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分配方案的请示根据能源公司关于表彰2016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我公司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经安全运营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本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分配方案:(一)分配范围2016年12月31日在岗在册的员工。(二)分配总额根据能源公司奖励标准,分配总额为4200元。(三)分配原则1、公司根据核定的奖励总额范围内进行分配。2、原则上向生产和安全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发放。(四)奖励分配方法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奖励,公司其他部门人员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奖励。谢萍、陈云从因挂岗锻炼调整,故按照250元/人的标准发放奖励。(五)发放时间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发放。 以上方案妥否,请予批示。 附件:关于表彰2016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气能投安生字【2018】1号) 安全运营部 综合管理部 2018年1月29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