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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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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齐政规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23日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总 则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事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稳增长、调结构重大战略部署。为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

2、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54号)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规20181号),制定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与产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是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

3、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6-2020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5年,规划适用于齐齐哈尔市所辖行政区域。一、现状与形势(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1.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15年底,齐齐哈尔市共发现各类矿产66种(含亚种、下同),其中编入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年报(2016)的矿产47种,未编入的矿产19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共33种,其中编入截至2015年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15种,未编入的矿产18种。已发现尚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共33种,其中编入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年报(2016)的矿产17种,未编入的矿产16种。我市矿产资源的特

4、点是:矿种产地集中。矿产地呈集中分布,水泥原料和配料矿产分布在龙江县西北部;高岭土、天然石英砂分布在依安县腰心屯-克山县于保董屯一带;地热主要分布在南部平原区;浮石分布在讷河市莲花山、克山县尖山子、克东县二克山等地。小型矿床较多。已勘查评价矿床共105处。其中,小型75处,占71.43%;中型23处,占21.90%;大型7处,占6.67%。金属及能源矿产相对较少。金属矿产主要有龙江县后六九山铜矿,经详查储量规模为小型;已发现煤炭、石油、天然气、铀、地热等能源矿产,但其资源储量较小。非金属矿产丰富。已发现非金属矿产52种,占已发现矿种(66种)的78.79%。其中,高岭土、陶粒用页岩、天然石英砂

5、、浮石等矿产资源储量较大,开发利用优势明显。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截至2015年底,提交基础地质调查类报告共14份。其中区域地质调查报告6份,地球物理勘查报告2份,地球化学调查报告2份,遥感地质解释验证1份,地质综合研究报告3份。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涉及2个图幅,面积3577.66平方千米;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涉及4个图幅,面积1400.00平方千米;完成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涉及9个图幅,面积31960.37平方千米。完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份,发现并评价矿(化)点128处。全市最近一次矿产资源系统调查是1991年,距今(2015年)已逾24年。目前

6、迫切需要通过系统的矿产资源调查来摸清矿产资源储量状况,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及规划提供依据。矿产资源勘查:截至2015年底,提交地质矿产勘查报告共49份,其中:勘探报告9份,详查报告10份,普查报告30份。部分矿产地勘查程度不高,且缺少经济评价数据。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015年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42家。其中大型13家,占9.16%;中型55家,占38.73%;小型74家,占52.11%;大中型矿山68家,占矿山总数的47.89%。砂石粘土矿山119家,其中:建筑用砂矿山共35家,开采总量为266万立方米;建筑用石矿山共31家,开采总量为142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矿山共53家,开采总量

7、为16.95万立方米。开发利用矿产共15种,其中金属矿产1种;非金属矿产13种;水气矿产1种。2015年,全市矿业产值约4.36亿元。其中铜矿矿业产值为2.70亿元,占矿业总产值61.93%;矿泉水矿业产值为0.51亿元,占矿业总产值11.70%;高岭土矿业产值为0.29亿元,占矿业总产值6.65%;砂石粘土矿业产值为0.77亿元,占矿业总产值17.66%;水泥配料用粘土等其它矿业产值为0.09亿元,占矿业总产值2.06%。2015年全市矿业产值约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0.40%,矿山从业人员1405人。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和一系列相关管理措施。所有开

8、发利用矿产均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开发利用结构调整、节约与综合利用有明确的目标与指标。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依据矿山不同开发利用状态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施项目逐渐增多,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经遥感影像调查,截至2015年,废弃采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1136个,面积20.34平方千米,二轮规划及以前治理面积2.06平方千米,现未治理面积18.28平方千米。(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上轮规划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总量、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护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等五个方面设定了13项目标指标。上轮规划矿

