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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百货商场运营资料 国美电器2010年企业财务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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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國 美 電 器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93)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二零一零年財務摘要 本年收入為人民幣50,910百萬元,比去年增長19.32% 綜合毛利率 (毛利率加其他收入及利得率) 由17.32%增長至18.39% 母公司擁有者應佔溢利

2、由人民幣1,409百萬元增長至人民幣1,962百萬元,比去年增長39.25% 每股基本盈餘由去年人民幣0.103元增長23.30%至人民幣0.127元 董事會決定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港幣4.1仙 (折合為人民幣3.5分) 可比較門店的銷售收入較2009年同期增長21.80% 每平米銷售收入較2009年同期增加22.64%2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會 ( 董事會 ) 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本集團 )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審核業績,現呈列如下:綜合利潤表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010200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收入550,910,14542,66

3、7,572銷售成本(44,991,355)(38,408,042)毛利5,918,7904,259,530其他收入及利得53,441,6283,131,646營銷費用(5,114,303)(4,352,350)管理費用(1,165,138)(845,235)其他支出(375,323)(490,062)經營活動之利潤2,705,6541,703,529財務成本7(441,818)(348,969)財務收益7339,036341,209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份之 (損失) 利得14(i)(93,340)136,740稅前利潤62,509,5321,832,509所得稅支出(547,878)(406,

4、310)本年利潤1,961,6541,426,199歸屬予:母公司擁有者1,961,6541,409,288非控股權益16,9111,961,6541,426,199歸屬予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的 每股盈餘基本人民幣12.7分 人民幣10.3分攤薄人民幣12.0分人民幣9.5分3綜合全面利潤表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本年利潤1,961,6541,426,199其他全面利潤其他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25,650)44,550物業重估收益25,20498,253所得稅影響(6,301)(24,563)18,90373,690換算海外業務時產生的匯兌差額

5、(15,162)(20,804)本年其他全面 (損失) 收入,經扣除稅項(21,909)97,436本年全面利潤合計1,939,7451,523,635歸屬予:母公司擁有者1,939,7451,506,724非控股權益16,9111,939,7451,523,6354綜合財務狀況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10200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3,556,1633,391,950投資物業830,611820,671商譽4,014,9814,014,981其他無形資產116,157125,199其他投資127,710153,360收購物業預付款項21,129預付租金38

6、7,784332,407遞延稅項資產39,51330,763委託貸款113,648,0003,600,000非流動資產合計12,720,91912,490,460流動資產於香港上市的投資,以公允價值列示1,635存貨8,084,9716,532,453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12206,10254,199預付賬款、按金及其他應收款2,446,0511,701,884應收關聯人士款項251,290157,146抵押存款6,268,1308,796,344現金及現金等價物6,232,4506,029,059流動資產合計23,488,99423,272,720流動負債計息銀行借款100,000350,00

7、0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1316,899,68315,815,261客戶按金、其他應付款及預提費用1,819,9991,829,514應付關聯人士款項97,826可換股債券14122,6272,180,357應交稅金509,374507,245流動負債合計19,549,50920,682,377流動資產淨值3,939,4852,590,343資產合計減流動負債16,660,40415,080,803非流動負債遞延稅項負債111,148103,429可換股債券141,814,0693,174,909非流動負債合計1,925,2173,278,338淨資產14,735,18711,802,465權益母

8、公司擁有者擁有的權益已發行股本417,666382,408儲備13,735,24611,420,057擬派末期股息10582,27514,735,18711,802,465非控股權益權益合計14,735,18711,802,4655附註:1. 公司資料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是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其註冊地址為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 12, Bermuda。本集團的主要業務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以下簡稱 中國 ) 經營及管理電器及電子消費品零售門店網絡。2 編製基準本財務報表乃根據國

