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6745711 上传时间:2022-08-14 格式:PDF 页数:227 大小:6.2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27页
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27页
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27页
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27页
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27页
亲,该文档总共22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送审送审稿)稿)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评单位: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二零二二零二二二年年七七月月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目录1目目录录概述.11总则.31.1 评价原则及目的.31.2 评价依据.41.3 环评工作程序.81.4 产业政策及相关符合性分析.91.5 环境功能区划.141.6 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201.7 评价标准.311.8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71.9 评价内容与重点.381.10

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38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22.1 拟建项目概况.422.2 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562.3 物料平衡分析.632.4 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632.5 非正常工况.832.6 清洁生产.832.7 总量控制.84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63.1 地理位置及交通.863.2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913.3 区域污染源调查.98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0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00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44.3 碳排放影响评价.174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目录25环境风险评价.1755.1 评价原则.1755.2 评价工作程

3、序.1755.3 风险调查.1755.4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1815.5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及评价范围.1825.6 环境风险识别.1835.7 环境风险分析.1835.8 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1855.9 应急预案.1875.10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190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926.1 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926.2 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96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47.1 社会效益分析.2047.2 经济效益分析.2047.3 环境效益分析.2067.4 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结论.206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78.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

4、划.2078.2 排污口规范化.2118.3 排污许可管理.2128.4 “三同时”验收内容. 2138.5 运营期污染源排放管理清单.2159结论与建议.2189.1 结论.2189.2 建议与要求.222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目录3附件: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 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 3:煤质报告附件 4: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概述1概概述述一、项目背景一、项目背景近年来,玉门市经济迅速发展,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城市快

5、速发展的背景下,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供热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在玉门市政府、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的努力下,城区的供热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建成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安装 4 台29MW 和 1 台 46MW 燃煤锅炉,供热区域覆盖了玉门市老城区的主要区域及新城区部分区域。随着老城区的发展及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老城区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内的面积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新城区的快速发展,现有的集中供热系统已无法满足城区进一步的供热需要。在响应国家大气污染环保治理的政策下,城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房均已停运,目前城区仅有一座热源厂,一旦热源厂出现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时,将无

6、法保障城区的供暖问题。综上,为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考虑冬季城区供暖的安全保障性前提下,并为城市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住建局拟投资 29776.33 万元在玉门市东环路西侧,老312 国道北侧实施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新建热源厂 1 座,一级供热管网 23.574km(双管)。二二、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本项目热源厂总占地面积 93106.45m2,厂区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 2333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热源厂 1 座,一级供热管网 23.574km(双管)。其中热源厂内建设锅炉房(安装 2 台 91MW 燃煤锅炉)及附属

7、用房、输煤廊及破碎楼、引风机房等,并配套相应的公辅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总供热面积约为 236 万 m2,总供热负荷为 137.6MW。二二、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1.1 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概

8、述2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45.5 兆瓦)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此判定,本项目为异地新建,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住建局委托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承担“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立即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场址地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走访了当地的环保部门,收集了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资料。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等资料,充分考虑项目本身的特点,对工程建设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编制完成了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

9、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酒泉市生态环境玉门分局与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在此表示感谢。三、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评价过程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通过核算本次工程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源强,明确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和总量指标的符合性,预测评价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关注项目施工期以及运营期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以及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四四、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

10、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运营期所产生的“三废”均能得到有效的治理和妥善处置,废气、废水和噪声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实现合理处置。本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为充分发挥本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31总则总则1.1 评价原则及目的评价

11、原则及目的1.1.1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1.2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1)通过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查清该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掌握评价区域环境特征;(2)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分析,查清污染物排放节

12、点和排放特征,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类型、排污方式及排放去向,确定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类型、排放量及排放方式,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3)根据达标排放要求,分析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并推荐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使项目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的统一;(4)明确项目所处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且对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分析;(5)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论证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为建设项目提供科学的依

13、据,并最终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41.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1.2.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14、)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修订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正);(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 739 号)(2021 年 3

