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5.1 自然环境概况.3315.2 区域污染源调查.3356 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3406.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406.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496.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556.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756.5 植被环境现状调查.3866.6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886.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3897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3927.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3927.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3937.3 施工
2、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3947.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3957.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968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978.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978.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718.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728.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758.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778.6 土壤影响预测.5878.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938.8 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分析.5959 风险评价风险评价.6029.1 风险调查.6029.2 环境风险识别.6129.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6209.4 风险预测
3、源项分析.6219.5 风险预测与评价.6259.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6389.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6489.8 风险评价结论.65210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65510.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65510.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67110.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68310.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689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I10.5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69010.6 土壤防治措施.69410.7 环保投资.695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69611.1 分析方法.69611
4、.2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69611.3 环境效益分析.69711.4 环保投资分析.69811.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69912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0012.1 施工期环境管理.70012.2 运营期环境管理.70212.3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70912.4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验收要求.71013 评价评价结论结论.71913.1 项目概况.71913.2 环境质量现状.72013.3 污染物排放情况.72113.4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72113.5 污染防治措施.72513.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2713.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72713.8 总量控制.
5、72813.9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72913.10 综合结论.729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V附件: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附件 3: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福山经济产业园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主体的复函附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附件 6:广州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附件 7: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敏感点及关注点距离测绘附件 8-1: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X193194-1)附件 8-2: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RWD20190922)附件 8-3: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X1
6、93194-2)附件 8-4: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X201164)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言前言I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根据统计数据,广州市约有 3000 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黄埔区约 650 家,居全市各区首位。黄埔区目前的危废处置单位有 6 家,处置类别较为单一,主要为物化以及综合利用等,黄埔区的危废处置能力和产废量存在较大缺口,危险废物只能送区外或市外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方面制约着企业正常生产、发展,另一方面存在着巨大的运输、偷排、漏排风险,给黄埔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因此,在黄埔区内筹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
7、彻底解决困扰区内企业多年的危险废物量剧增、处置出路有限、处置成本高,从而制约自身发展、生产的问题是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的。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是广州市规划建设的七个城市固废综合处理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园之一,选址位于萝岗区福山村(现为黄埔区福山村)。2013 年 6 月 19 日开展了广州市兴丰循环经济产业园(近期)及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通过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现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为(穗环函2014739 号)。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现已批项目有“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以
8、下简称“福山东部再生中心项目”)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以下简称“福山东部再生中心扩建项目”)。2018 年,在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我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穂埔环2018 157 号中提到:(三)全面推进提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项目建设:2017 年 10 月,黄埔区政府根据黄埔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乏的实际情况,提出要借助广州市在黄埔区扩建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也有文件名称为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以下统称“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契机,并商请市城管委在福山扩建项目内或附近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
9、所,由区属国企科学城集团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切实解决黄埔区焚烧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出路问题。经区政府、管委会多次与市城管委协调,现初步约定广环投集团从福山东部再生中心二期用地西部划出 30亩用于建设我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2018 年 12 月科学城(广州)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司、 广州中科建禹环保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公司成立了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建设单位),三家股东公司主营业务均有环境治理领域。综上,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库田社(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部西北角)建设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
10、项目,以近距离处置黄埔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同时兼顾黄埔区周边地区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用地在福山东部再生中心扩建项目地块内,用地规划为园区预留发展备用地。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业,项目的建设与工业园区的规划不冲突。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图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位置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二、项目特点二、项目特点本项目拟处理处置外收危险废物 78000t/a,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理、等离子熔融处理、物化处理以及综合利用,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16 大类。拟热处置线外收危险废物 4 万 t/a,建设一条处置量为外收 3 万 t/a、内部二次危废 4
