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1.前 言11.1项目由来11.2项目特点21.3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3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1.5 选址可行性分析41.6“三线一单”分析51.7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62.总 则72.1 评价目的及原则72.2 评价原则72.3 编制依据72.4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102.5评价标准102.6评价因子的确定152.7评价工作等级152.8评价范围182.9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目标183.工程概况213.1现有项目工程概况213.2拟建项目工程概况264.工程分析364.1施工期364.2运营期394.3生态环境484.4本项目排放情况汇总484.5项目扩建前后“三本帐”分析
2、49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5.1自然环境概况515.2社会环境概况535.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546.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616.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616.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687总量控制分析907.1总量控制的原则、目的与意义907.2总量控制指标分析908.环境风险评价918.1风险调查918.2风险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938.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948.4环境风险识别948.5环境风险分析958.6环境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998.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108.8 小结1159.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179.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179.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229.3噪声治理措施12
3、39.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239.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259.6绿化12510.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2610.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2610.2 选址可行性分析12610.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2810.4 结论131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3211.1 社会效益分析13211.2 经济效益分析13211.3 环境效益分析13211.4 环保投资估算13312.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3412.1环境管理13412.2环境监测计划13512.3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3712.4环境保护验收- 138 -13.评价结论14113.1项目概况14113.2项目产业政策性分析14113.3项目区域
4、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4113.4工程分析14113.5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4213.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4213.7污染防治对策14213.8建议与对策14313.9综合结论143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 项目周边敏感点位图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三 项目周边及现场照片图附图四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五 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六 项目大气、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七 项目水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八 市区滨河新区规划图附图九 江西省生态红线保护图附图十 项目化粪池及污水管线布设图附图十一 传染病楼清洁流线及污染流线图附件: 附件一 评价工作委托书附件二 发改委关于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
5、生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三 市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附件四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分局对项目用地选址的预审意见附件五 市区人民政府抄告单附件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附件七 评价标准执行确认函附件八 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批复附件九 下游饮用水取水口证明附件十 黄花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证明附件十一 环境现状监测(噪声)报告复印件附件十二 环境现状监测(大气、地表水)报告复印件附件十三 现有医院与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签订的危废处理协议附件十四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清单附表: 附表一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二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三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四 大气污染物核算表附表五 建设项目
6、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IV1.前 言1.1项目由来市区中医院成立于1989年,是一所集内、外、妇、儿创伤急救为一体中西医结合的二级甲等中医院。医院现有在职员工17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2人,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71人。拥有美国产全身CT、进口B超、500毫安X光机、电子胃镜、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机、心电监护仪、妇科微波电脑治疗仪、纤维肠镜、多功能牵引床、中风偏瘫治疗仪、华详频谱治疗仪、多功能牙椅、进口洁牙机、肺气肿康复治疗仪、隔肌超博器、进口雾化吸入仪等先进的医疗设备。市区中医院建院初期规模小,业务用房严重不足,诊疗流程极不合理,经济基础差,医疗设备简陋、病人诊疗环境及工作条件较差,严重
7、影响医院医疗、急救、教学、科研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因此,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2月18日对“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了批复(湘发改社会字201908号),同意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市区滨河新区河州村(地理坐标:北纬N273837.33 东经E1134312.71)新建区中医院,该址从交通方便和人流集中的情况看都比较适合作为医院场所。项目建成后为二级甲等中医院,建成后病床数为790床(普通住院床位490床,精神病专科床位200床,传染病专科床位100床),日门诊人数为1228人。项目预计2021年11月投入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8、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8修订),项目属三十九:卫生类中111小类:“医院、专科防治院(所、 站)、社区医疗、卫生院 (所、站)、血站、急救 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第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且其所用的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之列。可见,本项目
9、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市区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保证了本次环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此深表谢意!1.2项目特点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建成后病床数为790床(普通住院床位490床,精神病专科床位200床,传染病专科床位100床)。本项目可能产生如下环境问题:(1)废气:中药煎煮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地下车库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2)废水:传染病废水、含病菌污水、检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3)噪声:水泵、洗衣机、备用发电机、溴化锂中央空调等产生的机械噪声;(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栅渣、化
10、粪池和废水处理站污泥以及一般生活固废。本环评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排气烟道至屋顶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管理,加强污水站管理、稳定运行等措施,减少恶臭源的散逸;地下车库加强通风;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2)废水:实验室酸性废水采取中和法进行预处理,含氰废水采用碱式氯化法进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传染病区废水采用消毒的方式预处理,预处理后混合所有废水统一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消毒进行处理,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区黄
11、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噪声:采用低噪声高性能的产品,且设备必须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项目运行期,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防止因设备不正常使用而产生噪声。(4)固体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中药渣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交由有医疗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过期的药品定期交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回收处理;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固废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医疗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及处理。1.3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