9、产资源勘查成果显著,新发现龙江县后六九山铜矿床1处,依安县红星砖厂高岭土矿床1处,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包括金湾小区)和克东县克东镇地下热水2处;新增铜资源储量88550吨、高岭土资源量(333)6321.89万吨、地热能源18.25兆瓦。上轮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矿山数量由2008年的308家减少到2015年的142家,降幅53.90%;砂石粘土开采总量明显降低,由2009年的923.03万立方米降到2015年的424.95万立方米,降幅53.96%。上轮规划开发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实现了各项规划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已步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治理恢复率达到10

10、.13%,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三)形势与要求1.资源开发与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十三五”期间,国内经济发展潜力大、韧性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不会变,国内经济发展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球经济回暖乏力,矿产品价格持续低靡,是我国矿业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须面对依靠内生动力实现发展、依靠扩大内需带动增长、依靠创新驱动提供发展动力的挑战;我国基本资源在发展大局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不会变,资源开发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必须实施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资源开发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我省石油、煤炭等传统资源产业

11、受大宗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的影响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培育新动能,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又带来了新的机遇。我市矿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环境约束趋紧,创新驱动力不足,开矿一处造福一方的意识尚未形成。但我市优势矿产资源和特有矿产资源丰富,一带一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新型城镇化等战略全面实施为我市矿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要任务为改变能源矿产匮乏的现状,加强地下热水、煤炭等能源矿产的勘查评价;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破解环境约束趋紧的难题,加强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和铜矿等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矿山开采准入管理,加强开

12、采总量调控,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提高矿产资源的保护水平;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过程中,着力推广绿色标准,加快绿色矿业发展,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全面落实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战略。以推进找矿突破和矿产资源产业化发展为主

13、线,加强地下热水和颜料用黄土等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加强高岭土、陶粒用页岩、岩棉用玄武岩等矿产品的研发,推进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以发展绿色矿业为契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的供应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1.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坚持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规划目标,以矿产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目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围绕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2.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

14、境效益,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3.坚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矿产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现行管理体制要求和矿产资源管理的实际需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与节流并举、节约高效优先的原则,实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统一。4.坚持集体谋划科学透明。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建立衔接和协调机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规划目标1.202

15、0年规划目标矿业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到2020年,矿业产值由2015年的4.36亿元增加到6.00亿元。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取得较大进展。到2020年,1:5万区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覆盖率由2015年的3.31%达到3.31%13%;到2020年高岭土大中型矿产地增加2-3处;新增高岭土资源储量1.2亿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建筑用砂开采总量由2015年的266万立方米降低到203万立方米;建筑用石由2015年的142万立方米降低到92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由2015年的16.95万立方米降低到16万立方米;铜矿石开采总量指标保持2015年的每年162万吨不变;

16、高岭土矿开采总量指标保持2015年的每年36万吨不变。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到2020年砂石粘土生产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43家减少到39家,其中砂场由2015年的21家减少到20家,采石场由2015年的13家减少到11家,砖厂由2015年的9家减少到8家。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指标保持2015年的47.89%不变;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指标由2015年的86.62%提高到90%;大中型矿山和新增小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机制,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新局面。到202

17、0年实施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4个,治理面积6.71平方千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35%。按照“边生产、边复垦”的原则进行整治,到2020年完成生产(在建)矿山土地复垦面积2.00平方千米以上。2.2025年展望。到2025年,我市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资源保护更加有效,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矿山地质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巩固和提高铜矿、高岭土、矿泉水、地下热水等主要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加强金、铜等金属矿产勘查,加强高岭

18、土、玻璃用砂等非金属矿产勘查,禁止勘查砂金和泥炭。高岭土和铜矿开发向具有矿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企业配置资源,禁止开采砂金和泥炭,基本农田按禁止开采区要求进行管制。落实黑龙江省尼尔基等省级禁止勘查区12处,总面积4268.03平方千米。禁止勘查区内,停止新的探矿权申请、审批;不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禁止勘查区内已有的勘查项目,对禁止勘查区设立之前已经存在的合法探矿权,提出差别化补偿和退出方案,在保障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禁止勘查区。落实黑龙江省尼尔基等省级禁止开采区12处,总面积4268.03平方千米。禁止开采区内,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新设与资源环