11、511.25t/a 的回转窑处理系统以及一条处置外部危险废物 1 万 t/a、内部灰渣6288.6t/a 的等离子熔融炉处理系统(其中回转窑处理系统外收危险废物处理类别涉及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中的 HW02 医药废物、HW03 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 精(蒸)馏残渣、HW12 染料、涂料废物、HW13 有机树脂废物、HW16 感光材料废物、HW45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他废物,共计 12 大类;等离子熔融炉处理系统外收危险废物处理类别涉及到国家危
12、险废物名录(2016)中的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HW13 有机树脂废物、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HW49 其他废物、HW50 废催化剂),共计 6 大类;拟物化处理危险废物 30000t/a,处理种类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6 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 废酸及 HW35 废碱,共计 7 大类;拟资源化利用废旧包装桶8000t/a,处理种类仅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 HW49 其他废
13、物中的900-041-49。 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修订,201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本)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项目属于其中: “三十四.环境治理业”中的“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14、”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在生产运营中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例(国令第 682 号)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受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成立了项目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本项目及区域社会环境等相关技
15、术资料,开展了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工作,编制完成了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环境影响评价流程见图 2。图图 2 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程序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主要环境问题(1)水污染源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项目废水主要有物化车间废水(主要来自物化蒸发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热处理车间的碱洗塔排污水以及湿电除尘清洗水(此部分废水为高盐废水);其他废水(由少量的洗车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组成)。本项目设有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由预处理系统+生化系统+回用水系统组成。其中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有絮凝沉淀以及三
16、效蒸发工艺,生化系统为厌氧+缺氧+好氧+MBR, 回用水系统为 RO+DTRO。 本项目设计废水处理规模为 250t/d,三效蒸发设计处理量为 110t/d。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的生产废水,可根据其来源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物化车间废水,主要来自物化处理后的废水,物化车间废水均为蒸发系统后的废水,水中污染物指标主要为 COD,该部分废水直接进入综合废水生化系统+回用水系统处理。第二类废水主要为其他废水,由少量的洗车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组成,该类废水污染物包括少量 COD,还可能含有盐类,重金属等。该废水预处理后,上清液进入综合废水生化系统+回用水系统处理。第三类废水
17、主要来源于热处理车间的湿电除尘清洗水以及碱洗塔排污水、烘干废水,该类废水主要表现为含重金属,需要进行三效蒸发处理后再进入综合废水生化系统+回用水系统处理。第四类废水为锅炉排污水以及制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COD 浓度较低,盐含量较高,可生化性较差,此部分废水直接用作回转窑的捞渣机补充水以及等离子熔融炉处置线的水淬机补充水。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中的直流冷却水”及“工艺与产品用水”的严者后回用,回用于回转窑线、等离子熔融炉处置线烟气处理的急冷塔用水、湿电除尘补充水。RO 反渗透的浓水进入三效蒸发器进行处理,三效蒸发器
18、产生的盐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2)大气污染源项目共设有 9 个排气筒,包括 8 个生产废气排气筒、1 个备用炉前区排气筒(焚烧或等离子体线停炉检修时使用。回转窑处置线烟气设 1 套“SNCR 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湿式电除尘+SCR 低温脱硝+烟气加热”系统, 处理达标后的烟气通过 1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根 90 米高的烟囱 1#排放,烟气排放标准执行设计标准。等离子熔融炉处置线设 1 套“SNCR 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湿式电除尘+SCR 低温脱硝+烟气加热”系统,处理达标后的烟气通过 1 根
19、90 米高的烟囱 2#排放,烟气排放标准执行设计排放标准。1#烟囱与 2#烟囱为集束烟囱。回转窑卸料以及进料区设置独立抽风系统,车间属于微负压状态,避免气体泄漏,抽风经管道送至回转窑系统作为系统供风(即废气经收集作为助燃风进入回转窑处理);等离子熔融污泥预处理区设微负压抽风系统,避免气体泄漏,抽风经管道送至等离子熔融炉系统作为系统供风。检修时候,上述废气经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 25m 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排气筒)。有机废液处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液处理线产生的酸雾废气、污水车间生化过程产生的臭气、 压滤过程产生的臭气分别收集后引至 1 套“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20、, 处理后由 1 条 2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排气筒编号 3#。废旧包装桶清洗车间洗桶线倒残液、落盖产生的两股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后引至同一个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后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 4#;抛光、打磨过程产生两股废气单独收集后引至同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 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 5#,加温打磨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作为助燃风进入回转窑处理。乙类暂存库以及丙类暂存库分别设一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分别经 15米和 25m 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分别为 6#、7#;粉料料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1、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设置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分析过程会产生实验室废气,主要为酸性气体(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通过安全台的抽风系统引至楼顶经碱喷淋塔吸收后25m 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 8#)排放。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卸料时采用气相平衡管,实现气体平衡,可减少储罐呼出气体量(大呼吸)。(3)固体废物污染源回转窑处置线产生的焚烧炉渣和焚烧飞灰在等离子熔融炉投入运行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等离子熔融炉投入运营后,回转窑处置线产生的焚烧炉渣和焚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烧飞灰交由本项目等离子熔融炉处置线进行处置; 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
22、16) :危险废物等离子熔融炉、高温熔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非玻璃态物质和飞灰为危险废物,但目前尚无玻璃态和非玻璃态的相关标准,在相关标准出来前,本项目玻化渣应对其进行鉴定,按鉴定结果进行处理,如果是危废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若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未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等离子熔融炉处置线产生的飞灰、无机物化处理过程产生的盐泥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盐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物化系统产生的隔渣、油泥、压滤污泥、浓缩液和废气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污泥以及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液进项目回转窑处置线进行焚烧处理;废催化剂进等离子体熔融系统进行处理;办
23、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负责收集清运。(4)噪声污染源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各生产设备、各类泵、风机、冷却塔等,通过防震、隔声、消声、吸声,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等方法控制,厂界 1m 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概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概要(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a、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废气各预测因子在空气环境功能二类区和一类区的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 100%; 在空气环境功能二类区的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 30%,在空气环境功能一类区的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 10%。b、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废气