12、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一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的环境保护工作,从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我公司随即成立课题组,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并组织人员到项目厂区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进行了本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监测分析,并征求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对本项目环境污染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采用的工作程序见图1.3-1。图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
13、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第9号令)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 2013年 第21号),本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第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且其所用的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之列。可见,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1.5 选址可行性分析本工程选址于市区滨河新区河州村,地理坐标:北纬N273837.33 东经E1134312.71。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分局(湘土预字201751号)文件,项目用地符合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工程拟建项目建设场址的选择位于
14、城市中心,四周均为城市道路,其中:东侧为昌盛大道(城市主干道)、西面为复兴路(城市主干道)、南侧为锦绣路(城市次干道)、北侧为湖滨路(城市次干道),交通便利;院区内水、电、气均已铺设;地形平坦;周边无易燃易爆的工业企业,无噪声大的生产企业,周边500m范围内无学校等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选址均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中选址相关要求;选址符合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家计委、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选址要求项目选址符合遵循了该区域的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市区的发展规划,与保留建筑有着良好的衔接,其单项工程
15、选址较为合理。根据区域污染源调查,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大的工厂及其它的废气排放源;500米范围内没有大的工厂及较大的工业噪声污染源,同时,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场界四周夜间或者昼夜没超标现象,在采取本环评所提措施以后,可以有效降低周围交通和社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总之,扩建项目拟选址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环境比较宁静,适于患者休养和治疗。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一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选址方案是可行的。由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可知,工程运行后,对污染物采取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1.6“三线一单”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2016年10月26
1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所在地萍水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功能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项目拟建地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本项
17、目建成后,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达到设计及环评提出的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可满足功能区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达标。生态红线根据环评2016150号文,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项目及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2018年7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江西省
18、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参照该文件附图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江西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划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规定。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相关要求,“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国及各地区资源消耗“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同。”项目不使用煤炭及矿产等其他能源。项目生
19、产生活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不占用耕地等土地资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具备考虑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规划,不会突破环境资源利用上线,不会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因此项目符合指导意见关于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而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
20、于鼓励类“第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7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项目可研报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规划、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本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无人反对、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
21、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2.总 则2.1 评价目的及原则(1)通过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声环境的现状监测和调查,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2)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3)论证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与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4)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决策、优化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以利于该区域建设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
22、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2.2 评价原则(1)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排放标准要求。(2)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给定的总量指标要求。(3)严格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政策法规。(4)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与产业政策。(5)针对项目的项目特征、排污特征和周围地区的环境特征,合理确定评价区域、评价因子、评价范围,突出重点,抓住危害环境的主要因素。(6)评价工作的各研究工作成果要确实做到: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引进提供环保指引;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数据和可行方案。(7)报告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23、,数据可靠,结论明确。2.3 编制依据2.3.1法律、法规、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6.27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9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11.7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12.29修订);2.3.2行业法规及法规性文件(1)建设
24、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令,2011 年);(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39 号令,2016 年); (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13 号令,2001年);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 2017.6.29,2018修订);(7)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赣环发20155号);(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发改委第 21 号令,2013年);(9)国务院
25、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1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年7月3日);(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4 号令,2011 年 12 月 1日起施行);(1
26、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1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2005年12月6日);(1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2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通则(GB156031995);(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 98号文件);(2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3)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环发2003
