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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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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目录录概概述述.11. 项目概况.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3.1 产业政策符合性.33.2 选址及规划符合性.33.3 本项目所在地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位置关系.43.4 本项目所在地与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 2018-2035的符合性分析位置关系.43.5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43.6 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5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71. 总则总则.81.1 编制依据.81.2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121.3 评价时段与评价重点.131

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1.5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61.6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7 环境保护目标.241.8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25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22.1 项目概况.322.2 工程内容.332.3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51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I2.4 污染源分析与治理措施.602.5 主要污染源汇总.702.6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72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63.1 地理位置.763.2 自然环境简况.763.3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海科技园)简况.1003.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1

3、4.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74.1 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评价.1174.2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1184.3 施工期废水影响评价.1204.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1215.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35.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23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305.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05.4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475.5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1505.6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3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55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556.2 营运

4、期环境保护措施.1587. 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分析.1717.1 评价依据.1717.2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概况.1727.3 环境风险识别.1727.4 环境风险分析.173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II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757.6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767.7 风险评价结论.1777.8 风险评价自查表.178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08.1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808.2 环境效益分析.180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29.1 环境管理.1829.2 污染物排放清单.1869.3 环境监测计

5、划.190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510.1 评价结论.19510.2 建议.201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V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及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 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污水处理站平面布置图及剖面图附图 5项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附图 6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图附件 7项目与周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 8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地块规划示意图附图 9项目位于双城管控规划图中位置附件:附件 1津高新审投备案202039 号关于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

6、附件 2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3土地证附件 4环境噪声监测报告附件 5环境空气引用报告附近 6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类比报告附件 7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 8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9评审意见修改索引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1.项目概况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是由天津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是一家专业从事园区管理服务的投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标准厂房、研发中心、公辅设施及配套设施,用于后续出租。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高新五路西侧一处面积

7、约 2.4万平方米的地块,原为天津安必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人体疾病相关基因体外检测试剂盒系列项目用地,已经完成一期两栋厂房及生产中心主体结构建设,但由于各种原因,天津安必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人体疾病相关基因体外检测试剂盒系列项目终止。天津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公司委托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该项目地块及地上附属物,在现有建构筑基础上,续建“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后的生物医药一号园及标准厂房,作为高新区招商引资的载体出租或出售给相关生物医药及相关企业用于具体的项目建设。本项目总投资 20200 万元, 总占地面积约为 2.4821

8、万 m2, 总建筑面积约为3.128 万 m2(含已有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三座医药工业厂房(已建成两座厂房主体结构)、一座生产中心(已完成结构主体建设)、一座综合楼(工业辅助楼)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建成预计招商类型包括生物医药生产、医疗器械、生物材料、营养食品等现代、高新的企业类型,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仅负责一号园内的前期建设及后期一号园内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公辅设施的运维管理。后续招商入驻的项目,将单独履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续建工程开工,2022年 12 月竣工投产。其中已建的车间 1、车间 2、生产中心已经履行环境

9、影响评价登记表手续。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 682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价。本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接收不同类型企业排放的污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 2017 年第 44 号令)及 2018 年修改单,应从严执行“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7 工业废水处理”中“新建、 扩建集中处理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

10、属于标准厂房建设,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接收不同类型企业排放的污水,从严属于“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全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 类,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二级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接收不同类型企业排放的污水,从严考虑污水处理站,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工业废水处理”,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I 类,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所在区域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建设项目占

11、地规模为小型( 5hm2),土壤环境影响为三级评价。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 B,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简单分析。受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相关人员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了解项目建设前的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防止污染和减缓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可行措施,

12、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下图。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图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 产业政策符合性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 号令),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禁止事项。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取得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

13、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备案号:津高新审投备案202039 号;项目代码为:2020-120318-47-03-001111)。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产业政策。3.2 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天津泽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工程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高新五路,属于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海科技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根据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规划:滨海高新区属于国家高息技术产业区,定位为 21 世纪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领航区,世界一流的高新技术研发转化中心,绿色生态型典范功能区。本

14、项目未来拟引入的企业均为生物医药、营养食品、医疗器械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拟招商以生物医药为主的企业,属于高新企业,建设符合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海科技园)的产业规划。根据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产业定位为 21 世纪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领航区,本项目不在其负面清单内。同时,本项目选址、布局、工艺、废气、噪声的控制与治理等方面均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因此符合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相关要求。3.3 本项目所在地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位置关系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 (试

15、行)的批复(津政函202058 号),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跨越武清区、北辰区、红桥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和平区、西青区和静海区,本项目位于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内,不在其管控范围内。3.4 本项目所在地与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 2018-2035的符合性分析位置关系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2018-2035: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位于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之间,涉及津南区、滨海新区,对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提出“双城生态屏障、津沽绿色之洲”的建设定位以及区域分区管控,将屏障区分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和三级管控区,其中一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生态廊道和

