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JGJ/T 488-2020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上传人:shaoziwen 文档编号:5887515 上传时间:2022-07-09 格式:PDF 页数:78 大小:28.5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JGJ/T 488-2020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JGJ/T 488-2020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JGJ/T 488-2020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78页
JGJ/T 488-2020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78页
JGJ/T 488-2020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78页
亲,该文档总共7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UDC中 华 “ 民 共 “ 国 行 业 标 准 履 J J GJ / T 4 8 8 一2 0 2 0 备 案 号J 2 8 4 1 一 2 0 2 0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Tec h n i c 滋s t a n d a rd fo r i n 一 s i t u i n s P e c t i o no f t i mb e r s t ruc t u re2 0 2 0 一0 6 一 2 9 发布2 0 2 0 一 1 1 一 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Tec h nic al s t and ar d fo r i n

2、 一 s itu i n s P e c t i o n of t i m b e r s tru c tureJ G J / T 4 8 8一2 0 2 0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 期: 2 0 2 0 年1 1 月1 日中国 建筑工业出 版社2 0 2 0 北京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行业标准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T e c h n i c a l s t a n d a r d for i 介s i t u i n s P e c t i o n o f t i mb e r s t r u c t u r e J GJ/ T4 8 8 一 2 0 2 0中国建筑工

3、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 北京海 淀三 里河路9 号) 各地 新华书店、 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廊坊市海涛印 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 50 xl l 6 8 毫米1 / 3 2 印张:2 万 字数:65 千字 2 0 2 。 年10月第一版2 0 2 0 年10月 第一次印 刷 定价:19. 00 元 统一书号 :1 5 1 1 2 3 6 1 7 1 版权所有 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 题, 可寄本社退换 ( 邮政编码 1 0 0 0 3 7 ) 本 社网 址: h t t p : / / www. c a b p c o m c n 网 上书 店: h t t p : / /

4、www. c h in a- b u i ld in g c o m. C 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2 0 2 0 年第 1 6 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木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 GJ/ T4 8 8 一 2 0 2 0 ,自2 0 2 0 年 1 1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 ww w . moh盯d.g o v . 。 n) 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2 0 年 6 月 2 9日前 .

5、一 一 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 5 0 0 0 0 0 C5 0 08 0 01 2 5 02 0 0 0B一3155008001250A-125200315500C-5080125200315 1 5 1 2 8 0 2 8 1 5 0 0 5 0 1 1 2 0 01 2 0 1 3 2 0 03 2 0 1 1 0 0 0 0A1 3B3 22 03 25 08 05 08 O1 2 52 00 注:1 表中A 、 B 、C 为检 测类别,检测类别 A适用于一般施工质量的检测, 检 测类别 B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检测,检测类别 C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 能的严格检测或复检。 2

6、 无特别说明 时, 样本为构件。3 . 3 . 4 木结构计数抽样检测时, 应根据检验批中不合格数, 判断检验批是否合格。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 B / T5 0 3 4 4 相关规定执行。3 . 3 . 5 对批量构件材料性能的特征值或均值作出推定时,可采用计量抽样的方案并提供被推定值的推定区间, 计量抽样方案样本容量n 、推定区间限值系数,以及推定区间的计算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 B / T 5 0 3 4 4 有关规定确定 。3 . 3 . 6 木结构的 批量检测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遇有下列情况时可采用约定抽样的方法: 1 委

7、托方限定了抽样范围; 2 避免检测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结构的破坏,选择易于实施检测的部位或构件; 3 结构功能性检测且现场条件受到限制。3 . 4 检 测 报 告3 . 4 . 1 检测报告应对所检测的项目作出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规定的结论 ,既有木结构 的结构性能检测报告应给出所检测项目的检测结论。3 . 4 . 2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委托单位名称; 2 建筑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施工日 期及现状等; 3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 4 检测原因、检测目的、检测环境,以往检测情况概述; 5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

8、; 6 抽样方案及数量; 7 检测日 期,报告完成日 期; 8 检测项目中的主要分类检测数据和汇总结果,检测结论; 9 主检、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4 材料性能检测4 . 1 一 般 规 定4 . 1 . 1 力学性能现场检测测区或取样位置应布置在构件无缺陷、无损伤且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当构件存在缺陷、损伤或性能劣化现象时,检测报告应予以描述。4 . 1 . 2 当委托方有特定要求时, 宜对缺陷、性能劣化或损伤部位木材的力学性能进行专项测试。4 . 1 . 3 当需要对木材进行树种鉴定时,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4 . 2 木材物理性能检测4 . 2 . 1 木材含水率抽检和判定规则应按现

