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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桤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评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890034 上传时间:2022-07-10 格式:PDF 页数:79 大小:5.5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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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报批本)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青白江区桤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二零二二年六月 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1 - 目录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1 - 二、建设内容二、建设内容 . - 25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41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 52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62 -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74 - 七、结论七、结论 . - 76 - 附图附图: 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附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附图 3:项目施工平面布置图; 附图附图 4: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示意图; 附图附图 5:青白江区水系图。 附件附件: 附件附件 1:委托书; 附件附件 2-1: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青白江区恺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审批建20222 号); 附件附件 2-1: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变更青白江区恺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有关事项的批复(青审批建202230

3、号); 附件附件 3:用地性质情况说明文件; 附件附件 4: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B5MN44R); 附件附件 5:成都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青白江区恺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成水务函2021587 号; 附件附件 6:检测报告; 附件附件 7:项目评审意见。 - 1 -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 青白江区桤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018-510113-19-01-145084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志勇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13688007530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 地理坐

4、标地理坐标 起点(104 度 20 分 9.203 秒,30 度 42 分 57.096 秒); 终点(104 度 20 分 53.446 秒,30 度 44 分 18.553 秒)。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五十一、水利 127、防洪除涝工程 用地(用海)用地(用海)面积(面积(m2)/长长度(度(km) 永久占地 17760.08m2(26.64 亩) ;临时占地 19980.09m2(29.97 亩) ;综合治理长度 5.48km。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5、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备案) 部门 (选填) 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青审批建20222 号 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 1130.66 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74.2 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 65.63%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况 表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 专项评专项评价类别价类别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 是否

6、设置是否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 不涉及发电。 不设置专不设置专项评价项评价 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 不涉及人工湖、人工湿地。 水库:全部; 不涉及水库。 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 不涉及引水工程。 防洪除涝工程: 包含水库的项目; 不涉及水库。 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 在疏浚河段选取 2 个底泥监测点。 监测底泥重金属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表 1风险筛选值(pH7.5)。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不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不

7、设置专不设置专项评价项评价 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 不涉及地下水 (含矿泉水) 开采。 - 2 - 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不涉及隧道。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居住、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不设置专不设置专项评价项评价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不涉及油气、液体化工码头。不设置专不设置专项评价项评价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 不涉及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噪声 公路

8、、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 不涉及公路、铁路、机场等。不设置专不设置专项评价项评价 城市道路 (不含维护, 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 不涉及城市道路。 环境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不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不设置专不设置专项评价项评价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不涉及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 (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 不涉及原油、 成品油、 天然气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表表1-2

9、本项目涉及规划文件汇总表 本项目涉及规划文件汇总表 序号序号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 发布机关发布机关 发布文号发布文号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1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无 2022 年 1 月 11 日 2 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 2021 18 号 2021 年 8 月 30 日 3 四川省沱江流域综合规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函 2013 203 号 2013 年 4 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洪规划 (2014-2020 年)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无 2016 年 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10、价符合性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分析 表表1-3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表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序号 规划名称及涉及内容规划名称及涉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情况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1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加快流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治理:地方要加大投入,对近年来发生过洪涝灾害、迫切需要治理的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山洪沟开展治理,重点补齐防洪任务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乡镇、农村段等突出短板。 项目涉及桤木河,流域面积 71.2km2。 福洪镇最近一次洪水灾害发生于 2020 年 8 月 16 日。 符合 - 3 - 加强城市洪涝防御能力建设

11、: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依托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区域防潮体系,完善城市防洪防潮排涝体系, 以 31 个重点防洪城市和大江大河沿岸沿线城市为重点,加快实施城市防洪达标建设。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行政区内, 成都市属于 31 个重点防洪城市。 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当地的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保障区域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符合 2 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加强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优先解决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加强河心洲岛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本项目对主河道影响行洪的河心洲、滩地等进行疏浚

12、,保证主河槽行洪断面。 符合 防洪减灾工程 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 继续实施长江干流及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等主要江河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新增堤防护岸 1800千米以上, 启动黄河干流四川段防洪工程建设。 本项目为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新增堤防护岸 1615.46m(其中左岸 807.48m, 右岸 807.98m)。 符合 山洪灾害防治: 完善 175 个县 (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 77 条重点山洪沟治理。 项目建设是完善青白江区群测群防体系。属于77条重点山洪沟治理中“第 61 条桤木河”。 符合 3 四川省沱江流域综