16、田园生态地区等,二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等,三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现状开发建设比较成熟、未来重点内涵式发展为主的地区。本项目位于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内,属于三级管控区,可进行开发利用,具体见附图 9。3.5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 号),天津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95 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线区面积 219.79 平方公里;自然岸线合计 18.63 公里。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所在厂区不涉及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

17、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津人发20142 号)及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用地保护分类包括山、河、湖、海、湿地、公园、林带。结合现场调查结果,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所在厂区不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周边 1000 m 范围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为北侧环京津唐铁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与项目最近距离约为 900m,符合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控要求,具体见附图 7。3.6 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根据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滨海新区 2020 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

18、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表 1 相关符合性分析表一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2018-2020)年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严格环境准入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突出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仅建设标准厂房、配套污水处理站,未来拟引入生物医药类型企业,属于高新企业,项目的建设满足生态

19、保护红线要求,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符合2持续改善能源结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绿色取暖的部署要求,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利用热电联产、电力、燃气等多种方式。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锅炉房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满足能源结构要求符合3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确保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仅建设标准厂房、配套污水处理站,未来拟引入生物医药类型企业,属于高新企业,项目的建设无工业污染。符

20、合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4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标准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锅炉房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总量试行倍量替代。符合二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排气量大于 20000m3/h 的锅炉排气筒,安装连续监测系统,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相关烟气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其中使用天然气的可暂不监测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本项目为燃气锅炉,烟气排放量大于 20000m3

21、/h,按照规定安装连续监测系统符合三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滨海新区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大力调整“四个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大幅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协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计划明确,2020 年,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核心目标是: 全市 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 48 微克/立方米左右, 优良天数

22、比例达到71%。滨海新区制定了滨海新区 2020 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2020 年,滨海新区 PM2.5年均浓度将控制在 47 微克/立方米以下(低于全市 1 微克),优良天数比例与全市持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项大气污染物 2020年净减排量之和将不低于 908 吨。全区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北塘水库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100%;地表水劣五类断面比例达到 5.6%以下(全市 5%);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达到天津市确定的攻坚目标要求。本项目锅炉为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达标排放,一号园区内入住企业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本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总

23、排口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以上文件相关要求。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周边的环境特点,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施工期造成的扬尘和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达标排放可靠性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性分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其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等。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

24、(滨海科技园)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地下水、土壤防渗分区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

25、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二次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第二次修正,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二次修正,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

26、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通过,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修正,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第二次修正,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三次修正,2020 年 1

27、 月 1 日起施行)。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1.1.2 国家环境保护法规与条例(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修改,2017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修正,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4)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5)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水体2017142 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

28、通知(国发201517 号);(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8)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12)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29、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1 号,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施行);(14) 关于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784号);(15)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2018 年 1月 10 日起施行);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0(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17)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2015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8)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5162 号);(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30、,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20)“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1.1.3 天津市环境保护法规与条例(1)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2)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8 号, 2018年 9 月 29 日修正);(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1537 号);(4)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10 号,2018年 11 月 21 日修正);(5)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适用区域划分(

31、新版)的函(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6)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6 号,2018 年 4 月 12 日修正);(7)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第 30 次常务会议修正,200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8)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三十八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9)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40 号);(10)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划的通知(津政发201

32、818 号);(11)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12)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4 号,2005 年 7 月 19 日起施行);(13)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 100号,2018 年 4 月 12 日修改施行);(14)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环保监理200271号);(15)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16)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审核制度的通知(津环保管201323 号);(17)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33、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 年版);(18)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19)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津人发20142 号)。1.1.4 环境保护技术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

34、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7)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2(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 819-2017);(1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

35、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1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试行) (HJ978-2018) ;(17)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1.1.5 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年);(2)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津发改规划2017335 号);(3)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2020 年)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津环保滨函2007006 号)。1.1.6 技术资料(1)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合同;(2

36、)建设单位提供的废气、废水治理方案等相关工程技术资料;(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备案号:津高新审投备案202039 号;项目代码为:2020-120318-47-03-001111)。1.2 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1.2.1 评价目的(1)调查了解公司所在地区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现状,并对厂址周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2)通过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掌握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论证环保治理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并对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汇总,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选择恰当的预测模式计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对周

37、边环境、特别是对环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3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对本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进行达标分析。(4)针对各类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根据设置污染物治理措施处理能力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控制或减轻污染的对策与建议,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2.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内容及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

38、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3 评价时段与评价重点1.3.1 评价时段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性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时段。1.3.2 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周边的环境特点,本次评价重点如下:(1)施工期造成的扬尘和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2)本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站运行的可行性、锅炉燃气废气达标排放可靠性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性分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等。渤龙湖科技园