9、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要求編製。除了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香港上市投資、投資物業、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他投資及可換股債券之衍生工具部份外,本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本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列示 ( 人民幣 ) ,除特別說明外各項數據均按四捨五入方式調整至最接近的千位。3 會計政策的變動及披露本集團已首次在本年度財務報表中採納以下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 (經修訂)首次採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首次採納國際財務報告 準則首次採納者的額外豁免之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0、2號以股份為基礎之支付集團 按現金結算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之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 (經修訂)業務合併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經修訂)合併及獨立財務報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合資 格對沖項目之修訂國際財務報告解釋公告第17號向擁有人分派非現金資產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修訂 (納入於2008年10月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持作待售非流動資產及終止 經營計劃出售於附屬公司的控股權益之修訂2009年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於2009年4月頒佈的若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除下文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 (經修訂) 、國際會計準

11、則第27號 (經修訂) 、納入2009年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之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之修訂外,採納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該等財務報表構成重大財務影響。63 會計政策的變動及披露 (續)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主要影響如下:(a)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 (經修訂)業務合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經修訂)合併及獨立財務報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 (經修訂)對業務合併的會計處理引入若干變動,該等變動影響非控股權益的初始計量、交易成本的會計處理、或然代價及分階段達成的業務合併的初始確認及隨後計量。該等變動將影響已確認商譽的金額、收購發生期間的呈報業績及

12、未來呈報業績。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經修訂)規定將附屬公司擁有權之權益變動 (並未失去控制權) 列作股權交易。因此,該變動對商譽並無影響,亦不會產生收益或虧損。此外,該經修訂準則更改了附屬公司產生的虧損以及對附屬公司喪失控制權的會計處理方法。隨後對多項準則作出相應修訂,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的影響、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於聯營公司的投資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於合營企業的權益。該等經修訂準則引入的變動已按無追溯基準應用,並影響於2010年1月1日後的收購、喪失控制權及與非控股權益的交易之會計處理。(b) 於2009

13、年4月頒佈的2009年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列出了對若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每項準則均有獨立的過渡性條文。雖然採納若干修訂導致會計政策變更,此等修訂對本集團並無重大財務影響。最適用於本集團的主要修訂詳情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規定只有導致在財務狀況表中確認資產的開支才可分類為來自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剔除將土地分類為一項租賃的特定指引。因此,土地租賃應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的一般指引分類為經營或財務租賃。4. 分部資料為方便管理,本集團根據其產品及服務劃分業務單位,並有單一個可呈報經營分部,該分部為在中國進行經營及管理電器及電子消費品的零售門店網

14、絡。香港的公司辦事處並無賺取收入,故不分類為一個經營分部。為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作出決定,管理層監控本集團經營分部之業績。分部表現乃基於計量經調整除稅前利潤的可呈報分部利潤進行評估。經調整除稅前利潤與本集團除稅前利潤一致進行計量,惟該計量不包括銀行利息收入、財務成本、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價值損失或收益、購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收益、贖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收益及香港公司辦事處發生的其他開支。分部資產不包括遞延稅項資產、已抵押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之股本投資及其他投資,乃由於該等資產於集團層面管理。74. 分部資料 (續)分部負債不包括計息銀行貸款、可換股債券、應付

15、稅項及遞延稅項負債,乃由於該等負債於集團層面管理。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分部收入向外界客戶的銷售50,910,14542,667,572分部業績2,862,9191,945,269調整:利息收入164,076160,027未分配利得15,4664,421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份的 (損失) 利得(93,340)136,740購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 (定義見附註14) 的利得67,083贖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得202,578財務成本(441,818)(348,969)企業及其他未分配開支(200,349)(132,062)稅前利潤2,509,5321,832,509分部資

16、產23,542,11020,752,019調整:企業及其他未分配資產12,667,80315,011,161資產總計36,209,91335,763,180分部負債18,817,50817,644,775調整:企業及其他未分配負債2,657,2186,315,940負債總計21,474,72623,960,715其他分部資料於利潤表確認的減值損失1,00831,866折舊及攤銷341,585354,639資本支出*507,287471,244*資本支出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的增加。84. 分部資料 (續)地理資料(a) 來自外界客戶的收入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中國內地50,910,

