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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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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公示本本) 评价单位:评价单位: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号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 二一二一九九年年四四月月 I 目目 录录 1 1 概述概述 . 1 1 1.1 项目特点 . 1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 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3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10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 . 10 2 2 总则总则 . 1313

2、2.1 编制依据 . 13 2.2 评价因子 . 16 2.3 评价标准 . 18 2.4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 22 2.5 评价重点 . 24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25 3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727 3.1 工程概况 . 27 3.2 生产工艺流程 . 35 3.3 污染源分析及治理措施 . 40 3.4 污染物排放汇总 . 48 3.5 非正常及事故状态排污分析 . 49 4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5151 4.1 自然环境概况 . 51 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 51 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51 5 5

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5353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 . 53 5.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57 II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68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 70 5.5 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 . 116 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122 5.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125 6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127127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127 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 131 7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65165 7.1 经济效益分

4、析 . 165 7.2 社会效益分析 . 165 7.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66 7.4 小结 . 168 8 8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169169 8.1 环境管理 . 169 8.2 环境监测计划 . 175 8.3 排污口设置 . 176 8.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 177 9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179179 9.1 建设项目概况 . 179 9.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 179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 180 9.4 主要环境影响 . 180 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 181 9.6 环境保护措施 . 182 9.7

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82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 . 182 9.9 清洁生产 . 183 III 9.10 结论 . 183 9.11 建议和要求. 183 附件附件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 2、巴公镇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 巴发改备(2018)12 号“关于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 附件 3、项目合同书 附件 4、古洞鄢村整村搬迁证明; 附件 5、项目建设用地批复; 附件 6、 巴公镇发展改革部关于项目不在 巴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重点地段)范围内说明; 附件 7、监测报告; 附件 8、专家评估意见。 IV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

6、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党的“十九大”指出推进绿色发展。 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国家对再生资源利用高度重视,不仅从政策上支持,而且从法律上规范市场行为,推动着再生资源向 4 个方向发展:一是推进

7、回收与利用一体化发展,做好现有回收体系与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二是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支持建立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进行园区化管理; 三是推进再生资源高质化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分选、拆解、粉碎、加工利用技术和装备升级;四是推进再生资源清洁和安全利用,严格执行环境、安全、卫生、质量核准,避免二次污染,树立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新形象。 同时, 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发 【2016】65 号)提出推动循环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城市低值废弃物集中处置, 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县

8、。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和在役再制造示范工程。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建设产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完善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与服装、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尝试建立逆向回收渠道,推广“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 2020 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73%。 根据山西省“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城市矿产”治理。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开展废轮胎、废旧汽车、

9、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金属等回收再生利用;建立和规范铅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加大危险固废环保治理;加快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推广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支持餐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2 厨废油生产生物柴油和化工制品。 在此背景下,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抓住契机,计划在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古洞鄢村建设废钢破碎生产线、废塑料清洗破碎生产线、废纸打包加工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 93333.38m2(约 140 亩),达产后可实现年生产废钢破碎颗粒 16 万吨的能力、废塑料清洗破碎加工 10 万

10、吨、废纸打包加工 9 万吨的能力;同时配套办公楼、职工宿舍、厨房、餐厅、活动中心、厂区道路及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配套设施。 其中的辐射监测仪器为辐射设备,应另做辐射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届时, 优质废钢可供周边地区钢厂作为炼钢炉料, 缓解当地废钢紧缺的局面;经清洗破碎后废塑料可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实现废旧资料循环利用;废纸(壳)打包后销往周边地区纸箱厂进行再利用。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环评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和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6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2018 年 4 月 28 日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 公布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属“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废汽车、废五金等加工、再生利用”以及“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6 日委托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 晋城

12、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3 图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修正) 分析,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第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本项目已取得巴公镇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 关于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批

13、复(巴发改备201812 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4 1.3.2 晋城市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晋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可知: 城市性质为: 为能源、煤化工基地服务的城市,山西省东南部的区域中心城市,山西省通往中原的门户城市。 规划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两区四片”的组团式结构。 “两区”:主城区和金村区。 “四片”:北石店片、南村(金匠)片、巴公片、高都片。 城市各区片之间以快速交