9、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 0 2 0 6 的规定进行,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 B / T 1 9 3 1的规定进行,木材密度测定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密度测定方法G B / T 1 9 3 3 的规定进行。4 . 2 . 2 烘干法测定含水率和密度时, 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栋建筑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中每一树种的构件取样数量不应少于5 根,每一树种的构件数量在5 根以下时,全部取样 ; 2 每根构件应沿截面均匀截取5 个尺寸为20m m只20m mX20m m的试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 B /T 1 9

10、 3 1的有关规定测定每个试件中的含水率,以每根构件 5 个试件含水率的平均值作为木材含水率的代表值; 3 现场取样时应避免承重构件受损,宜在相同材质的非承重木构件或附属木构件上取样。4 . 2 . 3 电测法测定含水率时, 应从检验批的同一树种、同一规格材、同一批木构件随机抽取 5 根为试样,应在每根试样距两端2 o o m m处及中部设置测试部位。对于规格材或其他木构件, 应在每个测试部位的四个面中部测定含水率;对于胶合木构件,应在构件两侧测定每层层板的含水率。4 . 2 . 4 当 进行木材含水率判定时, 含水率测定值的最大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各类木结构工程质量现场检测时,其含水率

11、测定值的最大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 0 2 0 6 的有关规定; 2 对既有木结构的现场检测时, 其含水率测定值的最大值不宜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4 . 2 . 5 现场检测木材密度可采用阻力仪检测法,检测操作方法与计算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当采用阻力仪检测法检测木材密度时,宜采用现场取样试验进行修正。4 . 3 木材力学性能检测4 . 3 . 1 木结构建筑中木材抗弯强度、抗弯弹性模量抽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 0 2 0 6 的规定进行,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 B / T 1 9 3 6 .

12、1 的规定进行。4 . 3 . 2 采用现场取样法进行木材抗弯强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取样时每栋建筑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中每一树种的构件取样数量应为3 根,每根构件应在髓心外切取 3 个无疵弦向抗弯强度试件为一组。试样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 B / T1 9 3 6 . 1 的规定。 2 除有特殊检测目的外,木材试样应没有缺陷、损伤及木节。4 . 3 . 3 判定方木原木的木材强度等级时,检测获得的各组木材抗弯强度试验平均值中的最低值应符合表4 . 3 . 3 的规定。 表4 . 3 . 3 木材抗弯强度试验平均值中的 最低值木材种类针叶材阔叶材强度等级

13、TCl lTC1 3TC1 5TC1 7TBl lTB1 3TB1 5TB1 7TBZ O最低强度( N / m mZ )4 45 l5 87 25 86 87 88 89 84 . 3 . 4 采用现场取样法进行木材抗弯弹性模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样时每栋建筑应为一个检验批,一个检验批中构件取样数量应为3 根,每根构件应在髓心外切取3 个抗弯弹性模量试件为一组,可与抗弯强度的测定用同一试件,先测定弹性模量后进行抗弯强度试验。 试样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抗弯弹性模量测定方法G B / T 1 9 3 6 . 2的规定。 2 除有特殊检测目的外,木材试样应没有缺陷、损伤及木节 。

14、4 . 3 . 5 现场检测木材抗弯强度、 抗弯弹性模量可采用阻力仪和应力波检测法,本标准附录 A给出了杉木、落叶松的力学性能检测方法。采用此方法检测其他树种力学性能时,应对计算公式进行验证并修正后使用。4 . 3 . 6 当采用阻力仪检测法检测木材抗弯强度、抗弯弹性模量时,宜采用现场取样试验进行修正。5 尺寸偏差与变形检测5 . 1 一 般 规 定5 . 1 . 1 构件尺寸偏差与变形检测可分为构件尺寸及偏差、 倾斜、挠度等检测项目。5 . 1 . 2 工程质量检测时, 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法及判别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 0 2 0 6 的有关规定。既有木

