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6912528 上传时间:2022-08-20 格式:PDF 页数:180 大小:20.7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80页
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80页
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80页
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80页
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80页
亲,该文档总共18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目目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11.1. 项目背景与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7第二章第二章 总总则则.82.1. 编制依据. 8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102.3. 评价标准. 112.4. 评价等级. 122.5. 评价范围. 17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72.7. 环境保护目标. 18第三章第三章 工程工程概况概况.203.1. 项目基本情况. 203.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203.3. 项目组成. 20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

2、耗.213.5. 主要设备. 223.6. 公用工程. 233.7. 人员编制及工作制度.233.8.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4第四章第四章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254.1. 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25工艺流程简要说明:.264.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314.3. 清洁生产. 38第五章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25.1. 自然环境现状. 42II5.2.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445.3.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概况.455.4. 区域污染源调查.455.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50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影响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与评价.626.1. 施

3、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26.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62第七章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及其可行性分析分析.847.1. 废水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847.2. 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867.3. 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877.4. 噪声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897.5.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897.6. 工程环保投资. 91第八章第八章 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分析. 938.1. 评价依据. 938.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948.3. 环境风险识别. 958.4. 环境风险分析. 978.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998.6.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102第九

4、章第九章 环境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49.1. 社会经济效益评述.1049.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49.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5第十章第十章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0610.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0610.2. 规划符合性分析.10710.3. 选址合理性分析.10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总量控制.11211.1. 污染物总量控制.112III1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113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与与监测计划监测计划.11512.1. 环境管理. 11512.2. 环境监测. 11712.3. 环境保护验收

5、. 119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 12213.1. 项目概况. 12213.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2213.3. 污染物排放情况.12313.4. 主要环境影响. 12513.5. 环境保护措施. 12713.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12813.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2913.8.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结论.12913.9.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结论.12913.10. 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13013.11. 公众参与调查分析结论.13013.12. 总结论. 13013.13. 建议. 131IV附件:附件:附件 1:环评委托合同附件 2:厂房租赁协议附

6、件 3: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附件 4: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5: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用标准的复函附件 6:湘潭经开区高端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附件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单附件 8:建设单位公示截图附件 9:关于公示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附件 10.关于申请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批复的函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项目周边情况及敏感目标、噪声布点示意图附图 4: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 5:长株

7、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 6:地下水监测点位示意图附附表表:附表 1:地表水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 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1.1. 项目背景与特点项目背景与特点纳米多孔气凝胶绝热材料是一种具有纳米多孔结构的新型材料,具有良好的耐热隔热性、完全不燃性、超级疏水性、环保无毒害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于高温表面、建筑外墙、各种储罐、各种异型管道、阀门、机泵等保温隔热,车厢顶棚隔热保冷等场合,是传统保温材料的升级换代产品,具有

8、广阔的应用范围和市场前景。2016 年,气凝胶材料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气凝胶是目前已知的最轻的固体材料,因其具有纳米多孔结构(1100nm)、低密度(1500kg/m3)、低介电常数(1.12.5)、低导热系数(0.0130.025W/(m.K)、高孔隙率(8099.8%)、高比表面积(2001000m2/g)等特点。气凝胶毡是以纳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为主体材料,通过特殊工艺同玻璃纤维毡复合而成的柔性保温毡。 其特点是导热系数低, 有一定的抗拉及抗压强度, 便于保温施工应用,属于新型的保温材料。气凝胶毡是目前约 600温度区域内导热系数最低的固体绝热材料(600-1000高温区的导热

9、系数则大大高于微纳隔热系列)。具有柔软易裁剪密度小、无机防火整体疏水、绿色环保等特性,其可替代玻璃纤维制品、石棉保温毡、硅酸盐纤维制品等不环保、保温性能差的传统柔性保温材料。目前气凝胶材料主要应用在航天航空领域、军工领域、工业领域的保温隔热、油气输送的石油管线隔热保温、建筑领域的保温隔热、防火阻燃、隔音降噪、交通运输以及新能源汽车领域。气凝胶材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汽车防火隔热保温降噪层、大容量电池组防火防水保温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种运输工具的保温防火层,高铁和地铁车体保温隔热降噪防火层等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防火保温等。目前, 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湘潭经济技术

10、开发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就气凝胶毡在新能源电动车上的应用达成意向协议,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拟将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气凝胶毡应用于新能源电动车电池充电箱内,用气凝胶毡包覆整个电池组以及电池充电箱,当电池仓内部发生事故时可以将电池仓内的火灾进行有效的延缓控制;当外部发生火灾时可以阻挡热量传导到电池仓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内部,延缓电池爆炸起火的时间。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白元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MA4PT4786A,是一家集气凝胶研发、生产

