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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22-201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

上传人:shaoziwen 文档编号:5940412 上传时间:2022-07-15 格式:PDF 页数:83 大小:3.9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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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JGJJ JGJ/T 422 - 2018 备案号J2529-201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existing building foundation 2018-03 -19 发布2018 -1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existing building foundation JGJ/T 422 - 201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2、部施行日期:2 0 1 8 年1 1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GjT422 -2018,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19日3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J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3、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检测;5.基础检测与变形监测;6.基桩检测;7.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邮编:050021)。4 本标准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研地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福建

4、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断江天海管桩有限公司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秦皇岛金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强万明张振拴郑培壮梁耀哲邸小坛杨志红赵士永李祺施峰李梅王中荣何开明王也宜温振统蒋步泌付军杨向东徐教宇付素娟杨永波杨昌绣赵海生聂庆科柳建国周兆弟宋泽华于力齐金良刘明保谢新明张涛左大虎马杰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顾晓鲁钱力航高

5、文生顾国荣梁金国康景文杨成斌郑俊杰陈凡朱磊尹金凤5 目次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3 3 基本规定.5 4 地基检测84.1 一般规定.8 4.2 勘探法.8 4.3 物探法. 11 4.4 静载荷试验.14 4. 5 原型静载荷试验.17 5 基础检测与变形监测.18 5.1 一般规定. 18 5.2 基础形式、尺寸与埋深. 18 5.3 基础材料强度.19 5.4 钢筋配置与锈蚀.195.5 基础损伤. 19 5.6 基础沉降和变形监测.21 6 基桩检测M6. 1 一般规定. 24 6.2 基桩静载荷试验.24 6. 3 模拟桩持载再加荷静载试验.26

6、 6.4 低应变法. 27 6. 5 旁孔透射法.29 6.6 磁测桩法. 32 6 7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35 7. 1 一般规定. 35 7. 2 测斜法.35 7.3 分层沉降法.36 7.4 水阻法.36 7.5 拾振法. 37 附录A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选择.40 附录B静载荷试验既有建筑基础验算.41 附录C远程自动化监测要点.45 附录D裂缝宽度动态监测仪安装要点.49 本标准用词说明.51引用标准名录.52 附:条文说明.53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2

7、2.2 Symbols3 3 Basic Requireme口ts.5 4 Ground Test . 8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8 4. 2 Exploration 8 4. 3 Geophysical Prospecting11 4.4 Static Load Test 14 4. 5 Prototype static load test17 5 Foundation Test and Deformation Monitoring18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18 5.2 Foundation Trpe, Size and Embedd

8、ed Depth 18 5. 3 Foundation Material Strength19 5. 4 Reinforcement Condition and Corrosion19 5.5 Damage Cases 19 5.6 Foundation Settlement and Deformation Monitoring21 6 Foundation Piles Test . 24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24 6. 2 Load Test on Single Pile 24 6.3 Load-keeping and Reloading Test 26 6.4

9、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 27 6. 5 Parallel Seismic Method . 29 6. 6此1agneticLogging Method32 8 7 Surroundings Environmental Impact Detection and 岛1onitoring357.1 Ge且eralRequirements35 7.2 Borehole lnclination Measurement35 7.3 Monitoring of Delimitation Settlement36 7.4 Water Resistance Method 36 7

10、.5 Vibration Pick-up Method 37 Appendix A Selec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 Foundation Test Items 40 Appendix B Existing Building Foundation Checking in Static Load Test . 41 Appendix C Key Points for Remote Automatic 孔1onitoring.45 Appendix D Key Points of Assembly for Dial Indicator Crack Width Dynam

11、ic Measuring Instrument. 4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5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5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53 9 1总则1. 0.1 为在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评价正确、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1. O. 2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与评价: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检测的建筑;2 为结构质量安全事故分析提供地基基础的鉴定依据;3 建筑地基基础发生损伤;4

12、建筑荷载或使用功能发生改变;5 周边环境变化影响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或功能;6 既有建筑改造、加固、移位等;7 其他需要的检测。1. O. 3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及要求、场地地质条件、地基基础类型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并应结合检测方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正确评价检测结果,为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鉴定、加固提供依据。1. O. 4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与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 术语和符号2. 1术语2.1.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existing building foundation 已实现或部分实现使用功能的建筑地基和基础。2.1. 2 持载再加荷静