13、合规划 防洪减灾规划:按照“统筹兼顾、蓄泄兼筹, 以泄为主, 近远期结合,立足近期”的方针,按防洪标准新建和加固堤防, 对一般保护区以护岸为主,分期分河段实施;对已建大中型水库,在除险加固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其防洪作用;规划结合兴利、考虑防洪要求,上游、中下游建设调节水库等, 并加强河道的清淤、清障、护岸、护洲等河道整治,减少水土流失,扩大行洪量。 本项目按照防洪标准新建堤防护岸 1615.46m(其中左岸 807.48m,右岸 807.98m)。并对河道进行疏浚,疏浚河段长 5.16km,局部升高 0.11m, 对河道行洪有利。 符合 4 成都市青白江区防洪规划(2014-2020 年)青白

14、江区防洪规划范围: 主要行洪河道、排涝渠道、冲沟共计 26 条: 主要行洪河道:羊叉河、长流河、北流河、 南流河、 绣川河、 西江河;次要行洪河道: 上马棚堰、 工业渠、永福渠、 北四支三斗、 北四支四斗、北四支 五斗、下马棚堰、黄河桥排洪沟、友谊渠、杨柳堰渠、跃进堰、弥牟排洪河、石板河、高字库河、水磨河、湖江河、桤木河桤木河、黄草堰、电站沟、鱼剑沟。 本次治理对象为青白江区防洪规划范围中的桤木河。 符合 - 4 - 近期至 2020 年,远期至 2030 年。远期全面完成水磨河、石板河、桤木河、 高字库河等山溪冲沟全区段防护工程; 本次桤木河治理工程预计 2023 年 4 月完成。 符合 其

15、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和堤防建设。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一类、鼓励类” “二、水利二、水利” “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鼓励类。 此外, 本项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取得了 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青白江区恺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审批建20222 号),详见附件 2。 综上分析,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

16、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和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二) 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和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 号),本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以下简称“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4 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和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和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表

17、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表 审批原则相关内容审批原则相关内容 本项目建设情况分析本项目建设情况分析 符合符合性性 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涝治理等(引调水、防洪水库等水利枢纽工程除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 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 符合 第二条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 水功能区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 工程涉及

18、岸线调整 (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 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 最大程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相协调。工程不涉及岸线调整 (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 符合 - 5 - 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 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 第三条 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 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 项目不占用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

19、保护区。 符合 第四条 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 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 科学调度、 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 项目实施改变了水文, 但不会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 第五条 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 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 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 恢复鱼类洄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 项目治理河段不涉及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项目建设不会对河段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 第六条 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 提出了优化工程

20、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 生态修复等措施。 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 提出了避让、 原位防护、 移栽等措施。 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 生境再造等措施。 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 项目不涉及湿地生态系统、河湖生态缓冲带;治理河段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 工程建设与区域景观相协调。 符合 第七条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 涉

21、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 提出了避让、 施工方案优化、 污染物控制等措施; 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 提出了避让、 施工方案优化、 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 疏浚等产生的淤泥, 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 项目对堆料场、 弃土 (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 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 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不涉及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工程清淤、 疏浚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 符合 第八条 项目移民安置的

22、选址和建设方式具有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 符合 (三) 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系(三) 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系 查阅成都市青白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青白江区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青白江大河马棚堰分干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划定取水口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41312,北纬305324。 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水域:马棚堰分干渠成绵乐城际铁路至108国道处,- 6 - 共1120m;陆域:陆域:河道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不低于50m,但不超过两岸拟建防洪堤外侧(即分水岭)的陆地范围。

23、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水域: 马棚堰分干渠 108 国道至马棚堰闸门处, 共 2083m;陆域:陆域:108 国道至宝成铁路线之间为两岸拟建防洪堤外侧(即分水岭)之间的陆地范围,宝成铁路线至马棚堰闸门之间河岸纵深 1000m 范围内,但不超过两岸拟建防洪堤外侧(即分水岭)的陆地范围。其中,马棚堰分干渠自宝成铁路往下游 570m 左岸的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位于广汉巿境内,其余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位于青白江区境内。 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水域:清白江大河自马棚堰闸门起,向上游延伸 5000m;陆域:陆域:河道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 200m 内的全部陆地范围。 该水源地位于弥牟镇,距本项目直线