11、、销售于一体的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 20000 万元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西路 9 号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4#工业厂房建设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 9987.65m2,主要以玻璃纤维毡、35%正硅酸乙酯、95%乙醇、25%氨水以及 35%盐酸为原料,通过水解缩合、凝胶、复合、超临界干燥等工艺制备而成的气凝胶纳米材料,具有耐高温、轻质、低热导率、疏水性能好(防水),天然防火等特点。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12、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判别见下表。表表 1.2-1本项目环评类别确认表本项目环评类别确认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项目类别环评类别本项目环评类别确定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报告书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合成材料制造报告书2019 年 4 月, 受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

13、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和调查分析, 收集有关资料, 在此基础上, 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完成了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工作程序如下: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图图 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收集,对项目选址、产品、规模和工艺等合理性进行初步判

14、定。1、产业政策要求分析判定情况本项目为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订)可知,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类。 同时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相关产业有关技术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规划分析判定情况项目与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 (20102030) (2016年修改)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2016年修改),九华片区产业定位为:坚持以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15、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加快总仓基地、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对高新技术、创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新创业和工业旅游的培育。项目采用国内领先技术超临界干燥工艺生产气凝胶纳米材料,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达成意向协议,将本项目生产的气凝胶毡应用于新能源电动车。项目服务于湘潭经开区的主要汽车企业,有利于湘潭经开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因此,项目符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2016 年修改)中的产业定位。项

16、目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 年) (2016年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 年)(2016 年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18】21 号):严格执行示范区建设准入制度,根据示范区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功能布局、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要求实施准入控制;示范区项目建设应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要求。新建工业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准入和环境管理要求,对示范区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按照报告书建议逐步调整。禁止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

17、禁止发展的、不符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和新建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限值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清洁生产水平低的项目进驻;区域内禁止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新、改、扩建的具体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置换或倍量削减,严控新增量。本项目采用国内领先技术超临界干燥工艺生产气凝胶纳米材料,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同时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达成意向协议,将本项目生产的气凝胶毡应用于新能源电动车。项目作为湘潭经开区汽车企业配套的高新技术产业,有利于湘潭经开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示范区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功

18、能布局、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 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同时,项目主要能源为电,不涉及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 (2010-2030 年)(2016年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3、选址分析判定情况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为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用地要求;根据湘潭市环保局关于的审批意见(潭环审2017174 号),湘潭经开区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成后引入企

19、业必须符合湘潭经开区产业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用国内领先技术超临界干燥工艺生产气凝胶纳米材料,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同时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达成意向协议,将本项目生产的气凝胶毡应用于新能源电动车。项目服务于湘潭经开区的主要汽车企业,有利于湘潭经开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因此,项目符合湘潭经开区产业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于湘潭经开区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符合建设要求。4、“三线一单”分析判定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项目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西路 9 号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4#工业厂房, 不属于湘潭市生态保护红

20、线划定方案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 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 其他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符合湘潭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定期交由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拖运出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处置和利用措施,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

21、声环境质量要求。综上,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与现有环境质量是相容的,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用水量较当地供水量所占比例较小,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由市政供应系统供应,不会达到当地电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占地不会达到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4)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2、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373 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972 号),项目选址不属于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符合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约束”的要求,满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大气

23、环境和环境风险,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产污因素,可确定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各类污染因素及污染因子详见下表:表 1.4-1各类污染因素及污染因子一览表污染因素污染因子废气/VOCs(乙醇、正硅酸乙酯)、氨气等废水生活污水COD、氨氮、SS、BOD5等生产废水COD、氨氮、SS 等固废危险废物废氨水包装桶、废盐酸包装桶、废活性炭等一般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等噪声设备噪

24、声打卷机、离心泵等设备噪声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1)产生及排放的 VOCs(乙醇、正硅酸乙酯)、氨气等废气排放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2)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特征污染因子及采取的预处理措施,分析经治理后能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否达标排放, 是否对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站和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生活污水排放量、特征因子及采取的预处理措施,分析经处理后能否达标排放,是否会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3)产生的固废能否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4)项目运

25、营期间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5)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较多,是否能够做到环境风险可控。(6)各项环保措施运行稳定性、达标可行性分析。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项目生产气凝胶纳米材料,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 工程建设选址可行,平面布置较合理,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前提下, 外排污染物能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有效环保治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第二章

26、第二章 总总则则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法规、相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27、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8)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0)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8

28、月 7 日);(1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 号,2015 年 1 月 8 日);(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1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 版)(2018 年 2 月起施行);(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18)关于进

29、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发201277号(2012.7.3);(1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年 4 月发布;(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2013 37 号, 2013年 9 月发布;(21)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2016 31 号, 2016年 5 月发布;(22)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5 号);(23)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湖南省环境保护局);(24)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3 年 5 月

30、 27 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25)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2016.5.17;(2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31 号),2013.1.24;(2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7 号);(28)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53 号);(29)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 号);(30)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 年 4 月

31、10 日);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31)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2016年修改)。2.1.2.相关技术相关技术规范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7