13、载荷试验static loading and reloading test 静载荷试验加载至原使用荷载并维持一定时间后,再继续分级加载直至试验完成的试验方法。2.1.3 旁孔透射法parallel seismic method 在基桩顶部或与基桩相连的刚性结构上激振产生应力波,利用在被测桩旁平行被测桩的钻孔内放置的检波器,接收从钻孔底向上以一定距离经由桩身或桩底以下土层传播的应力波,通过分析应力波在激发点和接收点间传播时间的变化,判定桩长的检测方法。2.1. 4 醋测桩法magnetic logging method 通过在桩内或桩外侧钻孔,采用专业仪器测试钢筋宠的磁性参数,分析和判断钢筋笼长

14、度或埋深位置的检测方法。2.1.5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surroundings environmental impact detectio口andmonitoring 量测既有建筑周边环境变化对地基基础影响过程或程度的行为。2.1. 6 水阻法water resistance method 利用测头的触点接触到水面后发出报警或警示信号的定位性能,并通过有刻度的电缆读测水位深度的地下水水位量测方法。2.1. 7 三维激光扫描法3D laser scanning method 通过记录被测物体表面密集点的三维坐标、反射率和纹理等信息,快速复建出被测目标的线、面、体及三维模型等各种因2 件、数据

15、的量测方法。2.2符号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C-受检桩的桩身波速;Ci 第i根受检桩的桩身波速值;Cm 桩身波速的平均值;f一二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c一二基础底板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一基础底板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fy-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2.2.2 作用与作用效应Ft 局部荷载设计值;M-千斤顶的竖向力在柱(墙)根或基础变阶处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一一一标准贯人击数;Nk一载荷试验最大加载值;V 剪力设计值;Vs -剪切波波速实测值。2.2.3 几何参数Ao-一验算截面处基础的有效截面面积;Ab-二局部受压计算底面积;At 局部受压面积;As-二基础底板配置钢

16、筋的面积;D。一一探测体尺寸;Dl -天线的宽度;ho 验算截面的有效高度;l-一千斤顶中心到验算截面的距离;.L -两测点之间的距离。2.2.4 计算系数3 A、B-与剪切波波速、标准贯人击数有关的系数;只局部荷载作用位置影响系数;品受冲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比受剪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卢l一一基础局部受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卢一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可l一-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在计算截面周长与基础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Er 介电常数。2.2.5 其他Co一光速;F一-天线中心频率;f 频率;H 探测深度;一一波速平均值计算采用的基桩数量;几一采样间隔;y

17、对探测体的扫描次数;Rangc 时窗长度;Sillnple 扫描采样点数;v-雷达波在被测介质中的波速;Vmax一天线最大移动速度;5 扫描速率;6.t 两测点初至波分别到达时间的差值。4 3基本规定3.0.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分为地基检测、基础检测与变形监测、基桩检测和直接影响既有建筑的周边环境检测与监测。3.0.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应按下图所示程序进行(图3. o. 2)。图3.o. 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程序3.0.3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前宜取得下列资料:1 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地基基础施工和验收资料;2 既有建筑现状,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

18、沉降差、倾斜、扭曲、裂损等情况资料;5 3 使用环境、地下工程和管线分布等现状情况资料;4 与检测及评价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料等。3.0.4 检测项目应根据检测目的和要求确定,可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选择。3.0.5 检测前应编制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1 既有建筑概况;2检测目的、依据、范围、检测项目、选用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数量;3 检测人员、仪器设备、进度计划等;4 检测点开控、加固及修复;5 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6 需委托方配合的工作。3. O. 6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应优先选择元破损或微破损的检测方法,检测顺序宜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3.0.7 检测点的位置应根据结构类型、荷

19、载分布、地基基础形式、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下列部位应设置检测点:1 损坏或变形较大部位;2 荷载突变部位;3 受加固改造影响的部位;4 地基土性质及分布复杂的部位;5 环境影响显著的部位;6 初步判断为可能引起事故的部位。3.0.8 检测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既有建筑及人身安全。3.0.9 检测数据异常或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查找原因,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检测结果;当不能确定时,宜重新检测或选用其他检测方法补充验证检测。3.0.10 当检测、监测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检测数量、监测频率或调整检测方案: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异常;2 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移、侧向变形较大