17、14542,667,572上述收入資料乃根據客戶所在地區劃分。(b) 非流動資產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中國內地8,896,6628,698,144香港9,0348,1938,905,6968,706,337上述非流動資產資料乃根據資產地區劃分,惟未計入遞延稅項資產、委託貸款及其他投資。95. 收入,其他收入及利得收入 (亦即本集團營業額) 指所售出的貨品的發票淨值,已扣除退貨撥備及貿易折扣。收入、其他收入及利得的分析如下:2010200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收入銷售電器及消費電子產品50,910,14542,667,572其他收入來自供應商的收入2,166,6522,221,

18、466管理費: 來自非上市國美集團(i)250,000233,541 來自大中電器(ii)101,57725,496空調安裝服務管理費137,67698,290租賃收入189,438127,610政府補貼收入(iii)139,60593,497其他服務費收入106,221102,177來自一名土地所有人的補償收入26,19359,271其他121,68889,0573,239,0503,050,405利得購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得67,083贖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得14(i)202,578匯兌差額,淨額14,158202,57881,2413,441,6283,131,646附註

19、:(i) 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北京鵬潤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國美電器零售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合稱為 非上市國美集團 。國美電器零售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在除本集團營業城市外的中國地區使用 國美電器 商標,經營電器及消費電子產品零售及相關業務。組成非上市國美集團的公司皆由本公司的大股東及前任主席黃光裕先生擁有。105. 收入,其他收入及利得 (續)(ii) 本集團與北京戰聖投資有限公司 ( 北京戰聖 ) 於2007年12月14日訂立一項管理協議( 管理協議 ) ,管理協議於2009年12月15日續期。根據管理協議,本集團管理及經營北京市大中家用電器連鎖銷售有限公司

20、( 大中電器 ) 的零售業務以收取管理費。(iii) 各項政府補貼收入已收取作為本集團對當地經濟貢獻的獎勵,其中的收入未附加任何尚未滿足的條件或或有事項。6. 稅前利潤集團的稅前利潤經過扣除 (計入) 下列各項得出:2010200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銷售存貨成本44,991,35538,408,042折舊332,543345,597無形資產攤銷(i)9,0429,042處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損失16,28728,798有關土地及樓宇經營租約之最低租賃款項2,242,6182,038,504租金總收入5(189,438)(127,610)自有物業轉至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損失81,493投資物

21、業的公允價值損失8,4883,723來自大中電器的管理費5(101,577)(25,496)來自北京戰聖的利息收入7(174,960)(181,182)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份損失 (利得)14(i)93,340(136,740)贖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得14(i)(202,578)香港上市投資公允價值損失 (利得)29(1,236)匯兌差額淨額35,086(14,158)商譽減值2,000有關認股權證之額外認購股份之現金支付(ii)18,608核數師酬金 核數服務7,9008,100 非核數服務3,1001,200員工費用 (不包括董事薪酬)工資及獎金1,387,0391,119,682

22、退休金計劃供款256,043241,200社會福利及其他費用17,5076,841以股權支付的購股權開支67,36853,9231,727,9571,421,646116. 稅前利潤 (續)附註:(i) 本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計入利潤表的 管理費用 。(ii) 於2006年1月28日 及2006年2月28日, 本 公 司 與Warburg Pincus Private Equity IX, L.P. ( Warburg Pincus )分別訂立一份認購協議及一份補充協議 (統稱為 認購協議 ) ,據此,本公司於2006年3月1日按認購價3,000,000美元向Warburg Pincus之一間附屬

23、公司發行認股權證。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於由2006年3月1日開始五年內的行使期間認購本公司最多25,000,000美元新股份 ( 認股權證 ) 。截至報告期末,概無認股權證獲行使。於2009年6月22日,本公司宣佈按合資格股東於記錄日期每持有100股現有股份獲發18股公開發售股份之基準,以每股公開發售股份0.672港元的認購價,公開發售不少於2,296,576,044股公開發售股份及不多於2,484,657,375股公開發售股份 ( 公開發售 ) ,須於申請時繳足股款。於2009年7月31日完成公開發售時,已發行及繳足2,296,576,044股本公司之股份。根據認購協議,Warburg Pin

