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ONGYU.MACRO增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以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用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体系,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提升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价值内涵,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一、 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2、管理制度。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强化监管效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合法使用人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意识。优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信息查询服务,加大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完善调查处理程序。严格监督和查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地理标志产地质量管控。推动原产地政府加强应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电子围栏等技术,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地理标志来源追溯机制。落
3、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加强地理标志相关产品标准的实施应用和示范推广,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质量管理水平。探索开展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特色质量品级划分,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机制,聚焦重点地理标志产品加强行政保护。建立地理标志领域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地理标志保护检查对象随机抽查名录,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工作细则和抽查计划。结合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域性、季节性等特点,加强重点地理标志执法保护。针对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高价值产品、热销产品和互认互保产品等,加强对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
4、保护力度,严格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加强对相同或近似产品上使用意译、音译、字译或标注“种类”“品种”“风格”“仿制”等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规制和打击。增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引导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地理标志信息查询检索、咨询、预警、公益讲座、专题培训等,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等机构参与提供地理标志信息公共服务。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统筹开展地理标志信息化建设,实现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实现面向公众的地理标志“一站式”信息服务。二、 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基础健全地理标志法律制
5、度。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地理标志立法调研论证,加强国外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明晰地理标志的权利内容和保护范围,明确行政保护的基本原则、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和相关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优化地理标志保护程序,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构建中国特色地理标志保护法律制度。建立协调有序的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有序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和立体保护机制。完善地理标志认定机制,统一规范不同保护渠道的地理标志名称、保护地域范围划定等认定要素,优化地理标志认定流程,制定发布地理标志认定产品分类标准。推动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下,强化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
6、、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的保护。优化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地理标志保护申请审核认定规则和审查流程,完善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信息化手段,推进审查智能化。加强审查认定人员能力建设,打造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发挥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历史文化等领域专家作用,为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提供有效智力支持。健全地理标志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快构建涵盖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推进地理标志基础通用类和产品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政府在地理
7、标志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定期监测和评估标准实施效果。鼓励开展地理标志相关标准外文版研制,提升我国地理标志品牌的国际传播力。鼓励研制地理标志国家标准样品。支持各地建立健全以地方标准为基础的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动态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相关数据指标体系、分析方法和数据报表。推进地理标志保护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数据库和电子化应用平台。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保护资源管理数据发布机制,探索研究发布地理标志年度公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基础理论研究。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鼓励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溯源、假冒线索搜集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强
8、化运用技术手段保护地理标志。发布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三、 增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引导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地理标志信息查询检索、咨询、预警、公益讲座、专题培训等,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等机构参与提供地理标志信息公共服务。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统筹开展地理标志信息化建设,实现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实现面向公众的地理标志“一站式”信息服务。四、 发展目标地理标志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护水平显著提升,运用效益充分显现,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地理标志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
9、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体现。地理标志保护基础更加坚实。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资源统计分析制度初步建立,新建成一批特色显著、成效明显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运用效益更加凸显。地理标志品牌效应显著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增强,以地理标志品牌为核心,企业商标和区域品牌相结合,共同发展的地理标志品牌体系更加完善,地理标志相关产业链更加健全。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地理标志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地理标志认定数量保持稳定合理增长,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达到1.8万家以上,年直接产值保持稳定增长,制修订一批地理标志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建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00家,推动更多中国地理标志在海外获得保护(以上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资料来源: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