15、结构建筑的结构性能检测时,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 . 3 . 2 条及第 3 . 3 . 3 条规定。5 . 2 尺寸与偏差5 . 2 . 1 木构件尺寸偏差检测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结构构件制作偏差可采用塞尺、 靠尺、 钢尺等进行检测,圆度测量时,钢尺量程应大于所测构件直径; 2 用于木构件制作偏差检测量具精度不应小于 l mm。5 . 2 . 2 木构件截面尺寸及其偏差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等截面构件和截面尺寸均匀变化的变截面构件,应分别在构件的中部和两端量取截面尺寸,按照实测值作为构件截面尺寸的 代表值; 2 对于不均匀变化的变截面构件,应选取构件端部、截面

16、突变的位置量取截面尺寸,取构件尺寸实测最小值作为该构件截面尺寸的代表值; 3 应将每个测点的尺寸实测值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进行比较,计算每个测点尺寸偏差值。5 . 2 . 3 对于难以直接测量截面尺寸的木构件,检测其尺寸及其偏差时,可采用三维激光扫描仪或全站仪等仪器测量。5 . 2 . 4 截面尺寸及偏差测量时,应同时对所测构件的含水率进行检测 。5 . 2 . 5 对于设计、施工阶段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的木结构建筑, 在检测其尺寸及偏差时, 可采用三维激光扫描仪结合建筑信息化模型进行测量 。5 . 3 变 形 检 测5 . 3 . 1 木结构或构件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检测可分

17、为结构整体垂直度、构件垂直度、弯曲变形、跨中挠度等项目; 2 在对木结构或构件变形检测前,宜局部清除饰面层。当构件各测试点饰面层厚度接近, 且不影响评定结果时,可不清除饰面层 。5 . 3 . 2 木结构或构件变形检测主要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结构或构件变形检测可采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仪器 ; 2 用于木结构或构件变形的测量仪器及其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 GJ S 的有关规定,精度不应低于三级。5 . 3 . 3 木结构或构件倾斜可采用投点法、测水平角法、吊 垂球法、激光扫描法等。5 . 3 . 4 测量木结构整体或构件倾斜宜采用全站仪,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8、 仪器应架设在倾斜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 1 . 5 倍一2 . 0倍目 标高度的固定位置; 2 木结构整体倾斜观测点及底部固定点应沿着对应测站点的建筑主体竖直线,在顶部和底部上下对应布置;对于分层倾斜,应按分层部位上下对应布置; 3 木结构整体或构件倾斜,应测量顶部相对底部的水平位移分量与高差,并计算垂直度及倾斜方向; 4 对于上下两端直径不同的木构件,考虑其直径大小头的特殊性,可分别选取顶部中心相对于底部中心的水平位移分量,通过实测水平距离计算构件倾斜量。5 . 3 . 5 测量木构件的挠度,宜采用全站仪或拉线法,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构件挠度观测点应沿构件的轴线或边线布设,分别在支座及

19、跨中位置布置测点, 每一构件不得少于3 点; 2 当使用全站仪检测时,应在现场光线具备观测条件下进行; 3 应避免在测试结构或测试场地存在振动时进行全站仪检测 。5 . 3 . 6 当 采用激光扫描测量方法进行木结构建筑位移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区域外,数量不少于4 个且应分布均匀。基准点的坐标应采用全站仪,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 GJ S 关于工作基点测量的要求进行测定。 2 基准点和监测点应设置标靶,并应采用与激光扫描仪配套的标靶。标靶布设应牢固可靠,宜采用遮光防水膜保护,每次测量后应及时遮盖 。5 . 3 . 7 当采用激光扫描测量进行变形观测时,除

20、应提交各类变形测量成果图表外,尚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激光扫描监测点、基准点及测站分布图; 2 激光扫描标靶成果及处理记录; 3 坐标转换成果及处理记录; 4 激光扫描点云数据。6 缺 陷 检 测6 . 1 一 般 规 定6 . 1 . 1 木构件缺陷检测应分为裂缝、腐朽、虫蛀等项目。木构件缺陷程度的分级应按表6 . 1 . 1 的规定执行。表 6 . 1 . 1 木构件缺陷程度分级缺陷分级状态0材质完好l轻微腐朽或虫蛀2明显腐朽或虫蛀3严重腐朽或虫蛀4腐朽或虫蛀至损毁程度6 . 1 . 2 木构件外观缺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 0 2 0 6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