24、cus有權因公開發售及發行2016年可換股債券 (附註14(ii))認購本公司若干額外認購股份。於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Warburg Pincus支付一筆約人民幣18,608,000元的款項,以清償認股權證之額外認購股份,並於利潤表內確認為一項開支。認股權證已於2010年12月31日之後全數獲行使。7. 財務 (成本) 收益財務成本及財務收益之分析如下:2010200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財務成本:於五年內全數清償銀行貸款之利息(11,266)(16,064)可換股債券之利息開支14(430,552)(332,905)(441,818)(348,969)財務收益:銀行

25、利息收入164,076160,027其他利息收入(i)174,960181,182339,036341,209127. 財務 (成本) 收益 (續)附註:(i) 其他利息收入指透過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戰聖提供人民幣3,600百萬元的委託貸款 (附註11)而收取的利息收入。該貸款按年利率4.86% (2009年:4.86%至5.103%) 計息,此乃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釐定。8. 所得稅支出財務報表列示之稅項撥備分析如下: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本期所得稅中國555,210418,120遞延所得稅(7,332)(11,810)本年所得稅開支總額547,878406

26、,310本集團須以每家實體為基準,就本集團成員公司於其所註冊及營運的司法權區所產生或取得溢利支付所得稅。本期及遞延所得稅乃根據適用稅率確定。根據中國相關所得稅法,除本集團享有若干優惠外,本集團的中國附屬公司須就彼等各自的應課稅收入按25% (2009年:25%) 的稅率支付企業所得稅。年內本集團31家實體 (2009年:21家實體) 獲得相關中國稅務機關許可享受優惠企業所得稅稅率或予以免徵企業所得稅。本集團於年內因享有優惠企業所得稅稅率及豁免支付企業所得稅而實現大額稅項福利。本集團乃根據中國稅法及法規,經相關中國稅務機關批准及審核後享受此等稅項優惠措施。本集團於截至2010年及2009年12月

27、31日止年度並無來自香港的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有關年度提撥香港利得稅準備。138. 所得稅支出 (續)由稅前利潤 (虧損) 依據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屬公司所在司法權區的法定稅率計算得出之所得稅與按本集團實際稅率計算的實際稅項費用調節如下:2010香港中國合計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稅前利潤 (虧損)(491,249)3,000,7812,509,532以法定所得稅稅率計算之所得稅(81,056)16.5750,19525.0669,139優惠所得稅稅率的稅務影響(253,791)(253,791)毋須課稅之收入(40,191)(40,191)不可扣稅之支出111,87115,59712

28、7,468利用以前年度稅務虧損(31,257)(31,257)未確認之稅務虧損9,37667,13476,510以本集團有效稅率計算之稅項開支547,878547,8782009香港中國合計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稅前利潤 (虧損)(239,935)2,072,4441,832,509以法定所得稅稅率計算之所得稅(39,589)16.5518,11125.0478,522優惠所得稅稅率的稅務影響(186,439)(186,439)毋須課稅之收入(39,095)(39,095)不可扣稅之支出70,70630,632101,338利用以前年度稅務虧損(20,538)(20,538)未確

29、認之稅務虧損7,97864,54472,522以本集團有效稅率計算之稅項開支406,310406,310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就向外國投資者宣派來自於中國成立之外資企業之股息徵收10%預扣稅。有關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並適用於2007年12月31日後所產生之盈利。倘中國與外國投資者所屬司法權區之間定有稅務優惠則可按較低預扣稅率繳稅。於2010年12月31日,概無就在中國成立應繳納預扣稅的本集團附屬公司的未匯付盈利的應繳預扣稅而確認任何遞延稅項負債 (2009年:無) 。董事認為,在可見未來,該等附屬公司不大可能分派此等盈利。9. 歸屬予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的每股盈餘每股基本盈餘乃按

30、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應佔年內利潤及年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15,502,678,000股 (2009年:13,721,430,000股) 計算。149. 歸屬予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的每股盈餘 (續)每股攤薄盈餘乃按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應佔年內利潤計算,並予以調整,以反映可換股債券利息、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份之公允價值利得或損失、贖回可換股債券之利得及購回可換股債券之利得。計算本年度已發行普通股數目所使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亦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餘,以及假定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之普通股於被視為行使或轉換所有潛在攤薄普通股為普通股時已按零代價發行。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餘乃根據:2010200

