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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3气体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混合气体储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清凉的夏天 文档编号:5830865 上传时间:2022-07-01 格式:DOC 页数:76 大小:58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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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6目目 录录第一卷第一卷.4 4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5 51. 招标条件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 联系方式 .6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7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 项目概况.1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5 费用承担.161.6 保密.161.7 语言文字.161.8 计量单位.161.9 踏勘现场.161.10 投标预备会.161.11 分包.161

2、.12 偏离.162. 招标文件.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 投标截止时间.173. 投标文件.1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73.2 投标报价.183.3 投标有效期.183.4 投标保证金.183.5 资格审查资料.183.6 备选投标方案.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标.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5. 开标.19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95.2 开标程序.196. 评标.196.1 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206.3 评标.207. 合同授予.207.

3、1 定标方式.207.2 中标通知.202 / 767.3 履约担保.207.4 签订合同.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1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5 投诉.2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 ).2323评标办法前附表.231. 评标方法.282. 评审标准.282.1 初步评审标准.28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83. 评标程序.

4、283.1 初步评审.283.2 详细评审.29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93.4 评标结果.29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3131第五章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4343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43二、工程范围及内容二、工程范围及内容.43三、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三、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44附:主要工程量清单.46第六章第六章 图纸图纸.4949第第七七章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5151目 录.52一、投标函部分.53(一) 投标函.56(二) 投标函附录.5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8二、资格审查(包含商务部分)资料.62(一)法定代表

5、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5(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7(三)项目管理机构.69(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1(五)财务状况.72(六)其它资料.73三、技术部分.74第一卷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轨道交通轨道交通 3 3 号线一期、二期气体灭火系统号线一期、二期气体灭火系统 IG541IG541混合气体储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混合气体储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 1. . 招招标标条条件件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二期气体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储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招标人为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市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系轨道交通三号线气体灭火系统的 IG541 灭火剂储瓶、启动瓶(含氮气启动瓶)及其他相关的附属部件进行拆卸、搬运、运输、检测、充装、安装及系统恢复,对相关配件进行维护或更换。包括对南坪站至江北机场站(含 6 号线红旗河沟站)共 10 个地下站点 476 瓶气瓶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要求开展检测、检验、气体充装、气瓶恢复。2.3 工期: 12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轨道交通三号线南坪站至江北机场站(含 6 号线红旗河沟站)共 10 个地下站点包括:南坪站、工贸站、观音桥站、红旗河沟站、6

7、 号线红旗河沟站、嘉州路站、郑家院子站、北南广场站、龙头寺站、江北机场站的所有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及附属部件。(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3.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无缝气瓶及焊接气瓶);(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氮气、IG541 混合气体);或提供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氮气、IG541 混

8、合气体)资质单位的独家授权;(4)具备充装气体灭火剂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5)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5 / 76气体);或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的公司签具长期运输合同;(6)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财务状况不亏损;(9)投标人投标人最近 3 年(2014 年 1 月 1 日年 9 月 30 日)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气体灭火系统充装业绩;(1010

9、)具有特种设备气瓶检验人员(PD1、PD2)、气瓶充装员(P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年11月7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5.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年12月5日9时00分至年12月5日

10、10时00分止,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的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标人: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市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 地址:市中长江一路 62号(地产大厦 2

11、号楼 )11楼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11月 6日6 / 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1.1.3招标代理 机构1.1.4项目名称轨道交通 3 号线一期、二期气体灭火系统 IG541 混合气体储气瓶检测充装项目1.1.5建设地点市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轨道交通三号线南坪站至江北机场站(含 6 号线红旗河沟站)共 10 个地下站点包括:南坪站、工贸站、观音桥站、红旗河沟站、6 号线红旗河沟站、嘉

12、州路站、郑家院子站、北南广场站、龙头寺站、江北机场站的所有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及附属部件。(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具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定的合同时间为准。1.3.3质量要求根据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市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DB50-24-201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及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维修保养规程等进行维护。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资格