21、并判定其严重程度。6 . 2 裂 缝 检 测6 . 2 . 1 现场检测时,宜对受检范围内构件外观缺陷进行全数检;当不具备全数检查条件时,应注明未检查的构件或区域。2 。 2 1木构件裂缝宽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木构件裂缝处在外表面部位,表面裂缝宽度可直接采查6.用塞尺或直尺进行测量 ;2 当木构件裂缝处在隐蔽或不利于操作检查的部位,裂缝宽度宜采用阻力仪检测法或 X射线检测法进行检测。6 。 2 。 3 1浆等; 2木构件裂缝深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超声波法测裂缝深度时,被测裂缝不得有积水和泥采用X射线检测法检测裂缝深度时,射线透照方向宜与裂缝深度方向垂直。6 . 2 。 4 构件裂缝

22、长度宜采用钢尺或卷尺量测。6 . 2 . 5 构件外观缺陷检测结果应用列表或图示方法表述, 并宜反映外观缺陷在受检范围内的分布特征。6 . 3 腐 朽 检 测6 . 3 . 1 木构件表面腐朽可通过目测法判断腐朽程度,目测法可采用肉眼观察或尺规测量。6 . 3 . 2 内部腐朽检测宜采用探针检测法、阻力仪检测法、 应力波检测法以及X射线检测法等非破坏性检测方法。6 . 3 . 3 对接触地面或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下的木构件应全数检测。对单根构件检测宜从柱底开始,在距柱底1 0 0 0 m m范围内, 检测部位间隔宜取 2 00mm;距柱底 I 0 0 0 m m以上部位,检测部位间隔宜取5 00m

23、 m。每个部位应至少从 2 个方向检测,直至检测到无腐朽为止。6 . 3 . 4 对非接触地面的木构件,检测数量不宜少于 3 个构件,目 视判断或疑似有腐朽的情况下, 应从有腐朽的部位开始,向长度方向的两侧延伸,延伸间隔宜取2 00m m。每个部位应至少从2个方向检测,直至检测到无腐朽为止。6 . 3 . 5 探针检测法可用于表层 。 一40mm范围的木材内部腐朽检测,同一木构件在腐朽和未腐朽部位应分别进行探针检测,且检测方向应相同,同一部位应设置不少于3 个检测点。腐朽程度的探针检测分级应按表6 . 3 . 5 的规定执行。表 6 . 3 . 5 腐朽程度的探针检测分级缺陷分级探针打人深度增

24、加率R p( 写 )0Rr =0l0 R r 簇2 522 5 R r 簇6 036 0 9 06 . 3 . 6 应根据腐朽部位的探针打人深度计算探针打人深度增加率。探针打人深度增加率应按下式计算,精确到0 . 1 %:R p 奥云 丛 只 00%( 6 . 3 . 6 )式中: R 。 探针打人深度增加率 ( %) ; L 。 未腐朽部位的探针打人深度 ( m m) ; L I 腐朽部位的探针打人深度 ( mm) 。6 . 3 . 7 阻力仪检测法可用于。 一5 00m m范围的深层腐朽检测,检测操作方法与计算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腐朽程度的阻力仪检测法分级应按表6 . 3 .

25、7的规定执行。 表6 . 3 . 7 腐朽程度的阻 力仪检测法分级缺陷分级阻力值降低率R , ( %)0Rr =0l0 R r 成1 52巧尺 r (2 532 5 3 56 . 3 . 8 应根据腐朽部位的阻力平均值和未腐朽部位阻力平均值计算阻力值降低率。阻力值降低率应按下式计算,精确到0 . 1 %: 尺 r =, 止 二 二 工 xl o o %( 6 . 3 . 5 ) r0式中: R r 阻力值降低率 ( %) ; ro未腐朽部位阻力平均值; r l 腐朽部位阻力平均值。6 。 3 . 9 应力波法可用于构件全截面腐朽检测,木构件的腐朽面积精确测量宜采用断层成像仪与阻力仪相结合的检测

26、方法,检测操作方法与计算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应力波法腐朽程度的检测分级应按表6 . 3 . 9的规定执行。缺陷分级表6 . 3 . 9 应力波法腐朽程度的检测分级 截面内 腐朽面 积占比R 。( %) Ra =0 0 R a (1 0 1 0 R a 镇3 0 3 0 6 06 . 3 . 1 0 应根据腐朽部位的面积检测值和整个构件截面面积, 计算截面内腐朽面积占比。腐朽面积占比应按下式计算,精确到0 . 1 %:* , 一 鲁 又 。 0 %( 6 . 3 . 1 0 )式中: 尺 。 截面内腐朽面积占比 ( %) ; A构件截面面积 ( m耐) ; A 。 腐朽部位的面积 (

