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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933-201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检测技术规范(江西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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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120.40L62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933201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Test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2016 - 12 - 13 发布2017 - 03 - 01 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36/ T 933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检测内容 . 2 5 检测一般要求 . 7 6 检测周期 . 7 附录 A(规

2、范性附录) 防雷区的划分.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电源电涌保护器. 1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信号线路电涌保护器参数. 11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 12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检测方法. 13 DB36/ T 933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雷电监测预警与防护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段和平、余建华、胡如江、熊千其、王荣珠、高雅隽、吕振东、杨甲、周子扬。 D

3、B36/ T 9332016 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检测的检测内容、 检测一般要求、 检测周期、 检测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不适用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2011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17949.1-2000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

4、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18802.1-2011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8802.12-2014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2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选择和使用导则 GB 18802.21-2016 低压电涌保护器 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8802.22-2008 低压电涌保护器 (SPD) 第22部分: 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 (SPD) 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19663-2005 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

5、测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601-2010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A/T 670-2006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SJ/T 1

6、0796-2001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未特别给出的通用性定义参见GB 50057、GB 50343、GB/T 17949.1、GB 18802.1和相关标准的定义。 DB36/ T 9332016 2 3.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

7、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3.3 电气系统 electrical system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也称低压配电系统或低压配电线路。 3.4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 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4 检测内容 4.1 系统环境检测 4.1.1 检查机房所在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年度检测报告。机房建筑物雷电防护措施相关数据满足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要求的,可参照其检测结果使用;无年度检测报告的应根据 GB/T 21431-2015 的要求对机房所在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进

8、行检测。 4.1.2 记录机房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周边环境、机房所在的楼层和机房面积。 4.1.3 检查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网络结构、设备分布及类型、耐受冲击电压额定值及所要求的电磁场环境,绘制设备布置简图。 4.1.4 按照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确定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所处的防雷区。 4.1.5 按照 GB 50343-2012 第 4.3.1 条的规定确定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 4.1.6 查阅曾经遭受过的雷击灾害历史记录。 4.2 室外设备检测 4.2.1 检查用于保护室外电子设备或天线的接闪器类型、安装位置、高度、材料规格,测量被保护设备或天线的高度及与接闪器的距离,计算并确定是否处

9、于接闪器保护范围 LPZ0B之内。 4.2.2 检测室外设备直击雷防护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的设置、连接工艺以及接地电阻。如利用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的,可依据其年度检测报告。 4.2.3 测量室外设备与建筑物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电气连通,过渡电阻不大于 0.2。 DB36/ T 9332016 3 4.2.4 检查室外线缆的屏蔽措施,测量屏蔽体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电气连通,过渡电阻不大于 0.2。 4.2.5 检测室外设备电源 SPD 和信号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4.6 条规定。 4.3 供电电源检测 4.3.1 高压供电应查明架空、 埋地形式, 架空时是否有防雷措

10、施 (接闪线、 避雷器、 杆塔接地状况等) ,输电电压值等。低压配电应查明变压器的防雷措施,低压配电接地形式,低压供电线路的敷设方法,总配电柜(盘)、分配电盘的位置等。 4.3.2 用 N-PE 环路电阻测试仪,测试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引出的分支线路上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之间的阻值,确定配电线路的接地型式,应采用 TN-S 系统。 4.3.3 测试机房的供电电源的频率、电压、相数和电源参数变化范围,其应符合 GB/T 2887-2011 的规定。用万用表或电压表测量机房配电柜(箱)或 UPS 输出端的 N-PE 干扰电压,宜不大于 2V。 4.3.4 检查下列位置电源 SPD 的