13、条件及资格条件(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无缝气瓶及焊接气瓶);7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氮气、IG541 混合气体);或提供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氮气、IG541 混合气体)资质单位的独家授权;(4)具备充装气体灭火剂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5)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14、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或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的公司签具长期运输合同(6)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2.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2015、2016 年度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及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3.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最近 3 年(2014

15、年 1 月 1 日年 9 月 30 日)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气体灭火系统充装业绩。注:提交合同协议书(加盖公章)。4.4.人员资格要求人员资格要求具有特种设备气瓶检验人员(PD1、PD2)、气瓶充装员(P1)。注:提交人员劳动合同文件复印件、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其他说明:其他说明: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8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补遗书、

16、限价通知等。2.2.1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质疑。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截止时间年 12 月

17、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所报价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提出的定期检测维修保养要求。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涉及和或合理推断出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2.投标报价应包括保持设备正常运转等技术部分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各种维护费用(含 3 万元/年以内材料、配件费用),包含以下内容(但不局限以下内容):实施维保服务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材料现

18、场转运费、保险费、特殊工具使用费、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其中,直接费中的零部件、材料必须与原零部件、材料相一致或与其性能、功能相同、质量合格的替代产品。3.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机械、电子、电气、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和工艺等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9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执照费和其它方面的费用纳入总报价。4.投标人一旦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以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

19、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决策等原因)、工期等因素为理由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5.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6.本项目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 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年 12 月 5 日 7:00 时前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根据本项目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0、。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4、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 网上下载;其它相关问题请登录网址: 网上查询。5、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时,自行携带本单位的“

21、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现场备查或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注: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或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过登记的投标人,无需再次办理10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登记。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有关信息:(1)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23-67769553(2)基本账户登记办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五楼大厅(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号咨询大厦 A 栋 5 楼)(3)邮编:4000237、退投标保证金时间:(1)

22、、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通报代理机构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代理机构 5 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2)、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交易中心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3.5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2015、2016 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23、3签字盖章 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审查(包含商务部分)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注: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另行提供投标文件四套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11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包含商务部分)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包含商务部

24、分)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用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资格审查(包含商务部分)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

25、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代理有权拒收该投标文件。注:若投标小袋无法全部装下相应的投标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小袋、“投标文件”大袋无法全部装下投标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12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内(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

26、 号咨询大厦 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招标代理机构提前 60 分钟接收投标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 号咨询大厦 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并记录在案;5.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法定代

27、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公布本项目最高限价;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袋及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委员会构

28、成: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13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其中 3%采用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7%采用现金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维保合同结束后 30 天。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安全规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出处罚金额。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9、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后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公示评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交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货物类标准的下浮 20.1%执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10.3交易服务费按照市物价局价【2016】232 号文

30、件规定,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和招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和中标人须缴纳的交易交易服务费均由中标人按规定缴纳,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10.4中标人义务延伸因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中标人对招标人的所有义务均无条件延伸至项目业主。中标人须同时执行项目业主提出的要求及建议。10.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现金)1000 元/套,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14 / 7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费用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被

31、接受。投标人须知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15 / 761.1. 总则总则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

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6 / 76(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34、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1.5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不论招标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61.6 保密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必须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并在其资格审查资料中对此作出说明,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

35、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

36、.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 分包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1.12 偏离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7 / 76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

37、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如果有);(6)图纸(如果有);(7)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果有);(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质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市机

38、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提交质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 日。3.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部分二、资格审查资料二、资格审查资料3.1.2 投标人

39、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8 / 763.2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

40、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

41、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资格审查文件弄虚作假的。3.5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所有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提供。3.63.6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42、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19 / 76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4.

43、投标投标4.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有权拒收该招标文件.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4、。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不予受理。4.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5. 开标开标5.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

45、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 评标评标6.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 / 76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6、(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6.3 评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1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47、.27.2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7.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7.3.1 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7.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

48、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8.1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1 / 76(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8.2 不再招标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

49、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9.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9.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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