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 C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694.12019 医疗保障 第 1 部分:标准体系 Healthcare SecurityPart1: standard system 2019 - 09 - 30 发布 2019 - 10 - 30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3694.1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构建原则 . 1 4.1 科学全面、层次适当 . 1 4.2 开放兼容、动态优化 . 1 4.3 突出重点、适度超前 . 1 5 标准体系的组成 . 1
2、 5.1 标准体系框架图 . 1 5.2 标准明细表 . 3 6 标准体系的构成 . 3 6.1 概述 . 3 6.2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 . 3 6.2.1 概述 . 3 6.2.2 术语与缩略语二级标准子体系 . 3 6.2.3 符号与标识二级标准子体系 . 3 6.2.4 信息化建设二级标准子体系 . 4 6.2.5 档案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 4 6.2.6 统计分析二级标准子体系 . 4 6.3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 . 4 6.3.1 概述 . 4 6.3.2 通用服务规范二级标准子体系 . 4 6.3.3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 4 6.3.4 生育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
3、系 . 5 6.3.5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 5 6.3.6 医疗救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 5 6.3.7 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 5 6.4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 . 5 6.4.1 概述 . 5 6.4.2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 5 6.4.3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 5 6.4.4 医药机构日常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 5 6.4.5 医药服务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 6 6.5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 . 6 DB37/T 3694.12019 II 6.5.1 概述 . 6 6.5.2 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二级标准子体系 . 6 6.5
4、.3 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 . 7 DB37/T 3694.12019 III 前 言 DB37/T 3694医疗保障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标准体系; 第2部分:术语。 本部分为DB37/T 369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德学、王正柱、赵立祥、李伟光、陈光东、张珺瑛、马万鹏、赵然、张敬茹、石玉建、王守平、杨志伟、张玉萍、孟娜、赵鸽、赵红红、朱本行、田
5、雅。DB37/T 3694.12019 1 医疗保障 第 1 部分:标准体系 1 范围 DB37/T 3694的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标准体系的组成及标准体系的构成和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DB37/T 13162009 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3 术语和定
6、义 医疗保障 第2部分:术语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构建原则 4.1 科学全面、层次适当 本标准体系科学梳理与医疗保障有关的各领域、各事项、各要素、各环节,构建内容全面、系统完整、层次清晰的标准体系。 4.2 开放兼容、动态优化 本标准体系保持适当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可结合医疗保障业务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完善。 4.3 突出重点、适度超前 优先制定基础通用、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类标准, 标准体系构建和标准制定可结合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度超前,不断提高标准体系的引导性与适用性。 5 标准体系的组成 5.1 标准体系框架图 标准体系框架见图1。 DB37/T 3694.12019 2
7、 注1:本标准体系是开放式标准体系,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图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框架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纸质档案标准 电子档案标准 信息化建设 信息安全标准 数据交换标准 运行维护标准 术语与缩略语 符号与标识 档案管理 信息系统建设与开发标准 统计分析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 医疗救助服务 参保登记标准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标准 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 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 协议医药机构服务标准 异地就医备案标准 救助对象认定标准 救助内容与方式标准 公共热线服务标准 信息公
8、开与查询标准 服务满意度测评标准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标准 参保人信用管理标准 协议管理医师药师信用管理标准 服务质量监督标准 通用服务规范 生育保险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医疗待遇给付标准 护理等级评估标准 护理服务标准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医药机构日常管理 医药服务管理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基金财务管理标准 基金预算管理标准 基金精算管理标准 基金监督管理标准 经办机构建设标准 支付方式管理标准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标准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标准 协议定点护理机构日常管理标准 医保目录管理标准 医药招标与采购管理标准 医药价格与收费监测调整标准 参保单位信用管
9、理标准 DB37/T 3694.12019 3 5.1.1 医疗保障标准体系框架图是表示相关标准层次结构的示意图。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分为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体系框架图见图 1。 5.1.2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术语与缩略语、符号与标识、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子体系。 5.1.3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通用服务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生育保险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医疗救助服务、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等子体系。 5.1.4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药机构日常管理、医药服务
10、管理等子体系。 5.1.5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等子体系。 5.2 标准明细表 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包括与医疗保障业务相关的现有及待制定的标准名称, 标准明细表参见附录A。 6 标准体系的构成 6.1 概述 6.1.1 根据医疗保障业务所涉及的工作领域和事项,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分为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每个标准子体系分别梳理相关的工作事项或流程,进一步细分为若干个二级标准子体系。 6.1.2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术语与缩略语二级标准子体系、符号与标识二级标准子体系、信息化建设二