31、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盈餘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餘的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應佔利潤1,961,6541,409,288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息53,686189,770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份之公允價值損失 (利得)93,340(136,740)贖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得(202,578)購回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利得(67,083)已就可換股債券影響作出調整的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應佔利潤1,906,1021,395,235股份數目20102009千股千股股份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餘的年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15,502,67813,721,430攤薄影響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32、:認股權證34,62631購股權(i)51,125可換股債券(ii)260,715944,75415,849,14414,666,215159. 歸屬予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所有者的每股盈餘 (續)附註:(i)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市場報價低於購股權的行使價。因此,該等購股權對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盈餘具反攤薄效應,因此計算每股攤薄盈餘時未予考慮。(ii) 2016年可換股債券及新2014年可換股債券對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盈餘具反攤薄效應,因此計算每股攤薄盈餘時未予考慮。新2014年可換股債券對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33、每股基本盈餘具反攤薄效應,因此計算每股攤薄盈餘時未予考慮。因此,只有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之攤薄效應,於計算截至2009年及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攤薄盈餘時予以考慮。於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贖回的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只限於計算該等可換股債券尚未贖回的期間內的每股攤薄盈餘時予以考慮。於2010年12月31日,本金總額為人民幣149,400,000元的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仍未贖回 (附註14(i)) 。10. 股息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中期股息:無 (2009年:無)擬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幣4.1仙 (相等於人民幣3.5分) (2009年:無)582

34、,275582,275本年度擬派末期股息須待本公司股東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1611. 委託貸款對滙海的委托貸款於2010年12月31日的委託貸款人民幣48百萬元 ( 匯海貸款 )乃本集團通過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滙海天商務諮詢有限公司 ( 滙海 ,由本集團僱員成立的公司)提供的貸款總額。匯海貸款將由匯海使用,純粹用作向庫巴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庫巴 ) 注資,以收購庫巴的80%股權。庫巴乃於2010年8月10日由獨立第三方成立,主要從事網上電器銷售。匯海貸款為期五年,按年利率4.86%計息,該利率乃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而釐定。根據2011年1月的權益抵押協

35、議,匯海的權益所有者已將匯海的股權抵押予本集團,作為匯海貸款的擔保。根據2011年1月的另一項權益抵押協議,匯海已將庫巴的80%股權抵押予本集團,作為匯海貸款的擔保。對北京戰聖的委托貸款於2010年12月31日的委託貸款人民幣3,600百萬元 (2009年12月31日:人民幣3,600百萬元)乃本集團通過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戰聖提供的貸款總額。該貸款到期日為2009年12月12日,年利率為5.103%。於2009年12月15日,委託貸款重續至2011年12月14日,利率為每年4.86%。委託貸款乃以下述項目作抵押:(i)以本集團為受益人大中電器全部註冊股本 (包括任何股息及其他因

36、有關股本而產生的其他權益) 的質押;及(ii)以本集團為受益人關於北京戰聖全部註冊股本 (包括任何股息及其他因有關股本而產生的其他權益) 的質押。此外,根據於2007年12月14日訂立以及於2009年12月15日續期的購股權協定,北京戰聖不可撤回地向本集團授予獨家購股權 ( 大中購股權 ) ,以由本集團或其任何指定人士,按中國政府機關的批准及購股權協定的其他條款及條件收購北京戰聖持有的大中電器的全部或部份註冊股本。於綜合財務報表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現正考慮在不久將來行使大中購股權。1712. 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本集團除特定大宗交易為信用交易外,其餘交易為現金交易。信用交易對購買方的信用期限通常為

37、一個月。本集團對未收回款項實施嚴格控制,過期應收款項餘額由高管人員定期覆核。管理層認為不存在重大的集中信用風險。截至報告期末,基於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發票開具日期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賬齡分析如下: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未收回餘額賬齡:3個月內204,24050,4193至6個月1,4893,0716個月至1年2842731年以上89436206,10254,199於2010年12月31日的結餘包括應收大中電器的賬款人民幣118,223,000元 (2009年:無) 。年內,本集團向大中電器出售電器及消費電子產品合共人民幣1,430,654,000元 (2009年:人民幣76,375