19、境保护功能不相符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区内已有的开发项目,对之前已存在的合法矿业权,以及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矿业权,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差和退出方案,在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重点调查评价区落实依安县红星乡高岭土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内,面积915.53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高岭土,主要工作内容为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落实克山县古城镇-依安县新发乡、依龙镇煤炭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内,面积4435.61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煤

20、炭,主要工作内容为15万煤炭资源调查。划设泰来-克东一线地热市级重点调查评价区。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内,面积15997.00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地热,工作内容为15万地热资源调查。划设讷河市老莱-红五月农场颜料矿物市级重点调查评价区。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内,面积1090.22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颜料用黄土,主要工作内容为15万颜料用黄土资源调查。在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的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增加重点调查评价区投入,提高我市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程度。2.勘查开发基地落实龙江后六九省级勘查开发基地。该区位于大兴安岭铜钼金勘查开发区内,面积396.12平方千米,主要矿产

21、为铜矿。落实依安红星省级勘查开发基地。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面积416.71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高岭土。勘查开发基地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供应的核心区域,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规划,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设置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大力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聚集发展。3.重点矿区落实龙江铜矿省级重点矿区。该区位于龙江后六九勘查开发基地内,面积121.16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铜矿。落实依安高岭土省级重点矿区。该区位于依安红星勘查开发基地内,面积124.91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高岭土。重点矿区所在地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重点矿区专

22、项规划,统筹安排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重点矿区申请新立采矿权的,应当以矿产资源深加工作为矿业权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同时采矿权申请人要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明确矿产深加工条件的产业链建设生产流程。4.重点勘查区落实龙江县罕达罕河铜、金多金属矿省级重点勘查区。该区位于大兴安岭铜钼金勘查开发区内,面积13.31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金矿。落实依安县红星乡高岭土省级重点勘查区。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内,面积8.57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高岭土。落实依安县红星砖厂陶瓷用砂质高岭土省级重点勘查区。该区位于松嫩盆地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内,面积13.54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高岭土。重点勘查区内以部署国家地

23、质勘查项目、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为主,鼓励和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区内统一部署地质工作,集中资金和勘查技术力量,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优先投放探矿权。(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依托资源基础,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战略,围绕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强化规划分区管理,合理安排采矿权投放时序,建设开发供应基地,构建协调有序的资源保护和矿产集聚化开采布局,保障资源有效利用。2.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以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改进开采技术与工艺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提高矿

24、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和改进开采技术和工艺,提高矿山企业竞争能力。3.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升级。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发展矿业低碳循环经济。坚持优矿优用,落实龙江后六九铜矿和依安高岭土省级矿产资源重大开发利用工程,依托地热资源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产业,依托克东、拜泉优质矿泉水发展高端水产业,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依据矿山产能现状,结合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合理调控砂石粘

25、土开采总量。规范砂石粘土开采管理,对开采成区连片、问题集中的地方,依法依规进行整合,改变砂石粘土矿山“多、小、散”的状况。市内各区严禁新设砂石粘土采矿权;各县(市)、区推行集中管理,推动资源开发向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分区集聚。制定细化落实开采总量指标执行方案,把指标量化到各县(市)、区,并纳入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年度实施制度进行管理。(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未来需求,采用砂石粘土开采分区与开采规划区块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用砂、建筑用石、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采布局进行优化部署。各县(市)规划按要求划分重大工程项目临时用砂石土料备选开采区。划分砂石粘土开采分区共5处

26、,其中允许开采区3处,集中开采区2处。1.龙江县龙兴建筑用石、砖瓦用粘土允许开采区,已设采矿权1个,拟设采矿权6个。2.依安县新发-太东建筑用砂为允许开采区,未设采矿权 ,拟设采矿权7个。3.富裕县二道湾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为允许开采区,已设采矿权4个,拟设采矿权8个。4.龙江县鲁河建筑用玄武岩为集中开采区,已设采矿权5个,拟设采矿权9个。5.富裕县塔哈建筑用砂为集中开采区,已设采矿权5个,拟设采矿权9个。各县(市)、区制定砂石粘土开采分区具体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准入条件进行管理,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严格开采规划准入制度,坚决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

