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管理中心政务窗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住房管理中心政务窗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全面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争当雷锋精神传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创建文明窗口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制度1、 作息制度: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2、劳动纪律制度:着装按要求着统一正装,要整洁得体、朴实大方;举止要端庄自然,文明礼貌;所有人员必须佩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按时上下班,
2、不擅自离岗、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爱护大厅设施设备,保持窗口整洁;不在大厅内吸烟,办事群众吸烟应文明劝阻,保持大厅无烟环境;不以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刁难群众,不发生任何争执,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不索拿卡要,不接受礼品礼金和宴请,坚守廉洁自律规定。请假半天由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由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3、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我局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咨询,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
3、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 4、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承办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规定即时办理和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工作制度。 5、岗位轮换制度: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每月轮换一次岗位,每月最后一天进行交接,每月第一天到新的岗位履职,以全面掌握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操作的工作流程和资料初审工作,灵活妥善地处理受理中碰到的疑难问题。 6、监督制度:将政务中心窗口热线咨询0731-84143867 投诉
4、电话0731-85133013在公众信息网公开,主动接受局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 7、测评制度:每办理一项业务,由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很满意、满意和不满意;政务窗口工作人员每月填写一份自评表,对自己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性评价,打分;每月由局办公室和管理中心进行一次月考核讲评,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8、奖惩制度:为调动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激发工作人员潜能,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特设定月优质服务明星奖:由住房管理中心每月评选两名,报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标准为200元/人/月。对多次群众评议差,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为最后一名的实行全局通报批评,并扣除全年绩效考核资金的10%。二、考核办法1、每月第四周周五由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填写好自评表,并于周五上午下班前将自评结果交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2、每月第四周周五下午下班前由局办公室、住房管理中心根据群众测评、自我评定及局里检查、督查情况,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和讲评。3、计分实施细则见表2018年政务中心窗口 3 月考核量化自评表。4、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试行。4 /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