24、距离约21km,且与桤木河无水力联系。本项目治理对象桤木河河流全段不设饮用水取水点河流全段不设饮用水取水点。 (四)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四)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 “三线一单”划分情况“三线一单”划分情况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川府发201824 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成府发20218 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为“1+5+N”结构,包括“1”个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5”大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及“N”(133)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共划定优先保护单

25、元 35 个、重点管控单元 97 个(包括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25个、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54 个和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18 个)和一般管控单元 1 个。 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由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保护地机构。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 35 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32%。依法禁止或限制开放建设活动,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7 - 和要素重点管控单元,由人口密集

26、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功能区等组成。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 97 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67%。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衔接区县行政边界形成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分一般管控单元 1 个,占全市国土面积 1%。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2、 项目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情况项目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情况 根据四川政务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三线一单” 数据分析系统,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见下图。 图图1-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项目所在区域

27、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由上图可知, 项目涉及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项目涉及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ZH51011320002) 和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青白江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和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青白江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ZH51011320004),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 - 8 - 图图1-2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截图(起点)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截图(起点) 图图1-3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截图(终点)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截图(终点) - 9 - 3、 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信息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信息 表

28、表1-5 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信息 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信息 项目地项目地理位置理位置 坐标坐标 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名称 环境管控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元编码 管控单元类别管控单元类别 区域特点区域特点 该单元下环境要素细类该单元下环境要素细类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 起点 东经东经: 104.335137 北纬北纬: 30.715827 青白江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ZH51011320004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1.青白江区除优先保护单元和城镇、工业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 2.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毗河二桥-青白江区-控制区和三皇庙-青白江区-控制区。 1.生态一般

29、管控区; 2.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3.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 4.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土壤一般管控区; 5.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水资源一般管控区。 毗河二桥-青白江区-控制区 YS5101132220035 水环境管控单元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 青白江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YS5101132320002 大气环境管控单元 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 青白江区土壤优先保护区 YS5101131410007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单元 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终点 东经东经: 104.350313 北纬北纬: 30.735311 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 ZH

30、51011320002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1.本单元为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 2.城市规划范围内。西南临近清泉镇场镇(主导风下风向)、西面临近福洪镇场镇、东南面临近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 3.重点发展先进材料、智能装备产业; 4.配套污水厂尾水排入沱江流域(桤木河)。 1.生态一般管控区; 2.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3.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4.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5.水资源一般管控区。 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 YS5101132210035 水环境管控单元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 YS5101132310005 大气环境管控单元 大气环境

31、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青白江区土壤优先保护区 YS5101131410007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单元 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 10 - 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 号)及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的要求,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1-6 本项目与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本项目与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区域区域 范围范围 总体管控要求总体管控要求 本项目本项目 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全省 1. 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

32、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属于工业重点管控单元(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ZH51011320002) 和要素重点管控单元(青白江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ZH51011320004) , 满足管控要求。 符合 2. 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

33、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符合 3. 一般管控单元中,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 符合 成都市 1.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不涉及生态环境问题。 符合 2.协同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推进其绿色转型,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34、加大能源结构调整,逐步优化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不属于“两高”项目。 符合 3.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大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货运“公转铁”运输比例。 使用能源为电能。 符合 4.提升产业能级。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加快 GDP 贡献小、 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涉危涉化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 不属于 GDP 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不属于危化品企业。 符合 5.降低工业消耗。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35、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高要求等。 能耗、物耗、水耗均满足相应要求。 符合 6.强化“三水”统筹。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 不属于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产业。 符合 - 11 - 区域区域 范围范围 总体管控要求总体管控要求 本项目本项目 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7.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岷沱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 不涉及污水及有机物排放,不涉及锅炉,大气污染

36、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符合 8.建立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对土壤不会造成污染 符合 “北改”区域 包括彭州市成绵高速路复线以东部分, 新都区、 青白江区五环路-成绵高速扩容复线-新石路以外部分, 面积约 705km2。 坚持“四向融通、立体链接”,塑造生态廊道环绕、轨道交通赋能的开放之城。 不属于物流业、小型金属加工业。 符合 1.以整改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为主基调,现代物流业以铁路运输为主,逐步降低公路运输比例;传统低附加值的小型金属加工业