11、设置情况,并记录其标识标志: a) 低压线路引入机房所在的建筑物总配电柜(箱); b) 变压器和低压配电柜(箱)位于机房所在建筑物内,引出本建筑物到另外建筑物的低压线路; c) 机房所处楼层配电柜(箱); d) UPS 输出(或机房设备)配电柜(箱); e) 机房辅助设备配电柜(箱); f) 专用电子设备电源柜(箱); g) 由室内提供给室外设备交流、直流电源柜(箱)处; h) 弱电竖井或弱电间设备电源端; i) 机房内其它用电设备配电柜(箱)。 4.4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检测 4.4.1 检查等电位连接网络形式。 当电子信息系统为 300kHz 以下的模拟线路时, 可采用 S 型等电位

12、连接;当为 MHz 级数字线路时应采用 M 型等电位连接,每台设备的等电位连接线的长度不宜大于 0.5m,并宜设两根等电位连接线安装于设备的对角处,其长度相差宜为 20%。 4.4.2 用游标卡尺测量等电位连接导体和接地端子板材料规格。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材料规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E 规定。 4.4.3 用等电位连接测试仪检测以下部位与接地基准点(基准点的确定方法参见附录 F 规定)之间的等电位连接状况: a) 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多点测试); b) 在 LPZ0A 或 LPZ0B 区与 LPZ1 区交界处设置的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c) 机房所处楼层设置的等电位连接端子板; d) 机房设置的

13、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e) 配电柜(箱)内部的 PE 排及外露不带电金属体; f) UPS 及电池柜金属外壳; g) 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 h) 各设备机柜、机架; i) 机房内消防设施、其他配套设施的金属外壳; j) 光缆的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 k) 金属管、配线架(槽); l) 屏蔽线缆金属外层; DB36/ T 9332016 4 m) 电子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地、电涌保护器(SPD)接地; n) 金属门、窗、隔断; o) 防静电地板支架(多点测试)。 4.4.4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等电位连接的过渡电阻应不大于 0.2。 4.4.5 检

14、查机房的接地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子信息系统不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应共用一组接地装置; b)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 c) 机房设备接地线不应从接闪器、铁塔、防雷引下线直接引入; d) 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可直接利用机房内墙结构柱主筋引出的预留接地端子接地。 4.4.6 用毫欧表测量两相邻建筑物接地装置的电气贯通情况,如测得阻值不大于 1,判定为电气贯通,如测得阻值大于 1,则判定为各自独立接地。当建筑物与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气和电子系统的线路连通,宜将其接地装置互相连接。 4.4.7 检测接地装置的接地

15、电阻值,按电子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常用电子信息系统接地电阻值见表 1。 表1 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允许值 4.4.8 机房内的防静电措施,应符合 GB 50174-2008 的规定,防静电地板泄漏电阻值宜为 11051010之间。 4.5 屏蔽及布线检测 4.5.1 屏蔽检测 a) 检查机房内电子设备的摆放位置,与机房屏蔽体及结构柱宜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 安全防范系统 4 天气雷达站 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4 配电电气装置(A 类)或配电变压器(B 类) 4 卫星地球站 5 移动基(局)站 10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4 注

16、 1: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 2000m 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20。 注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将交流工作接地(要求4)、交流保护接地(要求4)、直流工作接地(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接地电阻值)、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注 3:雷达站共用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小于 100m 时,宜1;土壤电阻率为 100m300m 时,宜2;土壤电阻率为 300m1000m 时,宜4;当土壤电阻率为1000m 时,可适当放宽要求。 注 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4; 采用

17、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 DB36/ T 9332016 5 b) 测量机房屏蔽体的材料规格、网格大小,并按照 GB 50057-2010 第 6.3.2 条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屏蔽效果及安全距离。 屏蔽材料宜选用钢材或钢材, 选用板材时, 其厚度宜为 0.3mm0.5mm。 c) 对壳体的所有接缝、屏蔽门、截止波导通风窗、滤波器等屏蔽接口使用电磁屏蔽检漏仪进行连续检漏,应符合 GB 50174-2008 第 9 节规定。 d) 用毫欧表测量屏蔽网络、金属管(槽)、防静电地板支撑金属网格、大尺寸金属件、房间屋顶金属龙骨、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金属门窗、金属格栅和电缆屏蔽层的