27、 m 耐) 。6 . 3 . n 对腐朽等级超过3 级的 构件, 宜通过生长锥取样, 对腐朽状况进行实物确定。6 . 3 . 1 2 对于关键部位的腐朽检测,可采用X射线检测法辅助其他方法进行腐朽程度的判断,X射线检测法的具体操作流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6 . 4 虫 蛀 检 测6 . 4 . 1 虫蛀检测应包括木构件内部虫蛀孔洞检测及白蚁活体检测。木构件内部虫蛀孔洞的检测方法及分类等级宜按本标准 6 . 3节的腐朽检测方法执行,白 蚁活体检测宜采用温度检测法、 湿度检测法和雷达检测法。6 . 4 . 2 对白 蚁活体进行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白蚁活体检测可通过目测判断白蚁侵害

28、程度,应拍照、记录取证 。 2 对接触地面的木构件,应对近地端长度I 0 0 0 mm内的部位进行白蚁活体检测。对非接触地面的木构件,应对屋架上下弦两端长度I 0 0 0 m m、楼板贴墙长度5 00m m部位以及凛、椽、梁的支座部位进行白蚁活体检测。 3 当采用温度检测法检测白蚁时,温度传感器显示温差有变化,变化幅度大于3 时,可判断有白蚁。 4 当采用湿度检测法检测白蚁时,湿度传感器显示湿度显示变化,湿度差大于30%时,可判断有白蚁。 5 当采用雷达检测法检测白蚁时,应将雷达传感器静止放置或固定,可用加速度计来校核有无人为振动。7 防护性能检测7 . 1 一 般 规 定7 . 1 . 1

29、木构件所使用的防腐、防虫药剂应符合设计文件标明的构件使用环境类别。7 . 1 . 2 木结构的使用环境应按表7 . 1 . 2的规定进行分类。表 7 . 1 . 2 木结构的使用环境使用环境分类使用条件应用环境Cl 户 内,且不 接触土壤 在室内干燥环境中使用,能避免气候和水分的影响C2 户 内.且不接 触土壤 在室内环境 中使用,有时受潮湿和水分的影响,但能避免气候的影响C3 户外,但不接 触土壤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种气候中,包括淋湿, 但不长期浸泡在水中C4 户外,且接触土壤或浸在淡水中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种气候中,且与地面接触或长期浸泡在淡水中7 . 1 . 3 构件防护

30、性能的现场检测应包括药剂有效成分的载药量和透人度两项指标 。7 . 2 防护性能检测7 . 2 . 1 木构件防护剂透人度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检验批应随机抽取 5 根一10根构件,均匀钻取芯样,油性药剂芯样应为20个, 水性药剂芯样应为48个; 2 检测方法应采用化学药剂显色的方法,测量样品被浸润部分的显色长度。7 . 2 . 2 木构件防护剂载药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取样后带回实验室,应采用化学滴定方法或 X射线21荧光分析仪的方法; 2 透人度和载药量的测试样品,在取样时应避开裂纹、木节、刻痕孔和避免过于靠近构件端部。7 . 2 . 3 透人度和载药量的测试应按现行国

31、家标准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 B / T5 0 3 2 9 的规定进行。7 . 2 . 4 锯材、方材或原木构件载药量应符合表7 . 2 . 4的规定。表 7 . 2 . 4 锯材、方材或原木构件载药量防护剂活性成分组成比例 ( %)最低载药量 (k9 / 耐)类别使用环境C1C2C3C4 A水溶性硼化合物三氧化二硼1 0 02 . 82 . 8NRNR季按铜AC QAC q Z氧化铜6 6. 74 。 04 。 04. 06 . 4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钱 DDAC3 3 . 3AC q 3氧化铜6 6 . 74 。04 。 04. 06 . 4十二烷基节基二甲基 氯化钱B A C3 3 . 3A

