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60.50 B 9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3582018 智能变量喷雾机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018 - 07 - 19 发布 2018 - 08 - 19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3358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景新、孙永佳、刘忠亮、陈刚、王俊伟、李青龙、何青海、乔文德。 DB37/
2、T 33582018 1 智能变量喷雾机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量喷雾机控制系统(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牵引式、悬挂式、自走式等各类喷杆喷雾机的智能变量喷雾控制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
3、高温 GB/T 2423.3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正弦)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588.3 印制板的设计和使用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392 农业
4、工程 电气和电子设备 对环境条件的耐久试验 JB/T 11971 拖拉机用线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变量喷雾机控制系统 对喷雾机的作业速度、喷雾量、喷药压力等作业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分析和处理的控制系统。主要包括运算控制模块、接口模块、显示模块、报警模块、电源模块。 3.2 变量喷雾 根据喷雾作业的监测参数和设定值,实时调节喷雾流量。 DB37/T 33582018 2 4 技术要求 4.1 控制系统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控制系统推荐使用远程通信功能,且应至少具有下列功能: a) 信号(模拟量、数字量)采集功能; b) 信号
5、(模拟量、数字量)输出功能; c) 通过人机交互系统设定亩喷量、 喷幅等参数, 并可通过人机交互系统了解作业速度、 作业面积、亩喷量、喷雾流量和压力等参数的人机交互功能; d) 数据分析、控制运算和数据通信功能; e) 检测、计算、存储喷杆喷雾机工作过程中作业面积、喷雾流量等参数的功能; f) 自动发出命令,调节喷雾作业的喷雾量,使之与设定作业参数和采集参数相匹配的功能; g) 直接驱动电动调节阀、电动开关阀等执行部件的功能; h) 根据采集的信息自动分析喷雾机工作状态, 并对比预先设定的限值发出相应报警信号, 故障解除后自动排除报警的功能; i) 控制系统应具备手动强制执行的功能。 4.3
6、控制系统的喷雾量控制误差5 %。 4.4 控制系统应满足在 12V/24V DC 的 85 %110 %范围变化时正常工作。 4.5 控制系统接收到检测参数变化的信号至发出调整信号的响应时间0.01 s。 4.6 控制系统应具有故障状态和正常状态指示功能,通过声音提示和指示灯的颜色变化区分故障状态和正常状态。 4.7 控制系统应在周围环境温度为-20 +60 时,连续正常运行应不低于 16 h。 4.8 控制系统按照 GB/T 2423.17 中的方法进行 16 h 盐雾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4.9 控制系统的接线端子应能快捷插接,且牢固可靠,电线束应符合 JB/T 11971 的规定。 4
7、.10 控制系统应能通过 GB/T 25392 规定的电磁兼容性试验,试验等级依照控制系统应用环境选择。 4.11 控制系统在工作状态应能经受住 X、Y、Z 三个方向扫频振动试验,扫频范围 10 Hz500 Hz,幅值 0.75 mm,每个方向试验时间 10 h,试验过程中各项性能正常,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固件应无松脱现象,试验应符合 GB/T 2423.10 的规定。 4.12 控制系统所使用的印制电路板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 GB/T 4588.3 的规定。 4.13 控制系统应配有安装固定结构,可以方便的安装在喷雾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上。 4.14 控制系统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9
8、969 的规定。 4.15 控制系统所采用的元器件,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元器件的选用应符合元器件制造厂规定的设计额定值(如电压、电流、温度等)。 4.16 控制系统的外壳、接线端子应根据实际应用采取必要防尘、防水措施,安装在驾驶室等有空间遮挡部位的推荐防护等级 IP54 以上,外露安装的推荐防护等级 IP65 以上,且应符合 GB/T 4208 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有效检定周期内,主要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准确度或分辨力应满足表1的要求。 DB37/T 33582018 3 表1 主要仪器设备测量范围、准确度或分辨力要求 序号 参数名称 范围
9、准确度/分辨力 1 信号波 500 MHz 2.5 级/- 2 电压 (040)VDC 0.5 级/0.001 V 3 电流 (010)A 0.5 级/0.001 A 4 直流可调电压 (036)VDC 0.5 级/0.1 V 5 湿度 (0100)% 0.5 级/1 % 6 温度 (-40100) 0.5 级/1 7 振动 (1600)Hz -/1 Hz 8 高低温调节量 (40150) 1.5 级/0.5 9 盐雾沉降量 (12)mL/80 cm/h -/0.1 ml/80 cm/h 10 时间 24 h 0.5 级/0.01 s 5.2 电源试验 用可调稳压电源对控制单元供电,调解工作电