15、月 1 日)。1.2.2 国家政策、规章国家政策、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日起实施);(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 15 号,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年 4 月 2 日);(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16、通知(环发201298号);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5(8)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 年第 43 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环办2013103 号) ;(11)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2018 年 1月 25 日);(1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13)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 号);(14)产业结构调整指

17、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1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1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1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19)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20)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 2005 39 号) ;(21)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3101 号) ;(2

18、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 年 11 月 2 日实施);(24)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 号);(25)“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2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7) 关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环办综合函 2021323 号)。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61.2.3 地方法规、政策地方法规、政策(1)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 年 1 月 1

19、 日起施行);(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 号,2015 年 12 月 30 日);(3)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 号,2013 年 9 月 30 日);(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12 号,2016 年 12 月 28 日);(5)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7)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8)甘

20、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 年)(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发改委,甘政函20134 号);(9)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5 号);(10)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 号);(11)酒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12)酒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50 年);(13)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1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2035 号);(15)酒泉市人民

21、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 2020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2036 号);(16)酒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 4月 1 日);(17)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18)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19)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20)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2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41 号)。1.2.4 技术导则与规范技术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价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22、(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11)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 号);(

23、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4)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5)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第43 号);(17)火电厂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1.2.5 项目有关资料项目有关资料(1)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年 6 月;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8(2)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

24、二热源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2022 年 4 月;(3)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技术资料。1.3 环评工作程序环评工作程序本项目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具体流程如下:(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预测评价阶段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检测与评

25、价并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给出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环评文件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9图图 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产业政策及相关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及相关符合性分析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热源厂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鼓励类中“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

26、业政策。1.4.2 与甘肃省与甘肃省“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本项目为热源厂建设项目,新建 2 台 91MW 燃煤锅炉,项目建成后能满足玉门市城区集中供热需求,提高供热保障。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要求。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01.4.3 与与玉门城乡统筹总体规划(玉门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 年)年)符合性分析符合

27、性分析玉门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在规划目标里提出:改变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实行集中供热工程,加强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防治,加强水源地保护,保护区内不得修建对水源有污染的单位或企业。本项目为热源厂建设项目,新建2台91MW燃煤锅炉,项目建成后能满足玉门市城区集中供热需求,提高供热保障。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玉门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中的要求。1.4.4 与与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4-1。表表1.4-1与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与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政策法规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

2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按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能达标排放,且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符合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

29、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为热源厂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为玉门市城区进行集中供热符合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炉内掺烧石灰+烟气尾部增湿活化脱硫, 低氮燃烧+SNCR联合脱硝净化锅炉废气,有效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本项目运营期建设1座密闭式煤库和1座密闭式渣库分别储存煤炭及炉渣,有效降低粉尘对周边

30、大气环境的影响符合1.4.5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的符合性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1本项目位于玉门市东环路西侧,老 312 国道北侧,项目用地目前为耕地,住建局正在开展土地征收手续,征收后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本项目为城区供热设施项目,符合征收后的项目用地性质要求,且不属于国土资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要求。2、建设条件本项目位于玉门市东环路西侧,老 312 国道北侧,交通地理位置优越。该区域内已配套完善的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31、。3、与周边环境兼容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玉门市东环路西侧,老 312 国道北侧,不处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范围内,距离最近敏感点位于项目区主导风向侧向,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4、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GB8978-1996)中表 4三级标准限值及玉门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

32、玉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种产噪设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安全处置。综上所述,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周边居民等,无外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1.4.6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 号) 和 酒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2128 号),中“三线一单”与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如下: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

33、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2(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玉门市东环路西侧,老 312 国道北侧,项目周边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区域,不涉及国家级、省级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2)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用能源主要为煤炭、电、水,所需煤炭均外购,不直接利用自然资源,不构成自然资源大量损耗,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等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各环境要素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采取了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

34、各项污染因子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与“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结合嘉峪关市重大环境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4 个方面,对全市提出了通用要求,本项目与该清单符合性见表1.4-2。表表 1.4-2与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与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执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