20、;6 3 既有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变化;4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风灾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异常情况。3.0.11 检测结论应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既有建筑的使用情况、工程的环境条件和检测方法后确定。3.0.12 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复因检测造成的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缺损。3.0.13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名称,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名称,委托情况;2 建筑概况,包括地点、位置、建造时间、使用历史、现状,地基类型、基础形式、上部结构形式、原设计条件、后续设计要求、周边环境条件等;3 检测的目的、依据,检测项目、数量和方法及仪器设备、检测日期;4 检测点的编号、位置标注图件和

21、检测实施过程记录;5 检测点标高、场地标高、设计标高、地下水位标高记录;6 检测数据统计、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和表格及汇总结果;7 状态分析和评述;8 检测结论。7 4地基检测4.1一般规定4.1.1 既有建筑地基检测项目宜包括地基土的类型、分布与工程特性。4.1. 2 地基检测可采用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物探法宜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4.1. 3 地基检测宜根据检测目的进行下列工作: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检测的建筑,宜分析地基继续承载的能力;2 发生事故的既有建筑,应查明岩土性状的变化,分析事故原因;3 拟加固、增层、增载、改造、接建、紧邻新建、邻近大面积堆载、邻近基坑开挖、邻近

22、地下工程施工、附近地下水抽降等的既有建筑,应分析地基土应力状态的改变和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等不利影响;4 拟移位的既有建筑,应查明地基土的类型、分布及承载力。4.1. 4 地基检测点宜沿既有建筑的周边和角点布置在承重结构基础下或处理地基范围内。发生事故的既有建筑的检测点,宜在内墙、内柱基础下设置。4.2勘探法4.2.1 勘探法适用于查明既有建筑地基岩土层的类型、分布、物理力学性质和无粘结强度增强体的密实度、均匀性、强度。4.2.2 勘探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探设备可根据岩土类别、可钻性、取样要求等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选择,8 并应满足在基础正上方施钻和

23、具有钻透基础的能力;2 标准贯人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可采用附着式提升器或门式提升架;3 静力触探的反力装置可采用地锚、堆载、基础植筋锚固或支承在既有建筑梁板底的反力架。4.2.3 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发生事故的既有建筑检测单元,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且不应少于4个;2 移位轨道、其他既有建筑,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应少于2个。4.2.4 勘探点的类型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发生事故的既有建筑,均应为采取士试样勘探点或原位测试勘探队2 移位轨道和其他既有建筑,采取土试样勘探点和原位测试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04.2.5 勘探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 重点检测位置或中等及以上复杂地基的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15m;2 非重点检测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3 当既有建筑地基主要受力层或下卧层的坡度大于10%时,应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加密勘探点。4.2.6 既有建筑地基勘探点勘探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增层、增载的既有建筑勘探点深度应按增加后的总荷载和变形计算深度确定;2 接建、紧邻新建、邻近大面积堆载的既有建筑,勘探点深度应根据新建建筑荷载或邻近大面积堆载确定,并不应小于按既有建筑荷载确定的勘探深度;3 邻近基坑开挖、地下工程施工、地下水抽

25、阵的既有建筑,9 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基坑开挖、地下工程施工、地下水抽降的影响深度确定,且不应小于按既有建筑荷载确定的勘探深度;4顶升既有建筑、移位轨道的勘探点深度应能满足查明地基主要受力土层的性质。当既有建筑基础为条形基础时,不应小于3倍基础宽度;当既有建筑基础为独立基础时,不应小于1.5倍基础宽度,且均不应小于5m。4.2.7 采取土试样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升既有建筑和平移建筑的轨道,采取土试样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对新建建筑的规定;2 其他既有建筑采取土试样的间距,基底下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地基处理深度范围内宜为O.5m1. Om,大于此深度时宜

26、为1.Om1. 5m。4.2.8 采取土试样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的有关规定。4.2.9 土工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相关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既有建筑,除应进行常规土工试验外,尚应根据造成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土工试验。4.2.10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或地基处理深度范围内,标准贯人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的试验点的竖向间距不应大于1.Om; 当大于主要受力层深度或地基处理深度时,试验点的竖向间距不应大于1.5m。4.2.11 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应连续记录,每个单体或检测单元的检测孔不应少于3个。4.2.