11、级标准子体系、档案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统计分析二级标准子体系等 5 个二级子体系。 6.1.3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通用服务规范二级标准子体系、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生育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医疗救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等 6 个二级标准子体系。 6.1.4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医药机构日常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医药服务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等 4 个二级标准子体系。 6.1.5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又细分为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二级标准子体系、
12、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等 2 个二级标准子体系。 6.2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 6.2.1 概述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业务的基础共性标准,包括术语与缩略语、符号与标识、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基础性标准。 6.2.2 术语与缩略语二级标准子体系 该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领域中的基本术语、定义及对应的缩略语。 6.2.3 符号与标识二级标准子体系 该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领域的相关识别符号及标识。 DB37/T 3694.12019 4 6.2.4 信息化建设二级标准子体系 该标准子体系规定了与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标准和内容,主要包括: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
13、标准:规定与医疗保障信息化相关的业务分类及编码,含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编码,药品分类与编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系统单位分类与编码,系统工作人员分类与编码,定点医疗机构分类与编码,定点零售药店分类与编码,协议管理医师分类与编码,协议护士分类与编码,协议管理药师分类与编码,门诊慢性疾病、 门诊特定疾病分类与编码, 按病种结算目录分类与编码, 日间手术病种目录分类与编码,结算清单分类与编码等内容; 信息系统建设与开发标准:规定与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相关的开发建设标准; 信息安全标准:规定医疗保障信息的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要求、数据加密要求、身份验证及授权管理、隐私保护等内容;
14、 数据交换标准:规定医疗保障业务数据异地交换、跨平台共享有关的数据交换接口标准、数据交换标准等内容; 运行维护标准:规定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实施与运行、应用与维护等内容。 6.2.5 档案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该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档案管理的相关标准和内容,包括: 纸质档案管理标准:规定医疗保障纸质档案管理包含的材料内容、分类与编码等技术内容,以及归档方式、日常维护及借阅要求等管理工作内容; 电子档案管理标准:规定医疗保障电子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及管理工作要求。 6.2.6 统计分析二级标准子体系 该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信息统计指标体系和分析指标体系。 6.3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 6.3.1
15、 概述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系列标准,包括通用服务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生育保险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医疗救助服务、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标准。 6.3.2 通用服务规范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医疗保障服务的通用规范,包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以及为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经办服务的通用服务规范。 6.3.3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经办单位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规程,包括: 参保登记标准: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的规则和程序;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标准: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办理的规则和程序; 异地
16、就医备案标准:规定职工和居民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转外就医备案的办理规则和程序; 医疗待遇给付标准:规定职工和居民医疗待遇给付办理的规则和程序;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标准:规定与些医药机构相关的审核、结算、支付等相关事项的办理规则和程序。 DB37/T 3694.12019 5 6.3.4 生育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生育保险经办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流程等内容。 6.3.5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相关标准,包括: 护理等级评估标准:规定长期护理等级的评估原则、评估指标、评估方式和评估程序等内容; 护理服务标准:规定专业护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的护理内容和要求
17、。 6.3.6 医疗救助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医疗救助服务的相关标准,包括: 救助对象认定标准:规定救助对象的认定条件、认定原则和认定程序等内容; 救助内容与方式标准:规定医疗救助的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等内容。 6.3.7 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与医疗保障信息的信息披露、信息咨询等事项相关的标准,包括: 公共热线服务标准:规定服务热线的服务规范及知识库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 信息公开与查询标准:规定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以及个人权益查询的内容和方式等内容。 6.4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 6.4.1 概述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规定了医疗保障运行管理和支持保
18、障方面的标准,包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药机构管理、医药服务管理等管理和保障标准。 6.4.2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与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的标准,包括: 基金财务管理标准:规定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的主体和职责,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的收缴、储存、支付等财务工作内容; 基金预算管理标准:规定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编制原则、方法、流程和指标体系等相关的内容; 基金精算管理标准:规定医疗保障基金精算的主体、精算指标、精算方法和精算结果应用等内容; 支付方式管理标准: 规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管理的主体、 支付方式的选定和调整原则及相关程序等内容; 基金监督管理标准:规定对医疗保
19、障基金的稽核、内控及风险防控等工作事项要求。 6.4.3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相关的标准,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建设标准。 6.4.4 医药机构日常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 协议定点护理机构等机构的日常管理标准, 包括: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规定了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 考核评估和智能监控等内容;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规定了对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考核评估和智能监控等内容; DB37/T 3694.12019 6 协议定点护理机构管理: 规定了对协议定点护理机构的协议管理、 考核评估和智能监控等
