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巡查管理部门。4.9.2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调压设备及阀门、阀井、凝水缸、检测桩、标志桩等管道附属设施。4.9.3巡查人员配备及装备配置:a) 燃气管道长度 100km 以下应至少配备 4 名巡查人员,每增加 100Km 应相应增加配备 3 人。b) 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应着统一样式、颜色、具有反光警示的背心,背面有“燃气巡查”标志。C) 巡查管理部门的装备配置应不低于表 6 的要求。d) 巡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的个人装备配置应不低于表 7 的要求。e) 提倡使用红外线测漏仪、反射式激光测漏仪等先进巡

29、查检测设施。表 6巡查管理部门的装备配置表类型单位市政燃气管道长度(km)100101-500501-10001001-30003001-50005000巡查机动车辆1246810防爆对讲机个4816243240管线探测仪台123456便携式燃气分析仪台123456防爆管钳工具套4816243240防腐层检漏仪台12地理信息系统(GIS)套1表 7巡查人员个人装备配置表装备名称单位数量个人数字助理(PDA)个1手持可燃气体探测仪个1阀井、凝水缸井、调压设备的钥匙条14.9.4巡查工作内容:DB4401/T 40.220209a) 巡查工作分为全路段的普查和特殊路段的细查。细查路段包括投用年限超

30、过 8 年且一年内发生过二次以上腐蚀泄漏的钢制管道路段、已检测到燃气泄漏的路段、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正在进行工程施工的路段、重要设施所在路段等。b) 巡查人员巡查普查路段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 检查市政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情况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完整;2) 检查市政燃气管道设施井盖和地面标志是否与路面形成水平位差或被覆盖;3) 检查市政燃气管道设施露空管段的外观腐蚀情况;4) 检查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是否有工程施工项目威胁设施安全;5) 检查是否存在骑压、围蔽市政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隐患和跟踪督促隐患的整改情况。c) 巡查人员巡查细查路段应在普查工作基础上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 检测市政

31、燃气管道设施及附近其它市政设施井内的可燃气体浓度;2) 发现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拟进行工程施工的,及时向施工单位说明燃气管道走向、埋设深度和相关设施具体位置,并发出燃气设施保护告知函;3) 监督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方案。4.9.5巡查工作要求:a) 巡查人员应配备 GPS 定位仪,巡线轨迹报城镇燃气管理部门。b) 巡查人员应对所管理的市政燃气管道设施每 3 天巡查 1 次,对细查路段每天至少检查 1 次。c) 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1)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发生燃气泄漏;2)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破损、缺失、腐蚀、变

32、形等;3)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井盖和地面标志与路面形成水平位差或被覆盖;4)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被骑压、包封、围蔽,在燃气管道设施上堆放重物或摆放腐蚀性介质;5) 可能危及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的施工、塌方、沉降、山体滑坡、坍塌等;6) 其他危害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4.9.6巡查任务指标:a)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巡查人员到位率应达到 100%;b)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破损、缺失、腐蚀、变形等及时发现率应达到 100%;c)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泄漏主动发现率应大于 90%;d) 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因外力受损泄漏宗数应小于 2 宗/a.100km。4.10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4.10.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

33、检查管理制度,制订各类安全检查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4.10.2企业应制订安全检查计划,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账。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应包括每次安全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要求等。安全检查要求如下:a)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记录: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组织安全部门工作人员每月对本企业不少于 1 次安全检查,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b) 天然气场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部门工作人员每月对本企业所属各类燃气站点进行 1 次全覆盖的检查,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c) 场站日常安全自查:

34、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 1 次安全自查;d) 场站月度安全检查: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每月进行 1 次安全大检查;e) 用户安全检查记录:对所有用户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安全检查,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DB4401/T 40.22020104.10.3企业应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所有的安全隐患从提出、整改、回复到复查确认应形成“闭环管理”,并建立详细的隐患及隐患整改档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4.10.4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表包括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和要求(

35、见附录 A) 、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见附录 B)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自查以及对站点开展安全检查内容(见附录 C)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下属场站场站开展安全自检内容(见附录D) 。5LNG 气化站安全管理5.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5.1.1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包括:a) LNG 气化站应配备站长 1 人。b) LNG 气化站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 人。c) 配备至少 5 名管道和压力容器操作工、至少 1 名电工。管道和压力容器操作工应具有经专业技术培训和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d) 在作业时间,场站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负责人至少 1 人

36、在岗。5.1.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a) LNG 气化站应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b) LNG 气化站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c) LNG 气化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发证单位再培训教育;d) 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e) LNG 气

37、化站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在岗的操作人员每季度组织 1 次安全培训,操作岗位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f)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站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g)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h) 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每次培训有完整的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签名、培训照

38、片等。5.1.3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符合下列规定:DB4401/T 40.2202011a) LNG 气化站应严格遵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在场站办公区内会议室和作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摘要,并对员工进行培训;b) LNG 气化站应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出入站管理制度、车辆出入站管理制度、防爆区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站控系统管理制度、场站资料文件管理制度、场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场站值班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

