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四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目 录第一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第一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第二节 肩负新的时代使命第三节 总体思路第四节 发展目标第二章 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第一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二节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第三节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第四节 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第五节 发挥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第六节 推动西藏新疆民政事业发展第三章 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第二节 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
2、系建设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第四节 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第五节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第六节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第七节 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第四章 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第一节 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第二节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第三节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第四节 推进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第五节 提高康复辅助器具助老助残能力第六节 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第五章 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第一节 加强养老服务保障第二节 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第三节 壮大养老服务产业第四节 加强养老服务
3、人才队伍建设第五节 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第六章 强化实施保障,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第二节 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第三节 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第四节 优化民政资源配置第五节 统筹民政领域发展和安全第六节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为明确“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第一章第一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民政事业现代
4、化建设新征程义思想,开启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第一节第一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了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党中央、国务院系列会议、重要文件对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全国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革弊鼎新、 攻坚克难,凝神聚力兜底线、 保稳定、促发展,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
5、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适时修改,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得到巩固加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 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 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制定出台,强化了民政事业的顶层设计。
6、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创建立,社会救助、社区建设、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工作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民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民政工作服务保障国家大局成效明显。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创新优化政策供给,2017 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旗)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动态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共有 1936 万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脱贫攻坚“兜底一批”任务圆满完成。民政系统援藏援疆工作为西藏、 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夯实民生基础。对中西部地区、特殊类型地区等倾斜支持力
7、度持续加大,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中积极贡献民政方案。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行政区划资源效应越发凸显,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愈加有效。全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成果,有效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引导社会力量踊跃捐款捐物,动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主动投身疫情防控,400 多万名社区工作者坚守 65 万个城乡社区,筑牢了基层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基本民生保障兜底工作提质增效。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兜底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到“十三五”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78 元/人月
8、和 5962 元/人年,比“十二五”末分别提高 50.3%和 87.6%。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5.4 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面纳入国家保障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全部县(市、区、旗),发放人数分别达到 1212.6 万人和 1473.8 万人,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城乡统筹,临时救助制度有效实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寻亲水平明显提升,安置渠道更加通畅。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持续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内容逐步充实、形式
9、更加丰富、主体日益广泛,与其他协商形式衔接更加紧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发挥,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国社会组织数量达到 89.4 万个, 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超过 1000 万人, 均比 “十二五” 末增长 30%以上。 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 157.3 万人,其中持证社会工作者 66 万人;注册志愿者人数超过 1.92 亿人。慈善信托等新制度为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开辟新途径, 社会捐助实现快速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效果显著,党组织领导的自治、 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基本社会服务和专项行政管理水平持续
10、提升。 养老服务发展步伐加快,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到 31.9 万个,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 823.8 万张。婚姻登记收费全面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婚姻家庭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辅导服务机制普遍建立。 农村留守儿童、 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惠民殡葬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殡葬设施和服务明显改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进一步优化,依法管界护界工作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圆满完成。党的建设持续从严加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党建工作同业务
11、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查处福利彩票系列腐败案件,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全面完成。聚焦农村低保、疫情防控、殡葬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持之以恒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巩固提升,有力保障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和民政干部健康成长。同时也要看到,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相比,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相比,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康复、精神卫生、殡葬服务等领域的基本民生保障和基
12、本社会服务短板亟待补齐,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力量参与不畅、社区服务能力不足等弱项仍然存在, 城乡区域间民政服务能力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 支撑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标准化、 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第二节第二节 肩负新的时代使命肩负新的时代使命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扛起责任,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新航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 基础性工作” 、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
13、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责、根本保障、发展动力和使命任务,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新阶段如何定位民政工作、如何做好民政工作等重大问题,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 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描绘了新蓝图。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民政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在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对民政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对民政
14、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不断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体系, 加快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 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养老、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更加均等可及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为民政工作更好发挥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作出了顶层设计。我国经济和科技实力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支撑。“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总量跃上百万亿元新的大台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 1 万美元,5575 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城镇化率超过 60%。“十四五”时期,我国有望迈进高收入国家行列,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将进一步巩固。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前沿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等