10、压在额定电压(12 V/24 V DC)85 %110 %范围内变化,检查控制单元是否正常工作。 5.3 温度试验 按照GB/T 2423.1、GB/T 2423.2的规定。 5.4 湿热试验 按照GB/T 2423.3的规定。 5.5 盐雾试验 按照GB/T 2423.17的规定。 5.6 电磁兼容性试验 按照GB/T 25392的规定。 5.7 振动试验 按照GB/T 2423.10的规定。 5.8 定量喷雾控制精度测定 在额定工作压力下,依次阶跃设定喷量,用接液筒盛接雾流,测定时间1 min,试验三次求平均值,得出实际喷量按式(1)、式(2)计算定量喷雾精度。 1niqqn= . (1)
11、 式中: q平均喷量; n试验次数; DB37/T 33582018 4 (1) 100%qqxq= . (2) 式中: x定量喷雾精度。 5.9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按照GB/T 25392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控制系统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表2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 型式检验 6.2.1 检验要求 控制系统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产试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或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正常批量成产时
12、,应进行周期性检验,一般两年进行一次; e)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 检验项目 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B两类,检验项目分类见表2。 DB37/T 33582018 5 表2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表 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 对应本标准条款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类 项 A 1 功能 4.2 2 电源 4.4 - 3 响应时间 4.5 - 4 指示灯 4.6 5 接线端子、线束 4.9 6 电路板质量 4.12 - B 1 工作温度 4.7 - 2 抗盐雾能力 4.8 - 3 电磁兼容性 4.10 - 4 抗振动能力 4.11 - 5 安装固定结构 4.13 -
13、 6 使用说明书 4.14 - 7 元器件性能 4.15 8 防护等级 4.16 - 9 标牌 7.1 6.3 抽样方法 按GB/T 2528.1的规定正常连续批量成产的产品抽样方案。型式检验样品由委托方或制造商提供近半年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检验单位(或委托相关部门)在委托方或制造商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10套(市场抽样不受此限),抽样数量为2套。抽样时还应考虑加抽12套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在因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确判断时使用。 6.4 判定规则 6.4.1 出厂检验应按表 2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达到要求的评为合格。对于试验中出现的故障,应该首先进行排除,并重新试
14、验。发现的问题无法排除时,按不合格处理。 6.4.2 型式检验按表 3 规定进行判定,表中 AQL 为接收质量限,Ac 为接收数,Re 为拒收数,采用逐项考核、分类判定原则。当样本中各类项目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接受数 Ac 时,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6.4.3 订货单位抽样产品质量时,合格质量水平和检查批量,由供需双方协商或合同确定。 表3 抽样评定方案表 项目分类 A B 样本量 2 检验水平 S-1 项目数 6 9 合格品 AQL 6.5 25 Ac Re 0 1 1 2 DB37/T 33582018 6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控制系统应有产品标牌。
15、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 产品型号与名称; b)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c) 产品的商标; d) 产品出厂编号; e) 产品制造日期(年、月); f)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g) 制造厂名称、地址。 7.2 包装 7.2.1 包装内应附随机技术文件,包括: a) 装箱清单; b)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产品三包服务凭证; e) 用户意见调查表。 7.2.2 包装箱和捆扎件应牢固可靠,并符合运输要求,保证正常情况下不应损坏。 7.2.3 根据运输条件,包装形式可采用整体包装或分体包装。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 7.3 运输和贮存 7.3.1 按运输部门有关标准执行。 7.3.2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潮和防碰撞的措施。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