39、、场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罐车设备管理、维护及保养制度、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附属设备(安全阀、压力表)管理制度、场站工艺管理规定等;c) LNG 气化站应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供气运行操作规程、LNG 卸车安全操作规程、LNG 储罐倒罐操作规程、空温式气化器操作规程、BOG 压缩机操作规程、LNG 站液化天然气充装操作规程、加臭作业操作规程、泄漏测量工作指引、储罐超装紧急处理指引、加臭剂泄漏处理指引;d) 每月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 1 次检查考核。建立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考核台帐,记录考核时间、考核部门、被考核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考核内容、得分

40、、考核结论等内容。5.1.4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 LNG 气化站应配备防爆对讲机 2 台,防静电服 2 套,防冻服 2 套,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2套,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1 台、防爆电筒 2 支、防爆抢险工具 2 套等设备;b) LNG 气化站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通讯录,相关应急单位、部门及人员的电话号码应置于明显位置,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c) 依据 GB/T29639-2013 的要求,制订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 1 次;d)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估应

41、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包括演练方案、演练总结评估、改进措施、参演人员签名、演练照片。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5.1.5设备设施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 LNG 气化站按照规定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和台账;b) 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落实维护周期、维护内容、维护程序、维护保养标准;c)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试试验证书等)

4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d)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企业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DB4401/T 40.2202012e) 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监控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

43、存记录:1) 压力容器检验年度检查:每年进行 1 次。定期检验:金属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 3 年内应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下次检验周期根据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区别对待,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一般每 6 年检验 1 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一般 3 至 6 年检验 1 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4 级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一般不超过 3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 5 级应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LNG 储罐为真空绝热压力容器,除进行一般压力容器的检验内容外,应对夹层的真空度进行检验;对夹层上未装真空测试装置的,必要时进行压力容器日蒸发率测量。2) 压力管道一般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一

44、年 1 次,全面检验一般不超过 6 年。3) 气瓶:液化天然气钢瓶每 3 年检验 1 次。4) 安全阀:每年校验 1 次。5) 压力表:每半年检定 1 次。6) 装卸软管:每年进行 1 次耐压试验。f) 其余设备设施的检测周期:1) 可燃气体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每年进行 1 次检测。2) 灭火器维保:新购买的手提式和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 5 年应委托维保单位进行首次维修,以后每隔 2 年进行 1 次维修,并在灭火器上张贴维修保养标识。3) 静电报警仪每半年检测 1 次。4) 防雷防静电设施: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检测 1 次,非易燃易爆场所每年检测 1 次。5) 阀门每月检查测试 1 次。6)

45、 温度计、液位计每月检查 1 次。7) 紧急切断阀每月进行 1 次检查和测试。8) 发电机组每月开启 1 次。9) 消防泵每月进行 1 次检查和测试。10) 灭火器自检:每半月检查 1 次。11) 应急救援器材每月进行 1 次检查。g)储罐、气化设施、管道等设备设施均应进行日常检查。5.1.6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 应按照 GB18218 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

46、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b) 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要求抄送相关安全负责部门;c)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1) 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2) 对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3) 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5.1.7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DB4401/T 40.220201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应符合下列规定:a) 气化站应严格执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订的安全检查制度,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账。安全检查台账记

47、录应包括每次安全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要求等;b) 场站日常安全自查: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 1 次安全自查;c) 场站月度安全检查: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每月进行 1 次安全大检查;d)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所有的安全隐患从提出、整改、回复到复查确认应形成“闭环管理”,并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整改台帐。5.1.8安全管理台帐LNG 气化站应建立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管理台帐:安全会议台账、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安全教育台帐、重要设施检查维护台账、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应

48、急管理台帐、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台帐、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台帐5.2现场安全管理5.2.1门卫与安防管理门卫与安防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 出入口警示标志:出入口醒目位置处应设有“严禁烟火”、“禁打手机”、“严禁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事项告知牌和进站须知牌。进站须知牌应有警示标志和文字说明,主要有以下内容:1)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站内生产区。2) 禁止烟火。3) 禁止使用手机。4)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站内。5) 禁止穿化纤服装。5) 禁止穿带铁钉的鞋。7) 必须穿工作服。8) 必须穿防护鞋。9) 进站危运车辆必须佩戴防火罩。10) 非危运车辆严禁进入气站生产区。b) 门卫室火种箱及出入检查:在

49、门卫室处设立火种箱,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并收缴火种、关闭手机。场站严禁烟火,所有进入气站人员入气站前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危险源存放至火种箱;所有人员进入气站应进行人体静电释放以消除人体静电;c) 应急指引:应在大门出入口处设置应急指引、紧急集合点指示牌及紧急疏散图;d) 应在门卫室或值班室设置声光报警设施,站区内任何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能听到报警声;e) 车辆进出管理:进入 LNG 气化站的危运车辆应佩戴防火罩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并在进出车辆登记台帐进行登记;f) 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室有门卫管理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g) 气化站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穿着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工作鞋;严禁在气

50、站内穿带铁钉鞋和化纤服装;h) 非气站人员进入气站,应先与站内值班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气站应进行登记,并在气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DB4401/T 40.2202014i) 应在站区、围墙边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重要部位、区域进行有效的视频探测与监视,监控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系统的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防爆区域须配备防爆型视频监控摄像头,站区大门和充装区配备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且连接至站点值班室和企业监控中心,并与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联网。视频监控存储时间不少于 3 个月;j) 宜在站区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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