18、电气连接,过渡电阻值不宜大于 0.2。 e) 测试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 0.15MHZ1000MHZ 时,其应不大于 126dB。 f) 测试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 800A/m 。 g) 检查进入机房的电源线、信号线金属屏蔽层引入方式(架空或埋地),检测等电位连接及接地情况,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第 5.3.3 条规定。 4.5.2 综合布线检测 a) 检查电子信息系统线缆敷设位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贴近防雷区的屏蔽层。 b) 检查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

19、应环路面积; c) 检测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非电力线缆的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 B.1 规定。 d) 检测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净距,应符合本标准表 B.2 规定。 e) 检测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线缆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 B.3 规定。 4.6 电涌保护器(SPD)的检测 4.6.1 检查记录各级 SPD 的安装位置、数量,应符合 GB 50601-2010 第 10.1.2 条第 15 款的要求。 4.6.2 检查记录各级 SPD 的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如 Uc、In、imp、Up等),并符合以下要求: a) 电源 SPD 的有效电压保护水平

20、UP/f 应低于被保护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Uw, Uw 值可参考表 C.1。其中,UP/f=Up+U,U=Ldi/dt 为 SPD 两端引线上产生的电压,户外线进入建筑物处可按 1kV/m 计算(8/20s,20kA 时)。 b) 电源 SPD 的 Uc 值应符合本标准表 C.2 规定; c) 电源 SPD 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宜符合表 C.3 规定; d) 信号 SPD 的 Uc 值一般应高于系统运行时信号线上的额定工作电压的 1.2 倍,表 D.1 提供了常用电子系统工作电压与 SPD 额定工作电压的对应关系参考值。 e) 信号 SPD 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参数推荐值宜符合

21、表 D.2 规定; 天馈线路电涌保护器的主要技术参数宜符合表 D.3 规定。 4.6.3 检查和测量 SPD 两端引线的色标、长度、材料规格,相线为红、黄、绿,中性线为蓝色,接地线为黄绿相间;连线应短且直,总连线长度,不宜大于 0.5m;材料规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E 规定。 4.6.4 对 SPD 进行外观检查:SPD 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无裂痕和烧灼痕或变形。SPD 的标志应完整和清晰。 4.6.5 检查 SPD 的状态指示器,确定 SPD 运行是否正常。 4.6.6 检查限压型电源 SPD 前端是否有过电流保护器,如使用熔断器, 其值应与主电路上的熔断电流值相配合。即应当根据电涌保

22、护器(SPD)产品手册中推荐的过电流保护器的最大额定值选择。如果额定值大于或等于主电路中的过电流保护器时,则可省去。 4.6.7 测量 SPD 接地端子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的过渡电阻,过渡电阻应不大于 0.2。 4.6.8 测试各电源 SPD 的压敏电压和泄漏电流,测试方法见附录 F。 DB36/ T 9332016 6 4.7 常用电子信息系统防雷与接地检测 4.7.1 通信接入网和电话交换系统 4.7.1.1 检查有线电话通信用户交换机设备前端是否安装 SPD,参数与系统是否匹配; 4.7.1.2 检测通信设备机柜、 机房电源配电箱等的接地线与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状况; 4.

23、7.1.3 检测引入建筑物的室外铜缆是否穿钢管敷设,钢管两端是否接地; 4.7.1.4 等电位连接和 SPD 的检测符合本标准第 4.4 条和第 4.6 条的规定。 4.7.2 安全防范系统 4.7.2.1 检查户外摄像机是否处于 LPZ0B 区内,线缆是否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金属管敷设,屏蔽层及金属管两端是否接地; 4.7.2.2 检查户外摄像机输出视频信号接口、控制信号线接口和解码箱供电线路是否安装了与系统匹配的电涌保护器(SPD); 4.7.2.3 检查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是否安装与系统匹配的电涌保护器(SPD); 4.7.2.4 检查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