35、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由于新城区的快速发展,现有的集中供热系统已无法满足城区进一步的供热需要,本项目的建设能满足玉门市城区供热需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符合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粒力度。县级及以上城本项目拟新建 2 台 91MW 燃符合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3

36、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煤锅炉(折合每小时 130 蒸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号)、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重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37、后方可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软水制备废水为清洁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玉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 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相关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控制污染源、封锁污染区域,疏散、撤离、妥善安置有关人员,防止污染扩大或者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依法做好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工作。本项目柴油储存于地下储罐内,储罐为双层罐,并按要求建设并采取了相关防渗及设立围堰措施,事故状态下可将泄露液有效收集至围堰,防止土壤污染。符合1、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 2014 年第 9

38、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2、执行 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 号)、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 号)等中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风险隐患排

39、查明确可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危险废物按照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配套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供水水源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自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符合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4在地下水限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和生活用水更新井外,严格新增取水井。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在城市人民真功夫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

40、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禁燃区。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5)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 号),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842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491 个) 、重点管控单元(263 个)和一般管控单元(88 个)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根据酒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71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其中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

41、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玉门市东环路西侧,老 312 国道北侧,属重点管控单元。项目运营期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可有效减轻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酒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重点管控单元的发展要求。本项目与甘肃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见图 1.4-1,与酒泉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见图 1.4-2。1.

42、5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1.5.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51.5.2 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流经玉门新市区境内的地表水为疏勒河的分支河段西城河,西城河位于本项目西侧约 4.6km,其水域功能按照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的规定确定为 III 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地表水功能区划见图 1.5-1。1.5.3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

43、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确定评价区域地下水为类水体,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1.5.4 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1.5.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44.玉门镇荒漠风蚀控制生态功能区”。 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或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位于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见图

44、 1.5-2。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6图图 1.4-1项目与甘肃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项目与甘肃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7图图 1.4-2项目与酒泉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项目与酒泉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8图图 1.5-1地表水功能区划图地表水功能区划图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19图图 1.5-2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图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图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201.6 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1.6

45、.1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1)评价工作级别划分的依据根据工程分析污染源分析结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要求,分别计算项目排放各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及第 i 个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00oiiiCCP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C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Coi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 如项目位

46、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取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估算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 模式,污染源预测参数及具体预测结果详见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章节,评价等级分级判定依据见表 1.6-1。表表 1.6-1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2)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21表表 1.6

47、-2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取值时间标准值(g/m)标准来源SO2二类限区一小时5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NO2二类限区一小时2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PM10二类限区日均1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Hg二类限区一小时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小时值取年均值 6 倍NH3二类限区一小时20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附录 DTSP二类限区日均3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3)估算模型参数表表 1.6

48、-3估算模型参数表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8.4最低环境温度-31.6土地利用类型农田区域湿度条件干燥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4)污染源参数本项目点源排放参数见表 1.6-4,面源排放参数见表 1.6-5、1.6-6。玉门市城区供热项目第二热源厂建设工程1 总则22表表 1.6-4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高度(m)

49、内径(m)温度()流速(m/s)Hg 及其化合物NH3SO2NO2PM10锅炉烟囱(DA001)97.07627840.2787961501.0080.004.0060.0013.270.000181.716.766.542.07煤粉制备排气筒(DA002)97.07576340.2784481502.0015.000.5020.0014.15-0.0210-1表表 1.6-5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矩形面源)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TSP渣库97.07673440.2

50、77741500.0042.0080.009.300.4810-2煤库97.07687940.2782511499.0079.9580.0016.300.90灰库97.07569440.2784071502.0021.607.505.000.4810-2煤粉制备97.07593140.2784231501.0012.4012.4012.300.24表表 1.6-6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圆形面源)(圆形面源)污染源名称中心点坐标()海拔高度(m)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初始垂向扩散参数(m)圆形面源半径(m)近圆形面源的顶点或边的个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