27、12 旁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孔位置距已有钻孔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Om,同一地质单元的试验孔不应少于3个;10 2 钻孔内旁压试验点的竖向间距不宜小于1.5倍旁压器长度;3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和地基处理深度范围内,旁压试验点的坚向间距不应大于1.Om,大于此深度的试验点间距宜为1. 5m2. Om,且同一地层的旁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6个;4试验和钻探应交替进行,每钻进一段应进行一次试验,严禁一次成孔多次试验;5 钻孔直径宜比旁压器外径大2mm8mm,成孔深度宜大于试验深度O.5m;6 钻孔应垂直、平JI质、光滑,呈圆筒形,可采用人工成孔或机械成孔,对易明塌的地层和地下水位以下的地层应采

28、用泥浆护壁。4.2.13 勘探应留取岩土芯样照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留取岩土芯样。4.2.14 岩土的物理力学指标统计分析时,宜按3倍标准差作为舍弃标准;为工程事故处理进行统计分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定取舍标准或分区统计。4.2.15 无粘结强度增强体质量的测试结果宜单根统计。4.2.16 对于地基土的均匀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天然地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jT 72的规定;2 强奈地基宜根据影响深度、土性、试验结果分层分析,分层厚度不宜大于2m;3 换填地基压实系数、压缩性指标等应分层统计,同条件的压实土层应划分为层。4.2.17 地基士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

29、勘探与土工试验成果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4.3物探法I 瞬态面波测试4.3.1 瞬态面波试验适用于测试天然地基、处理后地基等的面波波速和反演剪切波波速,推算岩土层的标准贯人击数,初步划11 分既有建筑地基岩土层的分布。黄土覆盖层较厚场地、古河道砾石场地和浅水面埋深大的区域,应通过现场测试确定其适用性。4.3.2 瞬态面波试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多道瞬态面波勘察技术规程JGJ/T 143的规定。4.3.3 瞬态面波试验的现场检测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既有建筑基础内、外均应布置测试点,且宜

30、设置在其他检测方法的测试点附近;2 可通过改变震源的频谱成分改变检测深度,同种震源,可通过改变激振力、落距等激振条件改变其频谱成分;3 宜选择现场环境干扰波最弱的时间段实施测试。4.3.4 瞬态面波试验的数据分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的规定,岩土层的标准贯人击数可按下列公式推算:Ig1/.-lg N二10lJ A=旦1NT B二叫丑(4.3.4-1) (4.3.4-2) (4.3.4-3) 式中:V, 剪切波波速实测值(m/s); V,l 、Vs2钻孔1、钻孔2的实测剪切波波速(m/s); Nj、风钻孔1、钻孔2的实测标准贯人击数;A、B与矶、N有关的系数。H

31、地质雷达测试4.3.5 地质雷达可用于探测与地基介电常数差异大的异常体或孔洞。被测场地内存在极低阻屏蔽层、地下水或较浅的电磁场源等干扰因素时,应通过现场测试确定其适用性。4.3.6 地质雷达仪的探测参数宜根据检测目标和环境条件设置。12 4.3.7 天线中心频率和时窗长度与扫描采样点数之间适宜关系可按下式计算确定:S叫】l白二三1X 10-8 X Range X F 式中:Samples 扫描采样点数;Ra甲一时窗长度(旦旦); F 天线中心频率(Hz)。4.3.8 扫描采样点数宜选用128/scan、256/scan、512/scan、1024/scan或2048/sca口,垂向分辨率要求较

32、高时宜选取大值。4.3.9 扫描速度可按表4.3. 9中扫描采样点数与扫描速度之间对应的关系设置。(4.3.7) 表4.3.9扫描采样点数与扫描速度的关系扫描采样点数(道数/scanl扫描速度(道数/sl256 16. 32, 64 512 1024 16, 32 2048 4.3.10 地质雷达仪时窗长度应根据天线频率和探测目标最大埋置深度选择。4.3.11 探测深度、时窗长度与雷达波波速之间的适应关系可按下式计算确定:/2H Rm曰=1.3()U飞V/ 式中:RBn陆一一时窗长度(ns);H 探测深度(m); 一一雷达波在被测介质中的波速(m/ns)。4.3.12 采样间隔宜设置为介质中波