3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8)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2007);(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 2013年修改单;2.1.3. 其他资料其他资料(1) 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委托合同 ;(2)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用标准的复函;(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

33、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本工程工艺特点、区域环境特征、工程运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国家大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规定,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表表 2.2-1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因素初步识别初步识别工程作用因素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生态景观环境卫生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排放废气排放设备运转噪声固体废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与使用风险事故总体影响图例:无影响;轻微影响;较大影响;可能影响。2.2.2

34、. 评价因子筛选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区域环境状况及环境影响因素等,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具体见下表。表表 2.2-2项目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项目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项目评价因子大气环境现状评价SO2、NO2、PM10、CO、O3、PM2.5、VOCs影响评价VOCs、氨气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pH、CODCr、BOD5、NH3-N、总磷、溶解氧、阴离子洗涤剂、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影响评价COD、BOD5、SS、NH3-N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砷、汞、铅、锰、镍、六价铬、镉、总

35、大肠菌群等 22 项影响评价CODMn、氨氮声环境现状评价LeqdB(A)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植被破坏、水土流失2.3.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根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用标准的复函,本项目执行标准如下:2.3.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区域大气中 SO2、NO2、PM10、CO、O3、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VOCs参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表 D.1 其他污

36、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表表 2.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标准浓度(g/m3)1 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50015060NO22008040PM1015070CO10mg/m34mg/m3O3200160(日最大 8小时平均)PM2.57535VOCs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表 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TVOC(8h 平均)600(8 小时平均)(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湘江评价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表表 2.3-2地表

37、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单位:pH 无量纲,其他无量纲,其他 mg/L参数pHCODCrBOD5NH3-N总磷六价铬石油类GB3838-2002类标准692041.00.20.050.05(3)地下水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表表 2.3-3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摘录)单位:单位:mg/L,pH 值无量纲值无量纲标准标准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污染物pH耗氧量(CODMn法)总硬度NH3-N类标准6.5-8.53.04500.5(4)环境噪声标准项目位于工业园内,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

38、B3096-2008)3 类标准。表表 2.3-4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 类6555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项目乙醇、正硅酸乙酯属于有机废气,本报告以 VOCs 来评价,有组织 VOCs 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 2(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 VOCs 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氨气

39、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及表 2 中排放标准值。表表 2.3-5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标准值标准来源15m 高排气筒VOCs80mg/m32.0kg/h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氨气4.9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要求厂界VOCs6.0mg/m3(监控点 1h 平均浓度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20mg/m3(监

40、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氨气1.5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拟交由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表表 2.3-6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标准单位:单位:mg/L标准污染物名称CODBOD5SSNH3-N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500300400(3)噪声排放标准施

41、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表表 2.3-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表表 2.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单位: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3 类6555(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42、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4. 评价等级评价等级2.4.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拟交由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43、)中分级评定依据,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具体评定过程见下表。表表 2.4-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的判定评价等级的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 或 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 A直接排放Q200 且 W6000三级 B间接排放2.4.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表 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

44、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中的“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因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 类;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参照表 2.4-2 可知, 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根据表 2.4-3 可知,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表表 2.4-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

45、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a。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表 2.4-3地地下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46、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2.4.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的有关规定,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评价工作级别的依据见下表。表表 2.4-4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判别表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评价Pmax10%二级评价1%Pmax10%三级评价Pmax1%Pi的计算方法如下:Pi=Ci/Coi100%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ug/m3;

47、C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一般选用 GB 3095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 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 使用 5.2 确定的各评价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6同一项目有多个污染源(两个及以上)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方式分两种

48、, 即有组织和无组织, 其中有组织排放为 15m 高排气筒,无组织排放源为生产车间,故本次评价分别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估算确定评价等级,本次评价等级的确定主要针对 VOCs、NH3,估算结果如下表所示。表表 2.4-5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统计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统计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评价标准Coi(ug/m3)最大落地浓度Ci(mg/m3)最大落地浓度对应距离 D(m)最大落地浓度对应占标率 Pi(%)点源排气筒VOCs12000.0035250.16NH32000.000318250.29面源生产车间VOCs12000.0103790.85NH32000.0000239790.01由上表可

49、知,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占标率均小于1%,故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2.4.4.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项目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西路 9 号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4#工业厂房, 周边均为工业企业,主要处于声环境 3 类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基本不变,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中评价工作分级的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详见下表。表表 2.4-6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因素声功能区类别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的变化程度受噪声影响范围内的人口数量

50、三级评价标准依据3 类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变化不大本项目3 类噪声级增高量小于 3dB(A)变化不大评价等级三级2.4.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项目为非线性工程,工程占地面积约 8520.95m2,远小于 2km2。工程占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亦不涉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相关要求,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具体判定见下表。表表 2.4-7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湘潭中科润资科技有限公司气凝胶纳米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