24、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是否安装与系统匹配的电涌保护器(SPD)。 4.7.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雷与接地 4.7.3.1 检测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是否安装了与系统匹配的电涌保护器(SPD); 4.7.3.2 检测消防控制中心与本地区或城市 “119” 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是否安装了适配的电涌保护器(SPD); 4.7.3.3 检测消防控制室内机架(壳)、金属线槽、安全保护接地、SPD 接地端与等电位连接网络连接状况,应符合第 4.4 条和第 4.6 条的规定; 4.7.3.4 检测区域报警控制器

25、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 、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状况,应符合本标准第 4.4 条和第 4.6 条的规定。 4.7.4 有线电视系统 4.7.4.1 检测进、 出有线电视系统前端机房的金属芯信号传输线在是否安装适配的电涌保护器 (SPD) ; 4.7.4.2 检测有线电视网络前端机房内等电位连接情况和电源 SPD 的安装情况,应符合本标准第 4.4条和第 4.6 条的规定; 4.7.4.3 检测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网络的光缆、同轴电缆的承重钢绞线在建筑物入户处是否等电位连接并接地,检测光缆内的金属加强芯和金属护层的接地情况。 4.7.5 移动

26、通信基站 4.7.5.1 检测基站天线和机房的防直击雷措施,应符合 GB 50689-2011 中第六章和 GB/T 21431-2015中第 5.25.4 条的规定; 4.7.5.2 检测基站天馈线的等电位连接情况,应符合 GB 50343-2012 第 5.5.7 条第 35 款的规定; 4.7.5.3 检测机房等电位连接和电源和信号 SPD 的安装情况,应符合本标准第 4.4 条和第 4.6 条的规定。 4.7.6 卫星通信系统防雷与接地 DB36/ T 9332016 7 4.7.6.1 检测卫星天线的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 GB/T 21431-2015 中第 5.25.4 条的规定

27、; 4.7.6.2 检测卫星天线基础接地体、电力变压器接地装置及站内各建筑物接地装置互相连接情况,应符合 GB 50343-2012 第 5.5.8 条第 1 款的规定; 4.7.6.3 检测卫星通信系统的信号线路,控制线路、电源线路的屏蔽及等电位连接情况,应符合 GB 50343-2012 第 5.5.8 条第 2、3、4、6 款和本标准第 4.4 条和第 4.5 条的规定; 4.7.6.4 检测卫星通信系统的信号线路, 控制线路、 电源线路上 SPD 的安装情况, 应符合本标准第 4.6条的规定。 5 检测一般要求 5.1 检测工作应由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检测机构完成。实施检测

28、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防雷安全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并持有“防雷检测资格证”。 5.2 对于新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检测之前查阅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图纸和施工隐蔽资料,制定跟踪检测方案。 5.3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调阅上一年度的检测报告书,与本次检测后的结果作对比分析。 5.4 检测之前应对现场环境和设施设备的危险性进行辩识,并遵从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5.5 检测使用的仪器和测量工具应在计量合格证有效日期内使用,在检测前应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仪器和测量工具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5.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应在无降水天

29、气条件下进行,禁止在地面有积水的情况下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 5.7 检测中如出现检测仪器故障,应立即停止检测,并更换检测仪器重新检测,更换的检测仪器应符合本标准第 5.7 条的规定; 如因电子信息系统运行造成测试结果不正常, 则应停止信息系统后进行测试。 5.8 检测原始记录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严禁涂改。检测原始记录应具有唯一识别性并保存至少二年。原始记录必须有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 5.9 应使用修约值比较法对原始检测数据进行计算和整理, 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5.1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应对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审核文