24、各预测因子(除了 NO2、PM10、PM2.5)在空气环境功能二类区和一类区的贡献值,叠加区域已批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及环境现状背景值的影响后,短期浓度或长期浓度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c、区域二类区不达标因子 NO2和帽峰山一类区不达标因子 PM10、PM2.5预测范围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分别为-44.19%、-23.51%、-23.51%,均小于-20%,故可判定项目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可得到整体改善。因此,可认为项目运营期废气正常排放时,对环境影响基本可以接受。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本次评价确定环境防护距离为 400 米, 即确定以项目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库外延 40
25、0m 的包络线区域为环境防护距离区域,距离项目地块最近的敏感点为岐山村,岐山村与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库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距离最近为 500m。据调查,该包络线范围现无长期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且建议有关部门不能在该包络线范围规划上述环境保护目标。(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设备在采取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环保措施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时,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区域背景值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
26、求。(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固体废物项措施后,可保证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从暂存、最终处置、运输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5)地下水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三效蒸发进水池泄漏后的最远超标距离分别为耗氧量 33m、镍 68m、铬 23m;丙类储罐泄漏后的最远超标距离为耗氧量 50m。该超标范围内均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故地下水事故工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对重点防治区防渗技术按照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 技术规范 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防渗,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以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时
27、,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热处理烟气污染物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最容易沉降且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大;废水、废液采取的防渗措施可极大程度地保障项目周边土壤环境不受项目污染物废水、废液的影响;固体废物均有对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均不对外环境排放,基本不影响项目周边土壤环境。经预测可知,建设项目在 10 年、20 年、30 年阶段,周边场地以及建设场地内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各评价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建设场地外的农用地的各评价因子
28、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风险筛选值。项目正常运作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明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显影响。(7)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在本项目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此外,为减轻工程排放重金属在周围土壤中的累积浓度,本次评价建议企业加强对外排废气的控制,减少重金属、二噁英在厂区周围土壤的累积。(8)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分析从本次评估结果可以看出,在考虑呼吸暴露途径影响时,运营期废气中的二噁英对群众的影响较低;运营期重金属、氨、硫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SO2等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
29、度贡献值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值,且远小于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IDLH),对人体健康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7)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有回转窑焚烧系统废气事故性排放,物化处理车间废水事故排放,乙类仓库、丙类储罐区的泄漏和火灾,污水处理设施泄漏等。a、物化车间储罐区室内设有足够容积的罐区事故池;丙类储罐设有足够容积的围堰;暂存库及物料输送管道的泄漏,可通过仓库、车间内四周设置导流沟进入集水坑,收集后送至事故应急池;火灾事故产生的大量消防废水,由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日常加强相关控制闸阀及管道切换系统的维护管理,即可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b、风险事故工况下可能造成地下水环
30、境影响与地下水影响分析预测结果一致。c、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烟气事故排放情况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氯化氢污染因子在下风向不同距离和敏感点处的浓度均低于各自的1级、 2级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高热值废液储罐着火火灾事故排放情况下,CO 的 1 级、2 级大气毒性终点浓度最远影响范围分别为 110m 和 140m,在敏感点处的浓度均低于各自的 1 级、2 级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高热值废液储罐泄漏事故的苯乙烯在下风向不同距离和敏感点处的浓度均低于各自的 1 级、2 级大气毒性终点浓度。根据调查可知,本项目周边 140m 影响范围均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可以认为上述事故情况下排放废气对周边区域无不良影响。针对本
31、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a、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合理规划设计,要做好日常管理及维护措施,有专人负责阀门切换,保证消防废水、事故废水、事故雨水排入事故应急池。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b、地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措施等。c、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对炉体、管道、阀门、接口处都要定期检查,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避免废气事故排放。本项目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涵盖了危废收运、暂存、进料、危废热处理、危废物化处理等工序,以及落实安全管理对策,落
32、实厂区的防漏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及减轻其危害。建立完整的管理规程、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装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合结论综合结论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选址位于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库田社(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部西北角),选址与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不冲突, 项目选址符合 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 、危险废物处置政策、环保政策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黄埔区的危废处置能力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
33、体废物得到处置,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环境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建成后,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1 总则总则1.1 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1.1.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1)调查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特征,确定环境敏感点及其环境质量保护目标,论证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危险废物处理选址的要求。(2)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处理工艺特点,弄清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分析评价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对当地环境空气、水体环境、声环境、生
34、态环境、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论证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处理过程以及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3)根据本项目建设方案,对工业危险废物的运输、贮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避免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工程内部因素而引起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提出场址的环境防护距离。(4)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阶段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为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建议措施和对策。(5)提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以保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6)根据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公众意见调查、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结论,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
35、准、政策和规划,对本项目的选址、运输路线和工程建设方案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1.1.2 评价重点评价重点(1)项目各类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2)项目选址的合理合法性及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3)项目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4)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5)项目营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2.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