27、件,从源头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最低开采规模条件。矿山开采规模必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2.环境保护条件。新建矿山必须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3.安全生产条件。新建矿山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评价,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设施必须齐全。4.技术条件。新建矿山“三率”指标必须达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必须合理可行。5.资质条件。采矿权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资金、技术、人员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6.其它条件。新建矿山占用的资源储量必须是管理部门核实的相应类型的资源储量,开采方式和开采空间必须符合要求。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8、1.新建(在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要求对矿山开发全部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进行总体部署。采矿权人应在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明确采矿权人在矿山筹建、生产、闭坑全过程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责任和义务,并向社会公示,接受主管部门及公众的监督。2.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执行矿山生产操作规程,控制和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严格监督“三废”达标排放,减轻“三废”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鼓励矿山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采选设备的技术改造。矿山企业必须保证地质

29、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资金投入,按照“边生产、边复垦”的原则,采取有效、合理的工程措施和生物化学措施,及时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使损毁的土地达到“可利用状态”。3.闭坑矿山治理恢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4.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以我市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4处:讷河市拉哈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废弃采场22个,损毁土地面积1.25平方千米;克山县古城镇-克东县二克山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废弃采场60个,损毁土地面积3.02平方千米;碾子山区石门里-龙

30、江县鲁河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废弃采场81个,损毁土地面积1.87平方千米;富拉尔基区杜尔门沁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废弃采场6个,损毁土地面积0.24平方千米。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优先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或项目。(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根据需要从本级矿产资源收益及其财政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明确年度治理目标,做到专款专用,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工矿废弃地复垦整治有机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以“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为原则,根据“排险消患、恢复生态、保护环境”的要求,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

31、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第三方治理等新政策,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成效。本规划部署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大工程,治理总面积6.71平方千米。主要治理内容为修复地形地貌景观、平整土地、恢复植被。具体规划项目24个。讷河启民砖厂等7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分布在讷河市拉哈矿山地质环境

32、重点治理区,总治理面积1.25平方千米。克山县蓝天砖厂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分布在克山县古城镇-克东县二克山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治理面积3.02平方千米。碾子山区石门里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分布在碾子山区石门里-龙江县鲁河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治理面积1.87平方千米。富拉尔基区库勒砖厂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分布在富拉尔基区杜尔门沁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治理面积0.24平方千米。另有龙江县会兴村东采石场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不在以上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内,总治理面积0.33平方千米。(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1.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

33、质环境准入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矿山开发而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64号重新公布)和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新建矿山,严格落实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把环境保护贯穿于矿山开发的全过程。2.加强制度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建立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联动机制。落实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矿山地质环

34、境保护工作。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导,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平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铜多金属和非金属以及分布于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的建筑用砂石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和重点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的快速分析处理与通报。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按照建设“大美龙江”的总体要求,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山生产工艺先进、节约高效、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社企和谐,推

35、动绿色矿业持续发展。(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绿色矿山建设目标。按照绿色矿山数量指标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内,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严格进行管理;大中型矿山及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2.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布局。认真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结合省规划相关部署,按绿色矿山标准重点建设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后六九山铜矿和依安鑫地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按照本规划开采布局,将富裕县塔哈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龙江县鲁河建筑用石集中开采区、讷河市莲花山建筑用石集中开采区内的大中型矿山,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3.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要任务。优化绿色矿山建设内容,区分不同矿种、不同开采

36、方式,探索绿色开发模式,实现工艺先进、节约高效、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社企和谐。改善矿容矿貌,做好矿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实现外部环境整洁、自然、和谐。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对矿山进行严格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建设矿山。(二)促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全过程管理,针对矿山不同开发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现全过程的动态管理。1.筹建阶段。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论证。建设阶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设施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企业禁止投产。2.生产阶段。采矿权人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