30、件要求和国家(或地方)防雷技术规范作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定,为电子信息系统安全评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5.11 检测机构应出具统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检测报告; 对于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单位, 应及时向被检测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书。 5.12 防雷检测人员应遵守被检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被检单位受法律法规保护的资料及信息。 6 检测周期 6.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工程应根据其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实施分段检测,工程竣工后实施竣工检测。 6.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两次检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 12 个月。 DB36/ T 9332016 8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31、 防雷区的划分 A.1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是将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 A.2 雷电防护区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和后续防护区,并符合下列规定: 注1: :表示在不同雷电防护区界面上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表示起屏蔽作用的建筑物外墙、房间或其它屏蔽体 :表示按滚球法计算的接闪器保护保护范围界面 :表示中间省略部分 图A.1 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 A.2.1 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 :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并导走全部雷电流,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时,应划分为LP

32、Z0A区。 A.2.2 直击雷防护区(LPZ0B)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的雷电流直接雷击,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仍没有衰减时,应划分为LPZ0B区。 A.2.3 第一防护区(LPZ1)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且由于在界面处的分流,流经各导体的电涌电流比 LPZ0B区内的更小,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可能衰减,衰减程度取决于屏蔽措施时,应划分为LPZ1区。 A.2.4 后续防护区(LPZn) :需要进一步减小流入的电涌电流和雷击电磁场强度时,增设的后续防雷区应划分为LPZ2n后续防雷区。 DB36/ T 9332016 9 B B 附 录 B (规范

33、性附录)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表B.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其他管线类别 最小平行净距(mm) 最小交叉净距(mm) 防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地线 50 20 给水管 15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20 热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包封) 300 300 煤气管 300 20 注:当线缆敷设高度超过 6000mm 时,与防雷引下线的交叉净距应大于或等于 0.05H(H 为交叉处防雷引下线距地面的高度)。 表B.2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 名称 最小间距(m) 配电箱 1.00 变电室 2.0

34、0 电梯机房 2.00 空调机房 2.00 表B.3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的净距 类别 与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接近状况 最小净距(mm)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13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70 380V 电力电缆容量小于 2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0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3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50 380V 电力电缆容量25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80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300 380V 电力电缆容量大于 5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50 注:1 当380V电力电缆的

35、容量小于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 即两个不同线槽或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且平行长度小于等于10mm时,最小间距可以是10mm。 2 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DB36/ T 9332016 10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电源电涌保护器 表C.1 220/380 三相配电系统中设备绝缘耐冲击电压额定值 设备位置 电源处的设备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用电设备 特殊需要保护的设备耐冲击电压类别 类 类 类 类 耐冲击电压额定值 Uw(kV) 6 4 2.5 1.5 注:1 类 含有电子电路的设备,如计算机、有电子程序控制

36、的设备; 2 类 如家用电器和类似负荷; 3 类 如配电盘,断路器,包括线路、母线、分线盒、开关、插座等固定装置的布线系统,以及应用于工业的设备和永久接至固定装置的固定安装的电动机等的一些其他设备; 4 类 如电气计量仪表、一次线过流保护设备、滤波器。 表C.2 电涌保护器取决于系统特征所要求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最小 Uc 值 配电网络的系统特征 电涌保护器接于 TT 系统 TN-C 系统 TN-C 系统 引出中性线的 IT系统 无中性线引出的IT 系统 每一相线与中性线间 1.15U0 不适用 1.15U0 1.15U0 不适用 每一相线与 PE 线间 1.15U0 不适用 1.15U0 3U

37、0 相间电压 中性线与 PE 线间 U0 不适用 U0 U0 不适用 每一相线与 PEN 线间 不适用 1.15U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标有的值是故障下最坏的情况,所以不需计及15%的允许误差。 2 U0是低压系统相线对中性线的标称电压,即相电压220V。 表C.3 电源线路电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 注:SPD分级应根据保护距离、SPD连接导线长度、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等因素确定。 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设备机房配电箱和需要特殊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端口处 LPZ0 区与 LPZ1 区交界处 LPZ1 与 LPZ2 后续防护区的边界 10/350s I 类试