20、内容。 6.4.5 医药服务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医保目录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等事项或物品的管理标准,主要包括: 医保目录管理标准: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大目录的拟定、准入、实施及动态调整等内容; 医药招标与采购管理标准:规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与采购的主体、模式、流程及规则等内容; 医药价格与收费监测调整标准: 规定对药品、 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监测和调整的有关内容。 6.5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 6.5.1 概述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规定了与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及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相关的标准。 6.5
21、.2 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的相关标准,包括: 服务质量监督标准: 规定医疗保障服务舆情监测、 服务质量监督、 服务质量监测等事项的主体、方式等内容; 服务满意度测评标准:规定医疗保障服务满意度测评的依据、主体、调查方法、满意度测算方法、测评结果使用等内容。 6.5.3 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二级标准子体系 规定了对医疗保障主体信用进行管理的相关标准,包括: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标准:规定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定点护理机构的信用信息采集、失信行为判定、失信等级评价、失信惩戒及信用恢复等内容; 参保单位信用管理标准:规定参保单位的信
22、用信息采集、失信行为判定、失信等级评价、失信惩戒及信用恢复等内容; 协议管理医师药师信用管理标准:规定协议管理医师、协议管理药师的信用信息采集、失信行为判定、失信等级评价、失信惩戒及信用恢复等内容; 参保人信用管理标准:规定参保人的信用信息采集、失信行为判定、失信等级评价、失信惩戒及信用恢复等内容。 DB37/T 3694.12019 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详见表A.1。 表A.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 序号 一级标准子体系 二级标准子体系 三级标准子体系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1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 术语与缩略语 医疗保障
23、术语 地方标准 2 . . . 3 符号与标识 医疗保障视觉识别系统 地方标准 4 . . . 5 信息化建设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医疗保障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6 医疗保障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7 医疗保障药品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8 医疗保障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9 医疗保障系统单位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0 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1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2 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3 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医师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4 医疗保障协议护士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5 医疗
24、保障协议管理药师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DB37/T 3694.12019 8 表 A.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续) 序号 一级标准子体系 二级标准子体系 三级标准子体系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16 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 信息化建设 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疾病、门诊特定疾病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7 医疗保障按病种结算目录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8 医疗保障日间手术病种目录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19 医疗保障结算清单分类与编码 国家标准 20 信息系统建设与开发标准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规范 地方标准 21 信息安全标准 医疗保障信息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保护基本要求 地方
25、标准 22 医疗保障信息数据加密技术要求 地方标准 23 医疗保障信息身份验证及授权管理安全保障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24 医疗保障信息隐私保护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25 数据交换标准 医疗保障信息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 26 医疗保障信息数据交换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27 运行维护标准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施与运行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 28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 29 医疗保障大数据应用规范 地方标准 30 . . . 31 档案管理 纸质档案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纸质档案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 32 医疗保障纸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33 电子档案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电子档案技
26、术规范 地方标准 34 医疗保障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35 . . . 36 统计分析 医疗保障信息统计指标体系 地方标准 37 医保保障信息分析指标体系 地方标准 38 . . . DB37/T 3694.12019 9 表 A.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续) 序号 一级标准子体系 二级标准子体系 三级标准子体系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39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 通用服务规范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 地方标准 40 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41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42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43 . . . 44 基本医疗保
27、险服务 参保登记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45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46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47 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48 异地就医备案标准 职工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49 职工转外就医备案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50 居民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51 居民转外就医备案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52 医疗待遇给付标准 职工医疗待遇给付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53 居民医疗待遇给付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54 协议医药机构服务标准 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办理规程 内部规范 55