15、创新应用,正在催生民政领域一系列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基本民生保障对象主动发现和精准识别、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和智慧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和需求适配,提供了新的支撑和有效路径。新的历史方位对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在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域协调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中, 民政事业面临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新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更加迫切,更加需要强基础、转方式、拓领域,采取有效举措切实缩小不平衡差距, 强化资源集约利用, 加大对外
16、合作交流,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中展现新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高品质多样化的民生需求对内需体系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普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民政事业同经济发展有效衔接、良性循环。第三节 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
17、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突出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的主基调,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
18、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科学界定基本民生保障范围,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出新贡献。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向基层队伍赋能、向参与主体赋能、向服务对象赋能,促进广泛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同频共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社
19、会救助、基层治理、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等改革,鼓励基层开拓创新,探索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不断为民政事业发展探索新方式、注入新动能。坚持系统观念。 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工作融入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坚持民政事业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整体推进,加强跨业务、 全系统、 多部门协同, 更加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第四节 发展目标到 2035 年民政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对标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 2035 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
20、系等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面形成;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精准覆盖全部目标群体,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提供坚实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 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成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重要支撑,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贡献重要力量。到 2025 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21、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社会福利适度普惠迈出新步伐。福利彩票支持基本民生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机制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进一步畅通和规范。 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更加凸显。行政区划设置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
22、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更加系统完备,地名、婚姻、殡葬等服务管理更加科学有效,普惠均等和智能精准程度同步提高。“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时期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序号指标单位2025 年目标值属性1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预期性2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75预期性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5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万个18预期性6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30预期性7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万人1250预期性8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万人200预期性9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
23、施中的覆盖率%80预期性10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100预期性11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50预期性12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约束性13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100约束性14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约束性15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预期性第二章第二章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扎实推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水平
24、,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一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加强对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 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保持农村社会救助政策持续稳定,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调整优化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
25、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 困难程度等, 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 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强化县乡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切实保障好农村地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开展民政部门定点帮扶。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提升农村地区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
26、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农村地区困境儿童和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农村民政服务设施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向中西部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特殊类型地区等倾斜,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第二节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法制定出台。完善低保制度,制定低保审核确认办法,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提高科学
27、性和精准度。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低保。 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 16 周岁延长至 18 周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 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 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
28、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畅通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办法,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当地低保标准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1.3 倍;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推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研究制定相对统一的区域救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完
29、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 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推进民政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金融、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依法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机构提供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及财产信息的责任。完善核对内容,优化核对系统,逐步推进全国联网的统一核对工作。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协同,建立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30、,拓展“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有需要的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深化社会救助 “放管服” 改革。 全面推行 “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 ,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31、。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用,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完善救助管理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制定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配套政策,强化站内照料职责,加强托养机构监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减少不文明流浪乞讨现象。推进救助寻亲服务,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发动社会力量,帮助滞留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推动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
32、安置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推进源头治理,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 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 升级完善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全国救助寻亲网。专栏专栏 1 1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01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提升保障条件。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主动发现和协助申请、资源链接、政策信息、心理调适、转办转介、社会融入等相关服务。优化社会救助程序,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
33、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逐步实现全国联通。02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体系推动尚无救助管理设施或设施设备落后的地级市,以及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省市交界、救助量大的县(市、区、旗),新建或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或救助管理站,实现救助管理服务网络覆盖全部县(市、区、旗)。第三节第三节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帮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制度。 规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 推动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