33、长的1/4,也可按下式计算(4.3.11) 确定:。可(4.3.12) 13 式中:凡-一一采样间隔(m); Co 光速(m/s); f 频率(Hz); E, 介电常数。4.3.13 天线最大移动速度宜根据扫描次数、扫描速率、天线宽度和探测体尺寸按下式计算确定:Vmax JGJ 106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传感器安装于非桩顶面时,桩长应从传感器安装面开始晦;2 采用双传感器确定波速时,波速可按双传感器测试确定的波速设定;3 现场测试信号可判断桩身完整性时,应记录该信号并记录传感器安装位置和锤击参数,否则应调整传感器安装方式、锤28 击参数等继续测试。6.4.9 结果分析及检测报告

34、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测报告中应明确波速的确定方法;对于桩身为相同混凝土浇筑而成的桩,采用双传感器低应变法时桩的平均波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图6.4.9): 2卡 2上传感器下传感器吕立图6.4.9双传感器低应变法测试曲线示意cm=tzcz & C; -!:.t 式中:Cm一一-桩身波速平均值Cm/s); C广一一第i根受检桩的桩身波速值Cm/s); &-一两测点之间的距离Cm); (6.4.9-1) (6.4.9-2) !:.t一一两测点9J至波分别到达时间的差值Cs); n 参加波速平均值计算的基桩数量Cn

35、注3)。2 分析判断时应考虑桩顶结构对测试信号的影响;采用双传感器低应变法测试时,可通过移位反向叠加法减少桩顶结构产生的影响;3 测试曲线复杂无法判断桩身完整性时,报告中应明确低应变法无法判断的结论和采用其他检测方法补充检测的结论。6.5 旁孔透射法6.5.1 旁孔透射法可用于检测桩头隐蔽、桩体无法开挖、桩周29 附近可钻孔的基桩桩长。6.5.2 旁孔透射法测试桩身完整性宜采用单孔测试。6.5.3 旁孔透射法检测数量不宜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6.5.4 旁孔透射法采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孔中换能器应选择三分量井下检波器,主机不应少于4通道,瞬态激振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6.

36、4.4条的规定;2 测试仪器应实时显示和记录测试信号、测试数据。6.5.5 旁孔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5): 150仲010 一立了一一5 图6.5. 5 旁孔检测桩身完整性示意示意1一既有建筑基础;2一基桩;3一信号分析仪;4 同步触发装置;5 试坑壁,6 测管;7 检波器;8 透射波;9 室内地坪;10一室外地坪1 钻孔直径宜为75mm 130mm,深度宜超过预估桩长5m,倾斜度不应大于1%;2 钻孔与被检测桩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 钻孔宜泥浆护壁,测试时孔内应充水,并保持孔内水面与桩顶面相当。当孔壁不易保持时,可下套管,套管与周围土层之间需密实填充。30 6.5.6 测试参

37、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样时间间隔不宜大于50S;2 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L/c时刻后延续不少于20ms;3 测试宜自下而上按预定深度进行,测试点间距不宜大于0.5m;4 接收信号应完整、清晰。6.5.7 检波器长度不宜大于0.2m,且应顺直。泥浆浮力较大时,可在检波器端部增加配重。6.5.8 桩身波速可按下式计算:1000& c= t 式中:C一一受检桩的桩身波速(m/s); L 两测点之间的距离(m); t一两测点初至波分别到达时间的差值(ms)。(6.5.8) 6.5.9 旁孔透射法应通过拟合深度时间直线,并识别拟合直线的拐点方法确定桩长(图6.5.9)。T(ms)

38、 。3 6 9 12 515 18 21 24 27 30 33 图6.5. 9 旁孔检测桩长示意31 6.6 磁测桩法6.6.1 磁测桩法可用于测定基桩的钢筋笼长度。6.6.2 采用磁测桩法检测基桩钢筋笼长度的检测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6.4.2条的规定。6.6.3 磁测桩检测仪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有自动采集、自动存储、实时显示接收信号时程曲线的功能;2酷场测量范围应为99999nT十99999nT,分辨率宜优于50nT;3 深度分辨率宜优于5cm,深度误差宜小于O.5m;4 6.6.4 1 2 工作环境温度宜为OOC500C。磁场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测量深度不宜小于100m;1. 5MPa