27、71号;(2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36 号);(25)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1月28日修订,200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2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号,2003年6月16日);(27)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2013);(28)医院废物集中处理规范的公告(环发2003206号); (2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30)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3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2年7
28、月1日起施行); 2.3.3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2.3.4其他相关文件(1)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3) 市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的批复;(4) 市区环
29、境保护局关于对市区乡村振兴暨医疗卫生提升建设项目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的初审意见;(5)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2.4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市区滨河新区河州村,根据区环保局出具的执行标准函可知:(1)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HJ 2.2-2018)中附录D中浓度限值。(2)地表水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
30、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道路边界35m范围内区域及道路边界至第一排三层建筑区域执行4a类,其他区域执行2类)。(4)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2.5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及区环境保护局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出具的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以下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5.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2.5-1。表2.5-1 环境
31、空气质量标准值 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定标准值(ug/Nm3)依据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PM1015070GB3095-2012NO22008040TSP300200SO250015060PM2.57535由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没有氨和硫化氢的质量标准,本报告书氨和硫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HJ 2.2-2018)中附录D中浓度限值,见表2.5-2。表2.5-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HJ 2.2-2018)中附录D (摘选)污染物名称1小时平均浓度(ug/Nm3)标准来源氨200HJ HJ 2.2-2018硫化氢10(2)地表水环
32、境质量:评价范围内萍水河(萍水河萍电拦水坝-喻家湾)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水质,根据环保管理要求,严格按照III类水质标准进行管控,执行III类水质标准,其具体限值见表2.5-3。表2.5-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为mg/L序 号项 目III类(mg/L)1pH69(无量纲)2COD203BOD544氨氮1.05SS*306总磷0.27粪大肠杆菌群10000个/L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mg/L*注: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表2.5
33、-4 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pH氨氮六价铬总硬度(以CaCO3计)总大肠菌群(个/L)类标准值6.58.50.20.054503.0细菌总(CFU/mL)铁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1000.3201.00.05(4)项目所在区域为医疗、商住混合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医院四周道路边界35m范围内区域及道路边界至第一排三层建筑区域执行4a类,其他区域执行2类),其具体限值见表2.5-5。表2.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LAeq(dB)类别昼间夜间260504a70552.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
34、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详见表2.5-6;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详见表2.5-7;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三阶段标准,详见表2.5-8;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详见表2.5-9;地下车库废气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表1中的标准限值,详见表2.5-10。表2.5-6 污
35、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氨/(mg/m3)1.02硫化氢/(mg/m3)0.033臭气浓度/(无量纲)104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表2.5-7 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标准名称级别评价因子标准限值单位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SO2mg/m350NOxmg/m3200颗粒物mg/m320表2.5-8 备用发电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标准名称级别发电机尾气(GB20891-2014)中三阶段要求单位:g/kwhCOHCNOXHC+NOXPM3.5-4.00.2表2.5-9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
36、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表2.5-10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单位:mg/m3)标准名称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NO2510CO2030(2)废水项目传染病废水经单独收集管道收集,消毒后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与其他废水一起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7、)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区黄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萍水河。项目混合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执行的排放标准见表2.5-11,经市区黄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排入萍水河,执行的排放标准见表2.5-12。表2.5-11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日均值)项目标准值标准来源pH69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SS60mg/LCOD250mg/LBOD5100mg/L氨氮-动植物油20mg/L石油类20mg/L粪大肠菌群数(MPN/L)5000MPN/L总余氯/阴离子表面
38、活性剂10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肠道病毒不得检出挥发酚1.0总氰化物0.5注:市区黄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均严格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故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能满足接管要求。表2.5-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执行标准污染物一级B标准COD60mg/L*NH3-N8(15)mg/LpH69BOD520mg/LSS20mg/L石油类3mg/L类大肠菌群数104个/L*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
39、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 5-13。表2.5-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夜间70dB (A)55dB (A)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4类标准(医院四周道路边界35m范围内区域及道路边界至第一排三层建筑区域执行4类,其他区域执行2类),具体限值详见表2.5-14。表2.5-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LAeq(dB)夜间(LAeq(dB)2类60504类7055(4)固体废弃
40、物栅渣、化粪池和废水处理站污泥(栅渣)栅渣、化粪池和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理,不在场区内暂存,清掏前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见表2.5-15;医疗废物临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表2.5-15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疗机构类别粪大肠菌群数(MPN/g)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蛔虫卵死亡率(%)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100不得检出不得检出-95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在医院暂时贮存期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
41、01) 及其修改单(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d,于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d),并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标准修改单。2.6评价因子的确定2.6.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三废”排放情况的分析并结合当地的环境特点,确定环境现状评价因子:(1)环境空气:SO2、NO2、PM10、H2S、氨气;(2)水环境:pH 、COD、BOD5、SS、NH3-N、总磷、粪大肠菌群等;(3)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LAeq);2.6.2影响评价因子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三废”排放情况的分析并结合当地的环境特点,确定运营期影响评价因子:(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地下车库尾气、中药煎煮废气;(2)废水:COD、NH3-N;(3)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LAeq);(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过期药品)、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2.7评价工作等级2.7.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和备用发电机尾气等,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