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8)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发19995 号;(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2004 年第 408 号;(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1)环境保护公众参
37、与办法,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6 月;(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4)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 号;(15)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201 号;(16)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 号;(17)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18)关于含重金属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29 号;(19)关于切实
38、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 环发201277号;(2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2)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2016 年 5 月 28 日;(2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25)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2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3 月 30 日修订;(
39、27)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2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2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3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1.2.2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2)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3)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4)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40、月 1 日起施行);(5)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6)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粤环1997177 号);(7)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1997 年 12 月);(8) 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1999 年);(9)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2011 年 5 月 1 日);(10)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2001 年 6 月);(11)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环办201087 号);(12)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70 号)
41、;(1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 号);(1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粤环20134 号);(15)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2 号);(16)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粤环201526 号);(1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粤府2015131 号);(18)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发20172 号);(19)广东省环保厅关于
42、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35 号);(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粤府200635 号);(21)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2)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粤环201651 号);(2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粤府200516 号);(2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实施方案(粤环函2005111 号);(25)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 年)(粤府办201042号);(26)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27)
43、广州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8)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粤办发201829 号);(29)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 号);(3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31)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32)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33)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
44、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6(34)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 号);(35)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3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办201317 号);(3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6358 号);(38)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39)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40)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4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45、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1.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
46、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10)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1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12)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2第 33 号;(1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 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 试行)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7(HJ515-2009);(15)
47、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 (HJ561-2010);(16)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17)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365-2007);(18)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 (试行) ,环发200458 号;(19)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 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7 年第48 号;(2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
48、8218-2014);(2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2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 号;(26)关于发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1.2.4 其它参考依据其它参考依据(1) 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
49、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5) 委托书。1.3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1.3.1 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8项目雨水沿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公用管道排入下游山涧,进入潭洞水,最终汇入金坑水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潭洞水水体功能为“饮用”,水质目标为类;金坑水库水体功能为“农发”,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图1.3.1-1 和图
50、1.3.1-2。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粤府函2016358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为“水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其准保护边界距离本项目厂界为 9207m,以及“和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边界距离本项目厂界为 10114m,保护区范围详见表 1.3.1-1 所示,本项目厂址与保护区位置关系详见图 1.3.1-3 所示。表表 1.3.1-1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部分)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部分)行政区行政区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名称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保护区级别区划范围区划范围水域保护范围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黄埔区水声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