39、水压下不渗水。6.6.5 测试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6.5): 川山川川川川川6-11:1: -,川川川川山川川川. . = 5 7 (a)测试于L位于灌注桩桩身内6 ,、3 5 7 (b)测试孔位于灌注桩桩身外8 图6.6.5磁测桩法现场布置示意3 汇:(c)测试孔位于管桩空心内1 深度记录器;2 磁场测试仪;3 电缆线;4 兰脚架;5 测试孔;6 灌注桩钢筋笼;7 磁场传感器;8 管桃32 1 对于灌注桩,测试孔宜采用受检桩桩身钻芯孔,钻芯孔中心线应平行于桩身中心线;对于桩径大于2m的大直径灌注桩,钻芯孔距离主筋宜小于1mo测试孔也可布置在距受检桩边缘不大于O.5m的土中,并应远离

40、相邻桩。对于管桩,测试孔宜设置在管桩空心内。2 钻取测试孔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安装必须周正、稳固、底座水平。钻机立轴中心、天轮中心(天车前沿切点)与孔口中心必须在同一铅垂线上。应确保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位,桩身内测试孔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土层中测试孔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1%。3 测试孔内径宜为60mm90mm,测试孔深度宜比钢筋笼底端深5m。4 当测试孔周围存在软弱士层时,宜在测试孔中设置聚氯乙烯管护孔,聚氯乙烯管内径宜为60mm90mm。6.6.6 检测前,应检查测试孔或聚氨乙烯管的畅通情况,磁场传感器应能在测试深度内升降顺畅。6.6.7 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41、 将磁场传感器放人测试孔中,从下往上进行磁场垂直分量(Z)强度的测量,测点间距宜为10Om丑1田1m宜I丑120Om田nm2 人工拉线应保证传感器缓慢匀速上升移动速率宜为10m/min 15m/min,严禁拉线过快。3 根据实时记录和显示的深度一垂直分量(H-Z)曲线,钢筋笼底部以下段实测背景磁场值Z应平滑稳定,钢筋笼底部处应反应明显,并应初步判断测试信号正常。4 每根受检桩记录的有效实测曲线不应少于2条。多次实测的曲线一致性较差时,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次数。5 当钢筋笼检测长度与设计长度明显不符时,应复测。6.6.8 采用磁测桩法检测钢筋笼长度,钢筋笼底端位置应按下列方法判定:1 根据实测深

42、度垂直分量(H-Z)曲线下端平滑稳定的Z33 值判定测区垂直分量背景值Zo;当垂直分量(Z)值相对背景场值Zo明显变化时可判定有钢筋笼存在;2根据深度-垂直分量(H-Z)曲线和深度磁场垂直分量梯度(H-dZ/dh)曲线综合判定钢筋笼底端位置。取H二Z曲线底部垂直分量由小于背景场的极小值转成大于背景场的拐点(或H-dZ/dh曲线底部最深的极值点)对应的深度位置(图6.6.8)。3: 是200斟E再n草草U 吉普-100 0 -旦吕200 运150号毫0扣A占 E凶革-50 0 住要-1000赛-1500撼。在重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测试深度政m)(a)灌注桩测

43、试曲线A句句3句,&04T411+0 000000汩汩OOMNAUAUAUnUAUMUAHunn心刷刷1234,144 530日NM盹密密锺宣言630日)毛与斟赛由基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测试探度H(m)(b)管桩测试曲线图6.6.8磁测桩法测试曲线示意34 7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7.1一般规定7.1.1 既有建筑周边环境影响因素宜包括开挖基坑、降水、大面积堆载、地下空间开挖、桩基施工和施工振动。7.1. 2 环境变化对既有建筑影响的检测、监测宜贯穿环境变化前、变化中和变化后的全过程。7.1. 3 既有建筑处于周边环境影响范围内,应进行环境影响检测或监测

44、。7.2测斜法7.2.1 测斜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土及周边土体的水平位移。7.2.2 既有建筑周围开挖基坑、施工降水、大面积堆载、开挖地下空间和桩基施工时,应采用测斜法测定土体深层水平位移。7.2.3 测试前,应检查测斜仪的稳定性。7.2.4 测斜管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埋设钻孔可用勘探钻机成孔,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士2%;2 测斜管的弯曲性能应适应被测土体的位移变化;3 测斜管口宜高出自然地面20cm50cm,并加以保护,管底应封闭;4 测斜管的任意一对导轨应对准环境变化方向;5 测斜管与钻孔间隙宜用中砂回填密实。7.2.5 测斜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斜孔应布设在既有建筑基础边