37、实行“腾笼换鸟”或转型升级。 2.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 90%。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烟(粉)尘逐步实现全部有组织排放。 不涉及有机废气、焊烟。 符合 3.限制新、改、扩建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的生产项目。 不属于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生产项目。 符合 4.加强危险化学品储运、使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应急体系。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符合 青白江区 1.位于北改、中优区域,分区执行相应区域总体管控要求。 项目位于北改区域,不涉及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运、使用,施工期

38、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TSP,运营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 2.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老工业基地内现有工业企业调迁技改;积极引入智能化、数字化及总部经济企业;做好新型材料、临港智能制造、保税加工等主导产业的稳链、补链、强链。 3.推广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生产工艺、 生产设备。 推进临港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的深度治理。涂装工序开展低挥发性涂料源头替代,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 90%。限制新、改、扩建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的生产项目。 4.控车减油,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39、。 5.加快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6.加强危险化学品储运、使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应急体系。 7.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企业搬迁或关停后,应及时开展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以及必要的土壤修复工作。 8.涉及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区域严格按照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保护、管理。 9.202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SO2 1693 吨、NOx4976 吨、VOCs6944 吨、PM2.51564 吨。 - 12 - 表表1-7 本项目与成都市要素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 本项目与成都市要素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40、分析表 序号序号 管控单管控单元信息元信息 普适性管控要求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 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性企业,除主要原材料采用本地矿产、林产资源,以及没有规划工业园区的乡镇允许适度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和无污染的轻工产品制造外; 不属于生产性企业。 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 2. 涉及基本农田的区域,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不涉及基本农田。 3.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

41、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4. 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不属于小型水电项目开发。 5. 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不属于工业项目。 6. 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 不属于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 7. 绕城高速公路(G

42、4202)以内区域,禁止新建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发市场; 不属于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发市场。 8. 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 不属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不产生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 9. 畜禽养殖严格按照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不涉及畜禽养殖。 10. 严禁新增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的污染物排放。 不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排放。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43、 1. 现有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 不属于工业企业。 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 2. 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区域环境特点、三线成果、园区产业类别,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不属于工业园区建设。 - 13 - 序号序号 管控单管控单元信息元信息 普适性管控要求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3. 水环境城镇污染、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布设以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等高耗水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严

44、格项目引入政策,严控新建造纸等以水污染为主的企业; 不属于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等高耗水行业。 4. 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内,应严格限制布设以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谨慎布局垃圾发电、危废焚烧等以大气污染为主的企业; 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行业。 5. 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军事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严格论

45、证后依法依规报批。 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产业。 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 符合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 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1. 全面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不属于畜禽养殖场(小区)。 满足空间布局要求。 2. 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化工等重污染产业环保搬迁改造、退城入园。 不属于钢铁、 化工等重污染产业。 3. 针对现有水泥企业,强化污染治理和污染物减排,依法依规整治。 不属于水泥企业。 4. 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长效机制,实现“散乱污”经营主体动态清零。 不属于“散乱污”。

46、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1. 岷、沱江流域现有处理规模大于 1000 m3/d 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300 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相关要求。 不属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 符合 2. 大力推进水泥行业深度治理或超低排放改造。 不属于水泥行业。 符合 3. 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不属于砖瓦行业。 符合 4. 火电行业稳定实现超低排放。 不属于火电行业 符合 5. 全面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按期执

47、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 不使用锅炉。 符合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参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 号)执行。 不属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符合 - 14 - 序号序号 管控单管控单元信息元信息 普适性管控要求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岷江、沱江流域新建处理规模大于。 1000 m3/d 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300 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2311-2016)

48、相关要求;其他城镇结合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 500m3/d(不含)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执行。 不属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符合 其余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1. 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引导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发展;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

49、排,采矿废水应尽量回用; 不属于大中型矿山。 符合 2. 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8%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符合 3. 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 90%以上,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采取灌排分离等措施控制农田氮磷流失; 不使用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 符合 4. 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

50、治。扎实推进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全面达标;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及排放。 符合 5. 严格执行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及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油品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 满足国六排放标准。 符合 6.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强化城郊结合部扬尘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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