32、C q 4氧化铜6 6 . 74 . 04 . 04. 06 . 4DDAC3 3 . 3铜哇Cu AzCu Az-l铜4 93 . 33 . 33 . 36 . 5硼酸4 9戊哇醇2Cu Az 分 2铜9 6 . 11 . 71 . 71 . 73 . 3戊哇醇3 . 9Cu Az 3铜9 6 . 11 . 71 . 71 . 73 . 3丙环哇3 . 9Cu Az es 4铜9 6 . 11 . 01 。 01 . 02 . 4戊哇醇1 . 9 5丙环哇1 . 9 52 2续表 7 . 2 . 4防护剂活性成分组成比例 ( %)最低载药量 ( 掩/ 砂 )使用环境类别名称ClC2C3C4

33、A水溶性戊哇醇4 7 . 60 .2 10 . 21NR丙环哇4 7 . 6毗虫琳4 . 8酸性铬酸铜A C C氧化铜3 1 .8NR4 。 04 . 08 . 0三氧化铬6 8 .2柠檬酸铜C C氧化铜6 2 .34 . 04 . 04 . 0NR柠檬酸3 7 .7油溶J性8 一 经基哇琳酮 C us铜1 0 00 . 3 2 0 . 3 2 0 . 3 2NR环烷酸铜 C u N铜1 0 0NRNR0 . 6 4NR注:1 硼化合物包括硼酸、四硼酸钠、无硼酸钠、八硼酸钠等及其混合物; 2 N R为不建议使用。7 . 2 . 5 锯材、方木或原木构件防护剂透人度检测应符合表 7 . 2 .

34、5的规定 。表 7 . 2 . 5 锯材、方木或原木构件防护剂透入度检测木材特征透人深度或边材透人率钻孔采样数量 ( 个)合格率( %)t 1 2 5 n l n lt )1 2 5 rnm无刻痕6 3 m m或8 5 % ( C l 、 CZ) 、 9 0 % ( C 3 、 C 4 A )2 08 01 3 mm 或8 5 % ( C I 、 CZ) 、9 0 % ( C 3 、 C4 A)8 07 . 2 . 6 胶合木构件防护剂透入度应符合表 7 . 2 . 6 的规定。2 3表7 . 2 . 6 胶合木构件防护剂透入度防护剂最低载药量 (k9 / m ” )类别名称使用环境ClC2C

35、3C4 A水溶性硼化合物2. 82 . 8NRNR季钱铜 A C QAC Q钾 24. 04 . 04 . 06 . 4AC Q 34 。 04 。04 。 06 . 4AC 奋 44 。 04 .04 。 06 . 4铜哇 C u A zCu A才13 . 33 .33 . 35 . 5Cu A公21 . 71 。71 . 73 . 3Cu Az-31 . 71 。71 . 73 . 3Cu A矛41 . 01 . 01 . 02 . 4哇醇琳 P T I0 . 2 10 . 2 10 . 2 1NR酸性铬酸铜 A C CNR4 . 04 . 08 . 0柠檬酸铜 C C4 . 04 . 0

36、4 . 0NR油溶性8 一 经基吐琳酮 C us0 . 3 20 . 3 20 . 3 2NR环 烷酸 铜C u NNRNR0 . 6 4NR注:N R为不建议使用。2 48 连接节点质量检测8 . 1 一 般 规 定8 . 1 . 1 当桦卯连接、螺栓连接以及植筋连接在现场不便直接测量时,宜采用X射线检测法进行节点性能检测,X射线探测节点的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8 . 2 样卯连接检测8 . 2 . 1 桦卯完整性检查, 应对外观进行检查并记录是否存在下列现象 : 1 腐朽、虫蛀; 2 桦头可见部位裂缝、折断、残缺; 3 卯口 周边劈裂, 节点松动。8 . 2 . 2 桦卯拔桦量测量

37、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钢直尺或者卷尺测量桦卯脱开距离作为拔桦量,当桦头各部位拔桦量不一致时,应取大值; 2 柱与梁、仿之间拔桦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G B / TS 0 1 6 5 的有关规定。8 . 2 . 3 桦卯连接紧密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楔形塞尺测量桦头与卯口之间各边的空隙尺寸,斗拱构件的樟卯间隙允许偏差应为 l m m,其他桦卯结构节点的间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 . 2 . 3 的规定; 表8 . 2 . 3 樟卯结构节点的间隙允许偏差柱直径 D ( m m)允许偏差 ( m m)D 芝 墓 2 0 0 2 0 0 D 簇3 0 0 1