39、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41.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建设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筛选识别,结果列于下表。表 1.4-1环境问题筛选结果序号工程行为产业规划自然环境环境风险社会经济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处置土壤环境生态环境1项目选址+1LP2施工期土方施工-1SP-1SP-1SP-1SP-1SP-1SP -1SP3设备安装-1SP4运营期废气排放-1LP-1LP5废水排放-2LP7设备噪声-1LP8固体废物-1LP9环境风险事故-1SP-1SP-1SP-1SP-1SP11建成投

40、产+1LP12环境管理+1LP +1LP+1LP +1LP +1LP +1LP+1LP注:影响性质:+ 有利;- 不利;影响程度:1 非显著;2 可能显著;3 非常显著;影响时段:S 短期;L 长期;影响范围:P 局部;W 大范围。(1)项目选址: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拟建于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布局及产业规划。(2)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可行的防治措施后,预计对周

41、边环境影响较小。待施工结束后大多可恢复至现状水平。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可逆的。(3)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采取有效可行的净化措施后,预计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该影响是长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5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拟入驻企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排水经污水总排口排放,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厂总排口出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具有明确的排

42、水去向,预计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该影响是长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公辅设施噪声,选址位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远。噪声源经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预计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该影响是长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房钠离子树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物(废活性炭、废药剂包装袋、污泥),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并分别采取回收利用、外售或委托处置的方式,具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建成后,该影响是长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 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在出现燃气管线的泄漏、污水管线

43、泄漏、危废间等内防渗措施老化的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会对厂区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储运量较小,如采取合理防范措施并在出现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截断污染源,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等监控措施,可将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采取合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该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 建成投产: 本项目建成后, 引入聚集的医药企业可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将对地区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同时增加就业机会。该影响是有利的、长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 环境管理:通过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及运行保障措施,可控制本项目对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污染,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该影响

44、是有利的、长期的、局部的、非显著的。1.4.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以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 筛选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见下表。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6表 1.4-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环境要素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环境空气 基本污染物: PM10、 PM2.5、 SO2、NO2、O3、CO 达标排放因子:颗粒物、SO2、NOx、CO、H2S、NH3、臭气浓度 影响评价因子:颗粒物、SO2、NOx、CO、H2S、NH3地表水环境pH、COD、BOD5、SS、TP、NH3-N、TN、动植物油类、色度、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有机碳、总锌、总氰化物

45、(以CN-1计)、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甲醇、乙腈、挥发酚地下水环境基本水质因子:水质简分析确定地下水化学类型:K+Na+、Ca2+、Mg2+、CO32-、HCO3-、Cl-、SO42-;基本因子:pH 值、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氟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特征因子:CODcr、BOD5、高锰酸钾指数(耗氧量)、总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CODcr、 高锰酸钾指数 (耗氧量) 、 BOD5、总氮、总磷、石油类土壤环境 基本因子:45 项基本因子 特征因子:pH、石油烃(C10-C40)pH、石油烃(C10-C40)声环境等效

46、连续 A 声级等效连续 A 声级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环境风险天然气、次氯酸钠、危险废物1.5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5.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选择推荐模式中 AERSCREEN 估算模型,进行筛选计算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1)最大浓度占标率计算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选择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分别计算其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定义如下: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

47、报告书17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最大 1h 地面浓度,g/m3; 一般取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浓度限值。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m3。根据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选取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CO、NH3、H2S 作为评价因子。本项目大气评价因子及 C0i取值分别见下表。表 1.5-1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单位:g/m3评价因子平均时段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1 h500环

48、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NOx1 h250PM101 h450CO1 h10000NH31 h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 DH2S1 h10非甲烷总烃1h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注 1:PM10的 Coi取为 GB3095 中 PM10日平均浓度限值三倍值;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点源排放参数及计算结果分别见下表。表 1.5-2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选项时)299最高环境温度/oC40.9最低环境温度/oC-18.3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中等湿度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90m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49、考虑岸线熏烟是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渤龙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一号园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8参数取值注:数据主要来源于天津市统计年鉴(2002-2018)表 1.5-3点源参数表编号评价因子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XYP1(供暖季)颗粒物-40804440.815.3801920连续0.19SO20.33NOx0.64CO0.642P1(非供暖季)颗粒物-40804440.85.1802880连续0.06SO20.11NOx0.21CO0.214P2 污水处理站

50、NH3-44804150.321.42587602.90610-3H2S0.11310-3非甲烷总烃0.15表 1.5-4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锅炉点源 P1(供暖季)下风向距离(m)颗粒物SO2CONOx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0.00120.280.00220.430.00420.040.00421.68D10%最远距离/m/锅炉点源 P1(非供暖季)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0.00070.150.00130.250.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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