45、和既有建筑与环境影响源之间;2 测斜孔水平间距宜取10m20m;35 3 测斜孔浑人稳定土层不应小于5m。7.2.6 倾斜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试前宜规定正反方向,且均宜各测一次;2 探头到达测试探度,应稳定后再读数;3 倾斜量宜从下向上依次测量,间距宜为0.5m;4 深度测读宜设固定基准点,深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7.2.7 土体水平位移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7.3 分层沉降法7.3.1 分层沉降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土及周边土体的深层竖向位移。7.3.2 既有建筑周围开挖基坑、施工降水、大面积堆载、开挖地下空间和桩基施工

46、时,应采用分层沉降法测定土体深层竖向位移。7.3.3 测试前,应检查仪器的灵敏性。7.3.4 分层沉降环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层沉降环宜套在沉降管外,测斜管可兼作沉降管;2 埋设沉降管的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3 沉降管、沉降环置入孔中测试深度后采用中砂回填密实缝隙。7.3.5 分层沉降测试孔宜与测斜孔共用,其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7.2.5条的规定。7.3.6 分层沉降测试宜以沉降管管口作为基准点,基准点高程应校准。7.3.7 土体分层沉降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7.4 7.1GB 50497的规定。7.5拾振法7.5.1 拾振

47、法可用于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7.5.2 施工振动应包括打桩振动、强弄振动、压实振动等。7.5.3 施工振动影响检测前,资料收集和现状调查除应包括本37 标准第3.o. 4条的内容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 施工振源的类型、频率范围、分布状况;2 振源与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相对位置关系。7.5.4振动测量仪器和数据处理方法的频率应根据振源选择,测振系统的分辨率不应低于1X 10-6m/s,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T 10071的有关规定。7.5.5施工振动检测时,地基基础检测点应结合上部结构统一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测量时间上避开公路、铁路、工厂等非

48、被测振动源的干扰;2 地基基础的刚度中心应设置检测点,其他典型测点应设在室内底层地面上;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的地面上应设置检测点;3 检测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群的影响时,振动检测点不应少于3个,近点应布设在距离振源最近一侧的建筑群外,远点应布设在距离振源最远一侧的建筑群外,近点和远点之间也应布置检测点。7.5.6 振动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振动传感器及其附件的质量不应影响被测体的振动特性;2 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与检测方向一致;3 传感器附近应防止磁场干扰和局部振动;4 地面振动测量传感器应稳固安装在地面上。7.5.7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参数响应宜采用现场测试法确定,当条件具备时,可

49、采用计算法和现场测试法综合确定。7.5.8 每个测点应同时检测径向、切向和垂向三个方向分量的振动参数,每个分量的振动参数应记录一个时段施工振动全过程中的测点质点振动速度时程信号。7.5.9 应根据检测项目、目的、地基基础现状、场地条件和施工振动的速度综合确定检测数量、位置及测量仪器参数。7.5.10 施工振动的数据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38 1 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影响应分别选取每个分量的最大质点速度作为一个时段施工振动全过程中的三个方向的质点极值速度,并连续检测3个阶段施工振动的施工过程,取其质点极值速度平均值作为本次测试振动速度值;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容许振动应以基础上的最大动应力

50、为控制标准,计算容许振动速度峰值;3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振动速度时域信号测试应取一个竖向和两个水平主轴方向,评价指标应取三者峰值的最大值及其对应的振动频率。7.5.11 施工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范围可依据检测结果确定。39 暗Ao 附录A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选择A.O.l 检测项目选择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A.O.2 检测项目可根据检测目的按表A.O. 2选择确定。表A.O. 2 检测项目选择严?111地层岩土承载力基础形式基础钢筋配置分布工程特性尺寸埋深强度锈蚀延长使用年限。、J、/、/地基基础鉴定J J J 、JJ J 地基基础损伤、j、JJ J J J 荷载或功能改变J J 、/、J、/、J改造、加固、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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