38、3 0 0 5 0 02 对于摔卯无空隙处 ,应检查 并记 录是否存在局部 凹陷、木纤维褶皱、局部纤维剪断等局部承压破坏的情况;3 应检测桦卯倾斜转角与主构件倾斜转角是否一致,当不一致时,应补充检查桦头是否有折断点;4 应测量桦头或卯口处的压缩变形,横纹压缩变形量不应大于4 m m 。8 . 3 螺栓连接检测8 . 3 . 1 螺栓连接的检查数量应为连接节点数量的10%, 且不应少于 10 个 。8 . 3 . 2 螺栓连接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且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 扣。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 . 0 倍。 2 螺栓连

39、接采用钢垫圈时,垫圈的厚度不应小于直径或者边长的1 / 1 。 , 且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 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 . 5 倍,圆形垫圈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 . 0 倍 。 3 螺栓的端距、间距、边距和行距除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设计标准G B 5 0 0 0 5 的有关规定 。 4 螺栓孔直径不应大于螺杆直径 l mm。8 . 3 . 3 螺栓连接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02 06、 木结构设计标准G B 5 0 0 0 5以及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 B / T 5 0 7 0 8

40、等的规定。8 . 4 植筋连接检测8 . 4 . 1 对于新建木结构工程,木结构植筋连接施工质量宜进行抗拔承载力的现场检验。8 . 4 . 2 木结构植筋抗拔承载力现场检验可分为非破坏性检验和破坏性检验。对于一般结构及非结构构件,宜采用非破坏性检验;对于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非结构构件,宜在受力较小的次要连接部位,采用破坏性检验。8 . 4 . 3 现场检测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筋抗拔承载力现场非破坏性检验可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取样 ; 2 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可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应按每批植筋总数的1 编计算, 且不应少于3 根。8 . 4 . 4 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应符

41、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如拉拔仪、荷载传感器、位移计等,应定期检定。 2 加荷设备应按规定的速度加荷,测力系统整机误差应为全量程的士2 %。 3 加荷设备应保证所施加的拉伸荷载始终与植筋的轴线一致。 4 位移计宜连续记录。当不能连续记录荷载位移曲线时,可分阶段记录,在到达荷载峰值前,记录点应在 10点以上。位移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 . 02m m。 5 位移计应保证测量出植筋相对于基材表面的垂直位移,直至锚 固破坏。8 . 4 . 5 现场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荷设备支撑环内径D 。 应满足下式要求: DO ) m a x ( 1 Z d , 2 5 0 rnrn )

42、( 8 . 4 . 5 ) 2 植筋拉拔检验可选用下列两种加荷制度: 1) 连续加载,以匀速加载至设定荷载或锚固破坏,加载 速度为 ( 2 . 5 士0 . 5 ) m m/ m i n ; 2) 分级加载,以预计极限荷载的10写为一级,逐级加 荷,每级荷载保持 l min Z m in,至设定荷载或锚固 破坏。 3 非破坏性检验,荷载检验值应取 0 . g A , 几 。8 . 4 . 6 现场检测结果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破坏性检验荷载下,以木材基材无裂缝、植筋无滑移等宏观损伤现象, 且持荷期间荷载降低小于或等于5 %时为合格。当非破坏性检验为不合格时,应另抽不少于3 个植筋做破坏性

43、检验判断。 2 对于破坏性检验,植筋的极限抗拔力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 N ha)了 u N sd( 8 . 4 . 6 一 1 ) Nha。 妻 N。( 8 . 4 . 6 一 2 )式中: N 舔 植筋极限抗拔力实测平均值 ( N ) ; N、植筋拉力设计值 ( N) ; y 。 植筋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对于植筋破坏: 结 构件取 1 . 80,非结构件取 1 . 65;对于木材劈裂 破坏或植筋拔出破坏 ( 包括沿胶筋界面破坏和胶 木界面破坏) :结构构件取 3 . 3 ,非结构构件 取 2 . 4 ; N 硫。 植筋极限抗拔力实测最小值 ( N) ; N Rk 植筋极限抗拔力标准值