28、. . . 56 生育保险服务 生育保险经办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57 . . . 58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护理等级评估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护理等级评估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59 护理服务标准 专业护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地方标准 60 机构护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地方标准 DB37/T 3694.12019 10 表 A.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续) 序号 一级标准子体系 二级标准子体系 三级标准子体系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61 公共服务标准子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护理服务标准 居家护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地方标准 62 . . . 63 医疗救助服务 救助对象认定标准 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则 地方标准
29、 64 救助内容与方式标准 医疗救助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65 . . . 66 信息披露与咨询服务 公共热线服务标准 热线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67 热线服务知识库建设与维护 地方标准 68 信息公开与查询标准 医疗保障信息公开规范 地方标准 69 医疗保障个人权益查询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 70 . . . 71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基金财务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72 基金预算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编制业务规范 地方标准 73 基金精算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基金精算业务规范 地方标准 74 支付方式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30、 75 基金监督管理标准 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76 医疗保障基金内控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77 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78 . . . 79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经办机构建设标准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规范 地方标准 80 . . . 81 医药机构日常管理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标准 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2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估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DB37/T 3694.12019 11 表 A.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续) 序号 一级标准子体系 二级标准子体系 三级标准子体系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83 管理与保障标准子体系 医药
31、机构日常管理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标准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智能监控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4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标准 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5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估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6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智能监控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7 协议定点护理机构日常管理标准 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8 协议定点护理机构考核评估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89 协议定点护理机构智能监控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90 . . . 91 医药服务管理 医保目录管理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 92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 93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
32、服务设施标准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 94 医药招标与采购管理标准 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与采购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95 医药价格与收费监测调整标准 药品价格监测调整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96 医用耗材价格监测调整工作规范 97 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监测调整工作规范 98 . . . 99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 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 服务质量监督标准 医疗保障服务舆情监测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00 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监督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01 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监测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02 服务满意度测评标准 医疗保障服务满意度测评 地方标准 103 . . . 104 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 协议定点医药机
33、构信用管理标准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DB37/T 3694.12019 12 表 A.1 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明细表(续) 序号 一级标准子体系 二级标准子体系 三级标准子体系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105 监督与评价标准子体系 医疗保障主体信用管理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标准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判定通则 地方标准 106 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失信等级评价规范 地方标准 107 失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惩戒与信用恢复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08 参保单位信用管理标准 参保单位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09 参保单位失信行为判定通则 地方标准 110 参保单位失信等级评价规范 地方标准 111 失信参保单位惩戒与信用恢复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12 协议管理医师药师信用管理标准 协议管理医师药师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13 协议管理医师药师失信行为判定通则 地方标准 114 协议管理医师药师失信等级评价规范 地方标准 115 失信协议管理医师药师惩戒与信用恢复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16 参保人信用管理标准 参保人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17 参保人失信行为判定通则 地方标准 118 参保人失信等级评价规范 地方标准 119 失信参保人惩戒与信用恢复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 120 . .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