38、,000元) 。並未視為須作減值之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之賬齡分析如下: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非到期亦無須減值197,35649,582過期少於3個月6,884837過期超過3個月1,8623,780206,10254,199非到期亦非須減值之應收款與大量近期並無拖欠記錄之多元化客戶有關。逾期但未減值的應收款主要和本集團有長期業務關係的公司客戶有關。由於個別債務人的信用狀況並無重大變動,且餘額應可全數收回,故董事認為現階段毋需作減值撥備。本集團就該等餘額並無持有任何抵押品,亦無其他信用增強方法。1812. 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 (續)上述餘額無擔保,無息且依要求即行償付。13. 應付賬

39、款及應付票據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應付賬款5,757,5644,159,579應付票據11,142,11911,655,68216,899,68315,815,261本集團於報告期末按收貨日期計算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賬齡分析如下:20102009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3個月內8,163,5529,617,6873至6個月8,443,1945,921,009超過6個月292,937276,56516,899,68315,815,261本集團的應付票據及向位於中國的銀行借款由以下事項提供擔保:(i) 本集團定期存款作為抵押;(ii) 本集團的若干存貨作為抵押;(iii) 本集團的若干建

40、築物作為抵押;(iv) 本集團的若干投資物業作為抵押;及(v) 由非上市國美集團提供的企業擔保。上述餘額無息且通常在一至六個月內償付。1914. 可換股債券20102009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負債部份: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i)129,9762,281,0462016年可換股債券(ii)1,502,733新2014年可換股債券(iii)1,814,0691,672,1761,944,0455,455,955衍生工具部份: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i)(7,349)(100,689)1,936,6965,355,266分類為流動負債(122,627)(2,180,357)非流動負債1,814

41、,0693,174,909(i) 以人民幣計值及以美元償付的2014年到期零息可換股債券 ( 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 )於2007年5月11日,本公司發行本金總額人民幣4,600百萬元以人民幣計值及以美元償付的2014年到期零息可換股債券。根據債券認購協議,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可:(a) 由各名債券持有人選擇於2008年5月18日起至2014年5月11日期間隨時按換股價每股19.95港元 (以人民幣0.9823元兌1.00港元的固定匯率計算) 轉換為繳足股款的普通股;(b) 在各名債券持有人選擇下於2010年5月18日 (發行日期起計三週年當日) 按人民幣本金額的美元等值乘以102.27%贖

42、回,及於2012年5月18日 (發行日期起計五週年當日) 按人民幣本金額的美元等值乘以103.81%贖回;及(c) 在本公司選擇下於2010年5月18日後至2014年5月18日之前隨時按於指定贖回日期提早贖回金額的美元等值,贖回全部或部份未行使債券,惟本公司股份於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個交易日的價格須高於提早贖回價的130%。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將於到期時以相等於(a)尚餘本金額;(b)應計利息;及(c)按本金額5.38%計算的溢價三者總和的價值贖回。可換股債券乃以交易日期當日之當前匯率以美元結付。2014. 可換股債券 (續)(i) 以人民幣計值及以美元償付的2014年到期零息可換股債券 (

43、續)於2009年及2010年12月31日,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之換股價為每股4.46港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並無對換股價作出調整。於2010年5月18日,本公司根據從債券持有人收到的贖回通知,按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贖回本金總額為人民幣2,625,900,000元的部份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贖回債券已註銷。贖回之代價已於贖回日期分配至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之負債部份、衍生工具部份及股本部份。分配所支付代價予單獨的各部份所使用的方法與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發行時原先分配予本公司所收取的所得款項的各獨立部分使用的方法一致。本公司根據仲量聯行西門有限公司 ( 仲量聯行