34、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拓展保障范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规范家庭寄养。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家庭培训和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医助学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 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地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应当集中养育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35、省级民政部门可统筹确定养育儿童较多、综合条件较好的部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推动每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 培育 2 家以上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推进建设辐射多省份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保障机构内适合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均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 支持符合条件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
36、救助定点机构目录。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标准化建设。 推动成立全国儿童福利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一批适应儿童福利工作的标准,推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专栏专栏 2 2儿童福利服务提质工程儿童福利服务提质工程01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重点支持有集中养育需求、设施设备落后的地区新建或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医疗、特教、康复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02 提升儿童福利服务能力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福利院院长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建立健全孤残儿童护理员
37、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儿童福利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培育孵化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 推动建立中国儿童福利联合会。推动儿童福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第四节第四节 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残疾人实际需求,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逐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积极推进残疾人 “两项补贴” 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残疾人提供更加贴心暖心
38、的服务。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相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新的补贴内容和形式。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 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指导作用, 推动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福利、 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培育一批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标杆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套“经验包”在全国推广,逐步将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打造成康复服务网络中的重要节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服务设施、运行补贴、职称待遇等方面给予扶持,将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
39、服务范围,为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巩固和增强家庭照护功能, 促进家庭成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资源。专栏专栏 3 3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市建设 100 个左右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支持需求大的县(市、区、旗)建设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康复等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第五节第五节 发挥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发挥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保障发行销售安全健康运行。 健全行业标准体系,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健全行业激励约束机制、市场调控机制和监督
40、管理机制, 不断强化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整体性、 协同性。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控和安全管理机制, 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 强化技术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发行销售技术系统统一,建立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深化福利彩票社会责任建设,宣传普及彩票知识,防范非理性购彩,保障参与者合法权益。推动发行销售创新发展。 坚持公益性、 提高娱乐性、 增强文化性,加强游戏研发储备,优化产品结构。顺应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新趋势,逐步建立规范化精细化的渠道管理体系,推动传统销售网点转型发展,加强渠道创新,提高购彩便利性,培育购彩新习惯。创新营销品牌,加强营销宣传统筹整合力度,开展跨机构、跨票种、跨区域营销活动。 积极探
41、索符合公益事业发展规律和市场发展规律的发行销售运营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加强游戏研发、信息技术、营销宣传、市场管理、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完善各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全链条制度体系。突出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优化资金分配,加大彩票公益金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 加强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分类指导,切实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打造一批公益品牌,展现福利彩票为民、责任、阳光形象,促进彩票公益金使用和发行销售良性循环。专栏专
42、栏 4 4福利彩票健康发展工程福利彩票健康发展工程01 建设全国统一的发行销售技术系统积极推动纸质票和电脑票发行销售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分票种全国纵向系统统一。加强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统一渠道管理、统一客户管理、统一支付管理、统一终端安全管理等技术支撑能力,促进跨票种横向业务融合。02 推进销售渠道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渠道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通用要求。推动传统销售网点转型发展,优化布局,加强服务,提升形象。拓展新渠道,提高购彩便利性。加强渠道精细化管理,搭建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强化培训和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03 提升公益品牌形象适应融媒体信息传播模式,建立健全品
43、牌建设和营销宣传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开展整体营销。依托销售场所,建设一批集公益宣传、便民服务、彩票销售功能于一体的“福彩公益驿站”。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公开,推动标识设置全覆盖。第六节第六节 推动西藏新疆民政事业发展推动西藏新疆民政事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治疆方略。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战略部署,加大对西藏自治区、涉藏工作重点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加大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指导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44、接,缩小发展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加强民政对口支援。健全民政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支援地与受援地沟通衔接,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干部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创新方式、加大倾斜,推动民政援助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对口支援规划,全力推进受援地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组织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援藏援疆活动。支持西藏自治区、涉藏工作重点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各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接需求,发挥优势,广泛开展救助、教育、文化、卫生等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第三章第三章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和
45、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家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发展慈善事业,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 “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
46、制度。 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逐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村(居)务公开。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推动城乡社区全部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在社区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工作,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深化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创新。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
47、基层管理经验,建立乡镇(街道)与县(市、区、旗)有关职能部门之间高效协调机制。 积极推行乡镇 (街道) 政务服务 “好差评”机制。深化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推动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第二节 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 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推进城市社区生活性服务综合体建设, 深化社区便民惠民服务。 开展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48、。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强化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城乡社区服务。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及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等辐射延伸, 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 构建乡镇政府、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
49、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和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完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 推动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18 人。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 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 年检 (年报) 、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
50、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培养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依法依规交叉任职。 推行党组织和管理层共同学习、共议重大事项等做法,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增强职工群众政治认同、依法执业诚信从业中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 巩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依法推进直接登记改革,制定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 强化发起人和负责人资格审查, 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 厘清各部门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职责,构建登记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