37、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采掘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3.闭坑阶段。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对拒不履行企业责任的,进行限期停产整顿,不再批准其新的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申请。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一)探矿权设置区划。落实省规划设定勘查规划区块共8处。1.讷河市全胜乡砂质高岭土勘查规划区块,面积70.96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高岭土,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2.依安县上游乡建明玻璃用石英砂矿区外围石英砂勘查规划区块,面积32.65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玻璃用砂,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3.拜泉县兴农镇田家

38、屯玻璃用石英砂矿勘查规划区块,面积41.85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玻璃用砂,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4.龙江县李三店金、铜矿勘查规划区块,面积67.58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铜、金,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5.龙江县雅鲁河铜、金、钼矿勘查规划区块,面积98.63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铜、金、钼,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6.龙江县平安屯-龙山金、铜矿勘查规划区块,面积79.90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铜、金,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7.龙江县羊山-马山金、铜矿勘查规划区块,面积35.16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金矿,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8.龙江县后六九-黄宝山铜、金、钼矿勘查规划区块,

39、面积46.82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为铜、金、钼,拟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为普查。勘查规划区块对设置探矿权和安排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起指导性作用。对于高风险勘查的多数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和少数非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按照申请在先和招拍挂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探矿权;低风险非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以及勘查程度较高的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以招拍挂方式设置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投资主体。(二)采矿权设置区划。细化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统筹划定我市审批发证矿产资源的开采规划区块,引导采矿权合理设置,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各县(市)区一并落实。1.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4处,涉及开采矿种有天然石英砂、高岭土

40、、地热。讷河市全胜石英砂省级开采规划区块。该区面积13.53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天然石英砂,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依安县红星高岭土省级开采规划区块。该区面积1.01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高岭土,设置类型为已设采矿权调整。克东县地热省级开采规划区块。该区面积2.27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地热,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地热省级开采规划区块。该区面积21.31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地热,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2.设置市级开采规划区块共58处,涉及矿产19种。颜料用黄土1处、水泥用石灰岩2处、建筑用灰岩1处、玻璃用砂2处、陶粒用页岩2处、高岭土3处、陶瓷土1处、膨润土1处、水泥用粘土

41、6处、建筑用玄武岩20处、建筑用安山岩2处、建筑用闪长岩4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饰面用花岗岩1处、麦饭石2处、珍珠岩1处、浮石3处、建筑用凝灰岩4处、建筑用大理岩1处。建立和完善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制度,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采主体,严格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所有开采规划区块用地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必须规划为工矿用地。(三)严格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监管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监管。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对矿业权设置区划内的矿业活动实行监管,以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为对象,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通过实施现有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水平。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矿

42、业权设置区划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根据不同利用状态矿山的任务,严格实行监管。3.矿业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的监管。加强矿业权设置区划内矿业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的监管,以矿业权人为监管对象,以矿业权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为标准,采取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年度检查制度等方式进行监管。八、规划实施管理(一)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牢固树立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的理念。按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分解落实规划各项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统一考核。针对总量控制、结构布局、矿业权设置以及需要财政出资的重大工程等指

43、标任务,采取逐年分解落实和上年末总结评估、下年初计划调整的方法系统实施,主动接受政府监督,保障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制度。按照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合理追溯责任主体、合理使用评估结果的原则,定期开展以规划目标指标实现程度和规划实施效益为主要内容的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应及时总结和积累用于规划评估的经验和资料。严格调整程序,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评估论证,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按照差别化管理政策要求,及时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调整,及时将新的找矿信息和新发现的矿产地及其它重大成果纳入到规划。(三)落实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接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规划内容,规划编制、审批、调整的程序,矿业权证的颁发以及规划应编而未编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规划审查制度,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的不予设权及立项。(四)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建立第三轮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并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规划数据库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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