14、通相联系、以生态绿地相隔离,形成环绕白马寺山生态区的六位一体、带 4 状向心、联动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新格局。城市各区片分工协作,分别承担不同的城市职能。 1、主城区:市级综合中心,包括行政、文化、居住、商贸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等多种功能。 2、金村区:教育科研和文化产业创新基地,区级行政中心。 3、北石店片:具有煤炭生产职能的城市生产、生活综合片区。 4、南村(金匠)片:以清洁型工业为主的一、二类工业片区及配套生活区。 5、巴公片:以煤化工业为主的工业片区和配套生活区。 6、高都片:以旅游、休闲、居住功能为主的城市生活片区。 本项目位于泽州县巴公镇古洞鄢村,在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15、占地是规划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本项目与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位置关系见图 1.3-1。 1.3.3 本项目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原则条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原则条件相符性分析 1、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17 年年 3 月月 31 日起实施)日起实施)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析 将本项目情况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17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逐条对照,相符性分析如下: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5 表表 1.3-1 本项目

16、与本项目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准入条件准入条件 本项目本项目 相符相符性性 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占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符合 (二)建设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

17、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本项目无需设大气防护距离。为新建项目, 不在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

18、规定,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在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 符合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 15 万吨以上;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 10 万吨以上;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 3 万吨以上。 本项目为新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破碎废钢 16 万吨 符合 (二)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面积不小于 3 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1.5 万平米;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 2 万平米, 作业场地硬化面

19、积不小于 1 万平米;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厂区面积不小于 1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5 千平米。 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 年)。 本项目为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项目,总用地面积 93333.38m2(140 亩),预计作业场地硬化面积 2.24万平米; 本项目土地为租赁,合同期限为 30年(租赁合同见附件)。 符合 (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废旧本项目配有打包设备、剪短、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且配备有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

20、和磁选机用于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等。 符合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6 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成分检测设备。 (四)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必须配套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加工生产系统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同时配套有粉尘收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本项目加工工艺和设备满

21、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 符合 (五) 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 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逐步淘汰鳄鱼剪式剪切机。 建设单位承诺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使用鳄鱼剪式剪切机。 符合 三、产品质量 (一)废钢铁加工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 30 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 本项目产品能够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承诺不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 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 符合 (

22、二)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应通过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目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企业承诺正式运行后申请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符合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 30 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 0.2吨/吨废钢铁。 本项目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17.94 千瓦时/吨废钢铁,生产过程不消耗水。 符合 (二)对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如有色金属、塑料、橡胶、木块、纤维、渣土、机油、汽油、氟利昂、电池等,应有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 本项目对加

23、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均采取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 符合 五、环境保护 (一)新建和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承诺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基本符合 (二)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应通过 ISO

2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承诺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申请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基本符合 (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循环利用系统,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应有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本项目经过验收回收废钢均不含涉及废油的钢材。企业承基本符合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7 油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措施。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

25、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消防设施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尽快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消防设施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17 年 3 月31 日起实施)的要求基本相符合。 2、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6 年年 1 月月 1 日起实施)日起实施)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 将本项目情况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逐条对照,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表 1.3-2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准入条

26、件准入条件 本项目本项目 相符相符性性 一 、企 业的 设立 和布局 (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 PET 类塑料,采用清洗、破碎工艺对废塑料进行处理 符合 (二)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 PET类塑料(矿泉水、饮料瓶等),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

27、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 本项目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企业按规范化设计,采用节能环保设备。 基本符合 (四)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

28、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本项目不在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二、生产经营规模 (一)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00吨。 项目不属于 PET再生瓶片类企业 / (二)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项目年处理(破碎、清洗、符合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8 建企

29、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 分选)废塑料 10万吨 (三)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吨; 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吨。 项目不属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 (四)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 项目废塑料清洗、破碎厂区占地面积为 57584m2,满足生产需求 符合 三 、资 源综 合利 用及 能耗 (一) 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 项目只对废塑料进行清洗、破碎,不倾倒、焚烧与填埋 符合 (二)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

30、合电耗低于 500 千瓦时/吨废塑料。 本项目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 66.9 千瓦时/吨废塑料。 符合 (三)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 1.5吨/吨废塑料。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 0.2 吨/吨废塑料。 新水消耗 0.375 吨/吨废塑料 符合 四 、工 艺与 装备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动化水平。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动化水平。 1.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应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其