38、验 8/20s 类试验 8/20s 类试验 8/20s 类试验 1.2/50s 和 8/20s 复合波类试验 雷电防护等级 Iimp(kA) In(kA) In(kA) In(kA) Uoc(kV)/Isc(kA) A 20 80 40 5 10/5 B 15 60 30 5 10/5 C 12.5 50 20 3 6/3 D 12.5 50 10 3 6/3 DB36/ T 9332016 11 D 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信号线路电涌保护器参数 表D.1 常用电子系统工作电压与 SPD 额定工作电压的对应关系参考值 序号 通信线类型 额定工作电压/V SPD额定工作电压/V 1 D

39、DN/X.25/帧中继 6或4060 18或80 2 xDSL 6 18 3 2M数字中继 5 6.5 4 ISDN 40 80 5 模拟电话线 110 180 6 100M以太网 5 6.5 7 同轴以太网 5 6.5 8 RS232 12 18 9 RS422/485 5 6 10 视频线 6 6.5 11 现场控制 24 29 表D.2 信号线路电涌保护器的参数推荐值 雷电防护区 LPZ0/1 LPZ1/2 LPZ2/3 10/350us 0.5kA2.5kA - - 1.2/50us、 8/20us - 0.5kV10 kV 0.25kA5 kA 0.5kV1 kV 0.25kA0.5

40、 kA 电涌范围 10/700us、 5/300us 4kV 100A 0.5kV4 kV 25A100A - SPD(j) D1、B2 - - SPD(k) - C2、B2 - 电涌保护器 的要求 SPD(1) - C1 注:1、SPD(j、k、l)见GB 50343-2012中图5.4.4信号线路电涌保护器的设置; 2、电涌范围为最小的耐受要求,可能设备本身具备LPZ2/3栏标注的耐受能力; 3、B2、C1、C2、D1等是GB 50343-2012中附录E规定的信号电涌保护器冲击试验类型。 表D.3 天馈线路电涌保护器的主要技术参数推荐表 工作频率(MHz) 传输 功率(W)电压 驻波比

41、插入 损耗 (dB)接口 方式 特性 阻抗 ()Uc(V)Iimp(kA) Up(V)1.56000 1.5 倍系统平均功率 1.3 0.3 应满足系统接口要求 50/75 大于线路上最大运行电压 2 kA 或按用户要求确定 小于设备端口 Uw DB36/ T 9332016 12 E E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 表E.1 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 等电位连接部件 材料 截面 (mm2) 等电位连接带(铜、外表面镀铜的刚或热镀锌钢) Cu(铜 )、 Fe(铁 ) 50 Cu(铜 ) 16 Al(铝 ) 25 从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或 各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

42、连接导体 Fe(铁 ) 50 Cu(铜 ) 6 Al(铝 ) 10 从屋内金属装置至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 Fe(铁 ) 16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6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2.5 电气系统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1.5 D1 类电涌保护器 1.2 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 电子系统 其他类的电涌保护器 (连接 导体的截面可小于 1.2mm2 ) Cu(铜 ) 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 DB36/ T 9332016 13 F F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检测方法 F.1 接闪器保护范围的确定方法 F.1.1 接闪器保护范围的方法按GB 50057-2010提供的滚球法确定。 F.1.2 确定接闪器的保

43、护范围需要测量接闪器的高度、被保护电子设备的高度、被保护电子设备与接闪器的水平距离等数据。 F.1.3 根据被保护设备的重要性确定对应的滚球半径。 F.1.4 计算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等对电子系统的保护范围。 F.2 等电位连接的测试方法 F.2.1 以与建筑物接地装置有直接电气连接的金属体为基准点,使用等电位测试仪(或微欧计等)测量电子系统各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架、屏蔽槽等金属体与基准点之间的过渡电阻值。 F.2.2 下列各处宜作为等电位连接测试的基准点: a) 电子系统机房的接地基准点(ERP); b) 强弱电竖井内的接地母线或局部等电位端子(LEB); c) 建筑物顶面的电气设备预留接地