44、( N ) 。 3 当试验结果不满足上述两款的规定时,应依据试验结果,研究采取专门处理措施。8 . 5 金属连接件检测8 . 5 . 1 金属连接件的现场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各种金属连接件的类别、规格、数量等进行全面检测,可采用目测法; 2 应对金属连接件的安装位置和方式、安装偏差、变形、松动以及金属齿板的板齿拔出等进行全面检测,可采用目测法或用卡尺进行检测 ; 3 应对连接处木构件之间的缝隙、木构件受压抵承面之间的局部间隙以及木构件的开裂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可用卡尺或塞尺进行检测; 4 对金属齿板连接,尚应对连接处木材的表面缺陷面积、板齿倒伏面积以及木材的劈裂情况等按检

45、验批全数的20%进行抽样检测,可采用目测法或用卡尺测量; 5 应对金属连接件的锈蚀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 B / T 8 9 2 3 . 1 确定锈蚀等级。对于锈蚀等级为D级的连接件,尚应采用测厚仪或游标卡尺检测连接件的厚度削弱程度。8 . 5 . 2 金属连接件采用的钢材品种及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双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 0 2 0 6 的规定进行检测。8 . 5 . 3 金属连接件的厚度应用游标卡尺检测。当无法用游标卡尺检测时

46、,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 B /T 5 0 6 21的 规定, 采用超声测厚仪进行检测。检测时, 应取连接件的3 个不同部位进行检测,并取3 个测试值的平均值作为连接件厚度的代表值。8 . 5 . 4 金属连接件的焊缝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 0 2 0 6的规定进行检测。8 . 5 . 5 金属连接件防腐层的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当金属连接件采用镀锌钢板制作时,对连接件的锌层质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 B / T1 8 3 9的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2 当金属连接件采用油漆类防锈涂层时,可采用

47、涂层测厚仪, 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 B / T 5 0 6 21的规定进行检测。8 . 5 . 6 当金属连接件直接暴露在外并用防火涂层进行防护时,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对连接件的涂层厚度进行抽样检测。对薄型防火涂层可采用涂层测厚仪进行检测;对厚型防火涂层可采用卡尺 、探针等进行检测 。9 结构性能检测9 . 1 一 般 规 定9 . 1 . 1 结构性能检测应分为结构静力性能检测、结构动力性能检测两部分。9 . 1 . 2 结构静力性能检测,应根据材料力学性能、尺寸偏差、变形、损伤及内部缺陷等情况,确定木结构的静力计算参数。9 . 1 . 3 结构动力性能检测,应通过测点处

48、采集的速度或加速度的信号进行处理,获得结构的振型、自振频率、阻尼比等结构模态参数。9 . 1 . 4 对初步调查时发现结构体系主要连接节点不可靠、无有效支撑、存在失稳可能的,或存在不利的结构构造及明显变形等情况的,应在材料性能、节点性能、缺陷及损伤检测后,制定静力、动力性能检测方案,再进行结构性能检测。9 . 2 结构静力性能检测9 . 2 . 1 结构静力性能检测是以静载试验为现场检测方法,对单个或几个构件进行原位加载,其构件选取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具有代表性的构件,且宜处于荷载较大、抗力较弱的部位 ;便于搭设操作平台、实施加载和布置测点;受检构件宜按照同施工条件、同施工材料、同施工方法,

49、创3划分检验批,在不同检验批中分别选取代表性构件进行试验; 4 试验过程不应对结构造成损伤。9 . 2 . 2 静载试验加载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确定试验目的,选定试验构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 B 5 0 0 09、( 木结构设计标准G B 5 0 0 0 5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定,计算试验荷载。 2 施加荷载应包括预加载和正式加载两部分。加载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加载宜为试验荷载的5 %,正式加载宜分 5 级一8 级 进行 ; 2) 当荷载累加值低于试验总荷载60%时, 每级加载幅度 宜为试验总荷载的15%20%; 3) 当荷载累加值超过试验总荷载60%时, 每

50、级加载幅度 宜为试验荷载的5 %一10%; 4) 每级加载间歇不应少于 15min,且需所测数据稳定时 才能进行下一级加载。最后一级荷载施加后持荷时间 不宜少于6 0 m in 。9 . 2 . 3 加载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方式: 1 楼板、屋盖宜采用注水、表面重物堆载,重物堆载应避免起拱效应; 2 梁类构件宜采用水囊、表面重物堆载、悬挂重物等。9 . 2 . 4 静载试验过程中基本观测项目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点处应变、挠度; 2 裂缝的出现及扩展情况; 3 其他可能存在的扭转、倾斜等变形情况。9 . 2 . 5 加载过程中,当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立即停止加载: 1 测点的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标准 > 行业标准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