31、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湿法破碎、脱标、清洗等工序应实现洗涤流程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 2.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 3.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照环

32、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 4.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研发和使用生产效率高、工艺技术先进、能耗物耗低的加工生产系统。 项目为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设备全部为自动控制设备,清洗液为碱与洗衣粉 基本符合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9 五 、环 境保护 (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为新建项

33、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承诺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基本符合 (二)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企业厂界建设围墙,加工车间全部为封闭车间,地面全部进行硬化,无明显破损现象 符合 (三)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 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 项目原料与产品为不同 的独立厂房,且全部封闭,无

34、露天堆放现象;厂区管网建设按雨污分流要求建设 基本符合 (四)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 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 企业设有1200m3/d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进行回用;污泥近给无害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基本符合 (五)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为只对

35、废塑料进行清洗、破碎、分选,不是再生类企业 / (六)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生产设备全部室内安装,且进行基础减震,经预测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6 年 1月 1 日起实施)的要求基本相符。 1.3.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3-3。 表表 1.3-3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结果符合性判定结果 内容 符合性分析 判定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

36、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废钢加工、废塑料清洗破碎及废纸打包项目,属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和水,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符合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17 年泽州县例行监测资料,大气污染常规因子中 SO2、NO2、 CO、 O3均能够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10、PM2.5均不能满足(GB3095-2012)符合要求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10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7、。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泽州县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随着山西省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通过控制扬尘污染、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根据对厂区周边 7口水井监测结果,所有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类水质标准;根据对厂区南侧巴公河监测结果显示,除 2#拟排水口下游 500m断面氨氮出现超标外,其余监测项目监测值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值; 厂界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的要求,古

38、洞鄢村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区域环境负面清单内 符合要求 1.3.5 选址可行性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选址符合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且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17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相符,最近村庄为西侧古洞鄢村,对其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根据废钢加工、废塑料清洗破碎及废纸打包工艺流程,工程运行后

39、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评价将针对工程实施方案提供的基本数据进行分析,在检索和调查国内现有加工厂运营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工程需补充和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和满足国家规定要求的管理措施, 并认真核算工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2)重点论证废气排放、废水处理后回用、固废综合利用,分析其对废气的处理效率; 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的保证性;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保证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程度减少到最小。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除尘风机负压吸进入旋风+脉冲除尘装置,对含尘气体进行净化,净

40、化后的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巴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11 公污水处理站。 建设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相应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并经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或得到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选用清洁的原料和能源(电能)、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

41、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类别;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将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严格控制污染治理措施,杜绝废水直排,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在“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该地的建设是可行的。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13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国

42、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 月 1 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年 3 月 20 日实施; (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

43、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文);2011 年 10 月 17 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修订)。 2.1.2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6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2018 年 4 月 28 日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公布修改单。);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44、(201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2013 年 5 月 1 日施行; (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337 号; (5)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00 号,2018 年 9 月 21 日; (6)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3103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13 年 11 月 14 日); 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14 (7)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

45、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税务局,国经贸20001015 号文;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 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10)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11)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12) “关于印发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的通知”,山西省环保局晋环发2002193 号,2002 年 7 月 23 日; (1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11

46、48 号); (1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 号); (15)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 (16)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号,2017 年 3 月 1 日实施; (17)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人大,2007 年 3 月 30 日实施; (18) 关于印发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 号,2015 年 2 月); (20)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 号,2018

47、年 6 月 21 日; (21)山西省水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5 号,2018 年 6 月 21 日; (22)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3 号,2018 年 6 月 21 日; (2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57 号),2018 年 7 月 27 日; (2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072 号 15 计划的通知

48、(晋市政办 201818 号),2018 年 4 月 10 日; (25)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水污染防治 2018 年行动计划(晋市政办 201815 号),2018 年 3 月 27 日; (26)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晋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环发2017165 号),2017 年 7 月 10 日; (27)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 (28)环境保护部201255 号文关于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 年 8 月 24 日。 2.1.3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

4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 (9)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

50、17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 (10)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 (HT/J364-2007); (11)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1.4 有关文件、资料有关文件、资料 (1)关于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巴发改备201812 号); (2)委托书; (3)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山西榆航环监字2018第 341 号“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晋城市泽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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