44、端子; d) 防雷引下线; e) 电源配电柜(箱)的 PE 线; f) 建筑物总等电位端子(MEB)或接地预留测试端子; g) 建筑物均压环预留端子。 F.2.3 用于电子设备或系统等电位连接测试的仪器,其端口输出电压宜低于50V。 F.3 压敏电压U1mA和泄漏电流的检测方法 F.3.1 压敏电压U1mA的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测试仅适用于以金属氧化物电阻(MOV)为限压元件且无串并联其他元件的 SPD; b) 可使用防雷元件测试仪或压敏电压测试表对 SPD 的压敏电压 U1mA 进行测量; c) 首先应将后备保护装置断开并确认已断开电源后, 直接用防雷元件测试仪或其他适用仪表测量对应

45、的模块,或者取下可插拔式 SPD 的模块或将 SPD 从线路上拆下进行测量,SPD 应按图 G.1所示连接逐一进行测试; d) 合格判定: 首次测量压敏电压 U1mA 时, 实测值应在表 G.1 中 SPD 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Uc 对应的压敏电压 U1mA 的区间范围内。表 G.1 中无对应 Uc 值时,交流 SPD 的压敏电压 U1mA 值与 Uc的比值不小于 1.5,直流 SPD 的压敏电压 U1mA 值与 Uc 的比值不小于 1.15; e) 后续测量压敏电压 U1mA 时,除需满足上述要求外,实测值还应不小于首次测量值的 90%。 DB36/ T 9332016 14 表F.1 压敏

46、电压和最大持续工作电压的对应关系表 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Uc/V 标称压敏电压 UN/V 交流(r.m.s) 直流 82 50 65 100 60 85 120 75 100 150 95 125 180 115 150 200 130 170 220 140 180 240 150 200 275 175 225 300 195 250 330 210 270 360 230 300 390 250 320 430 275 350 470 300 385 510 320 410 560 350 450 620 385 505 680 420 560 750 460 615 820 510 67

47、0 910 550 745 1000 625 825 1100 680 895 1200 750 1060 注:压敏电压的允许公差10% F.3.2 泄漏电流的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测试仅适用于以金属氧化物电阻(MOV)为限压元件且无串并联其他元件的 SPD; b) 可使用防雷元件测试仪或泄漏电流测试表对 SPD 的泄漏电流 Iie 值进行测量; c) 首先应将后备保护装置断开并确认已断开电源后, 直接用仪表测量测量对应的模块, 或者取下可插拔式 SPD 的模块或将 SPD 从线路上拆下进行测量, SPD 应按图 G.1 所示连接逐一进行测试; d) 合格判定:首次测量泄漏电流 I1mA

48、 时,单片 MOV 构成的 SPD,其泄漏电流 Iie 实测值不应超过生产厂标称的 Iie 最大值;如生产厂未声称泄漏电流 Iie 时,实测值应不大于 20A。多片MOV 并联的 SPD,其泄漏电流 Iie 实测值不应超过生产厂标称的 Iie 最大值;如生产厂未声称泄漏电流 Iie 时,实测值应不大于 20A 乘以 MOV 阀片的数量。不能确定阀片数量时,SPD 的实测值应不大于 20A; DB36/ T 9332016 15 e) 后续测量 I1mA 时,单片 MOV 和多片 MOV 构成的 SPD,其泄漏电流 Iie 的实测值应不大于首次测量值的 1 倍。 图F.1 SPD 测试示意图 F.4 机房防静电地板泄漏电阻的检测方法 F.4.1 按SJ/T 10796-2001提供的方法,使用表面阻抗及泄漏电阻测试仪测量机房防静电地板、桌垫、台垫的表面阻抗及泄漏电阻值。 F.4.2 使用表面阻抗及泄漏电阻测试仪及数字万用表测量脚、手的泄漏电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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