44、西門 ) 所作出之估值,採用無轉換選擇權的類似債券的同等市場利率,釐定負債部份於贖回交易日期的公允價值。衍生工具部份的公允價值乃根據仲量聯行西門使用期權定價模式所作的估值而釐定。有關負債部份的贖回收益金額人民幣202,578,000元已於損益內確認及有關股本部份的代價金額人民幣683,330,000元已於權益內確認。於2010年12月31日,本金總額為人民幣149,400,000元的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仍未轉換。舊2014年可換股債券的負債部份、衍生工具部份及股本部份於2009年及2010年內的變動如下:可換股債券的負債部份可換股債券的衍生工具部份可換股債券的股本部份總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45、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於2009年1月1日3,571,833(2,280)1,415,7704,985,323利息開支189,770189,770公允價值調整(136,740)(136,740)購回債券(1,480,557)38,331(444,957)(1,887,183)於2009年12月31日2,281,046(100,689)970,8133,151,170利息開支53,68653,686公允價值調整93,34093,340贖回債券(2,204,756)(683,330)(2,888,086)於2010年12月31日129,976(7,349)287,483410,110衍生工具部份的公

46、允價值乃根據仲量聯行西門使用適用期權定價模式所作的估值而釐定。2114. 可換股債券 (續)(ii) 以人民幣計值及以美元償付的2016年到期5%票息可換股債券 ( 2016年可換股債券 )於2009年8月3日,本公司向Bain Capital Glory Limited發行本金總額為人民幣1,590百萬元的以人民幣計值及以美元償付的2016年到期5%票息可換股債券。根據協議條款,2016年可換股債券為:(a) 債券持有人選擇下可於發行當日後30日至2016年8月3日營業時間結束時任何時間 (包括首尾兩日) ,以轉換價每股1.108港元將未償還本金額的債券全部或部份轉換為繳足股款股份 (按人民

47、幣0.88元兌1.00港元的固定匯率計算) ;(b) 債券持有人選擇可於發行日期第五個周年日或之後任何時間 (惟於債券到期日之前) ,以債券本金額乘以1.12n的美元等值金額贖回,當中 n相等於發行日期直至提前贖回日期 (首尾兩天包括在內)的日數除以360;減去從發行日期(包括該日)至提前贖回日期 (不包括該日)期間的就該債券支付的利息金額;及(c) 債券持有人有權在發生任何有關指定事件或違約事件後要求公司以美元等值金額按下述兩種情況的較高者贖回其持有的任何債券(A)相等於上述債券本金額1.5倍金額 (或如適用法律所准許的最高金額較低,則適用法律所准許的該等最高金額) ;及(B)上述債券本金額

48、乘以1.25n,而 n 相等於發行日期直至贖回日期 (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的日數除以360;減去上述債券從發行日期 (包括該日)至贖回日期 (不包括該日) 期間的就該債券支付的利息金額。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2016年8月3日以美金按照每份債券本金額乘以1.12n,贖回當時尚未轉換的所有債券的美元等值金額, n 為發行日期直至債券到期日 (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的日數除以360;減去上述債券從發行日期 (包括該日) 至債券到期日 (不包括該日) 期間就該債券支付的利息金額。根據2016年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行使兌換權將會引致固定數目的本公司股份換取固定金額的現金償付並入賬為股本部份。於開始時,

49、主債務工具乃公平估值並入賬為負債部份。股本部份為自該工具所收取的代價扣除負債部份後的剩餘金額。本公司採用了獨立專業估值師根據無兌換權的相若債券的等值市場利率釐定負債部份的公允價值的估值。剩餘金額作為兌換權的股本部份並納入開始時的股本儲備。於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宣佈,收到債券持有人的兌換通知,按可換股債券的條款以每股兌換股份1.108港元的換股價,將2016年可換股債券全數兌換為1,630,702,330股股份。2016年可換股債券已確認為負債,而利息按年利率5%累計。於換股時,2016年可換股債券的負債部份人民幣1,576,448,000元及股本部份人民幣137,411,000元已轉撥

50、至權益。2214. 可換股債券 (續)(ii) 以人民幣計值及以美元償付的2016年到期5%票息可換股債券 (續)於2009年及2010年,2016年可換股債券的負債部份及股本部份的變動情況如下:可換股債券的負債部份可換股債券的股本部份總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已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本金金額1,449,240140,7601,590,000交易成本(34,486)(3,349)(37,835)利息開支87,97987,979於2009年12月31日1,502,733137,4111,640,144利息開支164,257164,257已付利息(90,542)(90,542)兌換債券(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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